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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房产管理中心

曲沃县房产管理中心

2018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为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临财预[2011]32号)及曲财字[2018]25号文件要求,现将曲沃县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概况

1、本部门职能  

(一)负责全县房产业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产业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及分配;负责全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监管等工作;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改造建设的监管等工作。

(三)负责全县城乡房屋产权、产籍管理。

负责全县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内的房屋登记工作,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登记证明;负责全县房产档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房产交易市场管理。

负责办理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和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工作,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管理全县房地产转让、买卖、租赁、抵押、交换、赠与等交易行为。

(五)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

二、机构设置情况

目前局机关下设办公室、房管所、办证大厅、安康办、党办、乡镇所、财务室共7个股室。

目前我局共有财政供养人员11人,自收自支人员44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曲沃县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见附表)

二、曲沃县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见附表)

三、曲沃县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见附表)

四、曲沃县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

五、曲沃县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见附表)

六、曲沃县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见附表)

七、曲沃县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见附表)

八、曲沃县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见附表)

九、曲沃县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见附表)

十、曲沃县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1706.73万元。

(二)2018年公共预算支出474.3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99.48万元,用于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比2017年增加38%,主要是工资标准提高(包括财政补贴的各类保险)、财政补助福利费标准提高等(往年按每人30元列入,2018年按工资总额3%列入),项目支出374.9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工作正常运转所需支出,下降43.56%。

(三)2018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1232.35万元,比2017年增加316%,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项目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费:

按照县公车办文件规定,我单位保留0辆执法执勤用车,年初列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万。

3、因公出国(境)费:

我局无相关业务,未安排相关预算资金。

4、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我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从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的支出管理,强化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4.016万元,比2017年增加131%,主要是财政补贴福利费标准增加。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按照财政局绩效评价有关文件,我单位50万以上的项目如下:

1、2018年预算申请农村危房2017年改造资金91.56万元。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

为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近年来,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统筹协调、成效明显,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

现将2017年工作绩效报告如下:

农村危房改造基本情况

2017年上级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56户,截至目前,第一批已竣工验收165户。

其中四类重点对象58户,一般贫困户107户。

现各项工作已完成,待中央资金到位后,补助资金将通过银行机构拨付给危房改造户,每户14000元。

剩余91户,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准,主要解决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保障问题。

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健全机构,强化领导。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我县落实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1、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财政、国土、审计、民政、农委、残联、等部门和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解困领导组,制定印发《曲沃县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都能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司其职的认真组织实施,有力的保障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2、组织中介鉴定机构,对全县15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房屋危险等级进行鉴定,制定了新建住房设计图册和危房加固修缮方案,为贫困户危房改造提供了有力保障。

3、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我中心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到乡镇、村进行巡查指导,并对发现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和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并限时整改,进一步确保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二)严格程序,公开公正。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持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户,优先支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贫困户危房改造。

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初步认定—核实上报—汇总上报—组织实施”的程序进行。

首先由农村困难群众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在收到申请5日内,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评议公示无异议的后乡镇人民政府。

对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申请户,予以取消,并说明原因,予以答复。

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入户调查审核,审查结果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5天,对符合条件的,报县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批准后组织实施。

危房改造工程完成后,县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乡镇政府和村委会逐户竣工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房屋工程质量、档案建立与管理情况等。

(三)专款专用,直补到户。

验收合格后,由危房改造户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和银行卡号,补助资金按照管理规定直接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农户。

严禁现金发放,做到专款专用,杜绝了资金被截留、挪用、冒领等现象的发生。

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

一是解决了困难群众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

由于疾病、自然灾害及丧失劳力等各种原因,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情况曾较突出。

通过危房改造,大部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受益农户不断增加。

二是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了农村住房质量。

农村危房改造拉动了建筑、装饰材料及家具家电等市场需求,拓展了农村就业渠道,带动了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及交通运输等行业就业,促进了农民增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大力培训住房建设管理人员和建筑工匠等,广泛普及农房建设技术,因地制宜制定村庄规划,提供农房建筑图集等,有效推动了农村基本安全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和农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农房建设质量水平明显提高。

三是有效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随着中央支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规模持续扩大,各级财政配套资金规模逐步增加,有效带动各级政府对村庄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资金投入。

结合精准扶贫、整合资源、统筹实施,将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科学规划、整体推进,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了村容村貌,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促进了生态发展。

四是密切了党群关系。

农村危房改造涉及面广,受惠群众多,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是实现中央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的重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并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取得了实效,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群众满意度高。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一是继续做好危房改造工作,严格规范危房改造程序,切实落实危房改造方案,进一步完善审核摸底制度,确保今后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圆满完成;二是制定出科学有效的方案,解决好深度贫困户住房保障问题,为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2018年脱贫计划,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加强舆论宣传。

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和标语等载体,广泛宣传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住房解困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2018年预算申请惠沃新区廉租房50万元,惠沃新区公租房主体工程500万元,惠沃新区外网建设及附属设施支出500万元。

惠沃新区廉租房项目地位于曲沃县西南街村11组吉利街西北处,共建设102套,建设规模1幢6层,5000平方米,总投资880万元。

惠沃新区”公租房项目地址位于曲沃县西南街村11组吉利街西北处,共建设公租房300套,建设规模3幢13层,18000平方米,总投资3900余万元。

惠沃新区外网基础配套设施是廉租房、公租房外网配套工程,总投资1200万元,外网包括上下水、电、暖气、硬化路面、绿化等。

以上项目建成后能极大的改善我县无房户、低收入家庭居住坏境,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提供安定的居住环境,公共租赁住房有利于引导低收入家庭合理住房消费,实现住有所居有益于弥补社会散房出租住房的不足,解决了社会个人出租住房数量短缺、运营不规范等问题。

可以抑制社会房屋租金过高,为中低收入无房群体提供数量充足、租期稳定、价格合理的住房,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促进作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实际运行车辆0辆;

2.房屋情况:

办公用房面积1020平方米;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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