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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材料.docx

会计专业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材料

鸡西大学经济管理系

 会计与审计专业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教学大纲

(2011—2012)学年度第(二、三)学期

 

 

班级:

2009会计与审计

专业:

会计与审计

人数:

344人

实习周数:

18周

实习时间:

2012年1月3—13日和2012年2月13—6月2日

指导教师:

毛玉萍、杨华、李彦东、华玉环、赵佳、赵晶等

系主任:

毛玉萍

2011年12月

 

会计与审计专业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

教学大纲

会计与审计专业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是会计与审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职业素质、熟练的专业技能和促进学生就业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也是学校服务社会、与实习单位建立广泛联系和提高教师了解本专业社会发展需求的调研过程,它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实习时间与学分要求

会计与审计专业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安排在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第八、第九学期,共运行18周,为必修课,按原专业社会实践、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学分之和一次计总学分。

二、实习目的

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是学生在学完会计与审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理论和技能课程基础上进行的综合学习过程,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去独立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

本次实习遵循专业实习、工作实践与择业紧密结合的原则,目的是使学生在实习期间选择并获得就业的良好机会,使理论与实践得到有机结合,通过调查,(实习任务)深入了解企业中会计核算的全过程、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构建、内部审计的方法及实施、成本控制的方法、财务预测与决策等事项,并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加以分析、判断、论证,为填写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手册收集基础资料,为最终就业创造良好机遇,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习要求

学生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的形式主要包括经学校推荐双向选择到就业单位顶岗实习、学生到学校安排的实习基地实习、学生个人自主联系单位顶岗实习三种方式。

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是在本专业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现场指导教师的共同指导下进行的一项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实践教学活动,为保证毕业实习的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具体要求如下:

1、实习生必须高度重视,服从领导安排,听从教师指导。

学生每周至少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与教师联系一次,并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认真、勤勉、好学、上进,积极主动完成实习单位交给的工作任务,有事须先请假,经实习单位和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离开。

3、实习生在实习中应该做到:

(1)将所学的会计专业理论知识同实习单位实际和企业实践相结合。

(2)将思想品德的修养同良好职业道德的培养相结合。

(3)将个人刻苦钻研同虚心向他人求教相结合。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职业道德规范。

不准参与赌博、收礼、行贿等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丢失卷宗,不得泄露案情和机密。

5、保持鸡西大学学生的形象,遵守各项文明规范,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导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办法

学生在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实习的过程监控和考核,实行双方考核制度。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在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在于应职应岗的基本素质、应职应岗的通用能力和应职应岗的专业能力,并填写《学生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评价表》,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

校内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实习单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在于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实习周记、实习报告、实习任务书内容完成情况等,综合评定成绩。

 

(二)考核细则

会计与审计专业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考核细则

考核等级

考核标准

优秀

(90-100分)

1、实习态度端正,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

2、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

3、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并有某些独到见解

4、实习成果突出

5、参加答辩成绩优秀。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过程和表现的评价40%

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过程和表现的评价40%

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报告、成果进行评价20%

良好

(75-89分)

1、实习态度端正,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

2、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3、实习成果明显

4、参加答辩成绩良好。

及格

(60-74分)

1、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

2、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

3、实习成果较好。

不及格

(0-59分)

实习态度不端正,未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未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未有实习成果。

 

会计与审计专业职业岗位技能

综合实习方案

按照我校学生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管理办法要求,为促使经济系会计与审计专业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做到组织安排得当,教师指导到位,学生确有所得,考核合理有力,推进我系教育教学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制定《会计与审计专业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会计与审计专业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工作目标及原则

1、会计与审计专业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工作目标

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是提高学生综合职业素质、熟练的专业技能和促进学生就业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也是学校服务社会、与实习单位建立广泛联系和提高教师了解本专业社会发展需求的调研过程,它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使学生了解社会、了解行业、了解企业、了解职业岗位对专业技能的要求,锻炼学生才干,培养学生岗位技能,提高学生就业率。

2、会计与审计专业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工作原则

(1)学生在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实习的过程监控和考核,实行双方考核制度。

(2)坚持统一管理、统一指导、岗位学习、岗位实践的原则;

(3)加强教师的主导作用,强化教师的管理力度,提高教师的工作实效。

二、会计与审计专业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工作组织安排

1、准备阶段(14-15周)

会计与审计专业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工作是在系里统一规划的前提下,由经管教研室组织安排,确定专业实习指导老师。

会计教研室于12月初将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的目的、意义等向指导教师进行宣传动员,对教师提出总体要求。

各指导教师根据《会计与审计专业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工作方案》制定教师指导计划,作出具体的工作安排,包括指导学生撰写实习计划并对其进行审核,确定学生实习活动形式,确定学生提交的材料及上交材料的时间,并提出具体的考核要求,确定指导、联系学生的具体方式及时间要求等。

2、动员阶段(15-16周)

实习前,召开实习动员会,通告实习安排、要求及注意事项。

由教研室组织教师于本学期15-16周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实习动员,向学生讲清楚如下内容,并解答学生的提问:

(1)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的内涵;

(2)学校实施“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的目的和意义

(3)学生如何利用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促进自己学业、职业和就业发展。

(4)明确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的起止时间;

(5)明确对教师和对学生的具体要求;

(6)明确成绩考核的具体形式,成绩的构成;

(7)明确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的具体形式

(8)明确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的具体内容;

(9)明确教师指导的学生名单和学生的指导教师名单,明确实习指教师的联系方式等。

3、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前的辅导阶段(16-17周)

本阶段,指导教师要与被其指导的学生见面,明确下列各项工作:

(1)对所指导的学生进行单独或集体的辅导

(2)进一步确定每一个学生的具体实习方式,明确师生联系方式;

(3)进一步明确实习具体求;

(4)确定学生的实习方向;

(5)指导学生实习;

(6)实习的其他相关要求。

4、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阶段:

2012年1月3日—13日和2012年2月13日—6月2日

指导老师指导学生按计划安排和要求进行实习,督导,检查并帮助解决学生实习中问题。

本阶段至少要完成下列各项工作:

(1)自主实习的学生要在实习学期开始前一周向指导教师上报实习单位等相关事宜。

(2)学生按专业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要求,认真、圆满地进行实习任务,填写实习周记,撰写实习报告;

(3)在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到各实习地点进行检查和监督,向实习单位了解实习生的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检查记录。

(4)解决和指导学生实习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三、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程序

(1)落实实习单位,与实习单位签定《实习协议书》,明确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的岗位、目的、指导教师人选。

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应向指导教师提出申请,审批后学生与企业签定《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协议书》并上交系院一份。

系院必须安排专业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填写《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任务书》,对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的时间、任务、提交成果要求等做出明确的规定;《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任务书》一式三份,学生、现场指导教师、系院各一份。

(3)学生携带《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任务书》、《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手册》及《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鉴定表》到岗实习。

实习期间系院指派的专业指导教师不定期进行巡查,巡查记录作为实习学生平时成绩考核依据之一。

(4)专业指导教师分管一定数量的实习生,责任到人。

指导教师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网上交流、实地指导等形式,及时与学生及实习单位或家长沟通联系,进行思想教育与技术指导;及时掌握学生动态,沟通的频数每月不少于4次,并填写《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指导记录》。

(5)学生在企事业单位人员的指导下,熟悉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要及时记录实习内容和收获;填写《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手册》;最后提交完整的实习报告。

(6)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及指导人员填写《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鉴定表》,客观评价学生在顶岗实习中的工作态度、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对其能力水平、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成果给出评价意见,并交实习单位盖章后由毕业生本人带回。

(7)根据实习单位考核情况、指导教师考核情况和实习报告成绩的作出总评成绩。

四、会计与审计专业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的内容、方式、组织形式、指导方式及实习要求

1、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的内容

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须结合毕业实习,以就业为导向,内容以专业岗位实践活动为主。

通过顶岗实习,提高上岗适应能力和业务操作能力,实现毕业与上岗的零过渡,提高学生就业率。

具体见《大纲》

2、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的方式

学生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的形式主要包括经学校推荐双向选择到就业单位顶岗实习、学生到学校安排的实习基地实习、学生个人自主联系单位顶岗实习三种方式,通过实习,全方位锻炼职业岗位技能,实现就业或者实现创业。

3、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的指导方式

指导教师可带领学生到实习企业进行当面指导,或者通过网络等方式定期(每周1-2次)对学生进行指导,与学生进行沟通,检查督促学生实习活动的开展情况,解决学生实习活动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

4、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要求:

(1)遵纪守法,讲文明、讲礼貌,充分体现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要自尊、自爱、自强,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不要做有损与学校荣誉的事。

(2)认真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职业人的标准要求自己,端正实习态度,学生实习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勤,有事需向实习单位有关领导请假。

(3)要做到踏实、谦虚、认真。

实习中要主动、独立、热情地完成实习项目,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紧密结合,利用所学知识进行产品的市场调查、企业产品推销,为社会,为企业创造财富。

认真完成实习内容,在实习中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承担的任务,加强实际操作能力的锻炼。

(4)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考勤制度,考勤与顶岗实习考核成绩直接挂钩。

如果在实习期间,由于违反单位的管理规定或因品德表现等原因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则视为实习成绩不合格。

(5)经常保持与指导教师、辅导员的联系,每周至少要与指导教师或辅导员联系一次,汇报实习情况;经常关注网上公布的与实习有关的信息。

6、实习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实习期间,要谨慎行事,注意人身安全、公共财务的安全。

7、实习期间服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领导,听从辅导员及指导教师的安排,做好各项工作,完成实习任务。

四、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的考核

(一)考核程序与组织

学生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的考核主要由指导教师负责,教研室进行监督。

先由指导教师审核学生提交的各种材料,对其进行初步评定;然后在教研室的统一安排下,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2名以上专业指导教师进行学生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汇报答辩会;最后由指导教师对学生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活动进行综合评定。

(二)考核依据

1、学生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表现。

2、学生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手册(包括实习委托书、实习协议书、实习基本情况表、实习周记、实习总结、实习考核表);

3、学生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报告;

4、会计与审计专业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评价表

5、实习活动相关佐证材料(有关方面社会评价、照片、结业证书等)。

(三)考核标准

1、考核原则

学生在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实习的过程监控和考核,实行双方考核制度。

2、成绩评定

(1)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考核分三部分:

一是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过程和表现的评价,占总成绩的40%;二是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过程和表现的评价,占总成绩的40%;三是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报告、实习任务书进行评价,占总成绩的20%。

(2)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在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在于应职应岗的基本素质、应职应岗的通用能力和应职应岗的专业能力,并填写《学生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评价表》,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

(3)校内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实习单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在于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实习周记、实习报告、实习任务书内容完成情况等,综合评定成绩。

(4)考核方式为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分标准具体见《大纲》

五、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上交的材料

1、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学生、单位、岗位、校内外指导教师一览表;

2、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实地检查指导资料(包括检查安排表、检查记录单、问卷调查表、照片、总结等);

3、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手册及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指导邮件、QQ指导记录等原始材料;

4、学生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手册(包括实习委托书、实习协议书、实习基本情况表、实习周记、实习总结、实习考核表);

5、学生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报告;

6、学生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结束后,各指导教师应分别进行实习工作总结,并作为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工作的档案资料予以存档。

7、实习总结内容应包括学生实习的基本情况、实习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习效果、实习指导方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

六、实习报告内容及格式要求

1、实习报告内容要求

实习报告用学校下发的纸打印,报告内容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实习岗位、实习过程介绍、实习心得体会等。

具体见学校下发的实习材料要求。

2、格式要求:

字数、格式见学校下发的实习材料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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