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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论文精品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

科毕业论文(设计)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

科毕业论文(设计)

 

论文题目网络犯罪的特点和预防

 

学校名称:

包头广播电视大学

指导教师:

学生姓名:

王辉

学号:

091020148

专业:

法学

入学时间:

2009年

 

论文题纲

一、网络犯罪的特点

(一)智能性

(二)隐蔽性

(三)复杂性

(四)跨国性

(五)匿名性

二、网络犯罪的预防

(一)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净化网络空间。

(二)完善立法,加大打击力度。

(三)加强法制教育。

在健全法制的同时,要大力宣传有关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广大网民依法规范上网。

(四)加强对网络犯罪的研究,提高维护网络安全水平。

 

网络犯罪的特点和预防

【摘要】近现代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尤其是当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计算机和电子信息网络技术给人类的社会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于一般大众发现了这种新媒体的力量,互联网发展迅速,成为个人计算机用户电子通讯的大众化方式。

其很重要的部分就是电子邮件(E-mail)和在电子论坛发表文章,成为Usenet新闻组。

90年代中期,万维网(WWW)的出现,使互联网更为普及。

万维网是多媒体的界面,允许同时传输文本、图片、声音和图像,就是网页,类似杂志的界面。

这些种类繁多的要素使互联网成为通讯和信息搜索的媒体。

网络人口的惊人增长成为20世纪40年代电视发明以来电子通讯领域最重大的变革。

但是,这种新的通讯技术,突飞猛进,尚未规范,也带来很多法律问题。

各国网络的广泛使用,网络人口的比例越来越高,素质又参差不齐,网络成为一种新型的犯罪工具、犯罪场所和犯罪对象。

网络犯罪,向整个社会施加着压力。

据日本警察厅统计日本2009年上半年查处的网购诈骗等滥用信息技术的网络犯罪案达3870起,同比猛增76.6%,创下2000年该项统计开始以来的新高。

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网络色情泛滥成灾,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软件、影视、唱片的著作权受到盗版行为的严重侵犯,商家损失之大无可估计;网络商务备受诈欺的困扰,有的信用卡被盗刷,有的购买的商品石沉大海,有的发出商品却收不回货款;更有甚者,已经挑战计算机和网络几十年之久的黑客仍然是网络的潜在危险。

伴随着网络技术的急剧发展繁衍的各种网络犯罪,无疑成为诸多社会现实众多危险中最重要的因素。

所以我们应做好预防预备,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加强法制教育完善立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全人类一起来迎接这一挑战。

【关键词】网络犯罪网络犯罪的类型预防网络犯罪

虽然Internet的迅猛发展,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如同在现实中一样,犯罪也不可避免的在其中蔓延开来,这便是本文要讨论的网络犯罪。

所谓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

既包括行为人运用其编程,加密,解码技术或工具在网络上实施的犯罪,也包括行为人利用软件指令,网络系统或产品加密等技术及法律规定上的漏洞在网络内外交互实施的犯罪,还包括行为人借助于其居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即网站ISP,分为网络接入提供商IAP和网络信息提供商ICP)特定地位或其他方法在网络系统实施的犯罪。

通过其他途径对网络实施的犯罪,如盗窃联网计算机这种犯罪不在其列,不能把与网络有关的犯罪行为统统归属于网络犯罪范畴。

简言之,网络犯罪是针对和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

目前对网络犯罪的立法工作还远远跟不上网络及其技术发展的速度,凡是一些法律规定对这类罪犯的处罚很轻,有的不过是在一段时间内被禁止离开住宅或处以罚款。

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网络犯罪者的气势。

实在在当今社会,要想在电脑网络上从事犯罪行为并不一定要把握高深的技术,由于一些黑客(Hacker)专用软件已相当先进。

对此一位美国调查官员称:

“就算你从来没见过电脑,只需教你按几下鼠标,你便可以侵进到网络中往。

”当然,此话不免有些言过实在。

不过先进的黑客软件着实令现今的黑客们如鱼得水,叫人防不胜防,加强对网络犯罪的熟悉、预防及惩罚力度已迫在眉睫。

一、网络犯罪的特点

(一)智能性

1、智能犯罪的特点

计算机犯罪的犯罪手段的技术性和专业化使得计算机犯罪具有极强的智能性。

实施计算机犯罪,罪犯要掌握相当的计算机技术,需要对计算机技术具备较高专业知识并擅长实用操作技术,才能逃避安全防范系统的监控,掩盖犯罪行为。

所以,计算机犯罪的犯罪主体许多是掌握了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专业人士。

他们洞悉网络的缺陷与漏洞,运用丰富的电脑及网络技术,借助四通八达的网络,对网络系统及各种电子数据、资料等信息发动进攻,进行破坏。

由于有高技术支撑,网上犯罪作案时间短,手段复杂隐蔽,许多犯罪行为的实施,可在瞬间完成,而且往往不留痕迹,给网上犯罪案件的侦破和审理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而且,随着计算机及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的不断发展,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日益翻新,甚至一些原为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专家的职务人员也铤而走险,其作恶犯科所采用的手段则更趋专业化。

2、智能犯罪的主要防范对策

大量智能犯罪案件的发生也向我们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

必须加快对智能型高科技犯罪的研究,特别是针对这种犯罪的特点,如何预防犯罪,案发后如何在侦查过程中有效地收集、固定相关证据,以便准确、有效地打击犯罪。

对于智能化犯罪,必须依赖整个社会系统工程加以综合治理。

  

(二)隐蔽性

  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不确定性、虚拟性和超越时空性等特点,使得计算机犯罪具有极高的隐蔽性,增加了计算机犯罪案件的侦破难度。

据调查已经发现的利用计算机或计算机犯罪的仅占实施的计算机犯罪或计算机犯罪总数的5%-10%,而且往往很多犯罪行为的发现是出于偶然,例如同伙的告发或计算机出了故障,用于手工作业的处理业务是偶尔发现的。

大多数的计算机犯罪,都是行为人经过狡诈而周密的安排,运用计算机专业知识,所从事的智力犯罪行为。

进行这种犯罪行为时,犯罪分子只需要向计算机输入错误指令,篡改软件程序,作案时间短且对计算机硬件和信息载体不会造成任何损害,作案不留痕迹,使一般人很难觉察到计算机内部软件上发生的变化。

  (三)复杂性

  计算机犯罪的复杂性主要表现为:

第一、犯罪主体的复杂性。

任何罪犯只要通过一台联网的计算机便可以在电脑的终端与整个网络合成一体,调阅、下载、发布各种信息,实施犯罪行为。

而且由于网络的跨国性,罪犯完全可来自各个不同的民族、国家、地区,网络的“时空压缩性”的特点为犯罪集团或共同犯罪有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第二、犯罪对象的复杂性。

计算机犯罪就是行为人利用网络所实施的侵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其它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其犯罪对象也是越来越复杂和多样。

有盗用、伪造客户网上支付帐户的犯罪;电子商务诈骗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非法侵入电子商务认证机构、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破坏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恶意攻击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虚假认证犯罪;网络色情、网络赌博、洗钱、盗窃银行、操纵股市等。

  (四)跨国性

  网络冲破了地域限制,计算机犯罪呈国际化趋势。

因特网络具有“时空压缩化”的特点,当各式各样的信息通过因特网络传送时,国界和地理距离的暂时消失就是空间压缩的具体表现。

这为犯罪分了跨地域、跨国界作案提供了可能。

犯罪分子只要拥有一台联网的终端机,就可以通过因特网到网络上任何一个站点实施犯罪活动。

而且,可以甲地作案,通过中间结点,使其他联网地受害。

由于这种跨国界、跨地区的作案隐蔽性强、不易侦破,危害也就更大。

 (五)匿名性

  罪犯在接受网络中的文字或图像信息的过程是不需要任何登记,完全匿名,因而对其实施的犯罪行

二、网络犯罪的预防

(一)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净化网络空间。

涉网犯罪和网络侵权,不仅是法制问题的表现,更是道德问题的集中体现。

涉网犯罪与网络道德的不健全有很大关系。

解决网络问题,离不开加强网络道德建设。

加强网络道德建设,首先应明确网络道德的基本标准,并使每个网民自觉增强网络道德意识。

网上交往的虚拟性,淡化人们的道德观念,削弱了人们的道德意识,导致人格虚伪。

爱国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是调整个人与国家行为的基本道德规范,也是正确认识个人与国家价值关系的人生价值准则。

这一准则体现在网络道德上就是指不在网络上发布有关损害集体、国家和民族的言论;不做任何危害集体、国家和民族的事情;坚决同一切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和破坏、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作斗争。

自觉守法,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网络道德最基本的要求。

我们要遵守计算机网络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不对网络系统功能或储存、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等破坏;不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篡改他人信息;不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它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同时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加强网络伦理道德教育,提倡网络文明,培养人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使其形成正确的道德观,是预防网络犯罪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完善立法,加大打击力度。

在依法打击计算机犯罪的过程中,注重加强立法建设。

目前针对网络违法犯罪的处罚条款,我国还散见于《刑法》、《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中,不够系统、集中,操作起来也比较困难。

为更好地依法打击计算机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网络安全,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办法,制定一部专门法律,通过增强其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为依法治理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

由于互联网作为全球信息交流的纽带,正日益成为重要的社会公共设施,许多信息库连接在网上,很大部分涉及到国家利益和公民财产安全,因此对于计算机犯罪行为应予以严厉的处罚,从而提高犯罪行为的成本。

互联网的立法严重滞后,是造成网络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互联网发展迅速,且是一个无国界、无时空的虚拟世界,现行《刑法》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许多方面跟不上这个发展的虚拟世界。

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专门法律,虽然规定了对互联网的规范性文件,但绝大多数属于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与当今计算机网络发展及其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还是远远不够。

网络上的隐私权与网络监察管制冲突问题,司法罚则与现实执行问题等等,都需要不断地完善或制定新的法律法规,使之更加适应网络发展的需要。

所以,遏制网络犯罪,必须加快这些方面的立法工作。

(三)加强法制教育。

在健全法制的同时,要大力宣传有关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广大网民依法规范上网。

为保护计算机电子信息系统和电子信息网络的安全,打击计算机犯罪和网络犯罪,各国政府已经进行了一系列有关法制建设工作。

到了90年代,世界各国的有关计算机犯罪的法规皆已比较成熟,这些法规基本上都是针对黑客性质的犯罪的。

以1994年美国颁行的《计算机滥用修正案》为例,大致就可以看出这类法规的共同特点。

《计算机滥用修正案》是目前美国联邦关于计算机犯罪的主要刑事立法,其打击重点是未经许可而故意进入政府计算机的行为,没有将大量的利用计算机及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包括进去。

我国有关计算机的立法始于1991年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但这只是个保护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的法规。

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才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进行保护的法规。

97刑法法典的第285条、第286条和第287条则对某些计算机犯罪作出了规定。

第285条规定的是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6条规定的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7条规定的则是几种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即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等犯罪行为。

前两条规定大致囊括了美国《计算机滥用修正案》所规定的6种犯罪行为,而后一条规定则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目的在于在打击防控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发挥积极的作用。

但不可否认,这一条的规定过于粗略,在利用计算机犯罪、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犯罪越来越普泛化的今天,这样粗略的规定不仅不能适应打击和防控犯罪的需要,而且会因规定内容中的具体列举过少,妨碍对利用计算机系统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实施的其它各种犯罪的打击。

网络安全的保护,事关广大网民的切身利益,单靠公安部门网络警察的打击和防范,还不足以形成保护网络安全的社会化有效机制,所以在健全法制的同时,要大力宣传有关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广大网民依法规范上网。

本人认为,在对人们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重点培养人们的法制观念,只有通过教育广大网民,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上网切莫触法网的自觉性,并使网民掌握各种防范计算机违法犯罪的技术,提高其自我保护网络安全的能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好计算机犯罪问题。

(四)加强对网络犯罪的研究,提高维护网络安全水平。

由于互联网犯罪的高智力性、隐蔽性和远程性的特点,致使网络犯罪较传统犯罪难对付,不易侦破。

因此要加强对网络犯罪的研究,提高侦破能力。

同时,要根据网络犯罪的特点,提高对付网络犯罪的技术水平,为网络犯罪设置障碍。

网民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网络犯罪中,一些网民成了受害人,如网民被骗、计算机信息被窃等。

事实上,如果网民具有较强明辨是非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多数危害结果是可以避免发生的。

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及世界政局动荡不安因素的加剧,网络犯罪的主体趋于平民化,将会更多地由个人转为集团、组织甚至国家。

同时,网络犯罪的危害程度明显增加,从网络赌博、电子色情、诈取金钱向政治暴乱、军事摧毁、甚至向网络恐怖主义、网上信息战争趋势发展。

那时网络犯罪的手段将更加巧妙,犯罪领域将更加广泛。

随着社会的发展网络犯罪很可能将成为犯罪的“主流”,所以我们应做好预防准备,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加强法制教育完善立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与全人类一起来迎接这一挑战。

【参考文献】

[1].http:

//2001年08月27日18:

28新华网

[2].摘自:

信息网络安全法律法规选编《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3].摘自:

环球时报

[4].《计算机-计算机犯罪-计算机犯罪的对策》陈兴实/付东阳编著(中国检察出版社)

[5].CNNIC2005年1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6].《长城在线》

[7].中国检察日报正义网

[8].刘中发《网络犯罪及其防范对策》

[9].皮勇《略论网络计算机犯罪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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