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务会计课程复习辅导笔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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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财务会计课程复习辅导笔记
《中级财务会计》课程复习辅导笔记
第一章 绪 论
第一节 会计的目标和分类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经济管理工作。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的一般目标是向企业内部管理者和外部有关利益集团提供相关的信息。
我国的会计准则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会计的目标,但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一条明确规定:
“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需要,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内部经济管理的需要。
”可以看出,我国的会计目标可以细分为以下三部分:
1、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需要
会计信息是经济决策的依据,也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制定财政经济政策、开展宏观调控的依据。
会计信息应当保证国家执行管理监督和宏观调控的需要。
有关政府部门通过会计信息不仅可以了解企业履行义务的情况,例如,企业交纳税金的情况、企业是否遵守各项法规、企业向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种报告是否正确等。
而且还要依据这些信息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和财经监督。
2、会计信息应当满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
企业处于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中,与其他各个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会计要为企业外部各有关方面了解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供信息。
通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这些外部关系人才可能做出决策。
具体来说,企业的外部关系人主要有:
投资人、债权人、政府部门、职工、企业的客户和社会公众等。
3、会计信息应当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财务报告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信息是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直接信息来源。
在经营活动中,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人员必须对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重大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如筹资决策、投资决策等,而会计信息是这些正确决策的基础。
第二节 企业财务会计的特点
传统的会计主要是以货币形式,运用复式记账原理,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某一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记录、计量、分类整理,定期编制反映一定期间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的会计报表。
进入五十年代以来,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传统的会计逐步发展成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大分支。
1、财务会计
财务会计是以传统会计为主要内容,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大量的、日常的业务数据,经过记录、分类和汇总,编制成会计报表,向企业外部的有关利益集团和个人提供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的会计报表。
2、 管理会计
管理会计是利用财务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有关资料,运用数学、统计等方面的一系列技术和方法,通过整理、计算、对比、分析等手段的运用,向企业内部各级经营管理人员提供用于短期和长期经营决策、制订计划、指导和控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信息的对内报告会计。
第三节 企业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
一、 财务会计的基本假设
财务会计的基本假设是指组织财务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离开了这些条件,就不能有效的开展工作。
财务会计的基本前提是从会计实践中抽象出来的,其最终目的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和可靠性。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提出的会计前提有四项:
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二、财务会计的一般原则
财务会计的一般原则是指对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作出规定,是对财务会计核算基本规律的高度概括和总结。
为了规范财务会计核算行为,保证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根据几十年来会计实践经验,同时借鉴国际惯例,将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归纳为:
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谨慎性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和重要性原则等12项。
这些原则是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应遵循的基本的原则性规范,也是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我国会计准则规定的12项财务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根据其在会计核算中的作用可以划分为四类:
一是体现总体性要求的一般原则;二是体现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一般原则;三是体现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要求的一般原则;四是体现会计修订性惯例要求的一般原则。
三、财务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要素是指企业财务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具体对象,也是组成企业财务报表的基本单位。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企业财务会计要素包括: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项。
上述六个要素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是组成资产负债表的会计要素,亦称资产负债表要素;收入、费用和利润是组成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的会计要素,亦称利润表要素。
这六项会计要素相互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数量关系。
反映这种数量关系的恒等式,就是会计等式,也称会计平衡式或会计方程式。
它是会计核算中进行复式记账、试算平衡及编制会计报表的理论依据。
四、 财务会计的确认和计量
1、财务会计的确认
财务会计的确认是财务会计数据进入会计系统进行记录和报告的程序,即将某一会计事项作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或其他会计要素正式地列入财务报表的过程。
财务会计确认主要解决三个问题:
一是某一事项是否需要确认;二是该事项应在何时确认;三是该事项应确认为什么会计要素。
这三个方面实际上是说明财务会计确认应采用的标准。
2、财务会计的计量
计量是指为了在财务报表中确认和计列有关会计要素而确定其货币金额的过程。
计量问题是财务会计的核心问题,贯穿于财务会计从记录到报告的全过程。
财务会计的确认,实际上是明确了某一事项属于什么会计要素的问题,而计量则是要进一步明确对该事项归属于某一会计要素的数量为多少的问题,体现了会计信息的定量化特点。
因此,为了产生并传递有用的会计信息,可靠地计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四节 企业财务会计的规范
财务会计规范是指制约财务会计实务的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的总称,它既是约束财务会计行为的标准,也是对财务会计工作进行评价的依据。
我国的财务会计规范体系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组成。
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是《会计法》,它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也是我国进行会计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包括企业会计核算法规在内的我国所有的会计法规制订的基本依据。
《会计法》就我国会计工作的主要方面做出规定,涉及到我国会计工作所有领域;其他会计法规则分别从不同方面和不同角度对会计工作做出规定。
第二层是企业会计准则,它是我国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规范,是《会计法》中有关会计核算方面规定的具体化。
它以《会计法》为指导,同时又统驭会计制度,是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制订的依据。
第三层是企业会计制度,它是我国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具体规范,它以《会计法》为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不同行业的特点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要求制订,直接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发挥规范作用。
第二章 货币资金
第一节 货币资金概述
一、 货币资金的含义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现金是指企业拥有的由出纳人员保管的货币,即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开户银行的可随时支用的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是指除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外的货币资金,包括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存款、在途货币资金等。
二、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企业应当建立一套完整而严密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系统。
它包括货币资金收入内部控制、货币资金支出内部控制和库存现金内部控制三部分。
第二节 库存现金的核算
现金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主要用于日常零星开支。
一、库存现金的核算凭证
企业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首先都必须办理凭证手续,即取得或填制证明收付款的原始凭证并由主管会计人员或其指定人员审核后,方可据以填制现金收款凭证或现金付款凭证。
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明确、手续不完善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给经办人,要求其更正或补办手续。
出纳人员根据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办理现金的收付,并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
出纳人员根据办完收付款手续的收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之后将现金的收付款凭证和所附的原始凭证交给会计人员进行分类汇总,据以登记总分类账及有关的明细账。
为了避免重复记账,对于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收付业务,只编制一张付款凭证,比如,从银行提取现金的经济业务,只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不编制现金收款凭证。
二、库存现金核算的账务处理
为了总括的反映和监督企业库存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现金”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
“现金”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其借方登记企业库存现金的增加,贷方登记企业库存现金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末库存现金的余额。
“现金”科目可以根据现金收付款凭证和银行存款、付款凭证直接登记。
如果企业日常现金收支量较大,为了简化核算工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科目汇总表或汇总记账凭证的核算形式,根据科目汇总表或汇总收付款凭证定期或月终登记“现金”账户。
为了全面、连续地反映和监督库存现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企业需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现金的序时核算。
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并收付款后的记账凭证,按照现金收付业务发生的时间顺序,逐日逐笔在现金日记账上加以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现金数相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月份终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须与现金总分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
三、库存现金的清查
为了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企业应当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查。
库存现金的清查包括出纳人员每日的清点核对和清查小组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查。
现金清查中发现现金短缺或盈余时,可在“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下分别设置“现金短款”或“现金长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待查明原因后再按规定转账。
对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长短款,经主管人员批准后,可作为收入或费用处理。
第三节 银行存款的核算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是独立核算的企业都必须在当地银行开设账户,企业在银行开设账户以后,除按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保留库存现金外,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存入银行;除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用现金直接支付的款项外,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货币收支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存款账户进行核算。
一、银行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是指用一定的形式和条件来实现企业间或企业与其他单位和个人间货币收付的程序和方法。
它分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两种。
企业除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结算外,大部分货币收付业务应使用转账结算。
转账结算是指银行通过划转款项或通过银行结算票据的给付来完成结算过程的结算形式。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目前企业发生的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可以采用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信用卡、信用证等结算方式,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二、 银行存款核算的账务处理
为了总括地反映企业银行存款的收支、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增加数,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数,期末借方余额表示企业银行存款的结余数额。
企业在银行的其他存款,如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为了及时、详细地反映各种银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应按照存款的开户行和种类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银行存款的序时核算。
每日终了应结出银行存款的结存数,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对;月份终了,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必须与银行存款总分类账的余额互相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开出的银行存款对账单互相核对。
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收到银行存款时,应根据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及有关单据,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企业支出银行存款时,根据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及有关单据,借记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第四节 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
主要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和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
由于其存放地点、用途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需设置“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来集中核算。
“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借方登记其他货币资金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其他货币资金的减少数,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其他货币资金的结余数额。
在该科目下,可以分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资金、信用卡存款、信用证存款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三章 应收账款
第一节 应收账款的核算
一、应收账款的核算内容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
具体来说,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或代垫的运杂费。
应收账款的核算应首先解决其入账金额和入账时间两个问题。
1、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实际发生额记账。
”一般情况下,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应按买卖双方在成交时的实际金额记账。
也就是说,在商品、产品已经交付,劳务已经提供,合同已经履行,销售手续已经完备时,确认应收账款的金额。
2、应收账款的入账时间
应收账款的入账时间一般应按交易发生日或销售收入确认之时被确定为债权而予以入账。
但结算方式不同,应收账款的入账时间也就有所不同。
当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时,企业应在发出商品并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后入账;在采用汇兑结方式下,企业应在发出商品时入账。
二、应收账款核算的科目设置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账款的发生、收回等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
“应收账款”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和代垫的运杂费。
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企业应收取的各种款项,贷方登记企业已收回或转作商业汇票结算方式的应收账款,以及已转销的坏账损失。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应收账款”科目应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以详细反映和监督企业应收的各种款项的发生和回收情况。
三、应收账款核算的主要账务处理
1.应收销货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时,按应收的全部款项(含增值税),借记“应收账款”科目;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当企业收到款项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2.应收代垫包装费、运杂费的账务处理
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时,可能会为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和个人代垫包装费、运杂费。
在这种情况下,应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3.应收账款转为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应收账款后,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可能改用商业汇票方式结算。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收到经承兑的商业汇票时,应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第二节 坏账的核算
一、坏账的概念
所谓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商业信用的存在,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坏账损失。
现行制度规定,确认坏账损失应符合下列条件:
(1)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2)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但是,按照会计程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并不意味着企业放弃其法律上的追索权,一旦重新收回,应及时入账。
二、坏帐损失核算的科目设置
为了反映和监督坏账准备的提取、冲销、结转情况,企业应设置“坏账准备”科目。
该科目是一个资产类科目,同时又是一个备抵调整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应收账款”的减项反映。
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已发生的坏账损失和冲回已多提的坏账准备,贷方登记企业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及收回已转销的坏账损失,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经提取而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数额。
三、坏账损失的账务处理
坏账损失的核算一般有两种方法:
1.直接转销法
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实际发生坏账时,将坏账损失直接计入期间费用,同时冲销应收账款。
在直接转销法下,企业不需设置“坏账准备”科目。
当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直接按其损失金额借记“管理费用--坏账损失”科目,同时冲减已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如果已冲销的应收账款以后又收回时,则应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坏账损失”科目,以恢复企业债权并冲减管理费用,然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以反映账款收回的情况。
[例6]某企业应收账款中,应收A公司的账款为5000元。
确认无法收回坏账时,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
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5000
贷:
应收账款--A公司 5000
如果已确认并转销的这部分坏账损失以后又收回时,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
应收账款--A公司 5000
贷:
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5000
然后,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
银行存款 5000
贷:
应收账款-A公司 5000
直接转销法的优点是账务处理简单易懂;缺点是这种方法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及收入与费用配比的会计原则,在转销坏账损失的前期,对于坏账的情况不做任何处理,从而忽视了坏账损失与赊销业务的联系;而且这种核销手续繁杂,导致企业发生大量陈账、呆账。
由于长年挂账,虚增了企业的利润,也虚增了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的可实现价值。
2.备抵法
备抵法按期估计坏账损失并计入期间费用,形成坏账准备。
当某一应收账款全部或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应根据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金额。
采用备抵法,企业需设置“坏账准备”科目。
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实际发生坏账时,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如果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以后又收回时,则应按收回的账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以恢复企业债权并冲回已转销的坏账准备金额;然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以反映账款收回情况。
备抵法首先要按期估计坏账损失。
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主要有三种:
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
这里只介绍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
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是按应收账款余额的百分比来估计坏账损失的一种备抵法。
采用这一方法是根据会计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乘以估计坏账率即为当期应估计的坏账损失,可据此提取坏账准备。
我国现行制度规定,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一般为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0.3%-0.5%,“坏账准备”科目第一年按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后年度均在“坏账准备”账面余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例7]某企业1996年估计坏帐损失为600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
管理费用--坏帐损失 6000
贷:
坏帐准备 6000
1997年确认某客户的坏帐损失为4000元,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
坏帐准备 4000
贷:
应收账款 4000
采用备抵法有以下优点:
(1)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作为坏账损失及时计入费用,避免企业虚增利润,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2)在报表上列示应收账款净额,可以较真实地反映应收账款的可实现净值,从而使报表使用者清楚地了解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
(3)使企业能更好地把握应收账款所占用的资金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加速企业资金的周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三节 应收票据的核算
一、应收票据的核算内容
应收票据是指在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下,企业所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汇票。
它实际上是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收到票据后形成的一种债权,属于企业的流动资产。
目前,我国所使用的商业汇票主要是不带息票据。
二、应收票据利息的计算
由于应收票据有带息与不带息之分,所以对于不带息票据,不存在计算利息的问题;对于带息票据,其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票据到期应计利息=应收票据面值×利率×时间
上式中,利率有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种,换算时全年按360天计算,每月按30天计算(不论大月、小月、平月还是闰月)。
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30
月利率=年利率÷12
一般而言,用百分号表示的利率,如无特别指明,均指年利率。
票据的时间有两种表示方法:
一种以日数表示,于若干天后到期。
此时,到期日数按实际日历天数,采用“算头不算尾”的方法计算。
[例9]一张面值为36000元、利率为10%、60天到期的商业汇票,其出票日期为8月1日,则其到期日为9月30日。
8月1日至8月31日为31天(8月1日计入);
9月1日至9月30日为29天(9月30日不计入)。
此票据到期后的应计利息为:
36000×(10%÷360)×60元=600元
另一种以月数表示,于若干月后到期。
它以对日为一个月(如从3月15日至4月15日),每月按30天计算,而不论其实际日历天数为多少。
对不满一个月的零头天数,则按实际日历天数,采用“算头不算尾”的方法计算。
[例10]一张面值为30000元、利率为12%、3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其出票日为3月10日,则其到期日为6月10日。
该票据到期后的应计利息为:
30000×(12%÷12)×3元=900元
如果出票日正好在月末,则按月数表示时间的到期日为到期月份的月末。
例如,某票据1月31日开出,3个月后到期,则其到期日为4月30日。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