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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责任承诺书

附件1:

保密责任承诺书

医学类国家统一考试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执法考试工作,保密责任重大。

受聘(委托)参加此项工作,有遵守国家保密法规,严守国家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为此承诺如下:

接受保密教育,在执考等工作中服从保密工作指导,遵守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考试工作保密规定》,承担违反国家保密法规的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2:

2006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试卷销毁登记表

考点(盖章):

填报时间:

年月日考点负责人签字:

类别代码

空白考生手册本数

配题

表数

第一站

第二站

第三站

销毁

方式

销毁

地点

销毁

时间

销毁人

签字

监督人

签字

空白答题纸数

试题

卡数

评分标

准本数

试题

卡数

评分标

准本数

考试用

光盘数

试题

卡数

评分标

准本数

附件3:

湖南考区2006年全国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做好湖南考区2006年全国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蒋作君副部长“考试工作要做到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全省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工作。

(二)未经省卫生厅医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聘任和非聘期内的主考官与考官,不得执考。

主考官与考官必须按所聘任的考试类别执考,不得跨类别执考。

(三)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分,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考生。

每一站(室)的主考官和考官,不得来自同一个医疗机构。

考生如系主考官、考官或考务人员的直系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主考官、考官或考务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总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随意降低合格分数线。

(五)坚持执业医师与执业助理医师两个层次分类施考,并先考执业医师、后考执业助理医师的原则;坚持按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开考,并在规定截止时间内结束考试的原则。

(六)主考官、考官和考务人员均必须严格按照《湖南考区医师资格考试工作规程》执考,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每个考试基地在考试期间,除保留一至二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请于6月30日前报考区办公室)外,所有执考的主考官、考官和考务人员均须关闭手机,主考官、考官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站执考,违者按作弊处理,并取消其执考资格。

(七)实践技能考试仍采用三站式考试,考试路线不得交叉、不准逆行。

引导员按序引导考生依次通过三站接受考试,主考官、考官和考务人员均不得随意安排考生进入考站考试(即考生不得选择考官和主考官,考官和主考官也不能选择考生)。

考生每进入一个考站考试,主考官、考官或考务人员均应核对考生身份。

(八)《考生评分册》应放入保密袋并由主考官密封后交引导员传递。

考生、主考官、考官和考务人员等均不得传递。

主考官、考官只能在《考生评分册》上,记录本人执考考站的考试成绩,不得翻阅非本考站的成绩,更不得涂改成绩。

如考生某项目缺考,主考官、考官要在相应的评分格中填写“0”或标“/”,不能留有空格。

如确因评分错误,主考官、考官需要修改考生成绩时,必须在修改处签名。

(九)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进行考试。

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体格检查和基本技能操作,若采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要男女分开,至少需为女考生安排一名女考官。

(十)每天(场)开考前和考试结束时,主考官、考官或考务人员要与保密员办理试题卡、评分标准等考试资料的领取与回送交接手续,并作好记录;启用前,应有2人以上在场的前提下,检查试题密封签,确认完好无损后方可启封;检查试卷及评分标准完整无损后,方能开始考试。

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向考点、考区负责人汇报,排除泄密的可能后,方可继续考试。

二、考场基本要求

具备能满足考试需要的相对独立的区域及房间,场地宽敞、明亮、安静、交通方便;备有足够的电源、电源延长设备、空调、水源及消防等基本设施;内设保密室(柜),备有足够的考试用物和桌椅等设备。

三、考试实施过程的管理要求

(一)考前工作

1.在考试基地(地点)的大门口悬挂大型横幅,在通往考场的路上张贴醒目的通路标识,在考试入口处和候考室张贴考试流程图、考生须知、考试安排表、《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考试规则、特别警示及注意事项等。

合理配备主考官、考官和考务人员,按要求设置考场和备用考场,并配备保健医师、急救药品、清洁饮用水等。

2.设置“用物存放处”和“公布栏”。

考生进入考站考试前,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和有关资料交“用物存放处”保存,不得带入考场,否则按作弊论处。

对考试违规者,应及时将处理情况在“公布栏”上公布。

3.准备好题签和抽签用容器。

题签号写在内下方,外上方要标明“上”字;抽签用容器应能遮盖题签,不得露出签号。

(二)考试实施

1.候考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进入候考室,核对无误后入座。

(1)抽签:

①采取盲抽,不得点题号,每名考生只准抽取一个题签号(题组号);②将考生所抽的题签号让考生过目后,填入“考生评分册”首页的相应栏目内;③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考生所抽的题签号。

(2)临床类考试,应告知考生第二考站增加了考察考核医德医风的内容,考试时要注意尊重病人、关心病人、体恤爱护病人。

2.笔试采用集中考试的方式。

(1)笔试人数应根据考试场地的大小、考生和考务人员的数量安排,一间标准教室(医学综合笔试考室大小)以30人为宜。

考生座位前后左右的间距必须在80公分以上。

(2)根据《考生评分册》上记录的题组号,按抽题表试题题号的搭配,给考生分发相应的试题卡(中医类直接按签号发放)。

发题卡时要将其反扣在桌上,待同考室考生的题卡全部发完后,由记时员统一发布开始考试的指令,考生方可翻开题卡答题,违者本考站的考试成绩无效。

(3)考生作答后的答题纸,一律沿密封线装订后方可开始阅卷;考生在答题纸密封线以外,不得作任何标记,也不得将题卡和答题纸带出考场,违者记零分。

(4)本站考试结束后,考生由引导员带领进入下一站考试。

如果下一站尚无空余考室,考生可以在原地等候,此时考务人员要特别注意维护考试纪律,严禁考生之间交谈。

3.操作及中医辨证论治考生与主考官和考官面对面进行考试。

(1)根据主考官、考官、考生和考室数,设置相应的考试组数。

(2)每间考室由3名考官(其中1名主考官、2名考官)负责考试(临床类可安排2名)。

(3)每间考室,应为独立的房间,确保考试相互不干扰。

(4)第二站的每间考室内应准备常用的考试用物,特殊用物可与其它考室共用。

(5)主考官和考官给考生宣读试题时口齿要清晰、语速要慢,考生没听清楚的地方可以重复。

(6)每间考室,每一次只能考一名考生,不得同时考多名考生,违者按作弊论处。

4.多媒体考试采用一名考生一台电脑人机对话考试,由考生本人操作电脑答题。

(1)安排不懂医、只懂电脑操作的人员,担任本站监考员兼考官。

监考员在维护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注意指导或监督考生录入准考证号和题组号,但不得协助考生答题,违者按作弊论处并取消其执考资格。

(2)每天开考前,由主监考到保密室领取“加密狗”,开启实践技能考试程序后,即将“加密狗”送交保密室。

(3)考心肺听诊考题时,注意提醒考生可以反复点击鼠标,重复听取心肺音,每道题答完后,可以返回上一题修改。

(4)考试题号与题组号一致,不再单发抽题表。

(5)每个考生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应立即将考生的考试成绩记录在《考生评分册》的相应栏目内,并签名。

5.考试结束

(1)准确将《考生评分册》的成绩录入考生报名信息中,然后密封归档;并将第一站答题卡全部封存(至少保存至下一年度实践技能考试结束)。

(2)每天考试结束时,在主考或首席考官的监督下,由2名保密员将试卷、评分标准、考生评分册等考试资料放入原密封袋中密封,送回保密室保存,并作好签收记录;全部考试结束后,在考点负责人的监督下,由2名以上考务人员清点所有考试资料,无误后集中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

(3)录入考生成绩时要按照《考生评分册》的顺序录入,考试分数要录入到相应的位置上,不能错位。

四、各考试类别的具体要求

(一)临床类

1.题组号为1—150号,请如数准备题签。

但在题签使用方面可以人为控制暴光率,上下午或各天之间使用不同的题签。

题签号的发放必须在开考前由考点首席考官和考点负责考务的人员共同商定。

个别考试基地确因考生人数过多,可以采取15个考试日分别发放不同题组号的做法。

2.第一考站:

病史采集和病例分析,共考21分钟。

由考务人员(监考员)按题组号与“抽题表”所对应的试题号发放试题卡,本场考试结束后,应收回试题卡,并按序排列后放入试题袋中密封。

考试前要特别嘱咐考生根据考卷上提供的主诉,用笔答的形式做一个病史采集,要提醒考生将病史采集和病例分析题分别答在“病史采集”与“病历分析”的答题纸上(考务人员切忽发错试题卡和答题纸)。

考生必须按照统一指令开始和停止答题。

3.第二考站:

体格检查1和基本技能操作,共考21分钟(体格检查10分钟、操作11分钟)。

主考官、考官应根据《考生评分册》上记录的题组号,在“抽题表”上找到相应的题目后,由主考官向考生口述考题,考生可稍作思考再开始考试。

主考官应注意控制考试时间,因考生操作不熟练,延长了考试时间时,应终止该考生的考试。

4.第三考站:

体格检查2(肺/腹和心脏听诊)、心电图、X线片及医德医风,采用人机对话考试,共考18分钟。

(1)采取导出、导入的办法,将考生的考试成绩导入到报名信息中,今年不再录入第三站的考试成绩。

(2)考试全部结束后,分别按电脑台次(电脑上标明的台号),导出考生成绩,并作好标记。

(3)分别将每台电脑导出的成绩打印出考生成绩单后,一一导入报名信息中。

(4)核对考生准考证号和题组号与《考生评分册》上记录的题组号是否一致,不一致时按“零”分处理。

(二)口腔、公共卫生类

1.各站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内容与去年相同,每站考官仍不得少于3名(其中1名主考官,2名考官)。

2.题组号为1—150号,考前请如数准备题签。

3.多媒体考试,口腔类设在第三站,公共卫生类设在第二站,请在系统设置时注意区分。

考试全部结束后,将考生的本站成绩导出,分考点备存后与《考生评分册》一同反馈至各考点。

同时,将各考点的考生成绩、平均成绩、通过率等基本情况汇总后报考区备存。

4.口腔类别第一、二站,主考官根据考生所抽的题签号,再按抽题表上所配备的试题号,找出相应试题给考生口述,考生当即作答;第三站的主考官按上述办法找到题号后,将试题袋内的相应题卡交考生本人阅读后作答,同时,应发一张空白答卷纸给考生使用。

5.公共卫生类别由引导员按照考生所抽的题签号,再根据抽题表所配备的试题号,抽出相应的试题卡,在引导考生依次进入各考站考试的同时,将试题卡及《考生评分册》依次分发给相应考站的主考官,考生进入考站后,由主考官将试题卡交考生阅读后作答。

(三)中医、中西医结合类

1.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与去年基本相同。

每站考官不得少于3名,各考点和各考试基地,要严格按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规定的考官数设置考组。

2.各类别(含中医师承)第1—3考站的试题各100道,请如数准备好题签。

考生开考前所抽取的签号,就是考生所考的试题号。

3.今年考试仍实行3站共抽1次签的方式。

考生进入考室后,由主考官组织抽签,并将该考生所抽的题签号记录在《考生评分册》上。

各考站引导员按题签号分发试题卡给考生,考生按题卡答题。

4.中医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的考生,因年龄普遍偏大,有的考生还身患残疾,请有关考试基地注意人性化服务。

五、考区值班安排及联系电话

1.考区总值班:

刘君武陈卫红袁长津

郭子华吕琳张绍金

2.考区临床、中医首席考官值班

临床:

蒋云生

中医:

张炳填

3.考区考务值班

中医类别:

熊坚0731-

西医类别:

胡利民0731-

附件4:

医师资格考试试卷等材料印刷包装情况反馈表(实践技能考试)

 

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类别

评  分  标   准

评    分    册

其他材料印刷

其他材料包装

光盘损坏

备注

白、缺页

墨迹不清

破损

多装

少装

错装

白、缺页

墨迹不清

破损

多装

少装

错装

注:

1、类别请填写代码

  2、请在相应栏目填写出现该情况的次数

附件5:

2006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签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考点负责人(签章):

填报人(签章):

 

一、领取试卷时间和试卷到达考点时间:

      年    月    日至    月    日

二、聘用考官人数:

西医类:

第一站     ;第二站     ;第三站     

中医类:

第一站     ;第二站     ;第三站     

三、基地实践技能考试时间安排:

基 地 名 称

实考考生

人数

具 体 考 试 时 间

执考考官人数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年  月  日至  月  日

说明:

考官人数为实际执考考官人数,不含监考员、考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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