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某路道路绿化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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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某路道路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江西省吉安县***路道路绿化工程

招标文件

 

吉安县***

2008年1月8日

 

投标须知

第一节前附表

工程名称

吉安县***路道路绿化工程

建设地点

***路

工程立项

批准文件

设计单位

吉安县***

工程总投资

13万元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

2008年1月21开工,2008年2月4日竣工,工期15历天

投标单位资

质等级要求

三级以上(含三级)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园林绿化专业资质项目经理

投标保证金数额

伍仟元人民币

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

2008年1月8日-1月17日

地点

吉安县***

现场踏勘

时间

地点

招标答疑会

时间

地点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正本一本,副本一本;

商务标正本一本,副本一本。

投标文件

递交

受理单位

吉安县***

地点

文山路***

投标截止时间

2008年1月18日上午10时0分

开标会

时间

2008年1月18日上午10时0分

地点

吉安县***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到位情况

基本到位

 

第二节综合说明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招标范围:

园林、道路绿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

2、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

(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3)施工用水、电已通;

(4)有关勘探资料;

(5)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查、备案情况已完成。

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得到吉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

(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

(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3、两个以上法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及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相应的资格条件。

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三)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在投标截止期前,因故需更换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组织结构【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主要技术人员】须书面通知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同意后,报分管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无效,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四)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20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日内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在招标答疑会后将书面答复送至所有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2、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2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应报分管监督的采购办备案。

3、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法律约束作用。

三、投标报价

(九)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2、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采用可变价格报价。

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价。

合同价或者单价在履行过程中可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

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2)(3)种。

(1)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

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

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子目和工程量同招标人所发的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一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定额计价

标底、投标报价应根据江西省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和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和本文件要求进行编制。

投标人在计算投标报价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图纸工程量遗漏或套用价格不合理以及费用计算错误,中标后招标人一律不予调整,由此产生的损失依法由投标人负责。

(3)采用招标控制价报价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及【本工程选择

(2),1、工程量清单计价,2、定额计价】规定编制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或者开标之日(不含开标之日)3天前下发给各投标人。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的影响,在等于或小于招标控制价范围内自主编制投标报价。

4、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者提供招标控制价的,当发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中的工程量与施工图纸有误差,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经双方核对,应予以调整。

当工程量清单或定额计价中的工程量误差增减幅度在±15%(含±15%)以内的按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的的综合单价或中标价计价水平(让利幅度)执行;当误差引起的增减幅度超过±15%的,其增加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可作调整,具体由中标人提出合理的综合单价,经招标确认后,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并办理补充合同,逾期均不予认可。

5、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和要求:

(1)工程量清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试行)》(赣建字[2004]8号)文件的规定。

(2)定额计价投标报价执行定额和赣建字[2004]8号文件的规定,材料价格按招标文件的约定,缺项材料价格可按市场价格:

①园林部分执行:

2000年版《江西省园林绿化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3)采用2000年版《江西省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

定额中规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部分费用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中标后同招标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计取。

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在投标报价中计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

规费、税金和招标人给定的材料价格及暂定价为不可竞争费用。

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为它用。

(4)考虑到市场材料价格竞争因素,招标人将委托评标委员会对主材或者设备单价进行评审比较,详见附表一。

(5)甲供设备与材料的价格和暂定价的约定详见附表二。

(6)本工程按2000年园林定额二类标准计取工程费用。

(7)本工程采用模板;脚手架;吊;混凝土。

(8)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按下列第①③、

项执行,并在合同中约定:

①经招标人签证认可的市场材料价差;

②省、设区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调价系数或有关文件规定;

③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

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

(9)材料与设备供应、结算及要求:

①材料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

②设备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

③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报告送招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采用工程量清单或者定额计价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商务标正副本中均附一份完整的工程预算书。

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书附录;

(3)投标报价(汇总表);

(4)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汇总表;

(5)商务标正副本之后附工程预算书一份;

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施工组织设计;

(4)工期、质量等级的承诺书、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性内容的承诺;

(5)辅助资料表;

(6)联合体投标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

(7)参与本工程投标计分的各种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技术标装订成册;

(8)投标人提供《投标资格审查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次工程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供上述投标文件内容的

(1)商务标部分:

(1)

(2)(3)(4)(5)项材料。

(2)技术标部分:

(1)

(2)(4)(5)项材料。

4、投标人应使用我省2006年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名称:

吉安县***,开户银行:

***,帐号:

***,不能提交现金。

如投标人未按本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按废标处理。

2、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退回有关招标资料,招标人同时如数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回(无息)。

(十二)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

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投标单位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人在发放招标文件后将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日期组织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派代表出席,设计单位对图纸进行答疑,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在招标答疑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或在招标答疑会上递交)。

4、会议记录包括所有问题的答复,将在答疑会后2天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同时报招标办备案,由招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将按本文第(七)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十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九)条规定,编制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各一份和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含技术、商务标两部分)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技术和商务标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采用下列方式密封:

要求各投标人将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密封。

每个投标人应按要求递交二个投标文件密封袋,其中所有技术标正、副本(施工组织设计与其它所有投标文件材料)装在技术标密封袋中,商务标正副本材料装在商务标密封袋内。

商务、技术标内容较多时,可将技术、商务标文件分别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密封袋内;

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均应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5、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十五)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退还投标人。

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

(十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三)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六、开标

(十七)开标

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或***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时,政府采购监督机构派员到场进行监督。

同时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县监察局、县审计局等有关单位。

3、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即迟到15分钟以上)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十八)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

(1)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

(2)查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的证书或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查验项目经理到场并验证身份证原件;

(3)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4)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绍);

(5)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6)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查验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证、外埠来赣投标备案通知材料及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7)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

(8)招标人开启和查验各参加评审投标人技术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9)公布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入围情况;

(10)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内容评审商务标;

(11)宣布中标人或者中标排序人;

(12)开标会结束,招标转入定标阶段,投标人返回等候招标人定标后的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

(13)将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在县招投标中心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七、评标

(十九)评标

1、评标工作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

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

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或者退回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外省进赣投标企业未办理进赣备案手续的;

(4)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0条、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第57条规定的;

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5)招标人约定的废标、无效标、拒收条款。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

非重大偏差的其他偏差均属于细微偏差。

2、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共设置5人。

3、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2)种方法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共推荐三名)确定中标人;

4、本工程的定标原则按下列

(1)条执行:

(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依次类推;

(2)采用综合评估法,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依次类推;

5、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将向招标人推荐3家中标排序人。

(二十)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八、授予合同

(二十一)中标

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报采购办备案,并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办理招投标备案时,应将工程的中标情况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一般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特殊情况允许一级、二级项目经理经省建设厅建筑业处批准后可同时承担两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4、中标人总包和分包的约定不得违法分包。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1、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任何一方不得违法擅自改变,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文件的规定。

(二)合同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待合同签定时商定。

四、材料设备供应

(九)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详见本招标文件附表。

(十)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除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外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质量应得到甲方确认。

 

第四节技术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及标准和江西省相关地方标准。

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现行相关规范

二、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三、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第五节图纸和技术资料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本人开标时必须到场,否则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当场退回。

 

招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

(章)

年月日

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备案

备案受理人:

负责人:

(章)

年月日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价法进行评标,具体操作如下:

一、开标

招标人邀请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全部参加投标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前5家投标人参加评审,具体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并按下列顺序开标:

当资格预审合格人全部参加投标,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有效后,首先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再开启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商务标文件签章有效后宣布投标报价,并将等于或大于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其次,开启商务标排序在前的投标人的技术标,查验技术标文件签章有效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审技术标,确定入围投标人后再评审商务标。

技术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前,当投标人出现重大偏差而少于约定数量时,排序在后的投标人依次补充进入评审,未能参加评审的其余投标人退场。

二、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确定

1、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M值,小于0.85M值(M值为:

123340.86元)者,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被淘汰,投标报价等于或小于M值且大于或等于0.85M值为有效投标报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不论是否参与平均,均可参与报价排序。

2、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计算

开启投标报价前,当场随机抽取一个下浮让利系数,下浮让利系数β为0.960、0.955、0.950、0.945、0.940、0.935、0.930、0.925、0.920等9个系数。

合理最低投标报价:

D=0.5β(M+AP)(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投标报价小于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的被淘汰)。

D—合理最低投标报价;

M—招标控制价;

β—招标人随机抽取的下浮让利系数;

AP—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AP=(A1+A2……+An)÷n;

n—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

有效投标报价人数为三至五家时,AP值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计算算术平均值;

有效投标报价人数为六至八家时,AP值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计算算术平均值;

有效投标报价人数为九家以上,AP值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两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计算算术平均值。

所有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时,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三、技术标的符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等于或小于M值且大于或等于D值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并对前3名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符合性评审,按规定列出每份被评审投标文件中的细微编差和重大偏差内容,依法淘汰存在重大偏差内容的投标文件,并依次补充进入前3名进行评审。

(一)技术标的初步评审

1、重大偏差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发现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含有建设部令第89号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和国家七部委局令第12号、第30号所规定的重大偏差内容时,应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系指下列内容: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没有加盖单位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8)投标人递交两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9)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明确约定的重大偏差);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

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细微偏差评审

非重大偏差的偏差,认定为细微偏差。

细微偏差系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在评标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书面补正,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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