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高新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中心部门预算信息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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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高新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中心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承德高新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现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一)负责中心综合性文字材料、相关文件的起草;负责中心公文的审核、校验;根据批示和会议通知要求,组织通知会议,并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负责信息的起草,全部信息的上报及按要求公开;负责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及单位公章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心财务工作;负责党支部党务工作。

(二)负责对接市金融办整体工作;负责全区与区外金融驻区机构的联系,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涉及地方政府配合的相关事宜;配合中央、省、市监管机构依法加强金融监管,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负责协调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保险等案件的查处、善后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负责拟定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协调引进金融机构,统筹协调全区金融功能区规划、建设和发展;培育推荐企业上市融资,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制度;负责处置上市公司风险,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对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组、托管工作;牵头组织相关企业发行债券,指导协调产权交易等有序发展;负责对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管;按区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为高新区注册企业开展融资服务工作。

(三)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资产汇总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对投资分配和国有资产重大投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投资效益进行重点跟踪监测;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制订国有资产收益收缴方案,监缴国有资产收益;建立完善区内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制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监督考核和评价国有资产的经营状况;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承德高新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中心(机关)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区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

我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预算全部为本级预算。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8年预算收入185.7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5.75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承德高新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为18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7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8.98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2.78万元;项目经费123.99万元,全部为财政事务支出。

3、比上年增减情况

因我中心2017年5月12日成立,成立文件为承高机编办[2017]2号,故2017年无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2.78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其中:

办公费2.34万元、邮电费1.76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0.30万元、其他交通费5.34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工会经费0.56万元、福利费0.36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1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7年无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2017年无预算安排。

(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7年无预算安排。

主要增减变化原因:

我中心2017年5月12日成立,故2017年无预算。

五、部门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按照省、市、区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政策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为契机,逐步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的转变,重点抓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增强金融供给,助力经济发展。

加快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加大外引内育工作力度,完善城乡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能力,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国有资本经营责任。

以健全公司章程为核心,规范监管企业履行出资人机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党组织和职代会权责,强化权利责任对等、保障有效履职,进一步提升企业运行效率。

落实董事会职权,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规范董事会议事规则,加强董事队伍建设;建立规范的经理层管理制度,对经理层成员逐步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检查企业财务、监督企业重大决策和关键环节以及董事会、经理层履职情况;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制度。

实现企业出资人机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党组织、职代会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衔接、有效制衡、运转高效的法人治理。

(二)以管资本为主,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

不断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打造创元集团为主的投资运营平台,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有效整合资源、资产、资本、资金,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推进区内国有企业规范化运作,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三)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坚持“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标准,加强对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完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严格选任程序;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改革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管理。

加大对监管企业关键业务、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的监督力度。

整合出资人监管、监事会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察等监督力量,建立监督工作会商制度,提高监督效能,为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创造良好条件。

(四)继续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充分利用“一司一县”资本结对帮扶机制,由帮扶证券公司重点培育保荐一批企业在创业板、“新三板”、石交所挂盘上市。

(五)建立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

强化企业与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的沟通衔接,组织各金融机构、县区政府和企业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银企对接活动。

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小组团、多领域、点对点、一对一的对接洽谈活动,实现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互通。

(六)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

按照《承德市金融领域风险排查总体工作方案》全面做好风险排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消灭风险点。

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类涉众型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置和维稳工作。

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实现本年度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一)深化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助推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深入研究国家、省、市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方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出台国有企业监管制度,适时报管委会批准实施。

二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按照省、市、区要求,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落实出资人职责。

四是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国有资本经营责任,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

五是围绕我市“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国家绿色发展先行区、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区、国际旅游城市”的发展定位,推动国资监管企业做大做强。

六是在“三供一业”分离协议签订完成的基础上,跟进资产移交、项目改造工作。

确保2018年底完成“三供一业”分离工作全部完成。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一是重点推进规范的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完善外部董事制度,健全完善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二是按照集团化发展和专业化经营的模式,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管控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推动企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三是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四是积极推动大集团建设,使集团公司成为区内优质资产集聚和主营业务发展的主要载体。

五是扩大融资规模,形成融资发展、价值提升、回报社会的良性发展机制。

六是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鼓励民间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

(三)规范金融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区域范围金融服务。

一是认真开展调研,研究我区金融企业考核和支持办法,适时报管委会批准实施。

二是引导金融机构把投放重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着力优化信贷结构、加强“银企”合作、拓宽业务范围。

三是加强指导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企业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利用债券等方式实现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对接。

四是以防控金融风险为底线,加大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保持对非法集资打击的高压态势,持续开展防范金融风险专项排查活动。

五是加快绿色金融体系建设,通过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同时有效抑制污染性投资。

(四)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保证党在企业中的领导地位。

一是进一步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

二是坚持国企改革发展与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建活动与生产经营活动同步开展。

三是把加强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进一步规范“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体制,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管严格。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127承德高新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中心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一、综合科

21.99

1、负责综合协调、处理部门日常工作。

2、负责拟定部门工作计划、管理制度。

3、负责部门综合材料起草报送、信息搜集上报、会议组织及记录等文秘工作4、负责部门印鉴和文件收发管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部门人事管理工作。

6、负责财务管理、办公资产管理、接待工作。

7、负责党的建设及督导考核、群团等工作。

1、完成综合协调、处理部门日常工作。

2、完成拟定部门工作计划、管理制度。

3、完成部门综合材料起草报送、信息搜集上报、会议组织及记录等文秘工作4、完成部门印鉴和文件收发管理、档案管理工作。

5、完成部门人事管理工作。

6、完成财务管理、办公资产管理、接待工作。

7、完成党的建设及督导考核、群团等工作。

  1、协调、处理部门日常工作;拟定部门工作计划、管理制度;材料及信息报送和会议记录;印鉴和文件收发管理、档案管理工作

17.56

安排协调部门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拟定部门工作计划、管理制度;综合材料起草报送、信息搜集上报、会议组织及记录等文秘工作;文件收发管理及档案管理

做好本部门科室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完成日常工作;制定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修订和完善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撰写部门汇报信息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登记整理好会议资料;印鉴、文件收发、档案管理

会议记录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文件归整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日常工作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2、人事管理工作

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信息登记及申报工作;工伤保险的审核及填报工作;工资系统信息录入与管理工作;部门人员调资工作,增减人员工资关系的转移工作;负责部门人员工资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到岗情况、考勤情况,人员的分配、调任,请假休假情况明确落实到实质性文案。

完成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信息登记及申报工作;工伤保险的审核及填报工作;工资系统信息录入与管理工作;部门人员调资工作,增减人员工资关系的转移工作;负责部门人员工资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到岗情况、考勤情况,人员的分配、调任,请假休假情况明确落实到实质性文案。

保险录入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劳资管理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人事管理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3、财务管理、办公资产管理、接待工作

4.43

国资中心本年度的决算与下一年度的预算工作,对人员经费、一般公用经费及各专项经费的预算与支出情况逐月进行统计并上报,对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上报;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其他日常财务工作。

财政预算中人员经费、一般公用经费、专项公用经费的支出管理。

因公出差费用的支出管理;因公用车的费用管理;及其他因公事务费用的支出管理。

完成上一年度的决算及下一年度的预算工作,及时上报相关财务数据,做好预算费用的执行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避免固定资产的流失。

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为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在保障各项公务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公共经费的支出,例行节约。

固定资产帐完整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预决算上报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财务上报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4、党的建设及督导考核、群团等工作

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按计划学习

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讨论情况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教学情况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学习情况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二、金融服务科

102.00

1、负责全区与区外金融驻区机构的联系,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涉及地方政府配合的相关事宜。

2、负责配合中央、省、市监管机构依法加强金融监管,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

3、负责协调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保险等案件的查处、善后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

4、负责拟定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协调引进金融机构,统筹协调全区金融功能区规划、建设和发展。

5、负责培育推荐企业上市融资,配合指导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制度。

6、负责处置上市公司风险,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对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组、托管工作。

7、负责组织相关企业发行债券

1、完成全区与区外金融驻区机构的联系,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涉及地方政府配合的相关事宜。

2、配合好中央、省、市监管机构依法加强金融监管,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

3、协调好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保险等案件的查处、善后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

4、拟定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协调引进金融机构,统筹协调全区金融功能区规划、建设和发展。

5、培育推荐企业上市融资,配合指导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制度。

6、处置上市公司风险,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对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组、托管工作。

7、组织相关企业发行债券,指导协调产权交易等

  1、金融机构建设、协调服务及监管

2.00

加强与驻区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涉及地方政府配合的相关事宜,推进对外金融交流合作;组织协调新设立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谋划、申报等前期工作;配合好中央、省、市监管机构依法加强金融监管,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

加强与各个金融机构沟通合作,协调金融运行中涉及相关事宜;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加强金融监管,整顿和规范好金融市场秩序;完善区域金融布局

金融布局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监管维护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对接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2、注册企业开展融资服务工作,帮扶企业挂牌上市并对其进行托管工作

100.00

按区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为高新区注册企业开展融资服务工作;培育推荐企业上市融资,配合指导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制度;处置上市公司风险,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对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组、托管工作。

按照区重点项目基金需求,开展融资服务;支持我区企业挂牌上市,进一步完善企业制度;依法对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组、托管工作。

破产重组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上市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任务工作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3、监管小额贷款公司维护金融稳定指导协调产权交易等有序发展

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和监管工作力量,完善工作制度,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手段;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保险等案件的查处、善后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加强与拟发行债券企业联系,指导企业发债工作有序进行。

对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加强监管;对非法案件进行严密的排查,解决处置维护金融稳定;按要求协调产权交易有序发展

发行债券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排查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审计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三、国有资本运营科

1、贯彻执行各级有关国有企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决定。

2、负责有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研究、制定和指导实施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3、负责参与拟订全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依法对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建立区内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5、负责对投资分配和国有资产重大投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投资效益进行重点跟踪监测。

6、负责制定国有资产收益收缴方案,监缴国有资产收益。

7、依法参与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制定国有资产保

1、贯彻执行各级有关国有企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决定。

2、完成有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研究、制定和指导实施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3、参与拟订全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依法对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建立区内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5、对投资分配和国有资产重大投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投资效益进行重点跟踪监测。

6、制定国有资产收益收缴方案,监缴国有资产收益。

7、依法参与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制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

  1、国有企业管理及拟定规章制度并做出年度考核

贯彻执行各级有关国有企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决定;参与拟订全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根据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按要求执行落实各项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决定;草拟、制定和完善全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制度;监督、检查规定、制度落实情况;根据考核情况对国有企业进行奖惩

考核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监督检查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工作任务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2、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并对企业国有资本及负责人任免情况的管理

有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研究、制定和指导实施工作;制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监督考核和评价国有资产的经营状况;依照法律和有关组织程序对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行任免、推荐任免或提出任免建议

按要求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制定考核体系,监督考核情况;推荐、任免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

考核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监督检查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工作任务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3、监管区属企业国有资产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测其收益收缴情况

建立区内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协助财政部门对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管;制定国有资产收益收缴方案,监缴国有资产收益

依法实施监管工作,整理监管调查信息;按要求协助监管工作;制定收益收缴方案、监缴收益

收益收缴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监管工作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监管信息整理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4、对投资分配和国有资产重大投入项目监测及重点项目协调工作

对投资分配和国有资产重大投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投资效益进行重点跟踪监测;协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和区属国有企业重点项目的投融资工作

完善项目计划;跟踪投资效益情况、协调推进落实PPP项目和重点项目投融资工作

支出的相关性

PPP项目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改善意见完成率

90%以上

80%-90%之间(不包含80%)

65%-80%之间(不包含80%)

65%以下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中心无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信息

我中心于2017年5月12日成立,故2017年无固定资产。

2018年无拟购置情况。

承德高新区区直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承德高新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中心

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

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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