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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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7-2035)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2018年1月31日,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在贵港市主持召开《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7-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

参加会议的有贵港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工业与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委、水利局、港南区环保局、港南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环评编制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5位特邀专家,审查小组由有关部门和特邀专家共10人组成(名单附后)。

会上,审查小组听取了规划方案编制单位对规划方案的介绍及规划环评单位对“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规划概述

(一)规划概况

贵港市位于珠江——西江流域,其建设将有利于落实国家、自治区正在推进实施的开发开放新战略,是贯彻和体现国家赋予广西新定位新使命的重要举措,在此背景下,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筹划建设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利用贵港市自然和人力资源优势,积极依托西江经济带发展平台。

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港南区工业园区的批复》(贵政函2016[103]号),港南区工业园区产业布局包括桥圩工贸科技创业园和东环路以东片区两部分,其中东环路以东片区为主园区,桥圩工贸科技创业园为分园。

桥圩工贸科技创业园总规及控规已编制完成并由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本次规划为主园区。

规划区位于贵港市中心城区的江南东部,规划西起城区东环路、东至郁江边,南起城市总体规划的纬一路,北至郁江边,规划总用地面积17.58km2。

规划期限:

2017年-2035年。

其中近期:

2017-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发展定位:

贵港江南东部现代工业新城、广西林产品制造示范基地和贵港市综合性先进制造业新基地、港南工业转型升级新平台、改革创新先导区。

产业规划:

提升发展农产食品加工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林板深加工与家具制造支柱产业,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与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业等两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现代物流服务业。

规划结构:

构建“两轴、一心、七片区”的空间结构。

两轴:

纬二路东西向发展主轴、经八路南北向发展次轴。

一心:

在园区西部配套居住区中心、纬二路发展主轴旁形成综合服务核心,为企业和市民提供一体化的行政管理服务、商务办公、法律金融信息服务、咨询培训、酒店餐饮、购物娱乐等便利服务。

③七片区:

西部配套生活居住区、中部产业北区、中部居住与产业融合区、东部居住与产业融合区、东南部产业区、北部居住与现代物流仓储融合区、西南部物流仓储区。

土地利用规划情况:

园区城市建设用地1707.66公顷。

其中居住用地(R)250.4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31.13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35.00公顷,工业用地(M)558.97公顷,物流仓储用地(W)100.60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329.15公顷,公用设施用地(U)38.33公顷,绿地(G)364.01公顷。

非建设用地(水域)(E)49.92公顷。

园区远期产业产值力争达到50亿元以上,人口规模为10万人。

(2)规划区现状

1、开发现状

土地利用现状:

规划范围内主要以非建设用地为主,且大部分为农林用地,用地构成包括:

农林地、村庄建设用地、河流水域、乡村道路、公共设施与商业设施用地等。

规划范围内现状建设较少,仅4处已批用地,为港南区岑西农业大棚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约1208.4亩)、新蒙种猪场、天旺养猪场和横岭水陆加油站用地。

道路建设:

规划区内现状道路主要为乡村道路,大部分为水泥路面,但路面窄等级低;路面最好的贵港108乡道,宽5~6m,是目前规划基地内村民的主要对外交通通道,其余村道均为路宽3~5m。

给排水工程:

目前,规划范围内现状均饮用地下水,为机械打井。

未建有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村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人口规模:

规划范围内现状有八塘镇横岭村、岑西村、新安村等3个行政村,共2826户,总人口12968人。

2、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规划区现状主要为林地、农耕用地及村民住宅用地。

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数据,规划区现状环境问题主要为土壤污染问题和水环境问题,规划范围内部分区域土壤砷和镍超标。

规划区内部分村民的生活用水,未经处理,排入附近河沟水体,对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环境制约因素

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的常规因子SO2、NO2、TSP、PM10等监测因子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甲苯日均浓度监测值满足《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限值;二甲苯日均浓度监测值低于方法检出限;臭气浓度均未检出。

(2)地表水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沙冲江1#监测断面各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横岭江除4#断面的溶解氧超标外,其余监测断面的所有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郁江各监测断面所有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各个监测点的各项监测项目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水质标准值。

(4)土壤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除了1#点位的镍和砷,6#点位的砷超标外,其余土壤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的Pi值均小于1,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

(5)声环境:

现状监测表明,各监测点位昼、夜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6)生态环境现状:

评价范围内植被主要以次生植被及人工植被为主;无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种类;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

总体而言,评价区域生态环境敏感程度一般。

2、区域环境制约因素

(1)园区规划范围内有一定数量的村庄,园区的建设过程中将涉及到村庄的搬迁问题。

园区内存在部分基本农田,园区建设将占用大量的农业用地、林地,人地矛盾的激化将成为园区建设的制约因素。

(2)根据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园区南面规划有三类居住用地,位于常年主导风的下风向,且下风向有西岸村、西朗、必塘、石栏地等村屯,且距离较近,因此,周边环境将成为园区扩大发展的制约因素。

(3)东津镇郁江取水口位于园区下游,水源地部分二级陆域保护区与港南工业园区范围重叠,重叠部分面积为1.06km2。

饮用水源保护区必须重点保护,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改进、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将会制约园区的发展。

四、公众参与调查

通过对公众调查及公告公示结果的分析可知,100%被调查个人和100%调查单位均表示赞成该规划实施,由此看出,本规划的实施得到了周边居民及单位团体的大力支持,但同时也存在少部分的公众对规划实施后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表示担心,因此,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公众调查结果,在今后工业园区的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对于公众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意见,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引进企业要严格把关,防止重污染企业的进入,切实搞好污染物治理措施的建设,建立有效的环境监督机制。

五、规划环境合理性的总体评价

从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规划选址合理性来看,开发区选址符合区域“一带一路”战略产业布局,符合贵港市城市规划;工业区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不在城市主导风向上风向,工业区规划选址基本合理。

港南区工业园区的发展定位为“贵港江南东部现代工业新城、广西林产品制造示范基地和贵港市综合性先进制造业新基地、港南工业转型升级新平台、改革创新先导区”,发展定位是合理的。

根据规划方案分析,规划区配套生活居住区位于园区西侧,处于当地主导风向的侧风向;产业主要布置在园区中部、东部和南部,仓储物流区布置在园区北面临郁江和园区西南面园区出入口,各功能用地之间布置防护绿地,减少各类用地之间的影响;根据对规划区内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分析及总量核算,经预测规划实施排放的水、大气污染均未超过环境承载力,但园区部分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等规划在东津镇郁江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故园区用地规划需重新调整,因此规划区整体布局是不太合理的。

六、规划环境承载力评价与“三线一单”

(一)规划环境承载力评价

1、大气环境承载力结论

按照港南区工业园区的功能区划及产业发展规划,工业园区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SO2和NOx。

根据“报告书”环境空气影响预测分析成果,在规划实施的情况下,港南区工业园区远期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为:

SO221.82t/a、NOx34.51t/a(NO231.06t/a)、TSP144.53t/a(PM1086.72t/a),低于按环境质量目标计算的低架源最大允许排放量:

SO26837.36t/a、NOX7814.16t/a、TSP7081.52t/a、PM103662.88t/a。

环境空气容量能能满足规划预测污染物排放的要求。

2、水环境承载力结论

根据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成果,港南区工业园区远期废水中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为:

COD365t/a、NH3-N36.5t/a、总磷3.65/a,低于按环境质量目标计算的最大允许排放量:

COD43664.89t/a、NH3-N4599.67t/a、总磷334.36t/a,

3、资源承载力结论

可供工业园区利用的水资源有郁江、龙井水厂和南江水厂,从水资源的角度,开发区所在区域水资源足可承载开发区规划实施用水需求,开发区规划实施不存在水资源方面的制约。

工业园区天然气供气纳入贵港市供气网络,形成统一的燃气管网。

待工业园区的供气管网接通后,工业园区将不再使用罐装液化气或煤炭,改用管道天然气。

工业园园区规划道路等级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可由主干路接入工业园区西面的东环路,交通较为便利。

4、生态环境及土地承载力结论

根据生态适宜性分析,开发区用地生态适宜度总分为81分,属于“适宜”级,说明开发区的用地规划基本合理。

根据土地承载力分析,工业园区土地生态承载力可接受人口容量为16.3万人,而规划文本中提出工业园区最高控制人口数量规划为10万人,低于土地承载能力分析结果,是区域土地承载力可接受范围,能满足开发区的发展要求。

(二)“三线一单”

1、企业准入

引进企业需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规定;根据规划区域实际情况,主要产业发展方向建议如下:

1)所有入驻项目应符合国家发改委最新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每年颁布的产业政策要求。

2)工业园区应按照拟定的产业发展导向进行引资入区,与工业园区产业定位不符的工业企业可经当地环保部门及工业园管委会商讨后予以决定是否允许入区。

3)鼓励技术含量高、低污染、附加价值高企业进入。

4)拟进驻工业园区的项目必须根据环评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取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批文,同意建设后方可接纳。

5)拟进驻工业园区的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清洁生产标准的国内基本水平。

6)拟进驻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的要求;规划区内禁止建设可能排放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

2、入区企业“负面清单”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

除规划的行业定位范围外,禁止其他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入区。

同时,列入《产业结构调目录》中禁止类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的项目禁止进入产业园区;列入《产业结构调目录》中限制类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的项目限制进入产业园区。

规划区位于东津镇郁江饮用水源上游,因此严禁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入驻。

为满足环办环评〔2016〕14号的要求,将东津镇郁江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陆域与园区用地重叠部分区域划分为生态保护空间,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或搬迁之前,本规划与上述水源地重叠部分不能进行规划和开发,建议调出规划范围。

七、对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过程中的意见

(1)采纳本评价提出的产业布局内容及行业准入负面清单。

(2)家具制造产业区位于南部居住区的上风向,该产业生产过程会产生具有挥发性的VOC,为避免对紧邻的居住功能区的影响,建议家具制造业产业区与节能环保及新材料产业区对换。

(3)对于已入驻的不符合本次产业定位或产业布局的企业,建议将这些企业搬迁或调整其用地。

(4)纬一路北面、沿江大道东面地块规划为三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水、排水用地、供水用地,建议将该地块调出规划范围之外;中部居住与产业融合区的居住用地四周应设置足够的防护绿地,防止工业生产对居民区产生不良影响,并建议该区的二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中部产业北区的一类工业用地建议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图(见附图5),大部分工业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则要求入驻企业需达到GB50137-2011所需环境的要求;西一路北侧的防护绿地建议调整为交通枢纽用地。

(5)建议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分期建设,其中一期设计处理规模为0.6万m3/d,二期设计处理规模为1.4万m3/d,一二期合计规模为2万m3/d;建议园区污水处理厂选址往北面移动200m,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往北移动500m至郁江右岸;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6)根据贵港市水功能区划,明确规划涉及的地表水体的水质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7)规划设4个垃圾转运站,环评建议:

园区西北角,沿江大道与西一路交叉口东北侧的垃圾转运站调整至西面防护绿地(向西南面移动约500m),以减少对规划居住区的影响;紧邻沿江大道西面的垃圾转运站调整至东北面的防护绿地(向东北移动250m),减少对东津镇水源地的影响。

(8)建议规划垃圾转运站周边设施10m宽的绿化防护带,垃圾转运站与周边建筑物设15m卫生防护距离。

(9)补充规划区内占用基本农田情况,明确在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后方可进行建设;根据本评价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对规划进行补充。

(10)结合规划分期建设内容,补充污水管网、雨水管网建设时序要求,尽快完善规划区内环保基础设施。

(11)结合规划产业及近期建设项目,估算用热及用汽需求,编制集中供热规划。

(12)结合工业园现有及近期实施的企业所产生固废的类型,编制固废处置专项规划。

处置方式可考虑依托贵港台泥东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园区各企业间固废资源利用,在园区内设置固废临时贮存场所或集中处置设施。

(13)结合工业园近期实施项目和现状村屯分布情况,编制村屯搬迁安置规划,逐步将园区内现状村屯有序的搬迁、安置。

八、审查结论

报告书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基础上,识别了规划方案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以及规划实施的主要制约因素,分析预测了规划实施可能对水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并论证了该规划与相关上层规划的协调性,提出了规划调整建议及预防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审查组认为:

“报告书”基本能按国家有关规划环评的技术导则编制,基础资料调查基本客观,评价结论基本可信。

“报告书”需在以下几方面进行补充完善:

1、补充完善上位规划及区域各规划与本规划的相关分析(产业定位,供气、供热、供水等公用工程);完善现状产业布局(区域污染源)与规划布局的相符性分析,合理提出调整建议(调整、搬迁)。

2、根据《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号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三线一单”:

细化明确生态空间、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分区,并图示;细化明确的禁建区、限建区及适建区,图示;细化明确环境空间管制要求、生态红线划定区域(沿江、饮用水源、景观旅游区、地质灾害防护区等);根据影响分析、环境承载力、调整意见等提出环境保护清单(生态空间控制清单、环境质量底线清单、污染物总量控制清单、资源利用上线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3、补充郁江水资源利用状况及开发利用规划;根据郁江水环境状况,进一步核实完善水环境承载力分析,明确排污口及纳污水体,明确排水方案;进一步根据产业规划,核实排水量、污染源强;对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应根据规划产业、污染源分析提出分期处理规模、分水质处理工艺设计、选址的要求和建议,作为调整建议的一部分;完善给排水管网规划说明及管网图。

4、针对区域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提出进一步调查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的污染状况,核实分析区域土壤重金属超标原因;如是污染地块,应提出修复要求;核实规划范围内的居住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设置的环境合理性分析及调整要求。

5、根据工业用地划分及环境要求(GB50137-2011),从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角度补充完善规划内部布局的合理性分析内容,核实各类环境执行标准,并适当提出合理的规划布局调整建议。

6、进一步分析园区产业(家具制造业、装修材料)布局与居住用地布局的规划环境合理性(类比柳州相关工业园区),提出合理的调整建议。

7、按相关规定对规划用地占用东津镇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提出明确的规划调整建议,明确生态红线;进一步补充调查区域村屯饮用水水源,提出控制要求。

8、核实园区现状企业工业固废处理、处置情况;完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划及调整建议内容。

9、核实完善产业污染分析、污染源强计算,核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涉及重金属?

),核实空气环境容量分析,核实完善环境承载力分析。

10、补充港口专用码头规划内容(是否有修造船规划),分析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及规划调整建议。

11、补充完善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的构建和延伸规划,完善相应分析、评价内容;明确园区清洁生产水平要求。

12、完善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应更注意园区布局对周边村、镇(东津镇等)及下游、交界水体、敏感目标的风险影响分析,补充园区水源风险影响分析;补充现有企业环境事故类型及影响、处置情况调查;补充完善现有及规划企业的环境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补充完善园区规划发展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应急、环境风险防范等在措施、设施、管理方面的规划要求。

13、按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修改。

九、规划完善建议

审查组提出以下规划完善建议:

1、结合贵港市“多规合一”的相关内容,完善本规划。

2、充分利用区域环境资源条件,合理明确构建园区产业定位、发展规模、产业结构、产业布局及产业组成。

3、完善区域生态保护规划、农田生态系统保护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重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4、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工业能源利用规划(集中供热供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燃煤)。

5、完善区域给排水规划(取水、排水口)、基础设施规划;完善水资源利用规划、地表水保护规划。

6、强化循环经济产业链的构建和延伸建设,实现建成具产业特色的循环经济集聚区。

7、规划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划定位进行土地开发建设,优化开发建设时序,有效控制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

8、建立完善固体废物处置设施。

包含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设施、医疗废物处理设施以及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并制定统一管理方案。

应完善工业固废处置规划。

9、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每隔五年左右进行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在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告书”审查组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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