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殷敏三国法100题答案及解析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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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殷敏三国法100题答案及解析讲解
2014年部门法测试-殷敏三国法100题(答案版51-100)
(
@殷敏三国法
(单选)51. 一对英国夫妇婚后移居意大利,后来华工作。
该夫妇于今年收养一名中国儿童并决定一起回意大利生活。
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该夫妇收养中国儿童应满足的条件和手续,应适用的法律为?
( )
A.应适用中国法和意大利法
B.应适用中国法和英国法
C.只需适用中国的有关法律规定
D.只需适用意大利的有关法律规定
【答案】A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8条,本题A项当选。
(多选)52. 甲国人罗密在我国工作期间不幸病故。
罗密在我国境内遗留有价值1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但未留遗嘱,亦无继承人。
在这种情况下,罗密遗留在我国的财产应依据什么法律处理?
( )
A.依甲国法处理
B.依涉外继承的准据法处理
C.依中国法律处理
D.交甲国驻华使领馆依甲国法处理
【答案】BC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5条,本题BC项当选。
(单选)53. 侨居甲国的中国公民田某在乙国旅行时遇车祸身亡。
其生前在丙国银行寄存有价值10万美元的股票、珠宝一批,在中国遗留有价值200万人民币的房产一处。
田某在中国的父母要求继承这批股票和珠宝。
我国与甲乙丙三国均无有关遗产继承的特别协议。
依我国法律,前述股票和珠宝的继承应适用哪一国的法律?
( )
A.中国法
B.甲国法
C.乙国法
D.丙国法
【答案】B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规定,本题B项当选。
(多选)54.美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之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在瑞士M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乙公司违约,并赔偿甲公司货物损失。
已知中国、美国与瑞士均为《纽约公约》的缔约国,对该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公司需要向被执行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
B.对甲公司所持的仲裁裁决,受理申请承认与执行的法院应当按照互惠原则办理
C.受理申请的法院决定予以承认与执行的,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裁决
D.受理申请的法院决定不予以承认与执行的,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裁决
【答案】B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因此A正确;
《关于执行我国加入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第1条第1款规定,因此B错误;
当事人依照《纽约公约》规定的条件申请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裁定,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裁定后6个月内执行完毕。
决定不予以执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与涉外仲裁与外国仲裁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裁定不予承认与执行前,必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
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不予承认与执行的,应将审查意见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不予承认与执行。
因此C正确,D错误。
所以本题BD项当选。
(多选)55. 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和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
A. 中国法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B. 消费者合同,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除非当事人选择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或者经营者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C. 当事人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可以以明示的方式也可以以默示方式进行
D. 当事人一方在法庭辩论中援引其本国法律,另一方也援引同一国法律进行抗辩,应当视为当事人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
【答案】AD
【解析】法条依据:
《法律适用法》第4条、第42条,《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第4条。
本题当选ABD。
(任选)56.根据《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涉外海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
A. 审理涉外船舶抵押权案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
B. 处理涉外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
C. 边境贸易纠纷案件和涉外房地产案件属于最高院在《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集中管辖案件
D. 涉外合同和侵权纠纷案件属于最高院在《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集中管辖案件
【答案】BD
【解析】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所以选项A错误,B正确;根据《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不适用集中管辖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范围:
(1)边境贸易案件;
(2)涉外房地产案件;(3)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所以选项C错误,D正确。
(多选)57.某中国企业因与在境外设立的外国公司的争议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
依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的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的规定,对于该外国公司不在中国境内的情况,我国法院可以向下列哪几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或人员进行留置送达?
A.可向该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分支机构送达
B.可向该公司设在中国的代表机构送达
C.如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位于中国境内时,法院可向其送达
D.可向该公司在中国有授权的业务代办人送达
【答案】BCD
【解析】《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的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12条,因此,D正确。
A项的说法错误,不是任何分支机构都有权接受送达,必须要经过授权。
所以本题BCD当选。
(单选)58.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共同投资在美国设立合营企业,后美国乙公司以中国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美国法院,美国法院判决中国甲公司违约,要求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由于中国甲公司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美国乙公司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请求承认并执行美国法院的判决。
下列哪项不能成为我国法院拒绝承认乙国法院判决的理由?
( )
A. 甲国为两审终审制,该判决为一审判决且未过上诉期
B. 甲国与我国没有缔结或者共同参加任何司法协助条约,也不存在司法协助的互惠关系
C. 中国甲公司为我国军工企业,继续履行合同可能导致某些军事机密的泄露
D. 中国甲公司主张该案为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纠纷,应由我国法院专属管辖
【答案】D
【解析】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有:
①判决已生效;②原判决国法院必须有管辖权;③审判程序公正;④不与我国正在进行的或已经终结的诉讼相冲突;⑤不违反中国公共秩序;⑥该国与中国存在条约或互惠关系。
根据以上,选项D当选。
(多选)59.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国际司法协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 )
A. 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可以向其本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B. 未经我国主管机关允许,任何外国机关(使领馆除外)或个人不得在我国领域内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
C. 对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我国依照共同参加的条约或互惠关系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仅承认其中解除夫妻身份关系的内容
D. 外国法院在条约或互惠的基础上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若请求事项有损我国主权、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我国法院不予执行
【答案】ABD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261条,选项A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260条,选项BD正确;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对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若依据条约和互惠的请求,符合条件的,承认执行其全部;若依据我国司法解释提出请求的,符合条件的,只承认执行其外国判决中解除夫妻身份关系的内容,选项C错误。
(多选)60.以下关于人民法院向香港、澳门送达司法文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 受送达人本人在内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受送达人本人送达
B. 受送达人在内地设有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其送达
C. 人民法院采用邮寄送达的,自邮寄之日起满3个月,如果未能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则视为未送达
D. 向香港可以采用委托送达的方式,向澳门不可以采用委托送达的方式
【答案】BCD
【解析】直接送达仅限于受送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选项AB错误;人民法院采用邮寄送达的,自邮寄之日起满3个月,虽未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但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12条规定情形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3个月,如果未能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且不存在第12条规定情形的,视为未送达,所以选项C错误;香港、澳门都可以采用委托送达的方式,选项D错误。
所以本题ABCD当选。
(多选)61.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经协商,于2006年7月14日签署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该安排自2008年8月1日起生效。
关于该《安排》中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
A. 该《安排》仅适用于内地人民法院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具有书面管辖协议的民商事案件中,作出的须支付款项的、具有执行力的终审判决的认可和执行
B. 申请认可和执行符合该《安排》规定的民商事判决,在内地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
C. 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不能同时向两地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
D. 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的期间为判决生效后1年
【答案】AB
【解析】根据《安排》的有关条款,选项AB正确。
C错误,申请人可以同时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D错误,应为2年。
(多选)62.设立在北京地区的华泰公司委托其驻港分公司向位于香港的菲特医疗公司购买了一批医疗设备,菲特医疗公司交货后没有收到华泰公司的货款。
根据双方合同中的仲裁条款,香港菲特医疗公司申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了仲裁。
仲裁裁决作出后,华泰公司仍不履行其付款义务。
根据《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香港菲特医疗公司可以为下列哪些行为?
( )
A. 申请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该仲裁裁决
B. 菲特医疗公司发现华泰公司驻港分公司在香港有可执行的财产,其可以申请香港高等法院认可并执行该仲裁裁决
C. 菲特医疗公司可以就该仲裁裁决同时申请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香港高等法院执行
D. 只有一地法院的执行不足以偿还其债务时,菲特医疗公司才可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执行
【答案】ABD
【解析】《仲裁法解释》第29条规定,选项A正确;根据《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选项BD正确,C错误。
第三部分 国际经济法
(多选)63.关于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Incoterms® 2010”),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A.在“链式销售”中,中间环节的卖方应当承担装运货物的义务
B.术语分为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和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两大类
C.在DAT术语下,卖方承担将货物从运输工具上卸下并交由卖方处置的义务
D.FOB只强调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
E. 涉及“安全”而产生的费用由受助方承担
【答案】BCDE
【解析】相对于制成品的销售,在大宗商品交易中货物往往在运输途中“顺链而下”地被多次转售,从而形成“链式交易”。
发生此情形时,链式交易中间的卖方并不转运或为,因该货物已为链式交易中第一位卖方所装运。
所以,链式交易中间位置的卖方不是以装运货物履行其对买方的交货义务,而代之以“取得”已装运的货物。
因此A错误;2010通则不再区分E、F、C、D四组术语,而是整体划分为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和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两大类。
因此B正确;DAT术语下,卖方不仅要把货物运到目的地,还要负责把货物从运输工具上卸下。
因此C正确;2010通则中,FOB、CIF、CFR将风险转移的地点从装运港越过船舷改为装运港装上船。
因此D正确;涉及“安全”而产生的费用,不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是由受助方承担。
因此E正确。
所以本题BCDE当选。
(多选)64. 美国甲公司(买方)和中国乙公司(卖方)签订买卖茶叶的合同,合同规定:
“CIF纽约,适用Incoterms 2010”。
根据相关国际惯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风险自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时转移给甲公司
B. 风险自装运港货物装上船时转移给甲公司
C. 中国乙公司负责订立运输合同
D. 美国甲公司负责办理货物的保险
【答案】BC
【解析】Incoterms2010将CIF贸易术语下风险转移的地点改成了“装运港货物装上船”,选项A错误B正确;C组术语由卖方安排运输,选项C正确;CIF术语由卖方买保险,D错误。
本题BC当选。
(单选)65.DAP是《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新增的贸易术语,关于DAP术语以下说法错误的是哪项?
A.DAP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B.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包括港口)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
C.仅适用于海运
D.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
【答案】C
【解析】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包括港口)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
术语所指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
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
所以本题C选项错误,当选。
(单选)66. 2007年7月20 日,香港甲公司给厦门乙公司发出要约称:
“鳗鱼饲料数量180吨,单价CIF厦门980美元,总值176,4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
厦门乙公司还盘:
“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请立即装船”。
对此香港甲公司没有回音,也一直没有装船。
厦门乙公司认为香港甲公司违约。
在此情形下,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 )
A. 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B. 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三个月装船
C. 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约行为
D. 该合同没有成立
【答案】D
【解析】厦门乙公司的还盘已经改变了要约的实质性条款,构成了一个新的要约,所以原合同没有成立,选项D当选。
(多选)67.关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该公约只适用于营业地位于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B.不适用于船舶、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
C.公约不适用所有权和风险转移问题
D.公约不涉及货物引起的人身伤亡责任
E.当事人可以通过选择其他国家法律来排除公约的适用
【答案】BDE
【解析】关于《公约》的适用,主要有以下规定:
《公约》第1条,因此A错误。
《公约》第2条,因此B正确。
公约没有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有:
(1)公约不涉及有关销售合同的效力或惯例的效力问题;
(2)公约不涉及销售合同对所售出的货物的所有权转移问题。
(3)公约不涉及卖方对货物引起的人身伤亡的责任问题。
因此D正确。
《公约》第6条的规定,因此E正确。
所以本题BDE正确。
(单选)68. A国甲公司向B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设备,货物在2008年3月1日发运,但随后乙公司破产,无力购买该批货物,甲公司于是将在途货物转卖给C国的丙公司,双方在3月20日签订合同,货物于3月30日抵达丙公司指定的港口。
对于丙公司来讲,这批货物的风险转移时间是?
( )
A. 3月1日货物发运时
B. 3月20日合同订立时
C. 3月20日抵达丙公司指定的港口时
D. 丙公司付清货款时
【答案】B
【解析】在途运输货物的风险转移时间是合同订立时,所以选项B当选。
(多选)69. 中国甲公司作为卖方与德国乙公司订立了出售一批红木家具的合同,已知中国和德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但双方在买卖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点,根据《公约》,关于中国甲公司的交货地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由于没有约定交货地点,则卖方有权自由选择在何处交货
B.如果该买卖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卖方应把货物移交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方
C.如果该买卖合同并未涉及货物的运输,且合同约定卖方应当交付买方在卖方某一特定仓库检查并认可过的一批红木家具,则卖方应在该特定仓库地点把货物交给买方处置
D.只要没有约定交货地点,卖方就应当在其生产该批货物的工厂交货
【答案】BC
【解析】关于交付货物的地点,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依据《公约》第31条,本题BC正确,当选。
(多选)70. 2009年8月10日,加拿大A公司向中国B公司发出实盘,来电称:
“欲出售优质铁矿石1.5万吨,价格条件150美元/吨,FOB温哥华,总价款为75万美元,本月内复到有效。
”中国B公司于8月18日回电:
“若单价为145美元/吨,可以接受1.5万吨。
”加拿大A公司8月25日再次回电:
“单价不能低于149美元/吨。
”中国公司8月28日发出了接受加拿大公司条件的通知,加拿大A公司8月29日收到通知。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合同成立时间为2009年8月28日
B. 合同成立时间为2009年8月29日
C. 当事人在引用FOB术语时,不得对其内容做任何修改和增减,即使双方当事人同意
D. 当事人在引用FOB术语时,可以对其内容做任何修改和增减,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
【答案】BD
【解析】合同成立需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承诺到达要约人处合同即成立,选项A错B正确;贸易术语属于惯例,其适用有任意性,当事人选用时可以任意修改和增减,选项C错误D正确。
(单选)71.中国甲公司向德国一家生产商订购了一套设备,合同规定该设备分四批到货。
前三批设备均按期按质到货,但在收到第四批设备时,发现有严重的质量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买方的做法错误的是?
A.甲公司有权宣告该批货物的交付行为无效,但无权解除整个合同
B.甲公司有权要求生产商就该批设备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有权将该批设备退还给生产商,要求其交付符合合同的设备
D.甲公司不仅有权宣告该批设备的交付行为无效,也有权解除整个合同
【答案】A
【解析】对于分批交付的货物无效的处理,当买方宣告合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交付为无效,而各批货物又是互相依存的情况下,可宣告对已交付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均无效。
在本题中,一套设备各批不同部件之间有内在的联系,一批不能履行,则前面已履行的部分也没有意义了。
因此,A错误,D正确。
甲公司有权要求生产商就该批设备承担违约责任,因此B正确。
C项是甲公司采取的要求实际履行的补救办法,因此也正确。
所以本题A当选。
(多选)72. 营业地在中国的甲公司向营业地在法国的乙公司出口一批货物。
乙公司本拟向西班牙转卖该批货物,但却转售意大利,且未通知甲公司。
意大利丙公司指控该批货物侵犯其专利权。
关于甲公司的权利担保责任,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 甲公司应承担依意大利法提出的知识产权主张产生的赔偿责任
B. 甲公司应承担依法国法提出的知识产权主张产生的赔偿责任
C. 甲公司应担保在全球范围内该批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D. 甲公司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不适用于该批货物依乙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生产的情形
【答案】BD
【解析】卖方承担知识产权担保的范围是买方营业地和合同预知的货物销售或使用地,选项AC错B正确;知识产权担保在买方明知情况下,卖方免除担保义务,选项D正确。
(单选)73.目前调整班轮运输的国际公约主要有《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关于这三个公约的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A.三公约都要求承运人在整个运输期间应保证船舶适航
B.《海牙规则》要求承运人承担完全的过失责任
C.《维斯比规则》规定承运人延迟交货可免责
D.《汉堡规则》首次规定了实际承运人的责任
【答案】D
【解析】开航前和开航时(而非整个运输期间)船舶适航是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最低限度的义务,因此A错误;《海牙规则》有航行过失和火灾过失免责的规定,因此其责任制度是不完全过失责任制,B错误;首次规定延迟责任的是《汉堡规则》,因此C错误;《汉堡规则》首次规定了实际承运人和订约承运人的连带责任,因此D正确。
所以本题D当选。
(多选)74.甲国A公司向乙国B公司出口一批水果,货到目的港后发现水果大部分腐烂,B公司聘请专业检验机构对腐烂原因进行检查。
根据《海牙规则》,货损原因是因为下列何种原因所导致,承运人可以免责?
A. 货舱湿度未达到运输合同要求标准
B. 船在航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
C. 船在进入乙国目的港口前接受海关的消毒熏蒸导致货舱温度过高
D. 货物在装船前包装不当
【答案】BCD
【解析】承运人应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运载货物的部位适宜并能安全地收受、运送和保管货物,A属于承运人责任范围,承运人必须承担,因此A不当选;《海牙规则》采用不完全过失责任制,承运人航行过失和火灾过失免责,其他情况承运人如果无过错,都不需要承担责任。
BCD承运人都没有过错,所以承运人可以免责。
所以本题BCD当选。
(多选)75. 2008年10月6日,中国华远公司与加拿大麦克尔公司以FOB大连价格条件订立了从中国向加拿大温哥华出口一批华人春节用品的合同。
由加拿大公司投保了水渍险。
麦克尔公司通过银行开出的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是2008年12月15日至31日。
麦克尔公司所订中国籍货轮“大明”号在来大连的途中与他船相碰,经修理于2009年1月21日才完成装船。
华远公司在出具保函的情况下换取了承运人签发的注明2008年12月30日装船的提单。
船舶延迟到达目的港温哥华,造成收货人加拿大F公司一系列签订的供货合同均延迟履行,并导致了该加拿大F公司向麦克尔公司索赔。
麦克尔公司在赔偿F公司后,向承运人提出了索赔。
请问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麦克尔公司可向承运人提出索赔,因为其倒签了提单,应对因此引起的损失负责
B.本案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属于预借的提单
C.本案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属于倒签的提单
D.麦克尔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延迟交付的索赔
【答案】AC
【解析】倒签提单是货物已经装上了船,只是装船的日期晚于信用证规定的日期,在这种情况下,承运人把装船日期往前签以符合信用证的规定;预借提单是货物还没有装上船,但是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即将到来,在这种情况下,承运人先把提单预借出来,签发了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提单。
无论是倒签提单还是预借提单,承运人都要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根据以上,AC正确,B错误;延迟交付属于保险人的免责事由,因此D错误。
所以本题AC当选。
(多选)76. 中国浙江某茶叶公司与芬兰乙公司订立了从中国出口茶叶的合同,并准备通过海运运往芬兰,为了防止茶叶串味,下列投保中安排正确的是?
( )
A. 可以单独投保串味异味险
B. 可以投保水渍险,附加串味异味险
C. 可以投保一切险
D. 可以投保平安险
【答案】BC
【解析】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选项A错误;一切险包括水渍险加一般附加险,选项BC正确,D错误。
(单选)77.平安险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险别之一。
下列哪一损失不能包括在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之内?
( )
A.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
B.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
C.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
D. 共同海损的救助费用
【答案】B
【解析】平安险包括海上货物运输途中由于海上风险而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