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营销服务合同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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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营销服务合同模板
内容投放服务合同
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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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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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下述合同第一条所指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在平等自愿、互利合作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本技术电子商务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名称
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的名称为“小狗AIoT事业部***推广项目”。
第二条合同文件
本合同由以下各部分组成:
1、合同正文;
2、合同附件:
附件:
《**推广项目工作说明书》(注释:
包含项目交付物、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项目里程碑及时间表和项目维护阶段服务承诺)
本合同正文与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正文与附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文约定为准。
第三条项目的范围、内容、要求及履行方式
项目的范围、内容、要求及履行方式见附件《***推广项目工作说明书》。
如果出现歧义,应采用有利于甲方的解释。
第四条履行的期限、地点
1.乙方应当自 年月日起开始实施项目,并年月日完成(指经甲方验收通过并接受)。
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推广项目工作说明书》。
2.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项目延迟的,则项目的完成时间(包括受影响的后续阶段性完成时间和整体完成时间)经双方协商做相应顺延,并由双方书面签字确认。
3.履行地点: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的履行地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期限、方式
本合同项目按照项目阶段以及项目阶段性验收的结果来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
1.本合同总价款为(含6%增值税价):
人民币[]元整(人民币大写:
)。
2.支付时间表:
本合同价款的支付时间需根据《****推广项目工作说明书》中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项目验收合格后,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100%,即人民币:
(人民币大写:
)。
3.支付方式:
银行转帐。
4.乙方银行信息:
户名:
开户银行:
账户号码:
5.甲方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开票科目:
第六条税费
甲、乙双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法的规定,各自缴纳其就本合同应缴纳的税款。
第七条分包商
1.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不得转包;
2.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目实施服务的一部分分包给乙方所选择的、且经甲方同意的一家或多家分包商,但这并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向甲方承担所提供的服务的责任。
分包商不能再次向其它公司或个人分包项目中的任何部分。
分包商变更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本合同中任何对乙方的人员的引用包括乙方代理人和分包商的有关雇员。
第八条工作范围的变更
1.工作范围的变更程序见附件《***推广项目工作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2.基于甲方需求范围以外的变更(项目范围定义见本合同第四条)导致项目范围的扩展或服务内容的增加,按以下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1)如果乙方相应增加的服务费用小于或等于本合同总价款的20%,在不影响关键里程碑和既定工期不得延误的前提下,乙方将不对本合同总价款作调整;
(2)如果相应增加的服务费用大于本合同总价款的20%,双方将对超过20%的部分进行协商,同时对合同履行期限作相应的协商。
服务费用调整的计价以本合同报价中折扣后(如适用)的单价为计算基准。
3.甲、乙双方在需求范围以内工作或服务内容的细化或扩展,不应影响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九条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1.本合同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以附件《***推广项目工作说明书》中的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的约定为准;
2.本合同项目验收以甲方验收专家小组根据附件《***推广项目工作说明书》中的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的约定出具书面意见为准;
3.如果附件《***推广项目工作说明书》中对验收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以类似项目一般适用的、或已有的国际组织的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同类企业标准、乙方企业标准中最适用于本合同项下项目的标准作为验收标准。
第十条 项目后续服务
1.项目验收合格以后的后续服务详见附件《***推广项目工作说明书》;
2.因乙方原因无法做到附件《***推广项目工作说明书》之规定的服务承诺的,按本合同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保证
1.乙方保证,其提供本合同所要求的服务不会违反任何对其适用的法律法规;
2.乙方保证,在交付之日乙方有充分和足够的权利向甲方授予和转让根据本合同规定授予甲方的权利,但由甲方,或由第三方供应商直接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方案、数据和材料的权利除外;
3.乙方保证其提交的附件《***推广项目工作说明书》是完全满足本合同项目要求的。
如果出现歧义,应采用有利于甲方的解释;
4.乙方保证,在本合同项目整体验收后12个月内(“保证期”),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交的成果,应在一切实质性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适用于其的规格和要求。
若在保证期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指出乙方有违反前述保证的行为,乙方应立即作出合理努力纠正该违约行为
,甲方无需为此另行付费。
若乙方经合理努力后仍无法纠正违约行为,应退还甲方为本合同项目所支付的费用。
第十二条知识产权
1.本合同生效日前已存在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应属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已拥有该等权利的一方;
2.乙方根据本合同为甲方提交的所有交付成果中包含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恰当地使用交付成果及派生作品;
3.甲方并代表委托方确认,乙方亦向其他客户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与本合同项下的电子商务和服务相同类型或者相似的服务),并同意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规定不应视为或理解为阻止乙方提供此等服务。
甲方特别同意,(i)乙方有权保留每件交付成果的副本一份备案;(ii)作为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一部分,乙方可使用并非依照本合同专门为甲方(包括各委托方)创作和/或开发的资料、成果和作品,无论其是否先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规格、图纸及其中包含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以下简称“乙方资料”)。
此等资料是乙方的独有财产;但如乙方将此等乙方资料用于合同交付成果,则乙方向甲方授予永久的、免收使用费的、可随本合同项下交付成果转让的、非专有的乙方资料的许可。
第十三条知识产权担保
1.若因乙方提供的交付成果对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构成侵权,而导致甲方因此等侵权而遭到损失,乙方将向甲方作出赔偿,不使甲方受到损害,并为甲方进行抗辩。
但甲方须:
(i)及时将第三方的权利主张通知乙方;(ii)授予乙方针对该权利主张进行抗辩准备、抗辩和解决的控制权和指导权;(iii)对乙方的抗辩给予充分合作。
2.若任何交付成果在任何诉讼中被认定为,或乙方合理认为有可能被判定为侵权,乙方可以在合理时间内自行决定:
(i)确保甲方(包括各委托方)有权继续使用侵权交付成果;或(ii)乙方以实质上相同的非侵权作品更换侵权交付成果,或修改该交付成果使之不构成侵权,费用由乙方承担;或(iii)若乙方合理认为其无法按前(i)和(ii)款规定购买权利以使甲方(包括各委托方)有权继续使用被指控为侵权的或更换被指控为侵权的交付成果,无论此等交付成果是否通过验收,则应视为乙方提供的该项交付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甲方将该交付成果交还给乙方,乙方将按本合同项下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若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需使用甲方(包括各委托方)提供的软件、规格或其他资料(以下简称“甲方资料”),甲方同意,对于因甲方资料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而导致乙方遭到损失,甲方将向乙方作出赔偿,使之免受损害,并为之抗辩。
第十四条保密
1.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或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从对方所获得的、有关对方和/或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生产管理的方式、方法与资料、产品技术资料、客户名单、销售渠道企业战略、及其他被认为是商业秘密的信息,无论该信息是否注明保密字样,也无论该信息是通过口头方式还是书面方式披露的,也无论该信息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未经对方事先明确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本合同的最终交付成果应视为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但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十三条使用该交付成果或在交付成果基础上创作派生作品除外。
3.乙方确认,凡甲方为本项目的需要向乙方透露的有关资料或信息(无论其是否注明保密字样),除特别说明外均属保密信息,乙方只能将该信息用于服务于本项目,而且只能由相应的工作人员使用;没有必要接触该类信息的人员,不得接触;同时乙方不得将上述资料或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否则,则视为违反保密义务。
乙方的雇员、代理人等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视为乙方违反保密义务。
4.尽管有前述,如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含规范性文件)或法院及其他有权政府部门(含司法、行政、立法机关)要求乙方必须透露前述资料或信息或本合同项下的商业机密,乙方可以予以透露,该透露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
5.本合同履行完毕或者提前终止后一个月内,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属于甲方所有的一切材料,包括全部资料、文件以及上述材料的副本及有关财产。
6.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的本合同的终止或期满将不影响在本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以及他们的雇员、代理人或次级合同相对方所承担的保密义务。
7.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信息:
a.甲方已经公开的信息或者甲方虽未公开,但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已经获得的信息;
b.甲方明确同意公开的信息。
说明:
商业秘密一直以来都是企业的重要竞争力和重点保护信息,广泛涉及到企业的生产管理的方式、方法与资料、产品技术资料、客户名单、销售渠道企业战略等重要信息,因而对这些秘密信息进行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尤其在技术电子商务服务合同的履行实务中,更多涉及项目的技术信息,受托方会从委托方处获取一定的商业信息,一旦这些信息被泄漏,将可能给委托方的生产经营和正常的经济秩序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
更值得注意的是,本合同最终交付成果视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也含有甲方的知识产权,因此要求受托方对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获取到的委托方的商业信息进行保密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十五条主体资格
1.乙方明确保证,乙方具有正当合法的许可和授权,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如因乙方营业范围或国际贸易经营权(如适用的话)或其他乙方原因,本合同被有权法院判为无效,则乙方应对该等法院认定并实施的任何处罚(如有的话)负有完全责任,并应保护甲方免受损害,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均具备有本合同中明确声明的资质和经历(如有)。
如果发生任何因乙方不具备上述资质和经历而导致的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六条健康与安全
1.乙方同意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根据本合同参与项目的乙方雇员、分包商或代理不应视为甲方的雇员、分包商或代理。
2.当乙方和其任何分包商根据本合同在甲方现场工作时,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保证使用安全的设备,工作环境及方法,避免损害其自身、甲方的员工以及在甲方现场的任何其他人员的健康。
对任何因乙方过错所导致的甲、乙双方员工及任何第三方遭受的人身伤害及其他损害,乙方应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在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以变更。
任何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方为有效。
第十八条合同解除和终止
1.任何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
(1)破产、解散;
(2)违反其基于本合同的实质性义务,经另一方书面催告后30日内仍未纠正。
2.本合同无论因何原因解除或者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根据已提供的服务对甲方的价值协商确定应支付乙方的报酬。
双方除承担基于本合同明示约定的违约责任外,相互间不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因其自身原因未按约定的期限完成本项目相应阶段工作的,每延迟一日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延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提交的交付成果在数量、质量和标准方面未达到本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乙方应立即改进并重新提交交付成果。
如因此造成合同迟延履行的,按本条第1款的约定处理。
乙方再次提供的交付成果在数量、质量和标准方面仍未达到本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甲方依法或依照本合同的有关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就本合同已支付的价款,另外,乙方还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4.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其它义务的,应根据违约方违约的程度而确定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不可抗力
如任何一方延迟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是由于该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属该方过错或疏忽的事件或事情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天灾、任何政府机构行为(无论有效或无效)、火灾、水灾、风暴、爆炸、自然灾害、瘟疫、战争,在此范围内,应免除该方责任,但受影响的一方应在该迟延发生起十天内就该延迟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包括预计的延迟期限)。
如不可抗力持续90日以上,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根据已提供的服务对甲方的价值,协商确定应支付乙方的报酬。
第二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除了双方存在争议并已提交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在仲裁进行期间应继续执行。
第二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时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法律适用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签署
甲方 乙方
附件:
《***推广项目工作说明书》
第1章:
项目交付物
序列
项目
单位(每月)
费用(RMB)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第2章:
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全部内容投放完成后,乙方整理全部内容的发布链接和当月的内容投放月报总结交付于甲方进行确认,实际效果如未达成,乙方将进行免费补推,直到完成KPI为准;
第3章:
项目里程碑:
项目
第4章:
项目维护阶段服务:
乙方承诺所有内容发布过后3个月时间限度内,如出现内容失效,乙方将免费进行补推相应渠道或经与甲方沟通调整的其他等价渠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