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必修四《生活与哲学》知识点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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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四《生活与哲学》原理整理
1.哲学的来源和作用
(1)来源:
①产生于于人类的实践活动;②源于人们对实践的追问和对世界的思考。
(2)作用:
①是一门给人智慧、使人聪明的学问;②能够指导人们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2.哲学与世界观(方法论)
(1)世界观:
人们对整个世界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
(2)方法论:
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原则和根本方法。
(3)世界观与方法论的关系:
世界观与方法论是同一问题两个方面,世界观决定方法论,方法论体现世界观,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方法论。
(4)哲学与世界观的关系:
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
3.哲学与具体科学
(1)具体科学:
包括自然科学知识、社会科学知识、思维科学知识,揭示的是自然、社会和思维某一具体领域的规律;哲学是对具体科学的概括和升华,从中抽象出最一般的本质和最普遍的规律。
(2)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
①具体科学是哲学的基础,具体科学的进步推动哲学的发展;②哲学为具体科学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
4.哲学的内涵和基本问题
(1)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是对具体科学的概括和总结。
(2)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即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①思维和存在何为本原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各种哲学由此分成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阵营。
②思维和存在有没有同一性问题,即思维能否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对此问题的肯定与否回答,形成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6.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阵营)
(1)唯物主义:
物质是本原的,意识是派生的,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包括古代朴素、近代形而上学、辩证和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
(2)唯心主义:
意识是本原的,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意识决定物质,包括:
①主观唯心主义:
个人的主观精神,如个人的目的、意志、感觉、经验、心灵等;
②客观唯心主义:
众人的共同(客观)精神,如上帝、理念、绝对精神等。
7.哲学与时代的关系
(1)哲学来源于时代,是时代精神的总结和升华:
①哲学是社会和时代的政治和经济在精神的反映;②真正的哲学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
(2)哲学反作用于时代,是社会变革的先导和推动力量:
①哲学批判旧制度和旧思想,更新人的观念,解放人的思想;②哲学可以预见和指明社会的前进方向,动员和掌握群众。
8.马克思主人哲学
(1)产生的条件:
阶级基础、自然科学基础、理论来源。
(2)基本特征:
①第一次实现了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有机统一;②第一次实现了唯物辩证的自然观与历史观的有机统一;③第一次实现了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
(3)中国化的理论成果: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辩证唯物主义
唯物论:
(①物质决定意识,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②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③规律是客观的,要尊重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
)
9.物质和意识辩证关系
(1)物质:
①含义:
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
②唯一特性:
客观实在性;③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
运动。
(2)意识:
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像(或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
意识的内容(来源于客观存在)是客观的,表现形式(映像结果)是主观的。
(3)意识的作用:
也称意识能动性或主观能动性:
①能够能动的认识世界。
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主动创造性和自觉选择性的特点;
②能够能动的改造世界。
意识对改造客观世界具有指导作用,对人体生理活动具有调节和控制作用。
(4)物质和意识的关系:
①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
②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正确的意识促进物质的发展,错误的意识阻碍物质的发展。
10.运动和静止
(1)运动:
宇宙间一切事务、现象的变化和过程。
是无条件的、永恒的、绝对的。
(2)物质与运动的关系:
①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不存在脱离运动的物质;②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载体),不存在脱离物质的运动。
(3)静止:
事物在某一阶段和时期,根本性质没有发生变化,或相对于某一参照系来说没有发生某种运动。
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
(4)运动和静止的关系:
①运动是绝对的、永恒的、无条件的;②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是相对的、暂时的、有条件的,物质世界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11.规律的内涵
(1)规律:
物质运动过程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2)特征:
①客观性: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②普遍性:
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在其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都有自身的规律。
(3)启示(方法论):
①遵循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②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于人类。
认识论
12.实践的内涵
(1)实践的含义:
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物质性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可以把观念的存在变成变为现实的存在。
(2)实践的特点:
①客观物质性。
实践的主体、对象和手段都是客观的;②(主观)能动性。
实践是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③社会历史性。
实践是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的人的活动,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其内容、形式、规模和水平各不相同。
13.认识的内涵
(1)认识的含义:
在人的意识中反映或观念地再现现实的过程及其结果,有对错之分。
(2)认识的特征:
反复性,无限性,差异性,上升性,前进性等--→追求真理是永无止境的过程。
(3)真理的含义:
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主观符合客观),是正确的认识。
(4)真理的特征:
①客观性:
是真理最基本的属性,真理与谬误的界限不容混淆;
②条件性:
真理有自己适用的条件和范围,超过这个条件和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
③具体性:
真理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有自己的历史条件。
(5)真理与谬误的关系:
真理与谬误相对立而存在,相伴随而发展,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14.实践与认识的关系:
(1)实践决定认识(或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①实践是认识的来源;②是认识发展的动力;③是检验认识真理性(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④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2)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
正确的认识推动实践的发展,错误的认识阻碍实践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总特征:
联系观、发展观;实质与核心:
矛盾观;本质与要求:
辩证否定观)
15.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区别
(1)辩证法:
思辩和实证,是关于对立统一、斗争和运动、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哲学学说。
(2)形而上学:
指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去看待事物,单凭直觉来判断事物的哲学学说。
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
16.联系观的内涵(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1)含义:
联系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2)联系的特点:
①普遍性:
事物之间、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整个世界都是联系的。
要求(方法论):
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②客观性:
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包括自在事物(机械、物理、化学、生物)的联系和人为事物(建筑,一经建成便独立于意识之外)的联系。
要求(方法论):
①要从事物固有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②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的联系。
③多样性:
有直接与间接、内部与外部、本质与非本质(表面)、必然和偶然、长远与眼前的联系。
要求(方法论):
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3)坚持整体与部分的统一:
①整体和部分相互区别。
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部分服从服务于整体;
②整体和部分相互联系,密不可分。
整体由部分构成,离开部分,整体不复存在;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离开整体,部分就不成其为部分,关健部分的功能及变化甚至对整体功能起决定作用
要求(方法论):
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实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重视局部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发展推动整体发展)
(4)掌握系统优化的方法:
①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②注意遵循系统内部结构的有序性,③注重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势
要求(方法论):
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认识事物(从整体出发,统筹考虑各个部分,优化组合)
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
17.发展观的内涵(发展观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1)发展的实质:
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代替理事物的过程)。
(2)发展具有普遍性:
自然界是发展的,人类社会是发展的,人的认识是发展的。
要求(方法论):
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3)发展的趋势: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原因:
①新事物是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
具有旧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必然战胜旧事物;②新事物的发展需要经历一个过程,人们才会对它认可,旧事物的抵抗和扼杀,使新事物战胜旧事物是个曲折的过程。
要求(启发):
既要对未来充满信心,热情支持和悉心保护新事物发展壮大,又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勇敢的接受挫折与考验。
(4)发展的状态:
量变与质变(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
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质变:
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要求(启发):
①从点滴小事做起,重视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②当量变达到条件时,要果断抓住时机,促进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观
18.矛盾观的内涵(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1)矛盾的含义:
对立统一。
斗争性和同一性是矛盾所固有的相反相成的两种基本属性:
①同一性(统一属性):
矛盾双方相互依赖、互为前提。
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
②斗争性(对立属性):
矛盾双方相互排斥和对立的属性,体现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
要求(方法论):
要坚持用矛盾的观点看问题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矛盾的特点)
①普遍性:
即共性,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即事事有矛盾;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过程的始终,即时时有矛盾。
要求(方法论):
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②特殊性:
即个性,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不同事物有不同矛盾;同一事物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矛盾;同一事物不同矛盾、同一矛盾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
要求(方法论):
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③二者的关系:
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在一定条件下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可以相互转化。
(3)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两点:
分析事物时,要看到主要矛盾、次要矛盾;分析某一矛盾时,要看到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重点:
分析不同矛盾时要把握重点(主要矛盾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和趋势);
分析同一矛盾时要抓住主流(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
要求(方法论):
善于抓重点和关键,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统筹兼顾,恰当处理次要矛盾。
(4)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含义:
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2)作用:
①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①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健。
唯物辩证法的辩证否定观
19.辩证法否定观(创新意识)的内涵(辩证法否定观是唯物辩证法的本质和要求)
(1)辩证的否定(创新意识):
是事物自身的否定,即自己否定自己,自己发展自己的。
(2)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