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外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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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外墙
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项目隶属: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外墙面砖装饰分包合同
总包方:
(以下简称:
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互利的基础上,就外墙面砖装饰分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概况
1.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结构:
结构,地下层,地上层,建筑面积平方米,檐高:
。
1.2乙方概况
营业执照编号:
经营范围: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专业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专业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税务登记证编号: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二、承包范围
2.1承包方式:
见本合同备注条款2.1
2.2承包范围:
见本合同备注条款2.2
2.3工作内容:
见本合同备注条款2.3
三、合同工期
3.1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乙方必须按总包方下达的工程进度计划执行。
合同工期执行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的合同工期。
施工过程中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积极配合甲方及其它乙方的施工,做到不扯皮、不推诿、工作积极主动。
乙方应在分包工程完成后日内,持验收资料向甲方负责人申报完工,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视为完工。
3.2工期要求见本合同备注条款3.2
四、合同造价
外墙建筑面积:
元/m2
平方米单价:
元/m2
承包总价:
元。
按图纸外墙面砖实贴面积进行结算,单价元/m2(含税价且含零星刮槽费用)。
五、工程质量
5.1质量标准
质量达到标准。
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标准及工程设计图纸及变更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检验,对不合格的部位应按甲方管理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整,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整的费用。
5.2质量管理见本合同备注条款5.2
六、付款方式、结算、税务管理、发票管理
6.1付款原则见本合同备注条款6.1
6.2付款方式
6.2.1按照甲方和建设单位签订的总包合同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减去税金、上缴费用后作为支付乙方的付款方式。
6.2.2第一次付款时间为支付%,以后甲方按月结算款扣除管理费及税金后,于次月日前支付已完工程结算款的%,乙方不能按计划完成当期工程量的,甲方支付工程量的%。
待工程全部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月内付清剩余的%,留%作质保金,保修期满后一次性结清,不计利息。
6.2.3其他付款方式:
经双方约定工程款的支付可采用方式。
6.2.4乙方的收款账户为:
(1)收款单位:
(2)开户行:
(3)银行账号:
6.3税务管理
6.3.1乙方纳税人资格认定为以下第种:
(1)一般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
6.3.2乙方的计税方法为以下第种:
(1)一般计税方法
(2)简易计税方法
6.3.3乙方纳税类型为以下第种类型:
(1)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提交时间:
;
(2)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提交时间:
。
6.4发票管理
6.4.1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中的单位名称,应与合同中的乙方单位名称、乙方收款单位名称一致;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后甲方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甲方并不因此而构成违约。
6.4.2乙方须按合同约定,按时办理结算申报,甲方审核完毕后,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每次付款金额应与发票金额一致。
6.4.3乙方在该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提供已结算总价等额合法增值税发票。
6.4.4乙方委托(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全权负责该项目的结算,并与甲方联系提交税票。
6.4.5甲方指定(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全权负责该项目发票的审核、签收工作,乙方将发票交给甲方指定之外的人员,甲方均不予认可,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自愿承担甲方赔偿金。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全面负责现场的施工组织工作,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确保生产的均衡性和连续性。
7.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及相关资料,并进行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及质量技术交底工作。
负责对乙方的管理、监督、检查、验收等职能工作。
7.3甲方按照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需要向乙方及时提供工程施工中所需要的各种主要材料,甲方有权对乙方材料使用的浪费现象进行制止和处罚。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财物,接受甲方管理。
对不遵守甲方管理制度的,甲方有权予以清退出场。
8.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义务配合甲方及时办理好工程的进度报量、结算、检查、验收等工作。
8.3乙方承诺:
如因建设方资金暂不到位,导致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同意甲方变更支付工程款的安排,并放弃向甲方追究违约和计取利息的经济责任。
且在资金暂不到位的情况下,乙方确保工程顺利施工,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愿意自行承担。
8.4若乙方提供的发票信息有误或发票不合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法、合规发票为止。
8.5若乙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能及时送达导致甲方不能及时抵扣的,乙方应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6若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认证通过,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法律后果并支付增值税专用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
8.7因乙方原因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的,乙方应重新开具发票,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支付赔偿金。
九、安全生产
9.1安全目标
无重大伤亡事故,工伤事故控制在0.4‰范围内,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9.2安全管理见本合同备注条款9.2
十、文明施工
10.1文明施工标准
严格执行政府有关文明施工规定,确保达到级文明工地。
10.2文明施工管理见本合同备注条款10.2
十一、现场管理
11.1制度管理:
见本合同备注条款11.1
11.2施工管理:
见本合同备注条款11.2
11.3材料管理:
见本合同备注条款11.3
十二、履约保证金
12.1本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造价的%,甲方通知乙方中标后三日内,乙方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交与甲方,作为本合同质量、工期履约保证金,甲方出具收据。
12.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
见本合同备注条款12.2
十三、完工验收及结算管理
13.1完工验收
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交齐相关的完工资料后应立即书面通报甲方,甲方确定初步验收日期。
乙方负责清理现场所有杂物,若天内仍未清理完毕的,甲方可以进行清理工作,乙方负责全部费用。
甲方、监理、质检三方共同对乙方分包工程进行初步验收,验收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甲方签字认可。
对未达到合同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进行限期整改或返工,在限定日期到达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最终验收,达到合同标准后予以签字认可,否则,甲方停止工程款的支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2结算管理
依据《陕西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年)及《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定额》(2004年)的规定计算。
见本合同备注条款13.2
十四、工程保修
在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质量维修通知后,两天内必须派人前往维修,如果乙方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派人进行维修,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专业分包队伍维修,维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另扣除该项分包工程保修金总额的5%作为甲方管理费。
十五、中途退场的规定
15.1因建设方原因停建、缓建的,乙方需中途退场,应经甲方同意,并提交工程完工相关资料,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退场。
15.2乙方不能按工期要求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退场的,导致剩余工程成本增加的,由乙方承担。
15.3因乙方擅自退场,导致工程施工衔接不畅,延误工期,影响工程进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六、其它约定
16.1乙方应按时提供发票,如果乙方不能及时提供发票,税金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代扣代缴。
16.2因乙方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事故处理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16.3乙方承诺:
如因建设方资金暂不到位,导致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同意甲方变更支付工程款的安排,并放弃向甲方追究违约和计取利息的经济责任。
且在资金暂不到位的情况下,乙方确保工程顺利施工,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愿意自行承担。
十七、违约责任
17.1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17.2在施工过程中,经甲方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不良后果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7.3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工。
否则,每逾期一天要处以罚款元。
17.4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八、合同授权
18.1甲方授权项目经理(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行使以下职责权限:
遵循甲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中项目经理的职责。
18.2乙方授权项目经理(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行使以下职责权限:
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发料单,签收甲方下发的各类通知,确认结算金额,变更合同条款,处理索赔事宜等。
(注:
该项目经理必须始终驻守现场。
乙方在进场后5日内,将其他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权限、人员名字、联系电话等情况进行明确并书面报送甲方备案。
如乙方未及时报送备案,由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18.3未取得甲方书面授权的人员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以及获得授权的人员超越书面授权范围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一概无效,且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8.4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变更合同授权,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十九、送达
19.1乙方可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的约定,向有权限的甲方人员当面送达,由其签收。
19.2甲方可按以下方式向乙方送达:
(1)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约定,向有权限的乙方人员当面送达,或以电话通知方式向其送达,甲方保留的语音通话记录、短信等可作为送达凭据。
(2)甲方亦可按以下地址邮寄送达:
乙方地址:
邮编:
收件人:
收件人电话:
18.3一方送达方式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责任自负。
二十、合同附件
附件一:
工程简介及分包方资质情况复印件
附件二:
专业分包履约承诺书
附件三:
专业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附件四:
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附件五:
关于对施工现场作业队伍的管理规定
二十一、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若协商不成,双方采用诉讼方式解决争议,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二、合同的份数、生效与终止
22.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本合同附件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作结束,双方债权债务两清后终止。
二十三、补充约定
补充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以合同附件形式补充其条款,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总包方:
(公章)分包方: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项目负责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