科技馆建设单位质量管理规定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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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馆建设单位质量管理规定新
FinalrevisiononNovember26,2020
科技馆建设单位质量管理规定新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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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制度
1、项目经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项目质量管理有关文件,组建相应的建设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开发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开发项目质量的全权负责人,必须亲自抓质量管理工作。
2、项目经理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制定项目施工招投标制度、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等制度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3、项目经理要组织制定开发项目的质量模板和质量计划。
把质量目标、质量计划进行层层分解,按质量计划和实施步骤层层落实,一直落实到末端。
每一层次职责、权限、资源分配以及保证质量的措施都予以明确。
质量管理计划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具有可操作性。
4、项目经理要建立开发项目工作成果的质量评审制度。
建立评审制度是保证和提高开发项目管理成果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对下属及合作单位的奖惩依据。
项目直接主管负责人质量责任制度
1、项目质量主管负责人是项目质量主管直接责任人,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组建项目质量管理班子。
2、项目主管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小组会议,将每一项质量管理工作直接划分到责任人,确保各分部分项质量合格。
3、组织项目全体人员制定质量策划,制定项目质量目标,执行质量体系文件,负责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各种质量文件的审查。
4、负责指导和监督对不合格报告、各种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5、负责组织新技术、新工艺在项目上的实施和推广应用,及时作出科学的总结。
6、加强公司内外协调,加强甲供材料、设备的供给,保证工期和质量要求,满足合同需要。
7、制定战略性计划,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工期关键目标的实现。
8、完善内部基础管理,指导下属员工工作,分配合理,奖优罚劣。
项目质量管理机构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监督,保证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等建筑工程项目的均执行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的建筑工程是指土建工程、基础工程、道路、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要按规定通过招标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
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不得随意将工程发包给某一个施工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按合同约定,由甲方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采购。
国资处采购人员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工程管理人员和采购人员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六条工程管理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工程管理人员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七条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将施工设计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工程质量管理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八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通过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同时甲方派往工地的工程技术人员也要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工程管理单位要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十条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在审查验收条件具备时,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工程管理单位监督验收。
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实行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制度,工作人员要努力做到严格自律,严格执行《廉政协议》,坚决做到不收礼、不吃请、不受贿,不做违法违纪的事。
第三章责任追究
第四章
第十四条项目质量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将根据公司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若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处领导的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若违反用工程序或工作程序,忽视安全,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查清责任,除依据所承担责任大小分别进行经济赔偿外,还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追究处领导的领导责任。
第十八条本暂行规定中没提及的工程质量方面的其它相关规定,如有违反,也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施工招投标管理制度
1、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均须通过招标确定。
招标方式可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2、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重要工程设备、主要工程材料费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本身价),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严格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限额以下的可采用邀请招标,参加投标单位不少于五家,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工程可报公司招标工作小组批准后确定承包商。
3、建立合格承包商数据库
3.1合格承包商是经各相关部门推荐并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查合格的工程施工、监理,由工程部主持合格承包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预审,组织对通过预审的预选单位的考察筛选,并建立合格承包商数据库,所有项目招标都须从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选择投标单位。
3.2合格承包商预审应符合以下要求:
3.3证照齐全、守法经营、管理规范;
3.4技术力量和资金实力雄厚,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3.5重合同、守信用,信誉良好;
3.6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7近三年与AAAA无诉讼。
3.8随时更新数据库。
4、自主施工招投标的项目,应在建立合格承包商数据库进行选择,如果中标企业为天津市以外的企业,必须要求及时办理进津备案手续。
5、在招投标过程中,主要审查其投标单位是否具有同类项目的施工经验,投标的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质量负责人是否有相应的施工管理经验,并严格审查施工企业各种管理人员的个人执业资格及岗位证书。
6、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项目的综合经营计划和生产计划,并结合其它业务部门的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招标事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招标活动。
7、保密原则:
要做好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的保密工作,以防影响招标的公正与效果。
8、公司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小组成员:
组长:
总经理
执行组长:
项目经理
组员:
项目总工程师、各专业主管工程师、合同预算主管负责人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济合同管理,规避风险,科学完善地签订合同,制定本办法。
2、除工程合同外,其余合同管理由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另制定实施细则。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工程合同管理。
3、“工程合同”是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订货等与工程相关的一系列合同。
4、合同预算部是本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
负责招标代理咨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订货、合同的评审和签订、审查其它工程合同中有关造价条款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5、合同签订实行评审制度。
评审采用集中会议评审和分散评审两种方式。
6、所有工程合同一式陆份,正本两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一正两副。
7、总工办部是工程设计合同的主办部门,控制工程资金的合理运用,审查和监督工程资金的使用;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对施工、监理、工程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考察,审查其它工程合同中有关施工质量、工期、安全等条款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现场文明施工及施工安全的检查和监督。
资金部要对所有工程的经济合同内容(或标的物)进行审查,财务部要对合同中款项的支付办法等有关财务条款认真审查,且要符合财务的管理规定。
第二条合同签订
1、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施工监理合同由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依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起草合同,合同预算部初审后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合同条款进行评审,并与对方主体及合同各项条款进行议定,根据议定结果修改、补充、完善合同条款内容,经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评审签署意见后,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司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2、合同评审采用书面的形式,填写《合同会签单》,各部门必须对涉及本部门业务的专项条款(如工程部对工期、质量、安全、施工负责;财务部对合同付款条款的合理性、合法性负责)签署书面意见,同意或不同意及修改意见,和其它合同条款存在的问题。
各主办部门根据评审意见完善合同条款后再签订合同。
第三条合同履行
1、各业务部门是本部门主办合同执行的监督部门。
合同签订后,为保证全面履行合同,防止出现违约合同,各业务部门应严格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全面地、有效地工作。
对执行合同要有前瞻性,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主办部门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尽量协商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必要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将处理意见报有关领导审批后执行。
2、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需要变更的合同,先由业务部门提出变更意见,并填写合同变更审批表(见附表1,经与合同对方协商一致并经领导审批后,填写变更通知书(见附表2)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3、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公司的各类工程合同均有保密义务和责任,未经许可不得将已签署的合同文本外借或提供给没有直接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施工工期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合同工期的管理,各种分包单位(甲分包、甲指分包)、材料(设备)供应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总体工期计划。
2.保证工程进度处于受控状态,强化检查工作的化,便于公司全面了解工程进度情况,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3、项目每月例行检查一次工期进度完成情况,检查依据:
《项目总施工进度控制计划》;《阶段性施工进度控制计划》;《月施工进度控制计划》;《项目材料限价计划》;《图纸交付计划》;《分包商进场计划》;《样品确认计划》;《甲供设备材料进场计划》。
4、检查方法:
根据检查依据对照项目工程施工现状。
5、结论:
对检查结果现场开会讲评,对未按照计划完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工程部部负责监督监理施工单位落实,在滞后的分部分项工程,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要赶回工期并形成纪要备案。
6、遵循的原则:
在工期与质量相互出现矛盾的时候,必须保证工程质量。
7、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严禁任意调整合同工期计划,如因公司开发需要,要求局部工期需要调整,须与施工单位协商,严禁盲目抢工期的现象出现。
工程建筑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1、工程重要设备、主要工程材料采购均需应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2、招投标单位入围资格的确定:
由招标经办部门的专业人员起草,经招标部门和相关部门经理审核后确定。
确定后的入围资格标准作为该项招投标衡量竞标厂家入围的通用标准,不符合入围资格的厂家不能参加招投标,入围企业需要具有进津备案手续。
3、招标部门根据招投标的入围资格筛选参加投标的单位,投标单位一般不少于5家,填写入围单位、入围资格审批表,呈报公司相关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项目经理和总经理审核。
4、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工程可按照货比三家、合理低价的原则,报公司招标工作小组批准后确定承包商。
5、建立合格材料、设备供应商数据库
5.1合格材料、设备供应商是经各相关部门推荐并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查合格的工程施工、监理,由工程部主持合格材料、设备供应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预审,组织对通过预审的预选单位的考察筛选,并建立合格材料、设备供应商数据库,所有项目招标都须从合格材料、设备供应商数据库中选择投标单位。
5.2合格材料、设备供应商预审应符合以下要求:
5.3证照齐全、守法经营、管理规范;
5.4技术力量和资金实力雄厚,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5.5重合同、守信用,信誉良好;
5.6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7近三年与AAAA无诉讼。
5.8随时更新数据库。
6、自主施工招投标的项目,应在建立合格材料、设备供应商数据库进行选择,如果特殊材料、设备供应商未办理进津备案,必须要求及时办理进津备案手续,方可进入材料、设备供应商数据库。
7、所有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标准。
8、大型材料、设备必须进行实地考察。
9、公司设立材料、设备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小组成员:
组长:
总经理
执行组长:
项目经理
组员:
项目总工程师、各专业主管工程师、合同预算主管负责人
工程质量文件归档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统一各项目的文件归档,便于文件检索及工作交接,明确项目完工后移交资料内容,完善文件责任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天津开发区万景宏城置业有限公司会展酒店项目。
3.职责
工程部门此管理规范的编制、修订和解释,监督管理项目工程部实施。
4.内容:
4.1文件的归档分类:
第一册:
公司管理规范
工程管理规范一套
项目工程部职责及人员架构表
第二册:
施工合同
第三册:
物资合同
第四册:
公司来文
第五册:
政府文件
第六册:
报公司各部门文件
报公司报告
部门工作联系单
发销售部文
发设计院文
发预算合同部文
第七册:
监理公司往来文件
监理合同
监理人员登记表及资格证书
监理规划
监理细则
监理例会纪要
监理月报及审核意见
其他来文
第八册: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
第九册:
建筑设计变更及图纸会审纪要
第十册:
结构设计变更
第十一册:
水电设计变更
第十二册:
项目工程部招标资料
第十三册:
工程签证
第十四册:
限价单
第十五册:
计划管理
项目发展计划(营销部门编制)
总进度控制计划及评审记录
施工图纸交付计划
分包商进场计划
样板确认计划
甲供材料进场计划
资金使用计划
总进度计划(施工单位)
月计划(施工单位)
周计划(施工单位)
施工日志
施工月报
第十六册:
各种指导书
工程管理指导书
成本管理指导书
技术交底记录
第十七册:
材料设备管理
厂家考察记录
样板登记一览表
收(调)料单
设备调试验收记录
第十八册:
交工前楼宇检查记录
第十九册:
施工单位往来文
工程联系单
报告及函件
第二十册:
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审批单
物资进度款审批单
扣款通知单
奖/罚款通知单
第二十一册:
会议纪要
公司每周例会纪要
公司现场工作协调会纪要
甲方召集专题会议纪要
工程部内部会议纪要
第二十二册:
工程交工资料(甲方)
甲方交工资料目录(档案馆编制)
各种甲方交工资料
如:
开竣工报告
中间验收资料
工程报建资料
第二十三册:
投诉处理
投诉记录表
投诉分析报表
第二十四册:
验收报告
工程验收报告(不需政府参与的验收)
履约评定表
第二十五册:
后勤管理
考勤表
项目工程部固定资产登记表
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分类方法仅列明各卷文件分类方法及所含文件大致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所含文件再进行更细致的分类。
如按上述分类方法,文件可能有二个或以上存档方法时,应以主报、主送或主发单位为存档目标。
4.2文件索引目录
项目工程部文件按上述方法进行分类,每个文件夹须有《文件卷目总索引》、《文件卷索引表》、《文件目录表》此三级索引表,以便对归档文件进行检索。
《文件卷目总索引表》列明归档文件各卷目编号及名称,贴于文件夹外,以便于检索;《文件卷索引表》列明本卷归档文件的分类及名目;《文件目录表》作为质量记录、文件的最终目录,在文件归档时进行登录,须列明文件的编号、主题及归档时间。
4.3文件夹标签
文件须以文件夹分类存放,文件夹侧面以标签进行标识。
标签上须标明项目名称、卷目名称及卷目编号。
各文件夹按卷目编号进行排放。
4.4移交公司文件
工程完工后在项目工程部撤消时,项目工程部需将上述二十五册内容移交公司档案管理员处。
项目质量管理公示制度
建设单位施工质量公示牌
建设单位
xxxxxxx
规划面积
地上
Xxxx㎡
地下
Xxxxx㎡
项目名称
xxxxxx
层数
地下
占地面积
Xxxxxxx㎡
地上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目标
合格
安全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一般事故频率小于2‰。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质量执行标准
监督电话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1、质量控制机构
工程部作为公司派驻施工现场的专门机构,应认真作好质量控制工作。
在评审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注意有关质量和现场配合的条文的审核,确立明确的质量目标。
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规定和规范的要求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严格履约实现质量目标。
2、事前控制:
2.1根据工程特点、质量目标编制《工程指导书》,对容易出现投诉的质量问题,要编制有效预防措施。
2.2根据工程特点、质量目标、监理合同以及有关法规,严格审查《监理规划》,以便监督监理质量管理行为。
3、根据合同要求,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有关质量保证措施进行审核。
3、过程监控
3.1测量及定位放线的监控
3.2重要材料、设备的质量监控
3.3对隐蔽工程及重要和关键工序的监控
3.4在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分部工程完工后,工程管理部按照有关施工中间验收控制程序的规定核查质量并组织验收。
在单位工程完工后,工程管理部按照工程竣工验收控制程序的规定核查质量并组织验收。
4、事后控制
4.1对于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如防渗漏的有关工序,在完工后交工前要督促监理单位100%检查验收。
在移交给物业公司时,针对各分部分项要再次与物业、监理、施工单位联合检查。
4.2对于质量问题投诉的维修要有记录和统计、分析。
4.3对于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部要结合设计、施工控制和管理检查措施写出专题总结报告,报项目经理。
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该制度致使用于天津市开发区万景宏城置业有限公司会展中心酒店项目。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本制度所称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第四条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第五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5.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5.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5.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5.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5装修工程为2年。
5.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第六条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
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第八条 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组织验收。
涉及结构安全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第十二条 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项目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加强质量管理是工程参与者的每一个人的职责,建立项目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的目的是加强每一个人的责任心,确保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在受控状态下运行。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1、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小组:
组长:
总经理
执行组长:
项目经理
组员:
总工程师、各专业工程师
2、质量保障小组
第三章项目质量控制概述
1、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我们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的预控、检查和验收制度,便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让顾客的要求得到满足。
2、质量管理要牢固建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要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上,进行技术监督、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工程技术部门组织承包商开展各种质量检查活动,使工程的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3、工程技术部门要求监理单位严格审核承包商工程质量规划和施工方案(专业施工方案需经专家组评审),落实承包商三级交底制度,检查规划与方案的实施过程,抓好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广新技术应用,提高工程质量品牌,必要时工程技术部工程师现场进行抽检。
4、坚持“抓生产必须抓质量”的要求,要求承包商在落实生产计划的同时要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进度计划,要坚持做到上道工序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得交付下道工序施工,始终以严格的管理和合理的施工进度创造良好的施工生产环境,提供使顾客满意的产品。
5、工程技术部门严格要求监理单位严格审查承包商材料部门供应的材料要符合材料质量标准,要严格材料采购、验收检测和使用管理制度,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所需不同材料和新材料的规格、性能以及应用要求的情况。
6、工程技术部门、监理单位要求承包商质量检查人员持证上岗,要求承包商挑选工作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7、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8、项目质量控制应实行样板制。
施工过程中均应按要求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隐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项工程未经检验或已经检验定为不合格的,严禁转入下道工序。
相关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9、承包人应对质量保修工作向发包人负责。
分包工程质量应由分包人向总包人负责。
承包人应对分包人的工程质量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项目管理质量奖惩原则
1、严格按图施工,不得违反,不得随意更改图纸,违者一切后果责任单位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2、所有进场材料均要有合格证,按规定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指定材料须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