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茂重组蛋白药物和制剂生产与研发基地项目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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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茂重组蛋白药物和制剂生产与研发基地项目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重组蛋白药物和制剂生产与研发基地项目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日期:

审批:

日期:

 

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机构

二0一三年六月

目录

1.专业工程特点-------------------------2

2.编制依据-----------------------------2

3.监理工作流程-------------------------3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3

5.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7

6.安全监理措施-------------------------8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专业工程特点

1.建设单位:

上海凯茂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

重组蛋白药物和制剂生产与研发基地项目

3.工程地址:

上海市金山工业区月工路与金舸路交汇处

4.设计单位:

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5.施工单位: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6.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M2)

建筑

层数

建筑

高度

结构类型

备注

1

联合厂房

11432.07

2

14.25m

框架

层高6.9m

2

化学药物制剂车间

3277.29

2

13.7m

框架

层高6.6m

3

动物房

479.50

1

6.3m

框架

层高5.05m

4

试剂库

149.2

1

4.5m

框架

层高3.3m

5

办公楼

2405.5

3

18.3m

框架

二层4.2m、

屋面5.4m

6

研发楼

3342.9

3

18.3m

框架

二层4.2m、

屋面4.8m

5

合计

21086.46

 

 

 

 

2、编制依据

2.1监理规划

2.2施工组织设计

2.3本工程施工设计及说明

2.4GB50168-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5GB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2.6GBJ147-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2.7GBJ14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2.8GBJ148-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2.9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10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2.11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器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2.12GB50312-2007《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

2.13GB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14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1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3、监理工作流程

参加设计交底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审核承包单位资格

审核开工报告

 

审核原材料

半成品,成品

退换

不合格

合格

整改合格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不合格

整改合格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不合格

子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整改合格

竣工预验收

有缺陷

竣工验收

审核竣工资料

编写质量评估报告

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根据本工程的监理合同,确定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的目标值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4.2质量控制要点

4.2.1事先预控

4.2.1.1熟悉图纸,对设计说明和图纸中有疑问的地方或是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施工图相互间不致。

凡设计图与国家规范及评定标准不符时,应按规范标准执行。

图纸会审和设计修改及时标注在相应的施工图上;

4.2.1.2备齐设计和施工必须要用的规范和图集,以满足工程项目监理的需要;

4.2.1.3审查电气安装施工企业的资质。

从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有市建委、建设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建筑电气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持有电工合格证的专业技术工人,不得少于施工总人数的50%,并注意流动情况;

4.2.1.4督促电气工程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先报送电气施工组织设计和具体施工方案,并督促其建立自检、互检、交接检查三检制度的质保体系和安保体系及电气施工技术交底(注意一定要其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要求安装承包方在现场设专职的质检员和安全员,监理交底会上说明和提出监理的具体要求。

分发各种表格及设计修改程序;

4.2.1.5电气安装工程设备和材料的进场审核和认定

⑴建筑电气施工中采用的设备、器材和材料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标明日期、批量并盖有质检公章),设备应有铭牌(厂名、厂址、出厂日期)和安全认证。

[进口设备和关键材料需经国家商检局检验合格。

⑵依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的新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档。

⑶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档;

4.2.1.6技术准备步骤及土建施工条件

⑴审查相关专业工序安排及衔接、交叉关系和预留部位、预埋件的保障手段和质量措施,及成品保护手段。

参加审核工程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主要审查电气安装工程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需要,是否合理安排了电气安装施工工期,以及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及合理性,了解工程进度安排,劳动力及机具情况。

审核施工用电负荷,负载分配,导线截面及开关整定值,用电器具经检查合格后准许使用;

⑵参与土建与电气专业人员进行中间验收,电气设备安装前土建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A.屋面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B.室内地面基层施工完毕,并在墙上标出地面标高;

C.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牢固;

D.混凝土基础及构件支架达到允许安装的强度和刚度,其坐标位置、标高、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设备支架焊接质量符合要求;

⑶土建结构验收时电气施工人员应按内墙水平线、墙面线,按图查对核实预留施工孔洞及预埋管路、箱盒。

符合要求后将箱盒稳好。

全部暗管电气工程的管路安装完毕并将管路扫通,查对位置和管路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2.2事中监控

4.2.2.1接地装置安装

⑴防雷接地,保护接地的材质应为热镀锌件,扁钢的厚度不小于4㎜,截面不小于100㎜2,接地线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当采用扁钢时,搭接长应≥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在室外露天或埋地场所应焊4边)。

当用圆钢时搭接长≥其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圆钢与扁钢搭接≥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或3/4钢管表面、上下两侧施焊。

焊接处焊缝应平整饱满,无咬边、夹渣、焊瘤等现象。

焊逢严禁用砂轮机打磨,焊后及时消除药渣,并刷二度防绣漆,埋地刷二度沥青漆。

明敷接地线表面应涂15~100㎜宽度相等黄绿相间的条纹;当使用胶带时,应使用双色胶带,离地宜为250~300㎜,距墙宜为10~15㎜,支持件间距水平部分宜为0.5~1.5m;垂直部分宜为1.5~3m;转弯部分宜为0.3~0.5m,在直线段上,不应有高低起伏及曲弯等情况,过伸缩缝应设补偿器。

接地线引向建筑物入口处和检修用临时接地点处应刷白色底漆并标以黑色记号。

⑵接地干线的扁钢的连接可采用螺栓连接,但接地线的非镀锌触面均应烫锡处理、螺栓、螺母、垫圈等均应用镀锌件。

⑶接地母线穿墙楼板和地坪处应加保护管,采用金属保护管时,其保护管也应接地。

⑷高层建筑利用基础钢筋做接地体必须有可测量接地电阻的“测试点”。

测试点数量、轴线应符合设计要求。

⑸接地装置的安装要求如下:

A.接地体顶面的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经人行道处理的深度不应小于1m当无规定时应大于0.6m。

圆钢、角钢与钢管接地极应垂直埋入地下,间距不小于5m。

B.垂直接地体的长度应≥2.5m,间距不宜小于长度的2倍,距建筑物外墙为≥3m。

当小于3m时应采取均压措施或铺沥青路面。

C.对接地体的埋入及电阻值测试需进行旁站监控。

⑹配电箱、柜、金属管、盒及金属支架均应与PE连接。

⑺采用TN-S系统(接零保护)时,规定如下:

A.零在线不应装设开关和熔断器

B.在电流总进户箱处将零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即重复接地,之后分别引出N和PE干线。

C.接至电器设备金属外壳的保护线,必须直接与接地干线相接,严禁串联连接。

⑻防雷引下线、接地体需要装设断接卡子或测试点的部位、数量、材料、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按下列规定做:

A.建筑物只有一组接地时,可不做断接卡子,但要设置测试点。

B.建筑物采用多组接地体时,每组接地体均要设断接卡子。

C.断接卡暗设距地高为0.5m,明设距地高为1.8m,1.8m以下应用镀锌角钢保护。

⑼防雷接地工程中隐蔽部分应在竣工图上注明接地体及连接的实际走向和部位。

接地的断接卡子安装时在铁盒内上下两扁钢能分开,以利遥测接地电阻值。

⑽屋顶的避雷应符合设计规定,由柱主筋(2根)引至出墙面的引线应用与避雷带相同的材料,并有明显的搭接部位,搭接部位不应设在墙体内。

避雷带的高度宜为150㎜;一般支架水平间距为0.5~1.5m;支架垂直间距≤1.5~3m;间距应均匀,允许偏差30㎜,转角处两边的支架距转角中心不大于250㎜。

支架应平直,水平度为每2m,允许偏差3‰;垂直度每3m段允许偏差不得大于10㎜。

避雷网圆钢的弯曲半径应≥10d,屋面所有金属物体外皮均应与避雷网焊牢。

⑾利用建筑物柱子主筋做引下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S主筋≥4Ф10㎜或≥2Ф16㎜圆钢。

B.主筋搭接处按接地的规定焊接,即搭接长度应≥6D,且应双面焊,每一个搭接处都应检查,不得漏焊、假焊或焊接长度不够。

C.从基础开始焊环状接地通路时,检查每个焊接点都应符合要求,然后顺柱子主筋向上引焊,为了避免焊错钢筋,须在每一层焊接处附近刷油漆标志。

D.当主筋连接采用压力埋弧焊、对焊时,其接头处可不再焊接跨接线。

E.主筋与屋面避雷带搭接方式采用90○立弯。

⑿高层建筑物防雷应按设计施工,若设计不明确可按(92DQ13-27图)作均压施工,即超30m高的建筑物,30m及以上每三层围绕建筑物外廓的墙内做均压环,并与引下线焊接,使金属梁、柱主筋焊成一体。

⒀接地体敷设完后,在回填土前需旁站进行接地阻值全数测试,并作好旁站记录,待合格后方可进行回土。

回填土内不应夹有石块和建筑垃圾等,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⒁交接验收应检查接地网外露部分连接可靠,接地线规格符合要求,防腐层完好,标志齐全明显。

避雷带、针安装位置高度符合设计,供连接临时接地线用的连接板数量、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工频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规定。

4.2.2.2配管配线

⑴钢管敷设

A.熟悉电气配管图,若在混凝土整体浇注的顶板、地板或砖墙内暗配电管,应沿最近路线敷设电管,并应减少弯曲,暗配管距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一定要大于15㎜。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B.明配管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即6D),当埋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即应大于10D)。

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即不应大于0.1D)。

且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和裂纹,同时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C.直埋地下的电气钢管和潮湿场所的电线保护管应采用厚壁钢管,干燥场所的电线保护管宜采用簿壁钢管。

钢管切断口应平整,管口应光滑,管内无铁屑、毛刺,钢管无折扁、裂缝,旁站抽检。

D.镀锌钢管和薄壁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或套管紧定螺钉连接。

不应采用焊接连接。

螺纹连接的黑钢管,连接处两端应焊跨接地线。

旁站检查跨接地线的直径,焊接长度(抽查)。

E.当钢管与设备直接连接时,钢管应敷设到设备的接线盒内,管口高出盒内壁3~5㎜,暗配黑铁管可直接焊接,焊后涂防腐漆,明配管或暗配镀锌管应用锁紧螺母固定,管端螺纹外露2~3扣,薄壁管的跨接地线可以用卡子卡紧而不焊接。

钢管与设备间接连接时,钢管管口与地面的距离宜大于200㎜。

端部宜增设电线保护软管再引入接线盒内,管口应包扎紧密,室外尚应加防水弯头。

f.钢管防腐:

钢管的内、外壁均应作防腐处理。

应特别注意检查内壁是否已作防腐处理,用灯光抽检并作记录。

明敷薄壁管应刷一度水柏油,明敷厚壁管应刷一度底漆,一度面漆;暗敷在砖墙内的厚壁管应刷一度防腐漆(红丹);但埋于混凝土中的管外壁可不作防腐处理;直埋土层中的钢管外壁应涂两度沥青(水柏油)防腐。

G.配管和桥架等通过伸缩缝的质量监控要点:

通过建筑物沉降和伸缩缝处的任何配管、线槽、桥架和避雷装置等电气设施,应有补偿装置(过路箱),两箱之间应用软管连接,以防基础下沉不均匀会损坏管子和线槽、桥架等。

过路箱的大小应根据敷设管子的管径和根数决定,全数检查。

伸缩缝补偿装置的连接见图集。

硬塑料管沿建筑物表面敷设时,在直线段每30m处应装补偿装置。

H.明配管安装允许偏差及质量控制要点

水平和垂直敷设的明配电线保护管,其水平和垂直安装的允许偏差为1.5%,全长偏差不应大于管内径的1/2。

在TN-S、TN-C-S系统中,当金属电线保护管、金属盒(箱)、塑胶电线保护管、塑胶盒(箱)混合使用时,金属电线保护管和金属盒(箱)必须和保护地线(PE线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同一回路系统金属管盒和塑料管盒不可混用。

明配管硬塑料管穿过楼板时,应采用钢管保护,其保护高度距楼板表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00㎜。

明配硬塑料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管卡间最大距离:

吊架、支架或沿墙敷设时,Ф20以下为1m,Ф25~40以下为1.5m,Ф50以上为2m。

明配硬钢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钢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

明配钢管管径在Ф50及以下的,必须采用螺纹连接,不得采用套管连接。

钢管管径在Ф63及以上的,可以使用套管焊接,明配钢管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应处在两管对口的中心,长度为管外径的1.5~3倍,焊接应严密。

配管采用螺纹连接的,连接后螺纹宜外露2~3扣,其圆钢跨接接地的直径必须﹥6㎜,焊接长度大于6D。

检查焊接质量应牢固、平整、饱满,不点焊或不焊穿钢管。

50V以下配线的管、槽可不跨接。

明配管路不得在锅炉、烟道和其他发热表面上敷设;在多尘和潮湿场所的管口,管子连接处及不进入盒(箱)的垂直敷设的上口,穿线后都应密封处理。

⑵PVC塑料管的敷设

A.PVC刚性塑料管的材质必须符合具有阻燃自熄的性能,外壁应有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氧指数在40%及以上,应有产品质量保证书和有关部门准予在本市工程上使用的许可证书。

敷设塑料管时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5℃,连接处结合面应涂上专用胶合剂粘接。

配管工程中塑料管敷设应使用相应规格的阻燃自熄型塑胶附件。

B.硬塑料管沿建筑物表面敷设时,应按设计装设温度补偿装置,塑料管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内露出地面的一段应采取保护措施,在混凝土内的部分应有防机械损伤措施。

C.硬塑料管采用插入法连接时,插入深度为管内径的1.1~1.8倍;采用套接法连接时,套管长度为连接管口外径的1.5~3倍。

用胶粘剂粘接界面,须牢固、密封。

半硬塑料管套管粘接法连接时,套管长度不小于连接管口外径2倍。

⑶吊顶内配管

A.吊顶内的配管一般应使用钢管,吊顶内严禁采用直敷布线。

B.吊顶内设置的线管应按明配管的要求施工,应有单独的吊挂或支撑装置。

不得固定在顶棚的吊架或龙骨上,或者其他管道的支架或吊架上,吊顶内的电线管一般离吊顶20~30㎝,管卡、支架等金属附件应镀锌或刷防锈漆、面漆。

C.半硬塑料管、塑胶波纹管不宜在吊顶内敷设;在活动吊顶内接线盒与电气设备接线盒之间应采用金属或可挠金属软管,但其长度宜≤1m。

金属软管应可靠接地,且不得作为电气设备接地导体。

D.固定吊顶内一般不另设接线盒,如必须设时,应留检查孔。

活吊顶内装的接线盒、灯头盒必须单独固定,其朝向应便于检修和接线,并要加装接头和护口(一般朝下面或侧面,盒有盖板)。

E.吊顶内敷设的配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牢固。

钢管与金属支架、龙骨等应有统一接地线,去灯头线管可采用金属软管,其外皮应接地,且其长度≤1m,顶内不许有裸露导线,监理应在封吊顶前组织各方检查整改到位后方准封吊顶。

F.室内煤气管道与电气设备之间距要求是:

   煤气管道与电箱外壁间距应≥30㎝。

     与电线管水平间距≥10㎝。

     与闸箱、表盘、接线盒间距≥10㎝.

与电线管交叉净距≥30㎝。

⑷管内穿线

A.监理首先应事前验收材料。

检查其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B.管内穿线宜在建筑物抺灰、粉刷初装修完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穿线前,应将电线保护管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C.不同回路和不同电压等级、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以及相互干扰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根管内。

当设计有特殊规定的或电压为50V及以下的回路、同一台设备的电机回路和无抗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照明花灯的所有回路、同类照明的几个回路可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管内导线总数不应多于8根。

D.同一交流回路的导线应穿入同一钢管内。

E.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接头应设在接线盒(箱)内。

F.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载面积的40%。

G.导线穿入钢管时,管口处应设护线套保护导线;在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后应将管口密封。

H.从供电部门设置的熔断器出线起至电表箱、配电箱及各回路配线均应按色标要求标色:

A相为黄色,B相为绿色,C相为红色,PEN线为淡蓝色,PE(保护线)为黄/绿双色线。

I.配线时应根据负荷的容量、用途进行回路分配,尽量保持各相负荷平衡。

J.导线应按不同用途使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别,至少应在各接线端处用色标区分开。

K.截面大于或等于2.5mm2的多股铜芯电线应采用相应规格的铜接头压接,截面小于2.5mm2的多股铜芯电线应先拧紧采用搪锡或压接端子,再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单股铜芯电线应采用安全型压接帽连接,也可采用电线绞接缠绕后搪锡,搪锡部位应均匀、饱满、表面光滑,剥去绝缘的电线不得损伤或截断线芯。

L.导线的预留长度按以下考虑:

接线、开关、插座盒内导线长度预留15㎝;

配电箱内导线预留长度为箱体周长的1/2;

出户导线预留长度为1.5m。

M.电气线路与管道间的最小距离:

 与蒸汽管平行敷设(在管上方)穿管配线应≥1m,明配应≥1m,裸≥1.5m。

 与蒸汽管平行敷设(在管下方)穿管配线应≥0.5m,明配应≥0.5m,裸配≥1.5m。

 与蒸汽管交叉敷设穿管配线应≥0.3m,明配应≥0.3m,裸配1.5m,有隔热措施时上下净距均可减到0.2m。

 与暖气管、热水管平行敷设(在管道上)穿管配线应≥0.3m,明配应≥0.3m,裸配≥1.5m。

 与暖气管、热水管交叉敷设穿管配线间距应≥0.1m,明配应≥0.1m,裸配≥1.5m。

 与通风管给排水及压缩空气管,平行敷设穿管配线间距应≥0.1m,绝缘线明配≥0.2m,裸配≥1.5m。

 与通风管给排水及压缩空气管,交叉敷设穿管配线间距应≥0.05m,绝缘线明配≥0.1m,裸配≥1.5m。

4.2.2.3 槽板配线

⑴槽板内外应平整光滑无扭曲变形。

木槽板应涂绝缘漆、防火涂料;塑胶槽板应经阻燃处理,并有阻燃标记。

⑵槽板应紧贴建筑物、构筑物表面敷设,槽板底板固定点间距应小于500㎜。

底板距终端50㎜处应固定,三线槽板每个固定点均应采用双钉。

底板界面与盖板界面应错开,错开距离不应小于20㎜。

槽板的盖板在直线段和90○转角处,应成45○斜口相接,分支处应成丁字三角驻接,盖板应该无翘角,界面应严密整齐。

⑶导线在槽板内不应有接头,接头应置于接线盒或器具内;槽板与各种器具的底座连接时,导线应有余量,底座应压住槽板端部。

槽板配线在穿过墙壁或隔墙时,应采用经过阻燃处理的保护管保护,明配线的水平和垂直允许偏差各为5㎜。

4.2.2.4线槽、桥架敷设

⑴敷设导线的线槽,按其材质分为金属和塑胶等几种制品。

线槽内敷设的导线应按回路绑扎成束,其间距不大于2m,导线不得在线槽内有接头。

桥架或托盘内不得直接敷设导线。

⑵线槽应平整,无扭曲变形,内壁应光滑、无毛刺,且槽盖板应齐全、平整、无翘角。

⑶金属线槽应作镀锌或者其他防腐处理。

塑胶线槽必须经阻燃处理,外壁应有间距不大于1m的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固定或连接线槽、桥架、托盘的螺钉或其他紧固件,紧固后,其端部应与线槽、桥架等内表面光滑相接,且螺母应位于外侧。

槽板敷设严禁用木楔固定,穿过梁、墙和楼板处应有保护套管。

⑷线槽敷设应平直整齐;水平和垂直允许偏差为其长度的2‰,且全长允许偏差为20㎜,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⑸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总截面积不大于线槽面积的60%。

⑹金属线槽应可靠接地或接零,但不应作为设备的接地导线。

镀锌金属线槽可不做跨接接地,但防松装置应在明显部位,且在连接部位的两端不少于二处。

4.2.2.5塑胶护套线敷设

⑴塑胶护套线不应直接敷在抹灰层、吊顶、护墙板、灰幔角落内。

⑵塑胶护套线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外径的3倍。

弯曲处护套和线芯绝缘层应完整无损伤。

⑶塑胶护套线进入接线盒(箱)或与设备、器具连接时,护套层应引入接线盒(箱)内或设备、器具内。

⑷沿建筑物、构筑物明配的塑胶护套线应平直,不松弛扭绞和曲折,应用线卡固定,固定点间距均匀,距离宜为150~200㎜,在终点、转弯、设备器具边缘的距离宜为50~100㎜。

⑸板孔穿线应将板孔内积水杂物清除干净,导线穿入时不损伤护套层,导线接头应在盒(箱)内。

配管配线交接验收应检查各种规定的距离,各支持件的固定,管弯曲半径,箱盒设置位置,明配线允许偏差,导线连接和绝缘电阻,非带电金属的接地、接零,金属防腐,施工孔洞、沟、槽的修补。

4.2.2.6电缆敷设

⑴电缆及其附件到达现场以后,应检查技术档、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外观应不受损,封端应严密,存放地基应坚实,存放处不得积水,电缆桥架应分类保管,不得因受力变形。

⑵电缆管管口无毛刺和尖锐棱角,管口宜做成嗽叭形。

管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弯扁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管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金属管应在外表涂沥青,镀锌管锌层剥落处应涂防腐漆。

电缆管连接应牢固,密封应良好,两管口对准,金属电缆管不宜直接对焊,套接的短套管长度不应小于电缆管外径的2.2倍。

电缆管的弯头不应超过3个,直角弯不超过2个。

⑶电缆管明敷时,安装应牢固,支点间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宜小于3 m,塑料管直线长度大于30m时,宜加装伸缩节。

硬塑料管在插接时插入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1.1~1.8倍,插接面上应涂胶粘剂粘牢密封。

⑷电缆支架应焊接牢固,支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支架的层间净距不应小于两倍电缆外径加10㎜,支架安装应横平竖直,各支架的同层横档应在同一水平面上,其高低偏差不大于5㎜,左右偏差不应大于10㎜,支架全长均应有良好接地。

⑸直线段钢制电缆桥架超过30m,铝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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