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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电缆施工要求规范

电线电缆技术要求(施工规范)

 

(一)高压电缆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它提出了该电缆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需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未对一切技术细则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3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款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附表一“技术差异表”中加以详细描述。

1.4本技术规范书经需供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供方须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如下:

GB/T12706-2008有矛盾时,按现行的技术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6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需供双方协商确定。

1.7供方应获得ISO9000(GB/T19001)资格认证书或具备等同质量认证证书,产品应在相同或更恶劣的运行条件下持续运行三年以上的成功经验。

提供的产品应有两部鉴定文件或等同有效的证明文件。

对于新产品,必须经过挂网试运行,并通过产品鉴定。

2.使用环境条件

2.1运行条件

2.1.1系统标称电压和频率:

10kV,50Hz。

2.1.2系统最高运行电压:

12kV

2.1.3系统接地方式:

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单相接地时允许持续运行8h。

2.2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

-10~+40℃;

海拔高度:

1860m;

污秽等级:

Ⅱ级(外绝缘爬电比距:

22mm/kv);

相对湿度:

85%;

地震烈度:

8级;

设备安装场所:

户外。

相对湿度:

月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0%

日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

2.3敷设条件:

室外电缆沟、电缆沟,室内电缆桥架。

2.4运行要求

2.4.1电缆导体的额定运行温度为:

交联聚乙烯绝缘90℃。

2.4.2短路时,5秒钟内电缆导体的最高温度不超过:

250℃。

3.技术参数和要求

本次招标设计的的电缆,其技术参数除应符合GB/T12706-2008的要求以外,还应满足本标书以下要求。

3.1导体

导体表面应光洁、无油污、无损伤屏蔽及绝缘的毛刺、锐边,无凸起或断裂的单线。

导体采用紧压圆形硬铜导线。

3.2挤出交联工艺

导体屏蔽、绝缘、绝缘屏蔽应采用共挤工艺,化学交联。

3.3导体屏蔽

导体屏蔽为挤包的交联半导电层,半导电层应均匀地包覆在导体上,表面光滑,无明显绞线凸纹,不应有尖角、颗粒、烧焦或擦伤的痕迹。

在剥离导体屏蔽时,半导电层不应有卡留在导体绞股之间的现象。

导体屏蔽层的标称厚度为0.8mm。

3.4绝缘

绝缘标称厚度为4.5mm,最小厚度不小于4.05mm,绝缘偏心度不大于8%.

3.5电缆不圆度

电缆不圆度应不大于10%。

电缆不圆度=(电缆最大外径-电缆最小外径)/电缆最大外径×100%

3.6成品导线标志

成品架空绝缘电缆的表面应连续印刷厂名、型号、电压、导体截面、制造年份和计米长度标志,不得连续500mm内无标志。

3.7电缆盘

供方应用铁木结构导线盘。

电缆盘应能承受所有在运输,现场搬运或在任何气象条件下户外至少储存10年期间可能遭受的外力作用。

并且电缆盘应承受在安装或处理导线时所可能遭受的外作用力不会损伤电缆及盘本身。

4.试验

4.1电缆在制造、处理、试验、检验过程中,需方有权监造和见证,供方不得拒绝。

需方技术人员的工作不对厂家产品质量负责。

4.2在出厂和抽样试验前30天,供方应预先通知需方,需方应在10天内答复供方是否去见证。

如需方放弃见证,则供方应将所作的试验以试验报告的形式提交需方。

4.3出厂试验

每批电缆出厂前,供方必须对每盘电缆按GB/T12706-2008以及本招标书要求进行出厂试验。

出厂试验报告除附在电缆盘内以外,还应汇总三份送需方。

出厂试验项目

序号

试验项目

试验依据标准

1

导体直流电阻试验

GB3048.4

2

局部放电试验

GB3048.8

3

交流电压试验

GB3048.8

5.包装、运输及维护规则

5.1电缆应妥善包装在符合GB4005规定要求的电缆盘上交货。

5.2电缆交货使用电缆盘,每盘电缆长度一般不小于500m,两端应有可靠的防水密封保护,电缆盘上应标明:

盘号、电缆型号、规格、长度、毛重、厂名、正确旋转方向及制造年月和供方名称。

5.3封盘方式依据运输条件而定。

5.4出厂试验报告应用塑料袋封装附在导线盘内。

(二)低压电缆

1.总则本技术文件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Uo/U为0.6/1kV及以下低烟无卤交联聚乙烯绝缘及护套低压电力电缆,对电缆本体及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作技术限定。

本工程全部选用低烟无卤低压电缆。

要求电缆料不含卤素(F、Cl、Br、I、At)、不含铅镉铬汞等破坏环境的物质,胶料燃烧时不会发出有毒烟雾(如:

卤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的环保型电缆。

其中卤素指针为:

所有卤素的值≦50PPM

燃烧后产生卤化氢气体的含量<100PPM

燃烧后产生的卤化氢气体溶于水后的PH值≧4.3(弱酸性)

产品在密闭容器中燃烧后透过一束光线其透光率≧60%

Pb<90PPM,Cd、Cr6+、Hg、PBBs、PBDEs均小于5PPM

2.投标提供生产厂家资料和产品引用标准

2.1投标人提供的生产厂家资质或认证文件的内容

2.1.1生产厂家需要有在中国大陆设计生产电缆至少6年以上的经验,并需要提供证明文件及项目业绩;

2.1.2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阻燃、耐火等性能检测报告;

2.1.3质量保证体系:

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2.1.4环境管理体系:

生产厂家应通过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

2.1.5生产厂家应具有“守合同,重信用”的资质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具有良好履约信用的证明文件;

2.1.6提供主要原材料的产地及厂家名称;

2.1.7产品样本及安装使用说明书;

2.1.8其它重要的检测报告或技术证书(如有的话)。

2.2主要引用标准如下:

GB/T2951.1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第1部分:

通用试验方法

 

GB/T3048.8

GB/T3956电缆的导体

GB/T6995.3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第3部分: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

GB/T12706.1额定电压1kV(Um=1.2kV)~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1部分:

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kV(Um=3.6kV)电缆

GB/T18380.3

GB/T19216.212003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第21部分:

试验步骤和要求额定电压0.6/1.0kV及以下电缆

GB/T19666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

GB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JB/T8137电线电缆交货盘

GA306.1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1部分:

阻燃电缆

GA306.2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2部分:

耐火电缆

3、使用条件

3.1正常使用条件

3.1.1周围空气温度

最高气温:

+40℃

最热月平均气温:

+35℃

年平均气温:

+25℃

最低气温:

-25℃

最大日温差:

30K

日照强度:

0.1W/cm2(风速0.5m/s)

3.1.2海拔高度:

≤1000m

3.1.3最大风速:

35m/s

3.1.4环境相对湿度(在25℃时)

日平均值:

95%

月平均值:

90%

3.1.5地震烈度:

Ⅷ度

3.1.6污秽等级:

Ⅳ级

3.1.7覆冰厚度:

10mm

3.1.8系统条件要求:

本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材料,应适用于下列电力系统:

(1)系统额定频率:

50Hz

(2)系统标称电压:

0.22/0.38kV

3.2特殊使用条件:

在实际安装地点的外部条件(如环境温度、海拔、污秽等级、敷设条件等)与正常使用条件不一致时,须对相关性能参数进行校验、核算,确认其满足实际外部条件要求及全工况运行要求。

投标人应对正常使用条件之外的特殊使用条件涉及的相关事项,予以特别说明。

4、技术要求

4.1基本参数

电缆导体的长期最高额定温度:

聚氯乙烯(PVC)绝缘电力电缆的线芯长期允许工作温度70℃,交联聚乙烯(XLPE)电缆的线芯允许工作温度90℃。

短路时(最长持续时间不超过5S)电缆导体的最高温度:

聚氯乙烯(PVC)绝缘力电缆短路热稳定允许温度300mm2及以下截面为160℃,300mm2以上截面为140℃。

交联聚乙烯(XLPE)电缆的短路热稳定允许温度250℃。

4.2设计和结构要求

4.2.1导体

4.2.1.1低压电缆的导体应符合GB/T3956-2008中第7章节第一种实心导体、第二种绞合导体的要求。

4.2.1.2导体表面应光洁、无油污、无损伤绝缘的毛刺、锐边,无凸起或断裂。

4.2.2内衬层与填充:

(1)内衬层可以挤包或绕包;除五芯以上电缆外,圆形绝缘线芯电缆只有在绝缘线芯间的间隙被密实填充时,才可采用绕包内衬层(不适用于有护套单芯电缆)。

(2)用于内衬层和填充物的材料应适合电缆的运行温度并和电缆绝缘材料相容。

(3)挤包内衬层厚度

挤包内衬层的近似厚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4.1挤包内衬层厚度(mm)

缆芯假设直径d/mm

挤包内衬层厚度近似值/mm

d≤25

1.0

25<d≤35

1.2

35<d≤45

1.4

45<d≤60

1.6

60<d≤80

1.8

d>80

2.0

(4)绕包内衬层厚度:

缆芯假设直径为≤40mm,绕包内衬层的近似厚度取0.4mm;如>40mm时,则取0.6mm。

4.2.3绝缘

4.2.3.1聚氯乙稀电力电缆绝缘层应为挤包制成,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绝缘应采用辐照交联。

4.2.3.2绝缘标称厚度应符合GB/T12706.1-2008、GB/T12527-2008及表4.2、表4.3的规定。

表4.2聚氯乙稀(PVC/A)绝缘标称厚度

导体标称截面积/mm2

额定电压U0/U(Um)下的绝缘标称厚度/mm

0.6/1(1.2)kV

1.5,2.5

0.8

4,6

1.0

10,16

1.0

25,35

1.2

50,70

1.4

95,120

1.6

150

1.8

185

2.0

240

2.2

300

2.4

400

2.6

注:

不推荐任何小于以上给出的导体截面积。

表4.3交联聚乙烯绝缘标称厚度

导体标称截面积/mm2

额定电压U0/U(Um)下的绝缘标称厚度/mm

0.6/1(1.2)kV

1.5,2.5

0.7

4,6

0.7

10,16

0.7

25,35

0.9

50

1.0

70,95

1.1

120

1.2

150

1.4

185

1.6

240

1.7

300

1.8

400

2.0

注:

不推荐任何小于以上给出的导体截面积。

4.2.3.3绝缘表面应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的横断面上应无目力可见的气泡和沙眼等缺陷,禁止使用重新(二次)处理过的绝缘材料。

4.2.3.4绝缘材料在正常使用温度范围内,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弹性。

4.2.4铠装

4.2.4.1铠装类型可为:

扁金属丝铠装、圆金属丝铠装、双金属带铠装。

4.2.4.2扁金属丝铠装或圆金属丝铠装材料应为镀锌钢丝、铜丝或镀锡铜丝;金属带为涂漆钢带、镀锌钢带。

4.2.4.3铠装对内衬层的要求

4.2.4.4多芯电缆需要铠装时,铠装应包覆在内衬层上,并应符合GB/T12706.1-2008中第7.1章节要求。

4.2.5外护套

4.2.5.1所有低压电缆应有外护套。

外护套通常为黑色,材料应与规定的电缆运行温度相适应。

外护套应经受GB/T3048.10-2007规定的火花试验。

4.2.5.2应有良好的防腐蚀、防蚁、防潮和阻燃性能。

白蚁严重危害地区选用的挤塑电缆,应选用较高硬度的外护层,也可在普通外护层上挤包较高硬度的薄外护层,其材质可采用尼龙或特种聚烯烃共聚物等,也可采用金属套或钢带铠装。

当有阻燃、耐火要求时,应符合5.3和5.4要求。

4.2.5.3厚度

无铠装的电缆和外护套不直接包覆在铠装上的电缆,其单芯电缆护套的标称厚度应不小于1.4mm,多芯电缆护套的标称厚度应不小于1.8mm。

护套直接包覆在铠装上的电缆,其单芯电缆护套的标称厚度应不小于1.8mm。

4.2.6电缆标志

电缆的表面应有连续、清晰的制造厂名、型号规格、电压、制造年份和计米长度标志。

标志可以印刷,也可以凹模压印在电缆上,标志始末端距离不应超过1m。

4.2.7电缆盘

(1)电缆盘应用铁木结构电缆盘,并应能承受所有在运输、现场搬运或在任何气象条件下户外至少储存3年期间可能遭受的外力作用。

(2)电缆盘应承受在安装或处理电缆时可能遭受的外作用力不会损伤电缆及盘本身,电缆盘筒体最小直径应符合电缆最小弯曲半径。

4.3阻燃要求

阻燃分级标志

阻燃试样类别

按照GB/T18380.3分为A类、B类、C类。

阻燃级别分为四级,每级按阻燃试样类别分为A类、B类、C类,阻燃级别标记分别为:

一级A类:

ⅠA级,一级B类:

ⅠB级,一级C类:

ⅠC级;

二级A类:

ⅡA级,二级B类:

ⅡB级,二级C类:

ⅡC级;

三级A类:

ⅢA级,三级B类:

ⅢB级,三级C类:

ⅢC级;

四级A类:

ⅣA级,四级B类:

ⅣB级,四级C类:

ⅣC级。

阻燃性能

阻燃性能应符合表4.4规定的相应级别及技术要求。

表4.4阻燃级别及技术要求

阻燃

级别

技术要求

阻燃特性

烟气毒性

烟密度(最小透光率)/%

耐腐蚀性

试验条件

炭化高度/m

pH值

电导率/

μS/mm

ⅠA级

满足GB/T18380.3中A类规定的要求

≤2.50

符合

GB/T20285

ZA2级要求

≥80

≥4.3

≤10

ⅠB级

满足GB/T18380.3中B类规定的要求

ⅠC级

满足GB/T18380.3中C类规定的要求

ⅡA级

满足GB/T18380.3中A类规定的要求

≥60

ⅡB级

满足GB/T18380.3中B类规定的要求

ⅡC级

满足GB/T18380.3中C类规定的要求

ⅢA级

满足GB/T18380.3中A类规定的要求

符合

GB/T20285

ZA3级要求

≥20

ⅢB级

满足GB/T18380.3中B类规定的要求

ⅢC级

满足GB/T18380.3中C类规定的要求

ⅣA级

满足GB/T18380.3中A类规定的要求

ⅣB级

满足GB/T18380.3中B类规定的要求

ⅣC级

满足GB/T18380.3中C类规定的要求

阻燃电缆的选用,应符合GB50217-2007第7.05、7.06条规定。

4.4耐火要求

耐火分级标志

耐火级别分为四级,耐火级别标记分别为:

耐火一级:

Ⅰ级,耐火一级A类:

ⅠA级;

耐火二级:

Ⅱ级,耐火二级A类:

ⅡA级;

耐火三级:

Ⅲ级,耐火三级A类:

ⅢA级;

耐火四级:

Ⅳ级,耐火四级A类:

ⅣA级。

耐火性能应符合表4.5规定的相应级别及技术要求。

耐火电缆的选用,应符合GB50217-2007第7.07、7.09条规定。

表4.5耐火级别及技术要求

耐火

级别

技术要求

耐火特性

烟气毒性

烟密度(最小透光率)/%

耐腐蚀性

试验条件

线路完整性

pH值

电导率/

μS/mm

Ⅰ级

供火温度:

750℃~800℃

满足GB/T19216.21的规定要求

符合

GB/T20285

ZA2级要求

≥80

≥4.3

≤10

ⅠA级

供火温度:

950℃~1000℃

Ⅱ级

供火温度:

750℃~800℃

≥60

ⅡA级

供火温度:

950℃~1000℃

Ⅲ级

供火温度:

750℃~800℃

符合

GB/T20285

ZA3级要求

≥20

ⅢA级

供火温度:

950℃~1000℃

Ⅳ级

供火温度:

750℃~800℃

ⅣA级

供火温度:

950℃~1000℃

4.5例行试验

在成品电缆的所有制造长度上进行的试验,以检验所有电缆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具体项目如下:

(1)导体直流电阻测量;

(2)电压试验,可采用工频交流电压或直流电压。

5.监造、包装、运输

5.1监造

5.1.1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5天之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电缆材料采购的厂家生产进度表。

按照DL/T586-1995《电力设备用户监造导则》的要求,招标人可随时进厂监造。

监造和检验人员有权了解生产过程、查询质量记录和参加各种试验。

5.1.2监造范围包括且不限于设计、加工、制造、储运、原材料采购、组装和试验等重要过程,关键部件的质量控制,进行见证、检验和审核。

5.1.3招标人的工厂监造和检验工作,不减少投标人对产品的质量责任,监造和检验人员不签署任何质量证明。

5.1.4投标人应在出厂前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招标人进行出厂试验监督。

5.2包装

5.2.1电缆交货使用电缆盘,两端必须有可靠的防水密封保护罩(重量不超过80kg的短段电缆,可以成圈包装),密封套和电缆的重叠长度应不小于200mm。

如有要求安装牵引头,牵引头应于线芯采用围压的连接方式并与电缆可靠密封,在运输、储存、敷设过程中保证电缆密封不失效。

5.2.2电缆盘侧面应以不能抹除的涂料用模板印刷准确、明显的标志,以保证安全地运抵目的地,并避免产品丢失或出现包装错误等情况的可能性。

标志内容如下:

5.2.2.1制造厂名称及商标

5.2.2.2电缆型号及规格

5.2.2.3长度,xxm

5.2.2.4毛重,xxkg

5.2.2.5生产日期:

xx年xx月

5.2.2.6表示电缆盘正确滚动方向的箭头

5.2.2.7挂合格证书一份

5.2.3电缆盘

应用铁木结构电缆盘。

电缆盘应能承受在运输、现场搬运或在任何气象条件下户外储存3年以上可能遭受的外力作用。

并且电缆盘应承受在安装或处理电缆时所可能遭受的外作用力不会损伤电缆及盘本身。

电缆盘筒体最小直径应符合电缆最小弯曲半径要求。

5.3运输

5.3.1电缆的运输、保管,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应避免强烈振动、倾倒、受潮、腐蚀,确保不损坏箱体表面以及箱内部件。

其包装应符合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

5.3.2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得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严禁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电缆盘不应平放运输、平放储存。

5.3.3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必须保证电缆盘牢固,不得损伤。

严禁从高处扔下装有电缆的电缆盘,严禁机械损伤电缆。

滚动时必须顺着电缆盘的箭头指示或电缆的缠紧方向。

5.3.4吊装包装件时,严禁几盘同时吊装。

在运输工具上电缆盘必须放稳,用适当的方法固定,防止互撞或翻倒。

(三)低压电线

低压电线的技术要求与低压电缆类似,要求如下(未尽事宜参照低压电缆):

1、基本参数

1.1电线导体的长期最高额定温度

聚氯乙烯(PVC)绝缘电线的线芯长期允许工作温度70℃。

1.2短路时(最长持续时间不超过5S)电线导体的最高温度

聚氯乙烯(PVC)绝缘电线短路热稳定允许温度300mm2及以下截面为160℃,300mm2以上截面为140℃。

1.3导体标称截面

通常有1.5,2.5,4,6,10,16,25,35,50,70,95,120,150,185,240,300,400mm2。

2、设计和结构要求

2.1导体

2.1.1铜导体应是退火圆铜线,铝导体6mm2及以下应是H4状态硬圆铝线,10mm2及以上应是H4状态硬圆铝线或0状态软圆铝线(本工程限定只选用纯度不低于99.95%的铜导体)。

2.1.2固定布线用的电线导体应是圆形实心、圆形绞合或紧压圆形绞合体。

2.2绝缘

2.2.1绝缘应紧密挤包在导体上,除铜皮软线外的电线,在剥离绝缘层时,应不损伤导体或镀锌层。

2.2.2厚度应符合JB/T8734.1-1998的规定值要求,绝缘最薄处的厚度不得小于规定值的90%~0.1mm。

禁止使用重新(二次)处理过的绝缘材料。

2.2.3绝缘材料在正常使用温度范围内,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弹性。

2.3护套

2.3.1护套应容易剥离而不损伤绝缘体,护套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

2.3.2护套单层挤包,当单芯电线时,挤包在绝缘线芯上;其他电线时,挤包在成缆线芯和(或)填充物或内衬层上。

2.3.3厚度应符合JB8734.1-1998的规定值要求,其最薄点厚度应不小于规定值的85%~0.1mm。

2.3.4护套在正常使用温度范围内,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弹性。

3、成品电线标志

成品电线的表面应连续、清晰地印刷厂名、型号规格、电压、制造年份和计米长度标志。

4、成卷或成盘的电线应卷绕整齐,包装妥善且牢固可靠。

5、电线盘

(1)电线盘应用铁木结构电线盘,并应能承受所有在运输、现场搬运或在任何气象条件下户外至少储存3年期间可能遭受的外力作用。

(2)电线盘应承受在安装或处理电线时可能遭受的外作用力不会损伤电线及盘本身,电线盘筒体最小直径应符合电线最小弯曲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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