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间逻辑检查功能运用暂行办法》6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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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间逻辑检查功能运用暂行办法》63

TG/CW301-2016

区间逻辑检查功能运用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有关规章制度和区间逻辑检查有关技术条件,结合实际作业组织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分为列控中心区间占用逻辑检查和自动闭塞区间继电式逻辑检查两部分。

其中,列控中心区间占用逻辑检查部分适用于具备列控中心区间逻辑检查功能的高铁线路,具备列控中心区间逻辑检查功能的普铁线路可参照执行;自动闭塞区间继电式逻辑检查部分适用于自动闭塞区段具备区间继电式逻辑检查功能的线路。

第二章列控中心区间占用逻辑检查功能运用办法

第一节功能及说明

第三条列控中心根据列车占用、出清闭塞分区的顺序关系及区间闭塞方向,对区间闭塞分区的状态进行逻辑判定。

第四条闭塞分区包括空闲、正常占用、故障占用、占用丢失四种状态。

空闲状态:

表示列车未占用该闭塞分区、且该闭塞分区轨道电路所反映的线路状态为空闲;

正常占用状态:

表示列车占用该闭塞分区、且该闭塞分区轨道电路所反映的线路状态为占用;

故障占用状态:

表示列车未占用该闭塞分区、但该闭塞分区轨道电路所反映的线路状态为占用;

占用丢失状态:

表示列车占用该闭塞分区、但该闭塞分区轨道电路所反映的线路状态为空闲。

第五条列控中心进行区间占用逻辑检查时,以闭塞分区为单元进行判断,无配线车站站内区段按区间闭塞分区进行处理。

第六条区间内任意闭塞分区处于占用丢失或故障占用状态时,无法办理区间正常改方操作。

区间内闭塞分区处于故障占用或占用丢失状态时,办理辅助改方操作成功后,将分别处于故障占用或空闲状态。

第七条当正常占用的闭塞分区轨道电路恢复空闲,而区间闭塞方向前方相邻闭塞分区轨道电路未被正常占用时,列控中心判定该闭塞分区为占用丢失。

列控中心对判定为占用丢失的闭塞分区进行安全防护:

该闭塞分区后方轨道电路发红黄码,防护信号机点亮红色灯光(常态灭灯区段除外)。

同时,列控中心向集中监测系统发送报警信息,列控中心维护终端显示闭塞分区逻辑状态和报警信息。

调度集中系统(以下简称CTC)调度终端和车务终端对该闭塞分区按分路不良进行显示,防护信号机显示红色灯光;车站联锁终端若能显示该闭塞分区,则该闭塞分区显示红色光带。

第八条当处于空闲的闭塞分区,轨道电路被占用,而区间闭塞方向后方相邻闭塞分区未被正常占用过,列控中心判定该闭塞分区为故障占用。

列控中心对判定为故障占用的闭塞分区进行安全防护:

该闭塞分区后方轨道电路发红黄码,防护信号机点亮红色灯光(常态灭灯区段除外)。

同时,列控中心向集中监测系统发送报警信息,列控中心维护终端显示闭塞分区逻辑状态和报警信息。

CTC调度终端和车务终端对该闭塞分区显示红色闪烁光带,防护信号机显示红色灯光;车站联锁终端若能显示该闭塞分区,则该闭塞分区显示红色光带。

第九条CTC报警方式。

CTC收到列控中心传送的故障占用或占用丢失状态信息时,应在相关终端上进行文字及语音报警,并以弹出式对话框进行提示。

(一)文字:

在CTC调度终端和车务终端的报警窗口中进行报警,并不间断闪烁,直至故障占用或占用丢失状态恢复。

(二)语音:

在CTC调度终端和车务终端进行语音报警。

故障占用或占用丢失状态恢复前,每间隔5分钟进行一次。

(三)弹出式对话框:

在CTC调度终端和车务终端弹出报警对话框,显示文字报警信息。

人工确认信息后点击“确定”,对话框方可关闭。

故障占用或占用丢失状态恢复前,每间隔5分钟弹出一次报警对话框。

第十条随着列车运行,列控中心根据本闭塞分区及前方闭塞分区顺序占用、出清的状态变化,对处于故障占用或占用丢失状态的闭塞分区进行逻辑判断,当达到安全防护自动解锁条件时,列控中心对该闭塞分区实施安全防护自动解锁。

第十一条实施安全防护自动解锁或使用区间逻辑状态确认命令人工解锁后的闭塞分区,其防护信号机、闭塞分区轨道区段状态和码序恢复正常。

第十二条CTC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在CTC调度终端和车务终端显示区间占用逻辑检查功能的启用/关闭状态;转为非常站控时,该功能启用/关闭状态应与模式转换前保持一致。

第十三条区间占用逻辑状态确认命令人工操作权限

区间逻辑状态确认命令包括闭塞分区确认无车占用、区间逻辑状态总解锁、区间占用逻辑检查开启/关闭的验证和执行命令。

其操作权限为:

(一)CTC车站操作方式。

非列车调度台分界的区间,各闭塞分区区间逻辑状态确认命令的操作权限按车站列控中心设备管辖范围分别归属两端车站。

处于列车调度台分界的区间,各闭塞分区区间逻辑状态确认命令的操作权限归属两端车站中具有该区间行车指挥权的列车调度台所辖车站。

(二)CTC中心操作方式和车站调车操作方式。

各闭塞分区区间逻辑状态确认命令的操作权限按第1款的划分方法,归属相关车站所属列车调度台。

(三)非常站控模式。

各闭塞分区区间逻辑状态确认命令的操作权限按第1款的划分方法。

转为非常站控时,区间占用逻辑状态确认命令仍可在CTC调度终端和车务终端上操作(有关功能故障时除外)。

第十四条区间逻辑状态确认命令操作权限转换时,CTC应自动检查列控中心区间占用逻辑检查功能是否开启,如该功能处于关闭状态时应向操作人员发出提示信息。

区间逻辑状态确认命令操作权限范围内各闭塞分区均处于空闲状态时,列控中心允许进行关闭区间占用逻辑检查功能的操作。

开启列控中心区间占用逻辑检查功能时,处于占用的闭塞分区判定为故障占用状态,处于空闲的闭塞分区判定为空闲状态。

第十五条列控中心区间占用逻辑检查的防护功能不适用以下情况:

(一)列车跨压区间闭塞分区时,其尾部所在的轨道区段占用丢失。

(二)列车在本闭塞分区占用丢失,且列车前方相邻闭塞分区同时发生故障占用。

(三)列车断钩或分部运行时,遗留车辆所在的闭塞分区同时处于占用丢失状态。

(四)列车在区间退行、折返、救援等非正常运行时。

(五)区间有车情况下,办理区间改方操作。

(六)列控中心上电启动时,列车所在的闭塞分区恰好发生占用丢失或列车跨压两个及以上闭塞分区。

第二节区间占用逻辑检查报警时的行车处置

第十六条列车调度员(车站控制时为车站值班员,下同)在CTC终端上收到闭塞分区占用丢失报警信息时,应立即通过CTC终端确认发生报警的闭塞分区和列车车次,确认系统对该闭塞分区实施自动防护后的信息显示,通知已进入区间的后续列车立即停车,不再向该区间放行列车,联系发生占用丢失的列车司机,询问列车位置及现场情况。

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调度员。

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应及时通知电务部门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

此种情况下,联锁终端上该闭塞分区出现的轨道电路红光带,不通知工务部门检查。

对发生占用丢失的列车继续运行占用有关闭塞分区而出现的故障占用报警,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不通知设备部门检查。

第十七条闭塞分区占用丢失逻辑检查报警自动解除后,列车调度员根据电务人员“×闭塞分区电务设备正常”的登记(在车站办理登记时,由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调度员),恢复正常行车。

区间发生占用丢失逻辑检查报警的列车完整到达前方站后,闭塞分区逻辑检查报警仍未自动解除时,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根据电务人员“×闭塞分区电务设备正常”的登记,确认该闭塞分区空闲后,进行人工解锁,恢复正常行车。

存在设备故障时,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根据设备部门登记的行车限制条件组织行车。

第十八条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关闭列控中心区间占用逻辑检查功能。

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进行CTC模式转换或操作方式转换后,应确认该功能处于开启状态。

遇区间施工(维修)、设备故障检查处理等情况,可根据需要关闭该区间占用逻辑检查功能。

有关施工(维修)结束、设备故障检查处理结束、相关行车作业完毕且列车或车列已全部到达车站后,必须及时启用区间占用逻辑检查功能。

由于未关闭该区间占用逻辑检查功能,遇区间施工(维修)、设备故障检查处理、区间救援、反方向行车、列车区间退行(返回)、越出站界调车、引导接车、未开放列车信号发出列车等情况出现闭塞分区占用丢失逻辑检查报警时,由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确认该闭塞分区空闲后,通过CTC终端人工解锁,不通知电务部门检查。

此时,由于列车或车列占用闭塞分区产生的故障占用报警,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不通知设备部门检查。

第十九条遇施工(维修)需停用列控中心区间占用逻辑检查功能时,应在施工(维修)计划中注明。

相关施工(维修)开始前和作业结束后,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应根据登记及时关闭和开启该区间的列控中心区间占用逻辑检查功能。

遇设备故障检查处理需停用列控中心区间占用逻辑检查功能时,电务部门须按规定登记,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根据电务部门的登记进行操作。

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关闭或开启列控中心区间占用逻辑检查功能时,须经调度所值班主任或高铁值班副主任(车站为值班干部或指定人员)同意后方可操作。

第二十条列控中心区间占用逻辑检查功能开启/关闭时,应以区间(含无配线车站)为单元,相关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按操作权限分别进行开启/关闭操作。

第二十一条区间发生逻辑检查报警时,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不得进行改变该区间闭塞方向的操作。

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不能通过CTC终端执行区间逻辑状态确认命令时,应立即通知电务部门,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

第二十二条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收到闭塞分区故障占用逻辑检查报警(由于列车或车列占用闭塞分区产生的故障占用报警除外)时,按现行轨道电路非列车占用红光带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三章自动闭塞区间继电式逻辑检查功能运用办法

第一节功能及说明

第二十三条继电式逻辑检查按列车在区间正方向运行时,根据闭塞分区列车占用、出清的顺序关系,对区间闭塞分区的状态进行逻辑判定。

第二十四条继电式逻辑检查按照闭塞分区占用逻辑检查原则进行状态的判定。

闭塞分区包括空闲、正常占用、故障占用、占用丢失四种状态。

空闲状态:

表示列车未占用该闭塞分区、且闭塞分区轨道电路所反映的线路状态为空闲;

正常占用状态:

表示列车占用该闭塞分区、且闭塞分区轨道电路所反映的线路状态为占用;

故障占用状态:

表示列车未占用该闭塞分区、但闭塞分区轨道电路所反映的线路状态为占用;

占用丢失状态:

表示列车占用该闭塞分区、但闭塞分区轨道电路所反映的线路状态为空闲。

第二十五条当正常占用的闭塞分区轨道电路恢复空闲,而其区间闭塞方向前方闭塞分区轨道电路未被正常占用时,判定该闭塞分区为占用丢失,逻辑检查人工解锁盘给出声光报警。

第二十六条当继电式逻辑检查电路判断闭塞分区出现占用丢失时,继电式逻辑检查自动对该闭塞分区进行安全防护,防护该闭塞分区的通过信号机点亮红色灯光(出站第一离去区段占用丢失时为出站信号机不能开放),同时将该闭塞分区轨道电路点亮红光带。

根据本次列车的运行以及前方闭塞分区逻辑状态,继电式逻辑检查可自动解除对该占用丢失闭塞分区的安全防护状态。

闭塞分区占用丢失逻辑检查报警自动或人工解除后,防护该闭塞分区的信号机、闭塞分区轨道区段状态和码序恢复正常。

第二十七条逻辑检查人工解锁盘有关灯光及按钮。

(一)QGJD(区间轨道继电器状态表示灯):

绿灯亮表示区间轨道电路设备输出闭塞分区空闲信息;绿灯熄灭表示区间轨道电路设备输出闭塞分区占用信息。

(二)BJD(报警灯):

红灯点亮表示本闭塞分区出现逻辑检查报警;红灯熄灭表示本闭塞分区无逻辑检查报警。

(三)BJDL(报警电铃):

本站所辖各区间线路对应的闭塞分区产生逻辑检查报警时鸣响。

(四)QLA(切断电铃按钮):

常态处于拉出状态;其拉出/按下用于切换BJDL的鸣响/静音状态。

(五)RJA(人工解锁按钮):

当对应的闭塞分区QGJD绿灯亮并出现逻辑检查报警时,按下RJA后,其RJD黄灯点亮,解除该闭塞分区的防护状态及报警状态;解除防护状态后,报警灯熄灭,其防护信号机(出站信号机除外)自动改点允许灯光。

(六)GBA(关闭按钮):

用于关闭对应区间线路的逻辑检查功能。

其对应GBD为红灯(常态熄灭),GBA按下时,对应区间RJD黄灯点亮,GBD红灯点亮。

产生逻辑检查报警时,BJD(报警灯)红灯点亮,QGJD(区间轨道继电器状态表示灯)绿灯亮,表示该闭塞分区发生占用丢失。

第二十八条自动闭塞区间继电式逻辑检查的防护功能不适用以下情况:

(一)列车跨压区间通过信号机时,其尾部所在的轨道区段占用丢失。

(二)列车紧追踪运行时,后续列车所在的闭塞分区占用丢失。

(三)列车在本闭塞分区占用丢失,且列车前方相邻闭塞分区同时发生故障占用。

(四)列车断钩或分部运行时,遗留车辆所在的闭塞分区同时处于占用丢失状态。

(五)区间反方向行车。

(六)发车站正向发车进路最后一个轨道区段占用丢失。

(七)接车站正向接车进路第一轨道区段占用丢失。

(八)闭塞分区占用丢失、故障占用、通过信号机(进站信号机)红灯断丝等故障构成的多重故障。

第二节区间占用逻辑检查报警时的行车处置

第二十九条车站值班员发现闭塞分区占用丢失逻辑检查报警后,应立即通过逻辑检查人工解锁盘或TDCS/CTC确认发生报警的闭塞分区和列车车次,通知已进入区间的后续列车立即停车,不再向该区间放行列车,联系发生占用丢失的列车司机,询问列车位置及现场情况,报告列车调度员,及时通知电务部门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

此种情况下该闭塞分区出现的轨道电路红光带,不通知工务部门检查。

第三十条闭塞分区占用丢失逻辑检查报警自动解除后,车站值班员根据电务人员“×闭塞分区电务设备正常”的登记,报告列车调度员,恢复正常行车。

区间发生占用丢失逻辑检查报警的列车完整到达前方站后,闭塞分区逻辑检查报警仍未自动解除时,车站值班员根据电务人员“×闭塞分区电务设备正常”的登记,确认该闭塞分区空闲后,在逻辑检查人工解锁盘上人工解锁该逻辑检查报警,报告列车调度员,恢复正常行车。

存在设备故障时,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根据设备部门登记的行车限制条件组织行车。

第三十一条闭塞分区出现占用丢失逻辑检查报警后,遇逻辑检查人工解锁盘停电或接到电务人员逻辑检查设备停电的报告,车站值班员应立即通知已进入区间的后续列车停车,待该闭塞分区至前方站(线路所)间空闲后,方可通知后续列车逐列恢复运行至前方站(线路所),指示后列恢复运行前必须确认前列已完整到达前方站(线路所)。

停电恢复后,车站值班员根据电务人员逻辑检查设备恢复正常的登记,报告列车调度员,恢复正常行车。

第三十二条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关闭区间占用逻辑检查设备。

遇区间施工(维修)、设备故障检查处理、区间救援、反方向行车、列车区间退行(返回)、越出站界调车、引导接车、未开放列车信号发出列车等情况时,可根据需要关闭该区间逻辑检查报警功能。

有关施工(维修)结束、设备故障检查处理结束、相关行车作业完毕且列车或车列已全部到达车站、区间反方向改回正方向后,必须及时启用区间占用逻辑检查报警功能。

由于未关闭该区间逻辑检查报警功能,遇上述情况出现闭塞分区占用丢失逻辑检查报警时,由车站值班员确认该闭塞分区空闲后,在区间逻辑检查人工解锁盘上人工解锁该逻辑检查报警,不通知电务部门检查。

第三十三条遇电务设备施工(维修)等需停用区间逻辑检查功能时,应在施工(维修)计划中注明。

相关施工(维修)作业开始前和结束后,电务部门应及时关闭和开启该区间的逻辑检查功能。

遇设备故障检查处理需停用区间逻辑检查功能时,由电务部门按规定登记后在逻辑检查人工解锁盘上办理,设备恢复后遗留逻辑检查报警时,电务部门在逻辑检查人工解锁盘上人工解锁该逻辑检查报警。

车站值班员关闭或开启区间逻辑检查功能时,须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并经值班干部或指定人员同意后方可操作。

第三十四条逻辑检查功能开启/关闭时,应以区间为单元,两端站车站值班员按操作权限分别进行开启/关闭操作。

第三十五条区间发生逻辑检查报警时,车站值班员不得进行改变该区间闭塞方向的操作。

第三十六条车站值班员不能通过区间逻辑检查人工解锁盘进行有关操作时,应立即通知电务部门,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进行登记。

第三十七条调度集中区段,区间继电式逻辑检查报警时的有关行车处置由铁路局规定。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具备列控中心区间占用逻辑检查功能、继电式逻辑检查功能的区间,原下发的TDCS/CTC自动闭塞区段列车占用丢失相关规定、管理及处置办法不再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总公司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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