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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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盐城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指导意见》(国质检质〔2012〕179号)和《“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考核验收细则(试行)》(国质检质函〔2012〕8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抓好质量品牌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基础建设、质量文化培育、质量工作创新,着力推进产业强市、生态立市、富民兴市,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盐城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绿色盐城、质量致远”的城市质量精神,全面提升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质量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发展成果进一步共享,适应城市质量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基本建立,确保2018年底通过验收,正式创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城市质量发展战略规划。

将质量发展作为城市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质量发展目标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总体意见。

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盐城市质量强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和全面领导“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建立质量强市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加大对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发展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各级财政要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做好全市质量发展规划、创建质量强市经费保障工作。

推动城市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城市质量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形成特色鲜明的质量文化。

大力宣传“绿色盐城,质量致远”的城市质量精神,编制《盐城市质量城市质量文化宣传手册》,引导企业树立质量理念,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将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等要求转化为行为准则,建立企业质量文化,推动广大企业普遍开展质量攻关、质量改进、质量风险分析等活动。

建立起完善的质量诚信体系,推动全社会质量诚信意识普遍增强。

通过多媒体、多形式、多层次进行宣传,使城市质量精神深入人心,让讲质量、守诚信成为企业和全体市民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三)夯实城市质量发展的基础。

一是强化标准对产业的支撑作用。

将标准化工作作为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首要任务,推动质量强市建设。

加快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节能减排等领域的标准体系,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强化标准对品牌的提升作用,推动标准与知识产权的融合,促进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化、标准化和产业化。

以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为基础,以企业自主创新为驱动,在优势传统产业大力推进标准化战略,用先进标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标准对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支撑作用。

二是加强计量基础能力建设。

完善全市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设,构建全过程产业计量测试服务。

促进计量技术机构、高校和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形成“检学研产”相结合的计量科技创新机制,促进计量检测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

深入研究计量对经济发展水平、企业管理水平以及科技创新水平的影响,充分发挥计量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构建能源环保计量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两免费”检定实事工程,推进民用水、电、气计量放心消费工程,进一步升华“盐城质监,计量惠民”服务品牌效应。

三是努力推进认证认可工作。

着力推进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积极推进节能、节水、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产品认证。

推进服务业认证,扩大认证空间,开拓金融、老年健康、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等服务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继续组织实施管理体系获证企业的现场巡查,督促认证机构、认证人员强化自律。

推动有机产品认证工作,在大丰、射阳、东台等地新增3-5个规模较大的有机产品生产基地。

围绕认证监管和执法能力提升,加强认证监管队伍建设,每年组织开展认证监管专题培训,提高我市质量认证的整体水平。

四是持续增强检验检测能力。

推进技术机构向集约化、规模化、市场化发展,鼓励技术机构以重点项目为纽带,对人才、市场、装备、资质和品牌等资源进行整合,积极支持检测资源跨部门、跨层跨地区整合,促进检验检测市场的发展与繁荣。

以项目为基础,加快检验检测能力规划和建设步伐,重点强化国家和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抓紧建设高层次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国家风电检测中心风电叶片检测项目建设;加快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电源设备检定与测试实验室筹建速度,建成2个新能源汽车检测实验室;省级环保滤料质检中心和高新区省级智能终端产品质检中心建设取得实质进展;石油机械和风电设备2个国家级中心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综合验收。

重点引进和培养各专业领域的学科带头人,提高检测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为产业升级和企业创新提供技术支撑。

(四)建立高效的质量保障组织。

完善全市质量强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实现市、县(市、区)、镇(街道)质量工作组织的全覆盖。

制定完善全市质量强市工作考核办法,将质量强市工作作为单列考核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内容,提高考核权重,切实增强地方政府对质量强市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每年召开质量强市推进工作会议,布置质量强市工作任务。

进一步完善《盐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推动各县(市、区)设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努力实现政府质量奖励全覆盖。

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建立执法联动机制。

建立以预防为主的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和管理体系。

(五)质量宏观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深入开展质量强市,构建起“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

一是增强产业联动辐射力。

聚焦产业强市,经济发展质量实现新提升。

重抓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传统产业高端化、品牌化、集群化发展,产业迈向中高端,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协同推进,经济发展更多依靠创新驱动。

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扩张,传统产业提档升级,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

二是增强园区示范影响力。

大力实施国家特色产业基地培育行动计划,加快中韩盐城产业园、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区、综合保税区等重点载体建设,推动各类特色园区提档升级,成为盐城质量高地、知名品牌示范区、优质产品示范区。

三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落实中国制造2025盐城行动计划,全面提升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加快培育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形成一批省级以上质量标杆企业,实现中国质量奖零的突破。

省级及以上名牌、驰(著)名商标分别达到300个(件)以上,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60个以上,全市综合质量竞争力位于江苏省前列。

(六)产品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制定《盐城市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家、省级监督抽查后处理率100%,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生产许可证、CCC目录内产品认证证书覆盖率达到100%。

地产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重点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加大农产品源头质量监管,加大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培育力度,到2020年“三品”获证总数突破3000个,继续保持江苏省前列。

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探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日常防控、舆情监测、隐患排查、紧急处置、事故调查、信息发布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推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

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和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特种设备“一岗双责”制度,特种设备万台设备事故死亡率低于0.3。

(七)工程质量大幅度提高。

提升城市发展品质。

围绕生态人文、宜居宜业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设计、建筑、美化质量,着力打造现代化、国际化、绿色化沿海中心城市。

优化产业、居住、休闲等功能和空间布局,完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

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开展生态园林城市、森林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防洪工程、污水管网完善和雨污分流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际花园城市和联合国人居环境奖。

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大中型工程和保障房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新开工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保障房新开工受监工程覆盖率达到100%。

(八)服务质量满意度不断提高。

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全方位提高服务质量,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力争达到85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力争达到80以上。

大力发展金融、科技、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医疗教育、养老休闲、生态旅游、健身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提升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实施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31个市级以上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推进5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加快建设,促进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汽车服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提档加速,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的比重达到41.5%。

(九)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充分发挥“12345”、“12315”、“12365”、“12331”等政府热线、质量投诉热线作用,畅通质量投诉渠道。

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使人民群众关心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得到有效解决,市民对城市综合质量水平的满意度位居全国创建城市前列。

(十)质量发展的制度、方法和机制不断创新。

研究制定加强质量工作的意见措施,落实各相关部门联动抓质量的责任机制,增强质量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有效性。

督促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继续推广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

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动态发布失信企业名单,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质量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质量信用信息在行政许可、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评先评优等方面的综合应用。

大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使企业在抓质量的过程中实现科学管理,更好地担负起质量主体责任。

发挥全社会的监督作用,通过组织“质量月”、“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等,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

加强质量普法,宣传普及质量基础知识,推进质量监督信息综合利用,努力满足全社会对产品质量信息的需求。

发挥行业组织、新闻媒体和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

通过大力宣传发动,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

四、责任分解

为了组织开展好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在市质量强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安全保障、督查考核、经费保障、宣传教育、专家咨询等9个专责小组,明确分工、合力推动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各专责小组应根据本小组的工作职责及相关要求,形成本专责项目的工作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各专责小组的牵头单位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制定本专责项目的具体创建方案。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创建方案要求以及各专题的工作计划,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创建工作具体任务分解见《盐城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附件2),各专责小组的工作职责及相关要求见《“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专责小组职责分工》(附件3)。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质量发展战略规划

将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列为政府重点工作,制定质量强镇、质量强业和质量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贯彻落实江苏省质量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充分运用政府与市场两种手段,强力推动质量强市建设。

在创建中注重创与建的结合,努力做到“三个同步”,即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与加强城市质量规划同步,质量基础建设与质量发展机制建设同步,工作推动与政策引导同步。

(二)发挥各类社会主体作用

1.提升技术标准水平。

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盐政办发〔2016〕94号)。

根据市内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标准化需求,在企业建设一批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委会,完善各专业领域标准体系,推进重要标准的制订与实施。

引导企业积极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以及国家标准科研项目,推动企业自觉运用标准实现技术领先和市场主导的跨越式发展。

2.推进品牌战略实施。

认真落实《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品牌战略的意见》(盐政发〔2012〕208号),积极推动企业创建名牌、名标和省、市“老字号”,培育中华“老字号”。

推动企业结合自身总体发展战略、内外资源禀赋、企业文化传承等因素,加强品牌顶层设计,制定适合企业自身、具有独创性和吸引力的品牌战略,与企业发展战略同步实施、系统推进。

鼓励品牌企业、上市企业和优秀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提升品牌价值和影响力。

3.强化科技研发创新。

鼓励采取高等院校独立办、企业自己办以及政府企业混合所有制等模式,大力建设研发机构,推动产学研协调发展,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

创新科研机制,努力把盐城打造成为知识产权入股研发机构、入股企业实体机制最灵活的城市之一。

4.优化企业质量管理。

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经验。

鼓励企业设立总经理质量奖、质量发展资金,调动企业内部组织、部门和员工的质量工作积极性。

推动完善认证认可体系,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认证市场,推广低碳、节能和环保产品认证,逐步在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社会管理、文化、卫生等领域推行管理体系认证,探索在交通运输业、金融服务业、旅游业、体育产业中推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完善产品侵权企业首负责任制,探索设立产品质量责任保险制度,发挥社会保险机构救助与监督双重作用,拓宽质量安全救济渠道,建立质量安全救济多元机制。

研究在骨干医院试点开展产品质量伤害监测工作,建立以试点医院为基础的产品伤害监测模式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提升经营者产品安全意识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推广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实现从原料进厂到产品销售的全过程可追溯与召回。

6.培育检验检测体系。

围绕全市产业集群的质量需求,主要依靠社会资源和企业力量,加快建设国家级、省级质检机构和重点实验室。

积极探索政府、企业混合所有制模式,合作共建重点项目和共享共用平台。

利用民营检测机构和高校、科研院所的检测资源,实现公共检测平台和社会检测资源的良性互动、优势互补。

充分发挥各级检测机构规范市场秩序、引领产业发展、提升企业创新、保障质量安全的作用。

建立完善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和实验室评价制度,在重点领域实现检测结果的国际互认,为有效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提供检验检测技术保障。

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推动质量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企业通过提高薪资待遇等激励措施,引进和培养质量专业人才,在职称、待遇方面对质量人才做出明确规定;积极推动企业首席质量官队伍建设,组织企业首席质量官资格教育培训,引导企业实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发挥质量专业人才的作用。

8.构建行业自律体系。

推动行业协会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为企业提供技术开发、经营管理、投资决策、招商引资、技术培训、法律服务、专利申报等全方位服务,构筑起政府宏观调控、中介组织服务、企业自主经营的经济发展格局。

(三)加强政府层面指导监管

1.加强组织保障领导。

市质量强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按年度开展质量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委、政府对县(市、区)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

定期对质量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创建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地、各部门成立或加强相应机构,负责本地、本部门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

2.加强市场综合监管。

建立政府负责、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公众参与,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统一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以及对专利、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

构建执法协作体系,加强部门间质量执法工作协作,逐步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以行政审批改革为契机,全面建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质量工作的权力清单制度。

加快推进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将企业质量信用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大力推广第三方信用产品的运用。

建立质量失信惩戒制度,将严重违法违规企业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3.加强政策资金引导。

进一步发挥各类相关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评选市长质量奖、资助技术标准化活动及奖励名牌、名标等措施,引导激励我市企业和各行业组织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质量专家企业行等活动,为企业提供公益性的质量管理咨询诊断服务,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

各级政府将质量强市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质量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六、进度安排

(一)规划部署(2017年1月—2017年7月)

按要求编制上报创建工作计划。

召开质量强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传达学习质检总局关于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相关文件精神,分析研究我市创建工作并进行总体部署。

及时召开创建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二)创建实施(2017年8月—2018年6月)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组织实施创建工作计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有效构建促进优胜劣汰、引导诚信守法、激励质量创新的市场发展环境,市场主体活力明显增强,质量发展质态更加优化,各项指标达到“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要求。

(三)总结验收(2018年7月—12月)

经组织自查并整改后,由市政府提出验收申请,经省质量强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预验收)同意后,提请国家质检总局进行考核验收。

附件:

1.盐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2.盐城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3.“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专责小组职责分工

 

附件1

盐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

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重大情况即时召开;协调解决质量强市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

(二)牵头单位协调会议。

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各牵头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参加。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主要议题是:

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关于质量强市工作要求及领导的指示、批示;对年度工作、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评价;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和对策措施;研究部署全市性的督查、宣传等工作。

(三)联络员会议。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各牵头单位联络员参加;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主要议题是:

汇报交流工作进展情况,收集报送相关信息材料;商议检查督查、考核评价等统一行动的具体组织工作;提出需由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问题;研究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信息交流制度

(一)信息收集。

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报送本部门有关质量强市工作的动态信息。

联络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二)信息报送。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至少报送一次有关质量强市工作的信息材料,其内容以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举措、重大活动、阶段性工作成效等动态信息为主。

鼓励各成员单位报送与质量强市工作有关的理论研究和调研文章。

信息报送单位应对所报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信息交流。

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质量强市工作动态,送市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重大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信息随时编发。

三、检查督查及评价考核制度

(一)评价性考核。

每季度由督查考核专责小组对各成员单位、各县区质量强市工作进行考核。

评价性考核的重点是:

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区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责任、运行机制、保障措施的建立及落实情况;质量基础工作的改善及质量服务举措的有效性;质量水平提升及工作中的特色、亮点等。

(二)专项性督查。

根据需要组织开展。

专项性督查重点是:

领导小组重要会议、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限期完成的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市政府、领导小组领导批办件的落实情况等。

(三)针对性暗访。

由督查考核专责小组不定期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质量强市工作情况进行暗访,必要时可请新闻媒体参与。

针对性暗访的重点是:

质量强市工作开展情况、阶段性成效的真实性;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的实际状况;群众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以及对质量强市工作的评价等。

 

附件2

盐城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分类

创建内容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质量发展战略

制定并出台全市质量发展规划

1.制定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出台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年度行动计划

市质监局

各成员单位

为实施质量发展规划、创建质量强市提供组织保障

2.建立质量强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质量工作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3.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质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且市领导出席会议或针对会议研究的质量工作作出指示

为实施质量发展规划、创建质量强市提供经费保障

4.各级财政要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做好全市质量发展规划、创建质量强市经费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

 

二、城市质量文化

形成符合城市特点的质量精神,并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5.形成城市质量精神口号

市质监局

  

6.利用展板、显示屏、路牌、橱窗以及电视、广播电台、报纸、网络等途径宣传质量精神。

质量精神在城市主干道和社区基层开展广泛宣传

市委宣传部

各成员单位

7.各成员单位在网站进行长期宣传

各成员单位

推动广大企业普遍开展质量攻关、质量改进、质量风险分析等活动

8.有关主管部门对企业开展的质量攻关和改进活动进行指导、提出要求、组织经验交流或对效果显著的企业进行表彰

市经信委市质监局

各成员单位 

9.有关主管部门每年对本市至少50家小微企业的质量负责人进行质量培训,推动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传播先进质量管理理念;聘请知名质量专家作为我市质量专家团成员,开展质量专家企业行活动

10.推动城市各行业全面开展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

建立完善的质量诚信体系,增强质量诚信意识

11.政府出台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各政府部门间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

市质监局

市信用办

各成员单位

12.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档率大于80%,并按要求及时录入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

13.对生产企业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工业企业质量信用A、AA、AAA级企业数每年递增

14.建立预包装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实现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产品质量信息全程可查询

15.组织企业定期发布质量信用报告

16.建立质量失信惩戒制度,通过鼓励“顾客投票”来促进市场的优胜劣汰,将严重违法违规企业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市信用办

市质监局

各成员单位

二、城市质量文化

开展公益性质量文化活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17.每年定期开展质量论坛、质量知识竞赛、质量志愿者等公益性质量文化活动,并在城市主流媒体上宣传推广,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市委宣传部

市经信委

市质监局

各成员单位

每年9月份推动开展“质量月”活动,重视质量舆论宣传

18.以市政府名义或市政府有关部门(10个部门以上)联合制定并印发文件,对“质量月”活动进行部署和动员

市质监局

各成员单位

19.“质量月”期间市政府主要领导对质量月活动给予批示

20.组织市民广泛参与“质量月”活动,在城市报纸、电台和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上及时、广泛的宣传报道各项活动

三、质量基础保障

建设完善的、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质量技术基础平台

21.吸引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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