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长龙镇土地整理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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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长龙镇土地整理项目招标文件
总目录
招标工作时刻安排表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那么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价说明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六、开标
七、评标
八、合同的授予
九、其他
第二章合同条款
一、合同协议书格式
二、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
第三章保函格式
一、预付款保函格式
二、履行银行保函格式
第四章技术标准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七章图纸(另附)
招标工作时刻安排表
序号
招标工作内容
时间地点
1
发放招标文件
2004年12月30日
地点:
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2
勘察现场
2005年1月3日上午10:
00
地点:
连江县长龙镇
3
质疑时限
2005年1月3日下午15:
30
地点:
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4
投标预备会
2005年1月3日下午15:
30
地点:
连江县长龙镇
5
公布控制价
2005年1月11日
地点:
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6
投标文件递交
2005年1月20日上午10:
00
地点:
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7
开标、评标
2005年1月20日上午10:
00
地点:
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8
定标
评标后15日内
9
中标结果公示
定标后3日
10
中标通知书发放
定标后20日内
11
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日内
第一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规定
1
招标人名称:
连江县长龙镇人民政府
地址:
连江县长龙镇
电话:
8传真:
7
邮政编码:
350507联系人:
王朝晖
2
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北二环中路150号福苑花园A座4层
电话:
0592传真:
5
邮政编码:
350003联系人:
林先生
3
工程名称:
连江县长龙镇土地整理项目
建设地点:
连江县长龙镇
工程规模:
约2040亩
投资规模:
约人民币350万元
质量等级:
达到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合格标准
工期:
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
土地平整等工程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4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5
投标人资质等级:
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
投标预备会
时间:
2005年1月3日下午15:
30
地点:
连江县长龙镇
7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8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柒万元整
9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10
投标文件提交
时间:
2005年1月20日上午10:
00
地点:
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11
开标
时间:
2004年1月20日上午10:
00
地点:
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12
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价款的10%
一、总那么
一、工程说明
本招标工程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述;
本招标工程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治理方法》及《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治理暂行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布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方式取得,并将部份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
3、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质品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4、勘探现场
投标人应按规按时刻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探,以取得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探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任何推论、明白得和结论概不负责。
五、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进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自大。
二、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以下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款发出的补充通知和其他有效函件和投标预备会记要。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含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
第三章合同格式
第四章技术标准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七章图纸(另附)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标准、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检查招标文件是不是完整,假设有发觉缺页或不全时,应于投标预备会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超期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不然,由此引发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大。
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解答
招标代理机构将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解答;
投标人需派代表于前附表第6项所述的时刻和地址出席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假设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不管是招标人依照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依照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刻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具有约束作用;
投标人所提供的联系应使招标代理机构能方便地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假设由于该方面的缘故使招标代理单位发的函件无法送达投标人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5日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能会因任何缘故,以发出编号的补充通知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取得招标文件的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对招标人及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充分考虑进去,招标代理机构能够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报价说明
九、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纳的币种为人民币。
10、投标报价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纳综合单价计价法。
投标人应依照本招标代理机构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投标预备会记要、补充通知、招标工程操纵价等资料,参考现行计价规定、依照市场转变并结合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形等进行投标报价;
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一起基础,施工承包合同中工程单价依照投标文件所报各项明细工程量单价签定,工程量按实计算;
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在投标工期内完本钱须知第1条款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的全数,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为依照,各类优惠、降价方法必需计入相关的清单单价中,并在单价中反映;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子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同意;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址为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述,除非合同中还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和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钱均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本钱、利润、税金、方法费(含赶工方法费、施工技术方法费等)、文明施工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本合同工程可能产生的所有的风险、责任和义务及市场波动、政策性调整等相关费用。
1一、报价依据:
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
招标文件、答疑会记要等;
执行的定额及取费标准:
11.3.1福建省水利水电厅闽水电(1997)计201号文颁发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11.3.2水利部建(1993)63号文颁发的《(中小型)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
11.3.3福建省水利水电厅闽水电(1997)计324号文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
11.3.4材料预算价钱依据《2003年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价钱》第1-6册,2004年第11期《福建工程造价信息》。
11.3.5其他专业的工程项目内容套相应定额。
其它:
11.4.1劳动保险费:
本次投标暂不计取劳动保险费。
11.4.2三材及特殊、珍贵材料和设备的材料价差由投标人自行确信,计入投标报价。
11.4.3本工程风险费费率为零,本工程所包括的一切风险应落实在综合单价中。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气宇衡单位
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所有的来往函件、文件等等均应利用中文;
除工程标准还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利用的气宇衡单位,均采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书;
投标书附录;
投标保证金;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假设有授权);
项目治理许诺书;
项目领导委任书;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
辅助资料;
13.9.1组织机构图与人员配备表
13.9.2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治理班子人员配备情形表
13.9.3拟在本工程任职的要紧人员简历表
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
13.10.1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13.10.2施工进度打算横道图
13.10.3施工方式
13.10.4质量保证方法
13.10.5平安文明生产方法
13.10.6工期保证方法
13.10.7要紧施工机械设备
保函格式
按本须知要求投标人以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14、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必需利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合格式填写,能够增加、扩展格式内容,但不许诺删减格式内容(投标报价表中除投标报价汇总表外,其他可按运算机软件自动生成的格式),不然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五、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维持有效。
在特殊情形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能够依照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回答。
投标人能够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许诺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提供很多于前附表第8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做为投标文件一个不可缺少的部份;
投标保证金应是投标人账户汇出的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并在投标截止时刻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本招标代理机构,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本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支票、汇票形式的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的时刻,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投标人的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时才给予投标人出具有效证明;
账户名称:
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
开户银行:
建行福建省分行
账号:
00
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附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而不予评审;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1条款规定签定施工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1条款和第32条款规定签定施工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后5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如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6.6.2中标人无合法理由未能在规按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并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6.6.3投标人隐瞒真实情形、串标或弄虚作假的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三份投标文件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应采纳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加长或加宽的图表许诺折叠);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利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且投标文件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依照招标代理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需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经确认的校对章;
投标报价汇总表必需有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或预算员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章,并附有相应的有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假设本单位无相应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或预算员,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但应随附委托书、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专业概预算员证书复印件或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中介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及盖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八、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开单独密封在二个内封套中,再同时密封在一个外封套内;内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密封条,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外封套周围封口处也应加贴密封条,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内封套上应标明商务标书的正本或副本,内、外封套均按条款规定填写;
内层和外层包封上均应标明:
18.2.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18.2.2工程名称;
18.2.3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邮政编码
2005年1月20日10时00分开标,现在刻以前不得开封。
假设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并标识的,本招标代理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早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提早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九、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地址,于截止时刻前提交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能够按本须知第8条款规定的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形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数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招标代理机构能够拒绝或原封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到投标截止期为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依法从头招标
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能够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之前,能够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修改和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款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外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六、开标
2一、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邀请全数的投标人参加于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刻和地址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必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以便开标时验证。
不然将可能备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权。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第一说明标有“修改”或“撤回”字样包封的投标人名称,随后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前后逆顺序当众宣读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工期、投标质量许诺等招标代理机构以为适当的其它内容;
开标会议程序
开标会议程序
21.4.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1.4.2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
21.4.3查验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人员的资格和身份证;
21.4.4宣布监标、唱标、记录人员名单;
21.4.5由投标单位代表核验投标文件的密封完整性并经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及有关监督部门认可,启封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第款规定宣读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品级、修改或撤回通知和招标代理单位以为适当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签字确认;
21.4.6招标人随机抽取C值(A的权重值);
21.4.7开标会终止。
2二、投标文件显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都可能致使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截止时刻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识及签署的;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填写不完整、笔迹模糊不清、难于识别或删改处未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经确认的校对章的;
投标文件经响应性鉴定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是不一致;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或文件组成内容不完整的
隐瞒真实情形,弄虚作假的;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最高限价的,视为歹意哄抬标价,作为废标处置;
工程量清单中有暂定价项目而投标报价时未按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暂定价填写;
招标文件中其他规定。
七、评标
2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开标终止后,由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
24、评标内容的保密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工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和授予合同的进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阻碍的任何行为,都将致使取消投标资格;
中标人确信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进程和未能中标缘故做出任何说明。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进程的情形和材料。
2五、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判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纳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更改投标报价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依照本须知第27条款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觉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鉴定
在详细评标前,评标委员会将第一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不是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不同或保留。
所谓显著不同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阻碍,或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责任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不同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阻碍;
若是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而且不许诺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不同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7、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信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不是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那么如下:
若是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以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现在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那么及方式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若是投标人不同意修正后的报价,那么其投标将被拒绝而且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八、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依照本须知第条款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评标原那么:
坚持公正、公平、科学、报价合理、工期适当、质量靠得住的原那么;
评标
本次评标采纳评分制综合评估法进行,依照以下评标程序和方法计算出各评标得分,并按从高至低顺序排列,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信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假设存在不止一个最高分的投标人,那么由评标委员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中标候选人的排列顺序。
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舍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按招标文件规定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能够确信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一样缘故不能签定合同的,招标人能够确信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一样缘故不能签定合同的,招标人依法从头招标。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详见开、评标方案)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能够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依法从头招标;
评标终止后,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由评委会全部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评委会成员能够书面方式论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八、合同的授予
2九、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0款所确信的中标人。
30、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可依照评标报告依法确信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舍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能够确信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一样缘故不能签定合同的,招标人能够确信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前确信中标人。
确信出中标人后15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招标投标情形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天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即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该通知书(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中标通知书”)中给出招标人对中标人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保护工程的中标标价(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钱”),和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定的日期、地址;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份;
本工程的中标人假设隐瞒真实情形,弄虚作假,经有关部门查实后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3一、合同协议书的签定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按招标人要求依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聚散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中标人未按本投标须知第条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那么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份予以补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显现此种情形,招标人有权依照本招标文件第条款的规定,依序与其它中标候选人签定合同。
中标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3二、履约担保
中标人应在签定合同时,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能够采纳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书(投标人可任选一种),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钱的10%;投标人应采纳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担保格式,中标人未能提供履约担保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补偿超过部份。
同时,招标人应提供全额支付担保,能够采纳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书的方式,担保额度为合同价的10%,实行分段转动担保;
若是中标人无合法理由不按本须知第条款的规定执行,将被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九、其他
33、不合法竞争与纪律监督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有关的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到单位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投标人在投标进程中严禁相互串联、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阻碍其他投标人参与合法投标;
如发觉投标人有上述不合法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工作将公布同意社会监督。
第二章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