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程序函证分析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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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程序函证分析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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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程序(函证、分析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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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审计证据的审计程序
一、审计程序按目的分类(注意,有些概念请先掌握)
(一)获取审计证据的总体审计程序(理解掌握)
按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的目的划分,审计程序可以分为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和实质性程序三种,审计准则将审计程序的这三种分类称之为总体审计程序。
1.风险评估程序(第六章展开)
2.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展开)
3.实质性程序(展开)
(二)风险评估程序
1.含义
风险评估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程序。
2.目的
风险评估程序的目的是为了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3.内容
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风险评估程序,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
询问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内部其他相关人员、分析程序、观察和检查。
(三)控制测试
1.含义
控制测试是为了获取关于控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的有效性而实施的测试,其目的是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控制测试是必要的
(1)在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预期控制的运行是有效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以支持评估结果;
(2)仅实施实质性程序不足以提供有关认定层次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以获取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
(四)实质性程序
1.含义
实质性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直接用以发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的审计程序,包括对某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细节测试以及实质性分析程序。
2.实质性程序类别
(1)细节测试是对某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具体细节进行测试,目的在于直接识别财务报表认定是否存在错报。
细节测试被用于获取与某些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如存在、准确性、计价等。
(2)实质性分析程序主要是通过研究数据间关系评价信息,用以识别某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及相关认定是否存在错报。
实质性分析程序通常更适用于在一段时间内存在可预期关系的大量交易。
二、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程序(修订内容,重点掌握)
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可根据需要单独或综合运用以下七种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
(一)检查
检查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记录和文件进行审查,或对资产进行实物审查。
检查程序具有方向性,即顺查和逆查。
(二)观察
观察是指注册会计师察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实施的程序。
观察程序具有方向性,即从账面观察到实物或过程,反之,从实物或过程观察到账面。
(三)询问
询问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获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并对答复进行评价的过程。
询问方法获取审计证据的特征(修订内容,掌握基本观点)
(1)知情人员对询问的答复可能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尚未获悉的信息或佐证证据;
(2)对询问的答复也可能提供与注册会计师已获取的其他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信息;(3)对询问的答复为注册会计师修改审计程序或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提供了基础;
(4)在询问管理层意图时,获取的支持管理层意图的信息可能是有限的;
(5)针对某些事项,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有必要向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获取书面声明,以证实对口头询问的答复;
(四)函证
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直接从第三方(被询证者)获取书面答复以作为审计证据的过程,书面答复可以采用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等形式。
函证的适用情形(修订内容,掌握基本观点)
(1)当针对的是与特定账户余额及其项目相关的认定时,函证常常是相关的程序;
(2)函证不必仅仅局限于账户余额,还适用于对协议和交易条款进行函证;
(3)函证程序还可以用于获取不存在某些情况的审计证据。
(五)重新计算
重新计算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记录或文件中的数据计算的准确性进行核对,重新计算可
通过手工方式或电子方式进行。
(六)重新执行
重新执行是指注册会计师独立执行原本作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
(七)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分析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
分析程序适用情形(修订内容,掌握基本观点)
(1)分析不同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
(2)分析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
(3)分析已识别出的、与其他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与预期值差异重大的波动或关系进行调查。
三、总体审计程序与具体程序的关系(理解掌握)
注册会计师可以将七种具体审计程序单独或组合起来用作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或者说,注册会计师在三类总体审计程序的取证环节可以单独或组合用到七种具体审计程序来实现。
风险评估程序(必须)
控制测试(可以不)
实质性程序(必须)
检查
观察
询问
函证
重新计算
重新执行
分析程序
四、具体审计程序与认定的关系
函证
一、函证决策(教材P176-177,修订内容,重点掌握)
1.是否有必要实施函证的决策时应当考虑的因素
注册会计师应当从以下两个因素考虑是否有必要实施函证以获取认定层次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评估的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2)函证程序所审计的认定;
(3)实施其他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如何将检查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
2.确定函证的内容、范围、时间和方式时应当考虑的因素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被审计单位的以下因素确定函证的内容、范围、时间和方式:
(1)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环境;
(2)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3)账户或交易的性质;
(4)被询证者处理询证函的习惯做法及回函的可能性等。
二、函证的内容(修订内容,重点掌握)
(一)确定函证的对象(修订内容)
1.函证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
2.函证应收账款
(1)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
(2)对应收账款拟不实施函证例外情形:
①根据审计重要性原则,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
②注册会计师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
(3)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4)针对应收账款存在认定的替代程序。
3.可以实施函证的其他财务报表项目
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对下列内容(包括但并不限于)实施函证: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应收票据;
(3)其他应收款;
(4)预付账款;
(5)由其他单位代为保管、加工或销售的存货;
(6)长期股权投资;
(7)应付账款;
(8)预收账款;
(9)保证、抵押或质押;
(10)或有事项;
(11)重大或异常的交易。
(二)实施函证程序的范围
注册会计师根据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以及所测试总体的特征等确定从总体中选取特定项目进行测试。
选取的特定项目可能包括:
1.金额较大的项目;
2.账龄较长的项目;
3.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的项目;
4.重大关联方交易;
5.重大或异常的交易;
6.可能存在争议、舞弊或错误的交易。
(三)实施函证程序的时间
1.注册会计师通常以资产负债表日为截止日,在资产负债表日后适当时间内实施函证;
2.如果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注册会计师可选择资产负债表日前适当日期为截止日实施函证,并对所函证项目自该截止日起至资产负债表日止发生的变动实施实质性程序。
三、管理层要求不实施函证时的处理
1.分析管理层要求不实施函证的原因
当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要求对拟函证的某些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不实施函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分析管理层要求不实施函证的原因,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并考虑:
(1)管理层是否诚信;
(2)是否可能存在重大的舞弊或错误;
(3)替代审计程序能否提供与这些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如果认为管理层的要求合理,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与这些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如果认为管理层的要求不合理,且被其阻挠而无法实施函证,注册会计师应当视为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并考虑对审计报告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询证函的设计
(一)设计询证函的总体要求
1.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特定审计目标设计询证函,即询证函的设计应当服从于审计目标的需要;
2.在针对账户余额的存在认定获取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询证函中列明相关信息,要求对方核对确认;
3.针对账户余额的完整性认定获取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则需要改变询证函的内容设计或者采用其他审计程序。
(二)设计询证函需要考虑的因素
1.所审计的认定的类别;
2.可能影响函证可靠性的因素。
(三)影响函证可靠性的因素
1.函证的方式;
2.以往审计或类似业务的经验;
3.拟函证信息的性质;
4.选择被询证者的适当性;
5.被询证者易于回函的信息类型。
(四)函证的方式
1.积极式函证
(1)积极式函证要求
如果采用积极的函证方式,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被询证者在所有情况下必须回函,确
认询证函所列示信息是否正确,或填列询证函要求的信息。
(2)积极式函证方式
2.消极式函证
(1)消极式函证要求
只要求被询证者仅在不同意询证函列示信息的情况下才予以回函。
(2)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情况
当同时存在下列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可考虑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
①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
②涉及大量余额较小的账户;
③预期不存在大量的错误;
④没有理由相信被询证者不认真对待函证。
(五)选择被询证者的适当性举例
五、函证的实施
(一)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函证实施过程控制的环节
1.对选择被询证者的控制;
2.对设计询证函的控制;
3.对发出和收回询证函保持控制。
(二)对函证实施过程进行控制的措施
1.将被询证者的名称、单位名称和地址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记录核对;
2.将询证函中列示的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核对;
3.在询证函中指明直接向接受审计业务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回函;
4.询证函经被审计单位盖章后,由注册会计师直接发出;
5.将发出询证函的情况形成审计工作记录;
6.将收到的回函形成审计工作记录,并汇总统计函证结果;
7.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回函是否来自所要求的回函人。
(三)以电子形式回函时的处理(修订内容,掌握基本观点)
1.基本要求
如果被询证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当直接接收,并要求被询证者寄回询证函原件。
2.提高电子形式回函安全性措施
(1)对以电子形式收到的回函(如传真或电子邮件),由于回函者的身份及其授权情况很难确定,对回函的更改也难以发觉,因此可靠性存在风险
(2)注册会计师和回函者采用一定的程序为电子形式的回函创造安全环境,可以降低该风险;
(3)注册会计师可以采用多种确认发件人身份的技术(比如加密技术、电子数码签名技术、网页真实性认证程序)来提高相关回函的可靠性;
(4)注册会计师还应将收到的口头答复记录于工作底稿,如果口头答复中的信息很重要,注册会计师应要求相关方就此重要信息直接提交书面确认文件。
(四)积极式函证未收到回函时的处理(修订内容,掌握基本观点)
1.如果采用积极的函证方式实施函证而未能收到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与被询证者联系,要求对方作出回应或再次寄发询证函;
2.如果未能得到被询证者的回应,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3.替代审计程序应当能够提供实施函证所能够提供的同样效果的审计证据;
4.表9-5的举例说明了对应付账款的存在认定和完整性认定不同的替代审计程序。
表9-5
六、评价回函结果
(一)评价(询证函回函)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掌握基本观点)
1.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取得积极式函证回函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必要程序,则替代程序不能提供注册会计师所需要的审计证据;
2.如果积极式函证未获取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意见的影响;
3.注册会计师可能识别出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且取得积极式询证函回函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必要程序。
比如:
(1)可获取的佐证管理层认定的信息只能从被审计单位外部获得;
(2)存在特定舞弊风险因素使注册会计师不能信赖从被审计单位获取的审计证据。
(二)评价函证过程和结果的可靠性
1.评价函证的可靠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对询证函的设计、发出及收回的控制情况;
(2)被询证者的胜任能力、独立性、授权回函情况、对函证项目的了解及其客观性;
(3)被审计单位施加的限制或回函中的限制。
2.评价询证函回函不可靠时的措施
如果认为询证函回函不可靠,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其对评估的相关重大错报风险(包
括舞弊风险),以及其他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七、对询证函回函不符事项的处理(掌握基本观点)
1.注册会计师应当调查不符事项,以确定是否表明存在错报;
2.询证函回函中指出的不符事项可能显示财务报表存在错报或潜在错报;
3.当识别出财务报表存在错报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该错报是否表明存在舞弊;
4.询证函回函的不符事项可以为注册会计师判断来自类似的被询证者回函的质量及类似账户回函质量提供依据;
5.询证函回函的不符事项还可能显示被审计单位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6.询证函回函的不符事项并不表明存在错报,比如,询证函回函的差异可能是由于函证程序的时间安排、计量或书写错误造成的。
7.举例:
应收账款因登记入账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不符事项并不表明存在错报,如下表:
分析程序
一、分析程序的目的
1.分析程序的含义
分析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分析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
分析程序还包括在必要时对识别出的、与其他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与预期值差异重大的波动或关系进行调查。
2.分析程序的目的
注册会计师实施分析程序的目的包括以下三种情形,如下表
二、用作风险评估程序的分析程序
(一)用作风险评估程序的分析程序目的
注册会计师在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时,应当运用分析程序,其目的是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二)用作风险评估程序的分析程序的具体要求
1.将分析程序与询问、检查和观察程序结合运用;
2.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关注关键的账户余额、趋势和财务比率关系等方面,对其形成一个合理的预期,并与被审计单位记录的金额、依据记录金额计算的比率或趋势相比较。
3.通过发现异常来识别重大错报
如果分析程序的结果显示的比率、比例或趋势与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不一致,并且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或者无法取得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其是否表明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三)用作风险评估程序的分析程序的特点
风险评估程序中运用的分析程序主要目的在于识别那些可能表明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异常变化,因此有以下特点:
1.所使用的数据汇总性比较强,其对象主要是财务报表中账户余额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2.所使用的分析程序通常包括对账户余额变化的分析,并辅之以趋势分析和比率分析;
3.在风险评估过程中使用的分析程序所进行比较的性质、预期值的精确程度,以及所进行的分析和调查的范围都并不足以提供很高的保证水平。
三、用作实质性程序的分析程序
(一)用作实质性程序的分析程序的目的
当使用分析程序比细节测试能更有效地将认定层次的检查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时,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单独或结合细节测试,运用实质性分析程序。
(二)设计和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应当考虑的因素(掌握基本观点)
1.考虑针对所涉及认定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和实施的细节测试,确定特定实质性分析程序对这些认定的适用性;
2.考虑可获得信息的来源、可比性、性质和相关性以及与信息编制相关的控制,评价在对已记录的金额或比率作出预期时使用数据的可靠性;
3.对已记录的金额或比率作出预期,并评价预期值是否足够精确以识别重大错报;
4.确定已记录金额与预期值之间可接受的,且无需作进一步调查的差异额。
(三)确定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对特定认定的考虑
1.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
鉴于实质性分析程序能够提供的精确度受到种种限制,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越高,注册会计师应当越谨慎使用实质性分析程序。
2.针对同一认定的细节测试
在对同一认定实施细节测试的同时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可能是适当的。
(四)实质性分析程序对使用数据的要求
1.可获得信息的来源
数据来源的客观性或独立性愈强,所获取数据的可靠性将愈高;来源不同的数据相互印证时比单一来源的数据更可靠。
2.可获得信息的可比性。
实施分析程序使用的相关数据必须具有可比性。
3.可获得信息的性质和相关性。
4.与信息编制相关的控制。
(五)实质性分析程序时对接受的差异额的考虑
1.考虑重要性和计划的保证水平
可容忍错报越低,可接受的差异额越小;计划的保证水平越高,可接受的差异额越小。
2.考虑更多的审计证据
可接受的差异额越低,注册会计师需要收集越多审计证据,以尽可能发现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获取计划的保证水平。
四、用于总体复核的分析程序
1.总体复核阶段分析程序的目的
注册会计师用于总体复核的分析程序的目的是确定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与其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一致。
2.总体复核阶段分析程序的特点
注册会计师在总体复核阶段实施的分析程序主要在于强调并解释财务报表项目自上个会计期间以来发生的重大变化,以证实财务报表中列报的所有信息与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一致、与注册会计师取得的审计证据一致。
3.再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情形
如果识别出以前未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重新考虑对全部或部分某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评估的风险是否恰当,并在此基础上重新评价之前计划的审计程序是否充分,是否有必要追加审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