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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养护合同协议书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公园养护合同协议书

某公园养护管理合同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某公园区的绿化养护承包给乙方实行专业管理。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养护项目名称:

某公园区绿化养护、管理。

养护项目范围:

某公园区,东至,西至,北至,南至。

(附图)

养护管理面积:

m2

二、养护期限

期限自年月日——年月日。

如因甲方需要延长养护期,合同期满,双方可协商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相关手续。

三、承包养护管理内容及要求

1、承包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一级(特级)标准(附件2),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

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

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3次,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中耕除草:

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去萌蘖:

主要用于乔木、灌木,对不定芽、萌蘖枝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

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最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尤其要做好美国白蛾的监控、防控工作。

使用的药品要求低毒环保。

(6)抗旱、防涝:

旱季及新补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造成植物生理干旱而致死亡。

防汛期间要做好加固、修剪枯死枝杈、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7)冬季防寒、防火安全:

做好冬季防寒措施;养护面积内的杂草、草屑及时清理,保证防火安全;遇下雪天气,及时拍打树枝、干上积雪,以防压折枝干;及时清理各级园路积雪,保证道路畅通。

(8)绿地内苗木、草坪、果树的养护管理。

移交时保证成活率为100%,如果养护期满,养护范围内的死树,从乙方养护费中扣除相应补植费用。

(9)绿地保洁:

绿地内无白色垃圾,无干枝死杈,垃圾桶做到日清理。

(10)水体保洁:

水面无杂物,水体清洁,定期清理水草、浮萍;大运河沿岸水面与驳岸交界线向水面延伸一米范围内无杂物。

(11)地被:

保证地被覆盖度,无明显裸露。

(12)园林设施:

定期检修园林设施,保证无乱贴乱画,无安全隐患,无损坏,定期维护、清洗、粉刷。

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和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限内,因公园发展建设造成养护面积减少,经双方核定,对养护面积进行核减。

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乙方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

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乙方负责补齐或修复。

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自养护费中扣除。

因对公园改造、调整、提升等特殊情况另议。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确保养护工作的顺利实施。

(2)可对进行履约检查,如乙方不能满足合同约定,有权责令其改进,必要时,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养护合同。

(3)负责审批养护计划、养护作业变更,确定养护工作所适用的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等。

(4)应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职责和义务。

(5)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约定支付当季应付费用。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认真按合同标准养护管理,遵守大运河森林公园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处的管理。

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乙方定期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相关措施。

遇到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2)针对本标段实际情况每月编制切实可行的养护计划、上报工作总结,编制切实可行的抢险应急预案,设立值守制度,按时巡查,及时修复,兑现养护指标的承诺。

定期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

(3)负责合同内园林设施及绿地的维护,对有损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责任人追缴相应的赔付款,用作设施修复。

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失职造成的苗木损坏、损失还有安全及其他社会问题由乙方负责。

(4)统一着装,做到工完场清,场光地净,保证文明作业、安全养护和保护环境。

(5)无偿承担森林公园因重大活动和迎接检查等所派给的突击性工作。

协助配合做好临时性有关工作。

(6)应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职责和义务

(7)乙方所用人员自行管理,按国家规定为其员工缴纳各类保险。

(8)乙方无权擅自利用场地、苗木在内的一切资源开展经营活动。

(9)建立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对养护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档案保存工作,编制工作日志,并报送甲方备案。

养护期满,将养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苗木、设施完好的移交给甲方。

五、考核验收

甲方每月采取不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管理质量标准经双方确认一致按本合同执行。

支付前由甲方每月对乙方管理质量进行考评,总分数100分,85分以下(不含85分)按考评结果每减少一分扣养护费0.1%。

乙方当季度得分低于85分,除按上述办法扣除承包款外,每季度发生三次将扣发当季度全额养护费,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无明显效果者,将解除承包合同。

六、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

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避免因巡查、安全设施装备、养护不到位而引起的事故或伤害。

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养护工作。

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4)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人员违章操作等原因所引起的任何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诉讼及其它法律责任,概与甲方无关。

2、安全防范

(1)乙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措施,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

如发生任何意外,乙方负责事故处理和一切费用。

(2)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编制计划报送甲方,经批准后予以修理或更换,因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可根据自身管理需要增设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

(4)乙方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

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须将喷洒时间、药物种类提前报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喷洒。

瓜果类植物在挂果期间不得喷洒药剂,以防发生意外。

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

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环境保护

(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

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

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

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3)养护期间,在枯水季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水体淤泥,挖出的淤泥应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

(4)养护期间,乙方应定期修整水体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扩大水面,亦不能擅自改变堤岸形状、走向。

4、事故处理

(1)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本合同养护价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本养护项目,绿化养护工程承包价为:

元/㎡,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元(大写:

人民币)。

合同订立后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万元作为合同预付款。

预付款在支付第一次进度款时全额抵扣。

(2)养护期间,合同进度款的支付按月考核、按季度支付,每个季度支付合同总价的20%,养护期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每下季度初(第一个月的10日前)支付上季度的养护进度款。

最后一季的合同款在甲乙双方根据合同中规定的养护标准对养护质量情况进行核查,并根据合同的约定扣除了因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质量标准的核减合同价款额后支付。

(3)养护期满且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双方对养护范围内的苗木和设施清点后,且养护费用经财政评审完成后支付剩余养护费用。

(4)养护款的支付与养护质量挂钩,详见《某公园绿化养护管理及考核标准》。

2、合同价款的调整

(1)本合同价款按照规定,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确定。

a、合同价应包括养护范围范围内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如人工费、材料费(包括不限于农药费、肥料费、水电费等)、设备购置或租用费、机械费、运输费、防寒设施费、重要节点摆放的常态花卉费、综合管理费、保险费及各种税费,同时应包括人工和材料涨价在内的各种影响养护实施成本的风险费用。

b、乙方已考虑各种影响造价的自然因素及社会因素,因此合同总价中风险费用包含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养护期内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或下落;

风、雨、雪、洪、震等不可抗力范围以外的非正常气候对养护工作的影响;

(2)合同价款的调整范围:

a、甲方对养护范围的调整;

b、甲方对养护标准的调整;

c、甲方对养护期的调整

(3)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根据调整内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3、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交合同履约保证金万元(甲方也可押乙方合同款的5%作为保证金),返还条件:

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项目下的义务至合同终止时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甲方不再返还乙方,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将本合同项下的绿化养护、管理义务交由第三方履行;

(2)乙方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合同;

(3)乙方对所养护绿地声誉造成巨大负面影响(或接到领导和群众举报问题属实10次以上的)。

七、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一季度的养护费作为违约金。

八、附则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现本合同附件1、2、3、4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乙方由于能力及资金等原因无力继续承担双方约定的责任时,必须提前一个月(30天)的时间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5、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附件1

《某公园绿化养护考核标准》

1、长势(10分)

⑴.树木、花卉长势好、花期长、花量大;主要表现在能正常的开花结果,枝条树叶无卷枝、卷叶等现象。

叶色正常。

无缺水缺肥管护不当等管护原因造成的生长不良现象,得满分;

⑵.长势较好,主要表现在能较正常的开花结果,枝条树叶卷枝、卷叶等现象在10%以下。

叶色正常。

缺水缺肥管护不当等管护原因造成的生长不良现象在10%以下,扣1-4分;

⑶长势较差,主要表现在不能正常的开花结果,枝条树叶卷枝、卷叶等现象在10%以上。

叶色正常。

缺水缺肥管护不当等管护原因造成的生长不良现象在10%以上,扣5-10分。

2、病虫害(15分)

要贯彻:

“预防为主,科学防治,依法治理、促进健康。

”的防治方针。

树立大环保观念,以生物防治、物理防治为主,以防治成虫为重点,药物实现无公害化。

做到主动防治,科学防治。

⑴.无明显病虫害,主动采取各种有效防治措施,有病虫害的植株控制在2%之下,得满分;

⑵.有明显病虫害,采取被动的防治措施,有病虫害的植株控制10%之下,扣1-4分;

⑶.病虫害严重,未采取或被动采取防治措施,有病虫害的植株得不到有效控制,有病植株在10%以上不足20%,扣5-9分;

⑷.20%以上扣10-15分。

3、修剪(10分)

⑴.已成型树无明显干枝、死杈,未成型树定型修剪及时、合理,花后修剪及时(针对不同类),树木形成的冠形达到其树种的标准树形,得满分;

⑵.已成型树干枝、死杈较明显,未成型树定型修剪不及时、合理,花后修剪不及时(针对不同类),树木形成的冠形基本达到其树种的标准树形,扣1-4分;

⑶.已成型树干枝、死杈多,未成型树不进行定型修剪,花后不修剪(针对不同类),树木形成的冠形不能达到其树种的标准树形,扣5-10分。

4、缺株(5分)

⑴.无缺株,得满分;

⑵.缺株在1%以下,扣1分;

⑶.缺株在1%以上,不足3%,扣2-3分。

⑷.缺株在3%以上,扣4-5分。

5、杂草控制(5分)

⑴.无明显杂草,得满分;

⑵.杂草明显,扣1-2分。

⑶.杂草丛生,缺乏管理,扣3-5分。

6、草坪、地被的养护(15分)

(1)覆盖度(5分)

⑴.完全覆盖,得满分;

⑵.未完全覆盖,有各种原因(人为、病虫害等造成的斑秃)扣1-5分;

(2)长势(5分)

⑴.长势好,草健壮,叶色正常不枯黄,得满分;

⑵.长势弱,扣1-2分;

⑶.长势差,扣3-5分。

(3)整齐度(5分)

⑴.修剪整齐,草色一致,无各种原因(地势、病虫害、施肥、补草等)造成的不均匀,得满分;

⑵.个别地块不整齐,但总体印象不明显,扣1-2分;

⑶.缺乏管理,明显不整齐,扣3-5分。

7、绿地卫生(10分)

⑴.全天有人巡回保洁,绿地内及植物上无污染物,垃圾桶内每日清理一次,卫生干净整洁,检查时视野范围内无任何垃圾,包括人流集中处的小广场、小绿地。

其次是色块内、灌木丛内、树下以及边角绿篱旁等无落叶、纸屑、杂物等,归堆后的垃圾杂物和箩筐等器具摆放在隐蔽的地方,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过夜,不焚烧。

不扣分;

⑵.有专人巡回保洁,检查时视野范围500米内白色污染不超过5处(特级养护区域不超过3处),垃圾桶清理不及时,清理色块内、灌木丛内、树下以及边角绿篱旁有少量落叶、纸屑、杂物等,归堆后的垃圾杂物和箩筐等器具没有摆放在隐蔽的地方,垃圾没有做到日产日清,扣1-3分;

⑶.绿地内有明显污染物、树挂等,检查时视野范围500米内白色污染5处以上10处以内的(特级养护区域3除以上5处以下),垃圾桶内垃圾已满仍未清理,色块内、灌木丛内、树下以及边角绿篱旁有落叶、纸屑、杂物明显的扣4-6分;

⑷.绿地内有过多污染物、树挂等,检查时视野范围500米内白色污染物超过10处(特级养护区域超过5处),色块内、灌木丛内、树下以及边角绿篱旁落叶、纸屑、杂物严重脏差,扣7-10分;

8、园林设施及安全(10分)

⑴.设施完好,能按要求定期进行维护、清洗、粉刷、油饰且无安全隐患、无火灾事故发生(冬季绿地干草、杂物清除),不扣分;

⑵.设施破损或设施脏乱,有碍市容,不能对各种设施定期进行清洗、粉刷、油饰,存在安全隐患,但无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冬季绿地干草、杂物清除)发生扣1-4分。

⑶.存在安全隐患或造成安全事故(含火灾),形成不良影响,扣5-10分。

9、水体卫生状况(10分)

⑴.水面无杂物,水体清洁,水中水草、浮萍不超过总面积的5%(特级养护区域不超过总面积的2%),驳岸无坍塌处或者坍塌后及时修补,大运河沿岸水面与驳岸交界线向水面延伸一米范围内无杂物,得满分。

⑵.水面有杂物,水体不清洁,水中水草、浮萍占总面积的5%-10%(特级养护区域占总面积的2%-5%),驳岸有冲沟或者填补驳岸工作缓慢,大运河沿岸水面与驳岸交界线向水面延伸一米范围内有杂物且次日内未清理干净,扣1-4分。

⑶.水面、水体杂物多,水中水草、浮萍占总面积超过10%(特级养护区域占总面积的5%-7%),驳岸坍塌严重,大运河沿岸水面与驳岸交界线向水面延伸一米范围内杂物较多且次日未清理,扣5-10分。

10、安全养护(5分)

⑴.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养护工作,机械养护工具定期保养无隐患,工作中无安全隐患,安全保护措施齐全,特殊及危险地段养护作业中有明显完善的警示标识,得满分;

⑵.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养护工作,工作中存在安全隐患,安全保护措施不齐全,特殊及危险地段养护作业中无警示标识,扣1-2分;

⑶.无安全保护措施,严重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养护工作,造成安全事故,扣3-5分。

11、文明养护(5分)

⑴.着装整齐,仪容得体,工作时保持安静,向游人解答问题时礼貌,得满分。

⑵.着装不整齐,仪容不得体,在园内大声喧哗,对游人不理睬或者解答问题时不礼貌,扣1-5分。

12、每一起投诉案例扣2分。

附件2

园林绿化特级养护质量标准

1.生长健壮。

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2.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

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

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3.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

在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

针叶树针叶宿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9%以上,草坪内无杂草。

草坪绿色期:

冷季型草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

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

叶片上无虫粪、虫网。

被虫咬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7、草坪覆盖率达到10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5%以内,冷季型草每年修剪在20次以上,无病虫害。

8、园容整洁卫生,园路平整,无坑洼、无积水、无焚烧垃圾树叶现象,园林建筑小品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

9、厕所无臭味、无尿垢、无蚊蝇。

10、水面无漂浮物,水中无杂物,水质清净,无臭味。

11、园林设施完好无损。

园林绿化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1.生长正常。

新建绿地各种植物3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2.园林树林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

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

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3.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粪、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5%,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

针叶树针叶宿存2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20%。

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5%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2%。

草坪绿色期:

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7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80天。

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1%;园林树木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2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5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3%。

叶上无虫粪,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5%。

7、草坪覆盖率基本达到10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冷季型草每年修剪在15次以上,无病虫害。

8、园容整洁卫生,园路平整,无坑洼、无积水、无焚烧垃圾树叶现象,园林建筑小品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

9、厕所无臭味、无尿垢、无蚊蝇。

10、水面无漂浮物,水中无杂物,水质清净,无臭味。

11、园林设施完好无损。

园林绿化特级养护质量要求

项目

名称

工作要求

验收标准

浇水

排水

浇水浇足浇透;停雨后及时排水,绿地及树穴内保证无积水。

保持植物健壮长势,不出现枯萎等缺水现象。

施肥

按照苗木的生长期进行施肥,不少于2-3次/年。

做到施肥均匀、充足、适度、保证绿化植物强壮、枝叶茂盛,叶大而肥厚。

修剪整形

草地:

20次/年以上;

灌木:

4-6次/年以上;

乔木:

冬季修剪一遍。

修剪适时、科学、合理;及时清理断桩,折损枝、病枯枝,无影响行人活动的下垂枝;

草地:

要求草的高度一致,覆盖率达到100%;

灌木:

株型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整齐一致;

乔木:

树冠完整美观,分支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造型优美,生长茂盛,不枯黄;

绿篱、色块修剪及时整齐,枝叶茂密,整型树木造型雅观。

病虫害防治

草地、灌木、乔木及时防治,无药害现象发生。

草地不出现虫害,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虫、活卵;叶上无虫粪虫网,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2%以下(含);病株、虫害现象不明显。

松土除杂草

保持表土疏松;

根蘖幼苗清除及时;

草坪:

每月一遍,雨后杂草严重者每周一遍,草坪上不允许有开花杂草,花木丛中不允许有高于花木的杂草。

花丛下无杂草,树盘内无杂草,草坪内杂草控制在5%以内。

补植

对因生长不良造成的残缺花草、树木及时补植恢复。

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行道树无缺株;能满足生长的条件,无黄土裸露;无明细沟缝。

清理绿化垃圾

修剪下来的树枝和杂草:

当天垃圾当天清运,严禁就地焚烧。

绿化生产垃圾重点地区路段做到随产随清,其他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筐和塑料等废弃物。

防风防汛防火抗旱

灾前积极预防,对树木加固;灾后及时清除倒树断枝,清理扶植;及时排除绿地积水;冬季绿地干草、杂物及时清运,严禁在园内长期停留;依据天气情况及时浇水,保证苗木不出现生理缺水情况。

尽快恢复原状,以免影响交通人流;无火灾隐患,无火灾事故发生。

保护措施

保护现有绿化完整,防止人为损坏。

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

园林设施

每日全面检查、清洁一次,如发现老旧或损坏现象,立即在现场做出警示标识,两日内修复。

每半年进行粉刷、油饰一次。

设施完好,表面干净光洁,无乱贴乱画,能够正常使用,无安全隐患。

水体

每周清理一次水面漂浮物及水中水草杂物等;及时修复驳岸隐患处。

水面无漂浮物,水中无杂物,水体清洁,适宜观赏性水生动物和植物生长;驳岸无坍塌。

园林绿化一级养护质量要求

项目名称

工作要求

验收标准

浇水

排水

浇水浇足浇透;停雨后及时排水,绿地及树穴内保证无积水。

保持植物良好长势,不出现枯萎等缺水现象。

施肥

按照苗木的生长期进行施肥,不少于2-3次/年。

做到施肥均匀、充足、适度、保证绿化植物强壮、枝叶茂盛。

修剪整形

草地:

15次/年以上

灌木:

4-6次/年以上

乔木:

冬季修剪一遍

修剪适时、科学、合理;及时清理断桩,折损枝、病枯枝,无影响行人活动的下垂枝;

草地:

要求草的高度一致,覆盖率达到100%;

灌木:

花后修剪及时;

乔木:

主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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