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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塔方案

绍兴市上虞区监管中心建设工程

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2

1.1、施工组织总设计2

1.2、塔吊施工方案2

1.3、施工图2

1.4、主要规范、规程、标准2

1.5、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2

第二章、工程概况3

2.1、参建单位3

2.2、工程简介3

2.3、现场情况3

第三章、施工部署4

3.1、技术准备4

3.2、平面布置的原则4

3.3、组织及管理5

第四章、群塔顶升程序6

4.1、各种安全距离计算6

4.1.1、最底层塔机的顶升高度6

4.1.2、确定高差计算参数及合理的高差数值7

4.2、塔吊顶升的程序7

第五章、安全技术措施8

第六章、防碰撞措施9

第七章应急措施10

附图、塔吊平面布置图

 

第一章、编制依据

1.1、施工组织总设计

1.2、塔吊施工方案

1.3、施工图

1.3.1、绍兴市上虞区监管中心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图

1.3.2、绍兴市上虞区监管中心建设工程结构施工图

1.4、主要规范、规程、标准

序号

类别

名称

编号

1

国家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2006

2

行业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12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4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JGJ59-2011

1.5、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第二章、工程概况

2.1、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分局(代建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

勘察单位:

浙江土力工程勘测院

监理单位:

浙江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2、工程简介

本工程位于上虞区上浦镇龙池岭,总建筑面积59072.34m2,其中接待受理中心建筑面积898.5m2,提审楼建筑面积6579.2m2,监区建筑面积16539.92拘留所建筑面积为5009.18m2,案审大队建筑面积为4047.57m2,警犬基地建筑面积为627.41m2,后勤保障中心建筑面积为3903.82m2,伙房、锅炉房建筑面积为638.29m2,执纪审查培训中心建筑面积为6238.2武警营房建筑面积为2910.28m2,训练馆建筑面积为1002.47m2,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301.2m2,犬舍建筑面积为475.85m2,病犬舍建筑面积为25.81m2,建筑高度最高为21.7m,框架1~5层。

基础采用人工挖孔桩(墩)、承台、地梁相结合基础。

本工程±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15.300m,现场地西侧地坪自然标高约为9.5m,东侧自然地坪标高约为15.00米左右。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

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05g,设计地震分组:

第一组;场地类别:

Ⅰ/Ⅱ类;特征周期Tg=0.25/0.35s。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B级,本工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二级。

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2.3、现场情况

根据现场占地面积大、单体建筑面积大的实际情况,本工程共采用8台塔吊,选用杭州华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QTZ80型塔式起重机8台。

分别于执纪审查培训中心设置1台编号1#塔吊,武警营房北面设置1台编号为2#塔吊,监区南侧设置2台编号为3#、6#塔吊,监区北侧、西北侧设置2台编号为4#、5#塔吊,后勤保障中心东北侧、南西侧设置2台编号为7#、8#塔吊。

1#塔吊高度设置为33.6米,2#塔吊设置高度为28米;3#塔吊安装高度为36.4米;4#塔吊安装高度为30.8米;5#塔吊安装高度为28米;6#塔吊安装高度为33.6米。

7#塔吊安装高度为27米;8#塔吊安装高度为30米。

本工程位于上虞区上浦镇龙池岭;周边环境:

东面、北面靠山,南临汤浦至上虞公路,西临农田,由11个单体组成。

根据单体单层建筑面积大,工期紧,材料运输量大的特点,现选择使用8台塔式起重机,塔吊起重臂长均为55米。

第三章、施工部署

3.1、技术准备

本工程由东西2块建筑组成,分为二块作业施工面,东西两块作业施工面高差4.8米,每个施工面分为几个工作段,每个工作段根据工程需要选择和布置塔吊;塔吊安装前,各施工队必须收集相关的塔吊资料和现场数据,编制单体塔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经过公司总工审批,方案中应充分考虑各栋号间塔吊相互错开,尽量保证塔吊起重臂与塔身、起重臂与平衡臂间相互错开。

3.2、平面布置的原则

3.2.1、塔吊施工布置尽量消灭死角。

3.2.2、塔吊相互之间满足安全距离,在平面位置不能错开时,必须保证垂直位置错开一个安全距离。

3.2.3、因塔吊布置较多,布置时利用了施工进度之间的时间差和栋号间的高低差,来保证满足安全距离要求。

3.2.4、便于安装和拆除。

3.2.5、现场8台塔吊用电按三个配电总箱布置,每个塔吊均为单独回路用电。

3.3、组织及管理

3.3.1、组织机构图

第四章、群塔作业及顶升程序

4.1、各种安全距离计算

多塔机同时作业,既要使塔机发挥应有的工作效率,又要保证施工安全,在进行垂直运输施工方案设计时,必须特别注意塔机安全高差的控制。

安全高差的控制在于保证群塔的安全;高差太小,有可能造成高位塔吊钩与低位塔吊起重臂碰撞;高差过大,由于群塔的连续排序,造成连锁反应,结果是:

建筑物结构施工达到的高度太低,不满足塔机锚固高度要求。

因此,本工程塔机的高差需进行合理的计算,才能满足施工高度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任何两塔之间中心距离大于大臂工作半径的3m,任何两塔之间高差大于5m。

4.1.1、最底层塔机的顶升高度

最底层塔机的计算顶升高度H'==5m

H'塔=ΣHi+D+[hf]-H6

i=1

式中:

H1—H6----含义和取值如图1所示;

D-----塔机吊钩至起重臂下弦的极限距离;

hf------塔臂架弹性变形端头下沉值。

其中hf对空载时的大臂上扬的塔机一般影响不大,但对于空载仰臂的塔机影响就比较明显,根据经验值,塔机在端头额定负载时测定的下垂值为1.2~1.5m,取1.2m。

H6的取值按塔机基础(顶)与建筑物(底)标高的相对值计算,即如果塔机基础(顶)高于建筑物底标高。

H6取正值;反之,取负值。

4.1.2、确定高差计算参数及合理的高差数值

计算塔机高差常用的参数有:

①塔基高差Hj,②塔机起重截面高度Bh,③塔机塔帽高度Tm,④高地、低位塔机起重臂到基础顶面高度HG、HD,⑤高、低位塔机起重臂安装高差△H。

群塔布置竖向设计中,塔机高差参数的合理确定,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⑴、起重臂交叉不大于1/2起重臂长的高差计算:

△H/=HG-HD+Hj≥Bh+hf+D

⑵、起重臂交叉大于1/2起重臂长,且小于3/4起重臂长的高差计算:

△H/=HG-HD+Hj≥Tm

⑶起重臂交叉大于3/4起重臂长(或覆盖低塔塔身)的高差计算:

△H/=HG-HD+Hj≥Tm+2m

4.2、塔吊安装的程序

根据本工程开工实际情况,在塔吊总体安排上暂定按5m差值计算。

4.2.1、各个塔吊之间的安全距离,

⑴、起重臂交叉不大于1/2起重臂长的高差计算:

△H≥5m,当高差不能满足要求时,通过限制高塔旋转角度,及充分利用施工层高差来解决。

⑵、起重臂交叉大于1/2起重臂长,且小于3/4起重臂长的高差计算:

△H≥6m,当高差不能满足要求时,通过限制低塔旋转角度。

⑶、起重臂交叉大于3/4起重臂长(或覆盖低塔塔身)的高差计算:

△H≥9m,当高差不能满足要求时,通过限制高塔旋转角度,及充分利用施工层高差来解决。

4.2.2、塔吊安装应遵循安全距离要求,如平面位置不能错开,则应在竖向进行错开,错开距离满足4.2.1条要求。

4.2.3、塔吊独立安装,应对基础进行验算,不满足强度要求时作加强处理。

4.2.4、尽管塔机臂竖向已错开一定的距离,但是,如果两台相邻塔机的塔机臂同时处在同一平面位置,仍然会相互妨碍并产生安全隐患,因此,在塔机使用过程中,必须注意相邻塔机的动态。

信号员在发出启动信号之前要观察相邻塔机臂是否在离自己的塔机臂较近的地方或正向自己的塔机臂方向移动,根据情况决定发出启动信号的时间;在塔机臂移动的过程中,塔机司机也要密切注意相邻塔机臂的移动情况,一旦发现两个塔机臂向一个方向靠近,应立即停止移动或向反方向移动塔机臂。

4.2.5、塔吊逐次安装,必须根据当时其他施工段塔吊的状况进行合理安排,若与其它施工段塔吊大臂干涉,可在其他塔吊不工作时进行安装。

塔吊安装前应向项目部提出申请,填写《塔吊顶升申请表》,经项目部同意后方可顶升。

附《塔吊顶升申请表》:

4.2.6、塔吊安装工作由塔吊安装公司负责,每台塔吊安装完毕后应核对起重臂高差是否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完成后交项目部安全部保存资料。

第五章、安全技术措施

5.1、所有操作人员都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5.2、塔吊拆装作业,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及工法进行,必须由持有操作证的起重人员完成,严禁无证操作。

5.3、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5.4、项目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塔吊基础的施工必须尽可能地提前进行。

5.5、作业现场的正下方必须设置不小于20米×20米的安全作业区,并做明显标志以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5.6、4级风以上严禁顶升作业,5级风以上严禁塔吊安装。

5.7、塔吊塔身垂直度必须控制在2‰。

5.8、在塔吊顶升或降塔过程中,严禁回转、起升作业。

5.9、塔吊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均须持证上岗。

在塔吊运行过程中,双方使用认可的信号指挥形式,如对讲机、旗语、哨音等。

5.10、塔吊司机在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十不吊”,保证安全运行。

在停止作业时,必须保证大臂、小车及吊钩停放在安全部位,保证与其它塔吊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塔吊突然断电后应及时卸除吊物,将吊钩临时固定,防止起重臂转动,造成相连塔吊起重臂与钢丝绳碰撞;塔吊运行时,塔吊之间、塔吊与附近建筑物之间必须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

5.11、塔吊司机在作业前和作业后,应对塔吊进行检查和保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塔吊的各项安全限位必须齐全可靠。

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销及其他任何部件之间的联接销都必须穿开口销。

5.12、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备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充分的照明设备。

塔尖及起重臂端部设置安全警示灯,当光线不足时应打开安全警示灯。

5.13、塔机必须有良好的电气接地措施,防止雷击,遇有雷雨严禁在底架附近活动(接地电阻不大于4Ω,用∠50*50*5角钢预埋在地下并与塔身进行有效连接)。

5.14、塔机应定机定人,实行专人专机负责制,非机组人员不得进入司机室和擅自操作,要处理电气事故时,必须有专职维修人员二人以上。

5.15、如有塔吊发生故障时,需在总电箱切断故障塔吊电源后,进行维修。

 

第六章、防碰撞措施:

1、塔吊安全操作应做到“五好”:

思想集中好;上下联络好;机械检查好;扎紧提放好;统一指挥好。

2、对塔吊司机和指挥司索人员经常性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驾驶和使用时提高警惕,在重叠覆盖区域范围内作业时,操作应减速慢行。

3、严禁塔机司机、指挥人员酒后上岗;且上岗前,项目部应重点就防碰撞措施对其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交底。

操作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4、塔吊指挥司索人员与司机之间使用无线对讲机联系,以确保信号的准确无误。

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统一(专人)指挥,信号明确,严禁他人胡乱指挥、安排。

5、塔吊上安装电铃,在紧急情况下可按铃示警。

6、在各塔吊的大臂前、塔帽顶、配重臂尾端应分别安装障碍灯,夜间操作时必须打开,以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7、施工现场特别是夜间作业应设置和保证充足照明。

8、根据现场作业情况,塔吊运转范围装置极限限位控制。

当每次进行回旋操作时,应鸣笛提示;夜间行驶前必须打开障碍灯。

如遇大风天气,塔吊应停止作业,并将大臂和塔身四周采用拉结固定措施,以防塔机与塔机相碰撞。

9、在每次起吊重物时,应吊离地面50cm进行制动性能试验,确保制动性能可靠。

当塔吊与电线距离10m时,应停止回转操作。

10、塔吊操作时,塔吊的平衡臂与塔机应尽可能保持距离10m范围外操作,若须在10m范围内操作,应减速启动缓慢谨慎操作,并确保平衡臂与塔机的距离大于3m。

11、公司定期组织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塔吊司机、塔吊指挥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并请专业人员讲解操作规程要点,险情处理等有关注意事项。

13、平时不作业和每班作业结束人员要离开前,必须将小车开至大臂的根部。

 

第七章、应急措施

1、当塔吊的重物或绳索与电线有可能相碰时,塔吊指挥员应立即发出停止作业信号,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按下紧急停车按钮,停止任何操作,待问题处理完毕后,确认无隐患后,方可进行继续操作。

2、塔吊回转超越预设的极限位置仍未停车时,操作人员应先按下紧急按钮,再将总电源开关切断。

另项目部应经常组织检查塔吊各部件磨损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公司汇报。

3、若电气系统失控时,应先按“紧急停车开关,再切断总电源开关”程序进行操作。

4、若发生事故(人员伤亡),必须保护好现场,立即拨打120紧急救护同时向项目部负责人汇报,项目部应立即启动救援组织机构,按“先抢救后调查”的处理程序进行操作;事故的处理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执行;对于重大事故的发生,应立即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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