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新奥集团工资制度修改2111doc.docx
《管理新奥集团工资制度修改2111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管理新奥集团工资制度修改2111doc.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管理新奥集团工资制度修改2111doc
新奥集团工资制度
(试行)
1总则
1.1宗旨
为贯彻落实《新奥企业纲领》工资政策,合理分配员工、企业与股东的利益,保持积累与消费的恰当比例,激励先进、稳定队伍、吸引人才,确保企业核心能力的不断提升和企业长远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1.2原则
1.2.1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效率优先。
1.2.2对企业遵循灵活性、可负担性、竞争性的原则;对员工体现公平性、一致性及个人价值的原则。
1.2.3实行集团对成员企业、成员企业对个人两级分配。
成员企业整体工资水平与经营管理业绩挂钩,员工个人工资与个人业绩和贡献挂钩。
1.2.4考核结果与工资增减挂钩。
1.2.5特殊贡献,特殊奖励。
1.3工资管理职责
1.3.1集团公司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工资政策和制度,各成员企业负责实施集团的工资政策和制度。
1.3.2集团工资管理部门为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各成员企业工资管理部门为各成员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1.4工资水平及总额的核定
1.4.1集团整体工资水平根据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内外部环境,所处的发展阶段,目标收入、总资产、净资产、销售收入、利润额、企业负债等指标的核算结果和各种经验数据,结合人员编制确定。
1.4.2工资实行总额控制,年初实行预提,年末根据目标责任书约定结合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核定总额。
1.5员工个人工资构成
1.5.1固定工资:
月工资。
1.5.2浮动工资:
业绩提成,月(年)奖金,工资性补贴,股票期权。
1.6工资结构与形式
实行固定工资加浮动工资制。
集团公司经理班子、各成员企业经理班子和集团职能部门正副主任原则上实行年薪制,具体办法参见《新奥集团年薪制度》。
业绩可量化考核(如产品、里程、维修件、收费等)的岗位原则上实行业绩提成工资制,具体办法详见有关规定。
实行业绩提成工资制人员按本工资制度计算的固定工资作为其档案工资、积累住房基金和缴纳保险费的基数。
2固定工资
2.1固定工资(月工资)的组成
固定工资(月工资)=岗位工资+基础素质津贴
2.2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标准岗位工资适岗系数
标准岗位工资体现岗位价值大小,根据岗位的工作内容、岗位基本要求、岗位环境和承担责任的大小以及对所在组织的贡献确定。
适岗系数根据员工适应岗位要求的程度确定。
2.2.1标准岗位工资
标准岗位工资=岗位工资基数岗位系数
2.2.1.1岗位工资基数
岗位工资基数由集团公司根据各企业经营状况、所在地人力资源市场价格以及行业特性、发展阶段、禀赋优势确定。
2.2.1.2岗位划分
员工工作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岗位、工人岗位三个类别。
⑴管理岗位
分为高层管理岗位、高级管理岗位、中级管理岗位、初级管理岗位、基层管理岗位。
⑵专业岗位
分为高级专业岗位、中级专业岗位、初级专业岗位、员级专业岗位。
⑶工人岗位
分为高级技师岗位、技师岗位、高级技术工人岗位、中级技术工人岗位、初级技术工人岗位、普通工人岗位。
2.2.1.3岗位层级与岗位系数的确定原则
⑴岗位层级
根据岗位说明书所确定的岗位特性━━岗位重要性、岗位复杂性、岗位责任大小和岗位工作环境等划分岗位层级。
⑵岗位系数
每一层级的岗位均对应一类岗位系数,岗位系数有最高最低限制。
每个岗位对应一个岗位系数。
原则上,须有专业背景的管理岗位和须有管理背景的专业岗位,其岗位系数在本层级中就高取值。
2.2.2适岗系数
适岗系数的确定与调整原则见《新奥集团员工岗位系数确定细则》。
2.2.3特殊情况处理
2.2.3.1兼岗人员岗位系数就高取值。
2.2.3.2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岗位和适岗系数调整。
考核按照《新奥集团员工考核制度》执行。
2.2.3.3由于组织结构调整或其它原因引起的岗位合并、增加或岗位重要性、岗位职责内容的改变,其岗位系数需重新确定。
⑴在确定新岗位的性质、岗位说明书的基础上,岗位系数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各单位进行岗位系数评定,或比照同类或相关岗位确定。
⑵岗位系数评定时要对岗位本身的难易程度和对担当人员的要求高低作出可比性评价,并划定等级。
2.2.4岗位系数和岗位工资基数每年核定一次。
2.3基础素质津贴
2.3.1基础素质津贴的确定
2.3.1.1基础素质津贴体现员工的知识和经验,它根据员工所拥有的学历、职称、工龄并结合企业对其未来贡献的预期确定。
2.3.1.2基础素质津贴将随着员工的学历、工龄、职称的改变而自然改变。
2.3.2基础素质津贴的计算
基础素质津贴=基础素质津贴基数*(学历得分*0.5+职称(含技能等级)得分*0.3+工龄得分*0.2)
学历、工龄、职称(含技能等级)得分按下列表格计算。
表1学历及毕业年限评分表
学历
得分
毕业年限
高中
中专
大专
本科
硕士
博士
0
2
3
5
8
10
15
3
4
3
5
5
6
8
7
5
8
9
8
10
11
10
表2职称(技能等级)评分表
员工职称等级
员级
助理级
中级
副高级
高级
分值
2
4
6
8
10
工人技能等级
初级技工
中级技工
高级技工
技师
高级技师
分值
1
2
3
5
6
表3工龄得分表
工龄
1-2年
3—5年
6—10年
11—15年
16年以上
分值
0
4
6
8
10
2.3.3员工的学历、工龄、职称的确认原则
根据员工个人档案,对员工的学历、工龄、职称予以确认。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予以解聘。
2.3.3.1学历的确认原则:
原则上要求新奥集团所有员工都必须提交学籍材料,包括毕业证原件和学籍档案原件,经查验后,留下复印件,返还原件。
2.3.3.2职称的确认原则:
(1)要求具有职称人员都必须提交职称证书原件和职称评审材料,经查验后,留下复印件,返还原件。
(2)只认定合格的专业职称(技能等级)。
2.3.3.3工龄的确认从实际参加工作之日起算,以员工档案记载为准,截止到每年7月31日。
工龄向下取整。
3浮动工资
3.1浮动工资的构成
浮动工资=职位津贴+奖金+加班补贴+培训日补贴
3.1.1奖金=月奖金+年终奖
3.1.2加班补贴以岗位工资作为加班补贴核定基数,加班补贴计算方法、额度控制和报批程序见《新奥集团加班管理规定》。
加班补贴=延时加班补贴+节假日加班补贴
3.1.3培训日补贴
星期六为集团公司培训日,集团公司发放培训日补贴。
培训日补贴=标准日岗位工资×100%×培训日出勤天数
3.2职位津贴
3.2.1职位津贴是对具有一定职位的员工的额外劳动的补贴,它根据员工在过去和现在的工作中对企业做出较大促进和推动作用的大小确定。
3.2.2职位津贴按员工被聘任职位的级别给付,员工在什么职位即享受什么样的职位津贴。
3.2.3职位津贴根据职系的不同分为管理、专业(技术)和技术工人三类。
3.2.4每一层职位津贴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资深级四级。
原则上,最初确定的职位津贴为一级。
3.2.5职位津贴标准额度见表4。
表4新奥集团职位津贴一览表(单位:
元)
序号
职系
等级
管理职系
代码
专业(技术)职系
代码
技术工人职系
代码
一级
二级
三级
资深级
1
总裁
A1
1680
1980
2280
2680
2
总经理
A2
1380
1580
1780
2080
3
副总经理
A3
高级
B1
1080
1180
1280
1480
4
总经理助理
A4
880
980
1080
1280
5
经理
A5
副高级
B2
680
780
880
1080
6
副经理
A6
580
630
680
780
7
主管
A7
中级
B3
高级技师
C1
480
530
580
680
8
副主管
A8
400
440
480
580
9
主办
A9
技师
C2
340
370
400
480
10
副主办
A10
助理级
B4
高级技工
C3
280
310
340
400
3.2.6职位津贴实得额度:
(1)当个人月度表现系数<1.0时
个人职位津贴=职位津贴标准值个人月度表现系数
(2)当个人月度表现系数≥1.0时
职位津贴=职位津贴标准值
3.2.7职位津贴的调整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详见《新奥集团员工考核制度》。
3.2.8享受职位津贴的员工不再享有加班补贴和培训日补贴。
3.2.9各类人员职位聘任的具体规定参见《新奥集团岗位、职位设置管理规定》。
3.3月奖金
3.3.1月奖金根据《新奥集团奖金管理办法》确定和分配。
3.3.2为更好地发挥月奖金的激励作用,各成员企业可根据《新奥集团奖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月奖金分配方案,集团公司实行总额控制。
单位月奖金总额与单位月度考核成绩挂钩,个人月奖金与个人月度考核成绩挂钩。
3.3.3个人月考核成绩(表现系数)
个人月考核成绩(表现系数)分为五档,如表5所示。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百分制等办法设定考核成绩。
原则上,优的比例为20%,良和中的比例为60%。
详见《新奥集团员工考核制度》。
表5新奥集团表现系数对照表
等级
优
良
中
可
差
表现系数
1.2
1.0
0.8
0.6
0
3.3.4单位月度考核成绩的确定
由经济发展部根据目标责任考核确定。
详见《新奥集团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3.3.5月奖金发放范围
按照《新奥集团奖金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3.4年终奖
3.4.1年终奖依据《新奥集团奖金管理办法》确定和分配,集团公司实施总额控制。
单位年终奖总额与单位年度考核成绩挂钩,个人年终奖与个人年度考核成绩挂钩。
3.4.2个人年度考核成绩根据月度考核成绩和年终考核成绩确定。
详见《新奥集团员工考核制度》。
3.4.3职能部门和成员企业考核成绩,由经济发展部根据目标责任考核确定。
3.4.4实行年薪制的员工发放业绩工资,代替年终奖。
3.5特殊奖励
特殊奖励包括经理奖励基金、特别嘉奖等奖励,详见《新奥集团奖金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
4特种工资
4.1年薪制
年薪制的实行范围、确定方法、发放办法、管理权责等详见《新奥集团年薪制度》。
4.2业绩提成工资
4.2.1集团提倡各成员企业对业绩可量化(销售量、产品产量、巡线量、维修量、收费量、行车里程等)的岗位及直接服务于这些岗位的人员实行业绩提成工资制.
4.2.2不同岗位业绩提成工资由各成员企业根据实际制订,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
4.3外聘人员工资
4.3.1外聘人员的界定
4.3.1.1凡集团急需、有一定专长,但不宜作为正式员工录用的人员,原则上作为外聘人员。
4.3.1.2外聘人员界定条件:
(1)高中、中专毕业,年龄超过三十五岁;
(2)大专学历,年龄超过四十岁;
(3)大本学历,年龄超过四十五岁;
(4)硕士学历,年龄超过四十五岁;
(5)博士学历,年龄超过五十岁。
4.3.1.3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员工,原则上按外聘人员计算工资,特殊情况者另定。
4.3.1.4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但担任副主办级及以上管理干部的人员,不作为外聘人员,其工资按正式员工计算。
4.3.2外聘人员工资构成
外聘人员年工资=外聘人员月工资+年终奖。
外聘人员月工资=同类岗位固定工资×修正系数+月奖金
固定工资=基础素质津贴+岗位工资
4.3.3外聘人员的固定工资比照同类岗位确定,且可高出同类岗位人员的0-20%;出现需高于20%的特殊情况时,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
具体上浮比例根据外聘人员的适岗程度确定:
(1)适岗系数为0.6者,不上浮工资;
(2)适岗系数为0.7者,按照同类岗位人员上浮5%的固定工资;
(3)适岗系数为0.8者,按照同类岗位人员上浮10%的固定工资;
(4)适岗系数为0.9者,按照同类岗位人员上浮15%的固定工资;
(5)适岗系数为1.0者,按照同类岗位人员上浮20%的固定工资。
4.3.4外聘人员不享受职位津贴、保险和福利。
4.3.5外聘人员按表6计算基础素质津贴。
表6外聘人员岗位要求标准一览表
岗位层级
学历要求
工龄要求
职称要求
标准基础素质津贴系数
0.5
分值
0.2
分值
0.3
分值
员级岗位
中专
3
0-2年
0
员级职称
2
2.1
初级岗位
大专
5
3-5年
4
初级职称
4
4.5
中级岗位
大本
8
6-10年
6
中级职称
6
7
高级岗位
大本
8
>10年
8
高级职称
8
8
4.3.6在专业职系助理级及以上职位、在工人职系高级技工及以上岗位的外聘人员没有加班补贴、培训日补贴。
4.3.7外聘人员奖金核定方法,与其他员工一样。
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
4.3.8外聘人员在正常情况下离开本集团时,将按以下办法获得一次性离职补贴:
(1)当新奥工龄小于或等于2年时,没有离职补贴;
(2)当新奥工龄大于2年、小于或等于8年时
离职补贴=月工资×(新奥工龄-2)×0.5
(3)当新奥工龄超过8年时
离职补贴=月工资×(新奥工龄-5)
4.3.8.1月工资按员工离职时的当月工资计算。
4.3.8.2正常情况是指外聘人员与公司协商一致,公司同意其离职或解聘的,不含因外聘人员自身原因,被公司辞退或开除的人员。
4.3.8.3兼职的外聘人员不享受一次性离职补贴。
4.4经警工资
4.4.1经警工资构成
4.4.1.1凡为本集团聘用在经济警察岗位服役人员,实行生活供给制,执行休假有薪。
4.4.1.2经警月工资计算公式为:
月工资=岗位工资+基础素质津贴+月奖金+生活补贴(5元/天)
4.4.2经警的服役期原则上为三年,服役期从入集团之日起算。
服役期满且在服役期间表现优秀者,由安全保卫部推荐,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合格后安排新的岗位。
4.4.3推荐上岗的经警人员视同转岗人员,工龄自入集团之日起算。
4.5临时工工资
按《新奥集团临时工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5支付与调整
5.1月工资支付
5.1.1月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
5.1.2每月10日支付员工上月工资,每年春节放假前三天支付员工年终奖。
5.1.3正常情况下的月工资支付
5.1.3.1试用期内支付员工试用期月工资
试用期月工资=基础素质津贴+标准岗位工资×60%+月奖金+加班补贴+培日训补贴
5.1.3.2见习期内支付员工见习期月工资
见习期月工资=基础素质津贴+标准岗位工资×适岗系数+职位津贴+月奖金+加班补贴+培训日补贴
5.1.3.3转正定级后支付员工定级工资
定级工资=基础素质津贴+标准岗位工资×适岗系数+职位津贴+月奖金+加班补贴+培训日补贴
5.1.3.4新录用人员的月工资,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拟聘岗位核定;工作变动后的月工资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变动后的岗位重新核定。
5.1.4特殊情况下的月工资支付
5.1.4.1出勤不满标准工作日者,缺勤一天扣一天标准日工资。
5.1.4.2出现病假、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婚丧假、探亲假、产假、法定节假日、集团节假日、工伤假等情况的员工,其月工资根据《新奥集团考勤制度》、《新奥集团请假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支付。
5.2工资调整
5.2.1整体工资的调整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变化和企业经营状况变化,集团公司经济发展部会同人力资源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调整方案,报集团企业执行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具体办法参见《新奥集团员工工资调整管理细则》。
5.2.2个别工资的调整
因员工岗位、适岗系数、职位、学历、职称、工龄等发生变化时,应对其工资的相应部分适时进行调整。
具体办法参见《新奥集团员工工资调整管理细则》。
5.2.3因各种原因造成月工资支付有误时,应在支付下月月工资中进行纠正。
6工资实施与监督
6.1员工工资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经济发展部、成员企业、有关部门确定,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发放。
6.2各级工会负责工资管理的监督。
7附则
7.1工资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集团公司执委会审批。
凡此前与工资有关的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7.2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7.3本制度自2001年3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原《新奥集团薪酬制度(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