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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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实施方案

深圳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实施方案

(修订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深圳高新区北区产业优化升级,拓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空间,建设产业更高端、资源更集聚、空间更广阔、交通更便利、环境更优美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市政府关于深圳高新区优化升级工作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一)高新区北区是指北环大道以北、南海大道以东、广深高速以南、沙河西路以西围合的区域,总面积2.58平方公里。

20多年来,高新区北区为推动我市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面临以下发展瓶颈和突出矛盾:

  1、产业结构层次不高。

农副产品、食品加工,玻璃、塑胶制造,化工生产等低端传统产业用地占高新区北区产业用地的四分之一,且半数以上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

  2、产业空间布局不优。

产业用地平均容积率仅为1.98,大部分早期建设的工业厂房低矮陈旧,无法满足新型总部企业办公、研发需要,也不能适应创新创业活动需求。

  3、公共技术支撑不强。

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检测机构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数量少,使用效率低。

  4、公共配套设施不全。

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公园、员工宿舍等公共服务设施亟待完善,餐饮、购物、休闲等商业服务设施严重不足。

  5、交通承载能力不足。

北向道路阻断,内部循环不畅,拥堵节点较多,公共交通运力严重不足,目前尚无建成地铁站点,难以满足片区工作、居住人员出行需求。

(二)为给产业战略升级提供空间支撑,南山区政府提出加快推进高新北整体更新,助力南山区成为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核心区、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

在市政府的指导下,2016年8月31日,南山区政府与深投控公司签订了《高新区北区升级改造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确定深投控公司为统筹主体,同时提出“政府主导、统一规划、产业升级、投控统筹”的整体思路。

南山区政府负责对高新区北区进行统一规划、制定园区产业升级政策,深投控公司作为高新区北区的整体运营商,代表南山区政府统筹实施具体工作。

二、总体目标

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立体布局、复合更新的原则,通过片区统筹来实现产业升级、空间倍增和产城融合的总体目标,将深圳高新区打造成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为全国高新区“二次创业”探索集约型发展道路并发挥示范作用。

 

(一)产业升级。

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产业集群。

到2020年,高新区北区每平方公里产业用地创造工业总产值力争超过2000亿元,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工业增加值、利税总额比2014年翻一番。

 

(二)空间倍增。

通过拆除重建和综合整治等多种模式,高新区北区建筑面积由310万平方米增加到660万平方米。

产业用地平均容积率由1.98提高到5,产业用房和产业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倍增。

 (三)产城融合。

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公园、休闲绿地面积由8万平方米增加到16.5万平方米,商业服务面积由3万平方米增加到不低于36万平方米,员工宿舍、保障性住房、公寓面积由43.2万平方米增加到148万平方米,住户由9千户增加到2.8万户。

三、政策要点

 在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中,根据产业布局、更新规划和企业需求,在空间分配、分割转让、开发模式、产业保护与重大产业对接等方面创新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引导、运用市场机制、调动各方参与,以最佳的政策组合,最大限度地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以最低的综合成本,取得最佳的改造效果。

(一)空间分配。

实施主体因容积率提高而增加的空间面积,应按我市城市更新相关规定向南山区政府移交公共利益用地及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

土地移交比率为移交用地面积与原用地面积之比,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比例为项目改造后提供的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建筑面积占项目研发用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移交土地的,移交比率按照我市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及高新区北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予以确定,移交的土地应优先用于完善片区公共配套。

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形成的创新型产业用地,由南山区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创新型产业用房,按照专业园的模式运营管理,壮大产业集群。

确实不适合建设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由南山区政府负责产业规划、提出重大项目安排和用地需求,按产业用地供应相关政策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应配建一定面积创新型产业用房。

权利主体为高新技术企业,自行开发的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比例为10%;权利主体为非高新技术企业,其与高新技术企业合作开发的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比例为12%;权利主体为非高新技术企业,自行开发的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比例为25%。

南山区政府按照我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规定确定的价格及相关规定对创新型产业用房进行回购。

高新区北区创新引入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承载产业配套、政务服务、文创设施等公共服务功能,用于市区两级政府确认的国家级实验室、孵化器、中试空间和创客平台等。

该平台作为产业公共配套,纳入公共服务设施,不计入660万片区开发总量。

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不计地价,建成后由南山区政府组织回购,由单一主体统筹运营。

(二)分割转让。

改造前产业用房为非商品性质的高新技术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和非高新技术产业升级改造项目,改造后,扣除政府回购创新型产业用房面积之外,其不超过新增空间的50%部分允许分割转让。

改造前产业用房为商品性质的产业升级改造项目,改造后允许分割转让。

上述受让对象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项目承担单位或南山区政府。

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后形成的新增产业用房,在办理房地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后,可以抵押,性质是商品房的,可以转让。

高新区北区产业用房的出租应按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开发模式。

权利主体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可以自行实施产业升级改造,鼓励与其他高新技术企业合作开发。

权利主体为非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鼓励通过股权组合的方式与高新技术企业或统筹主体合作开发,在合作开发实施主体中,高新技术企业或统筹主体所占股权不得低于30%。

在《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实施前已出让土地,并且产业用房为商品性质的非高新技术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允许非高新技术企业自行开发或引入其他市场主体开发。

探索成片开发模式。

划定统筹单元对片区的公共空间、地下空间、开发时序和贡献用地等进行规划管控。

对小地块集中片区划定整合单元,原则上整体开发。

引进专业投资开发机构,按照片区统筹规划进行整体开发,需充分体现立体布局、复合更新的规划理念,保障改造单元的产业导向、功能设置和公共设施配套。

(四)产业保护与重大产业对接服务。

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应做好产业保护和企业安置工作,避免因改造造成产业空心化。

改造后,南山区政府与深投控公司进行联合招商引资。

推动高新区北区升级改造项目对接重大产业落地,由南山区政府与权利主体签订产业监管协议,对引进产业项目的技术质量、产值、税收等要素进行约定,由南山区政府进行监管。

四、实施机制

(一)明确事权划分。

市科技创新委指导、协调南山区政府做好高新区北区产业用地升级改造项目的统筹和管理工作,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形成产业集群,支持重大科研项目落地。

南山区政府审核高新区北区产业用地的升级改造项目申报材料:

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材料、产业升级方案等。

其中,产业升级方案包括项目定位、产业前景、主营业务和可研报告等。

经南山区政府审核同意的产业升级改造项目,申报主体按照我市城市更新有关政策及程序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产业升级改造项目更新单元规划批准后,南山区城市更新部门对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资格进行确认。

(二)明确监管责任。

涉及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的产业升级改造项目,由南山区政府与实施主体签订创新型产业用房监管协议,对配建的创新型产业用房持有并进行管理。

市政府认定的重大科研和产业项目需要在高新区北区落地安置的,由南山区政府会同市科技创新委按市政府的有关决议予以落实。

产业升级改造涉及的项目实施、公共利益用地移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搬迁补偿安置、社会事务处置等事宜,由南山区政府负责,并由南山区城市更新部门与实施主体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

(三)优化工作流程。

为加快推进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按照精简流程、提高效率的原则,南山区政府负责按我市城市更新政策相关要求开展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流程优化研究,加快审批速度、提升行政效能。

五、推进步骤

南山区政府组织开展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政策宣讲和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和引导产业升级改造意愿强烈、权属清晰、条件成熟的项目启动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单元计划。

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按照成熟一批、实施一批、梯次安排、协同推进的步骤,至2025年按照实施方案改造基本完成。

2018年,完成制定《高新区北区升级改造统筹规划实施方案》,包括规划专题、基础资料汇编、实施控制导则、交通专题、市政工程、海绵专题、综合管廊等规划。

2019-2020年,全面铺开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保障在建项目顺利推进,继续推动升级改造项目列入升级改造单元计划。

2021-2023年,竣工并投入使用一批产业升级改造项目,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产业结构和面貌明显提升,初步形成综合创新创业环境。

2024-2025年,基本完成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项目的改造,产业空间进一步提升,产业结构得到优化,产业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创新创业环境开始引领深圳高新区发展。

六、配套工程

(一)道路交通优化工程。

改善对外区域快速交通节点,加强与茶光路、南坪快速、沙河西路、南海大道的连接。

打通与周边片区的交通联系,加快科技北二路与科技中二路连接工程、朗山路与侨香路连接工程、松坪山路与铜鼓路连接工程、科苑路北延工程的工作进度。

新建次干道与内部支路,提升道路密度;拓宽片区干道,渠化主要干线交叉路口,提高道路承载能力。

积极推进片区4条轨道的规划与建设,优化公交线网及场站规划。

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慢行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提高道路交通监管智能化水平。

(二)公共设施完善工程。

分片区增设幼儿园,扩大中小学规模,满足居民及企业员工子女教育需求。

规划建设医院、社康中心、公园、图书馆、阅览室、公共运动场地和休闲场所,建立综合性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配建单身宿舍、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和其他商品住宅,有效解决企业员工居住需求。

(三)商业服务提升工程。

建设园区大食堂、企业食堂(配餐中心)等配套设施,构建立体式餐饮供应体系,解决高新区“餐饮难”问题。

依托地铁站点建设,布局餐饮、影院、超市等综合性商业设施。

结合公共绿地、慢行休闲街区,引入商务酒店、健身、餐饮、超市等基本服务设施,形成功能完善的产业社区。

(四)智慧园区建设工程。

提升高新区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水平。

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网络带宽和通信负载,实现免费共享WIFI信号全覆盖。

建设高新区地理信息系统,实现高新区的企业、空间、人口、交通信息的一体化、智能化管理。

构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提供房屋租赁、劳动就业、教育培训、医疗卫生、政策法规等信息服务。

(五)地下空间开发工程。

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工作,以规划建设地铁站点为切入点,结合轨道13号线建设,统筹布局地下空间综合功能开发。

规划建设餐饮、商业、休闲、娱乐等立体配套服务体系,研究推动高效智能、互联互通的地下停车及车行系统,推进地下管网综合管廊的研究论证和建设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分指挥部,统筹开展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重大决策、重点部署和监督考核等工作。

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分指挥部挂点领导,南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长,成员单位包括南山区相关职能单位以及统筹单位深投控公司,具体由南山区政府确定。

(二)落实工作责任。

南山区政府负责审核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计划,依据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审核产业升级改造单元计划和规划,确认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编制项目产业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与实施主体签订创新型产业用房监管协议,对创新型产业用房持有并进行管理,牵头组织实施高新区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定期向市科技创新委等市相关部门报送高新区北区升级改造工作简报。

(三)制定工作方案。

南山区政府组织编制《高新区北区升级改造统筹规划实施方案》,对片区总体定位、统筹内容、实施路径等问题进行研究,征求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等部门意见后,用于指导片区产业升级项目的整体改造实施。

各成员单位要将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并推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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