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百世特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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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百世特项目
XX百世特“龙溪湖地块”
委托招商与策划营销代理合同书
甲方:
XX百世特房地产开发XX
乙方:
XX渡边房地产营销策划XX
签订时间: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日
XX百世特“龙溪湖地块”
委托招商与策划营销代理合同书
甲方:
XX百世特房地产开发XX
乙方:
XX渡边房地产营销策划XX
甲方为了塑造其“龙溪湖地块”项目的品牌形象,争取更好的销售和招商业绩,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招商与策划营销代理工作。
双方在具有结成战略合作伙伴意愿的基础上开始此项合作。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XX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有关合作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委托内容
甲方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百世特·XX‘龙溪湖地块’”项目招商、策划与营销代理。
二、委托X围
(一)委托面积:
(二)委托权限:
乙方提供项目整体策划、销售的策划与代理、平面设计和招商(但所有招商、租赁合同均由甲方直接与商家签订),甲方支付乙方招商佣金与销售佣金;由甲方及其关联机构介绍的部分,也须计算乙方招商业绩及佣金。
三、委托X围及权限
乙方全权负责“百世特·XX百世特龙溪湖地块”所有物业的招商与销售工作,主要包括:
(一)全权代理销售“百世特·XX百世特龙溪湖地块”项目的所有商品房。
(二)乙方全权代理“百世特·XX百世特龙溪湖地块”商业部分招商与销售工作。
(三)任何人(包括甲方人员)安排的商家与客户均属于乙方客户,甲方按实际销售额计算乙方业绩与佣金。
四、委托期限
(一)前期总体策划工作: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工作日。
(二)招商物业约定:
1、租赁物业的有效期限为签定合同之日起至“百世特·XX百世特龙溪湖地块”项目正式交付使用两年内。
2、具体与商家的租赁价格、招商政策在乙方市调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以双方签定的招商政策性文本或补充合同确定,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销售物业约定:
1、本项目合作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起至项目可售物业销售率达到90%(按计划可销售面积计算、租赁面积除外)止。
具体的结算均价和销售周期在开盘前六十天内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约定。
2、乙方完成90%的销售率后,剩余房屋的销售工作可由乙方完成,其工作周期不受本合同有效期约束;甲方也可以自行销售。
五、策划成果
(一)总体招商策划成果和完成时间
序号
成果名称
完成时间
主要内容
1
《市场调研报告》
签约后第25个工作日
市场概况、商圈研究、消费者研究、商家分布与商业经营行为研究、竞争项目特征、市场潜力与发展趋势;商业定位的建议等。
2
《定位与案名策划报告》
《市场调研报告》通过后第20个工作日
地产定位:
客群定位、品牌定位、产品定位和形象定位;
商业定位:
能量定位、业态定位、业种定位、品类定位、品牌定位、布局定位、投资定位。
3
《商业空间设计建议》
定位通过后
第10个工作日
商业个性3C设计建议、商业空间格局、人流动线、商业景观小品、商业文化以及商业配套设施等
4
《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建议书》
规划布局、建筑立面、户型配比、景观主题、公共交通与配套等方面的建议。
5
《可行性研究报告》
规划方案初定
第10个工作日
投资者分析、投资环境与价值研究、风险分析、经济分析、投资估算等。
6
《整合营销传播策划书》
定位通过后
第20个工作日
品牌策略、传播策略、广告创意、公关营销、事件营销、任务营销、共生营销、新闻策划、资料库营销、形象营销等。
7
《招商策划书》
(含《主力商家招商手册》)
商业战略优势分析、招商政策、招商推广计划、主力店、品牌店模拟、商业租金及招商政策。
8
《商业运营建议书》
《招商策划书》认可后第15个工作日
商业运营模式建议、商业四步运营法、商业运营传播建议:
AD营销、SP、任务营销、运营团队组建、培训机制等
9
《楼盘CIS设计》
《定位与案名策划报告》通过后第30个工作日
项目LOGO、中文标准字、英文标准字、标准色、
名片、信纸、资料袋、看房证、胸牌、标准旗帜、活动吊旗、楼栋标示牌、售楼部招牌和形象牌、报纸广告标准、户外广告标准、手提袋、文化伞、看房车、台历、钥匙链、礼品纸等。
10
《商业VIS设计》
商业LOGO、中文标准字、英文标准字、标准色
商铺品牌模拟包装、商业街导示、商业文化装饰、店招设计、商业物业亮化建议等
注:
如总体策划因甲方原因而未能最终确认导致工作延迟,则后续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二)招商日常工作成果
类别
成果名称
主要内容
备注
基础工作
月度商业动态信息
宏观经济变化、国家商业政策变化、本市大型商业项目动态、租金变化;
定期收集
招商月度推进表
月度的招商工作计划;所有商业联络跟踪动态信息,并做出工作纪要报甲方。
招商经理提供
招商工作分析及建议
上月招商工作进展状态,问题点、问题形成原因以及应对建议
由招商反馈信息统计,调整建议
联系接待
商家现场考察
邀请招商对象负责人员现场考查,接待
由甲方派员参与
招商解说辞
统一口径,一致防止商家分化
统一培训
招商工作联系函
由乙方拟定,甲方审定盖章
甲方认可
合同谈判
招商合同文本
根据招商政策拟定初步合同文本供谈判
乙方谈判铺垫
合同条款谈判
乙方建议,甲乙双方共同谈判推进
甲方主导谈判
注:
招商对象分为两大类,一是主力商家的谈判,全程都需要甲方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全程参与谈判;二是普通商家的谈判,由乙方提交统一的招商政策,由甲方认可后,前期谈判工作由乙方完成,签约时由甲方最终确认。
(三)销售管理日常工作成果
序号
成果名称
1
《楼书文案与设计建议书》
2
《销售人员培训计划》
3
《统一销售说辞》
4
DM单
5
首期软文、新闻
6
《年度、季度和月度营销传播计划》
7
项目介绍光碟脚本
8
其它策划执行的方案
涉及到上述表格内的工作,均属于乙方的工作。
(四)延期约定
上述成果,因甲方及甲方其它协作单位(如XX等)原因导致时间延迟,完成时间可以顺延。
(五)成果交付形式
上述成果定稿后,分别以数码印刷稿和电子版形式交付;同时以PPT讲解形式对主要成果进行综合汇报。
(六)成果的确认
甲方收到乙方的成果初稿,甲方有关负责人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确认的意见。
如确认,则签字认可;不认可,乙方则须重新制定或修改方案;若甲方三个工作日内不作答复,则视为默认。
六、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总体策划费标准
1、总体策划费:
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00,000元)。
2、费用支付进度
本协议书签订之日预付50%,计壹拾伍万元整(¥:
150,000);乙方在完成《定位与案名策划报告》、《商业空间设计建议》、《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整合营销传播策划书》策划成果后支付30%,计玖万元整(¥:
90,000);在完成《招商策划书》、《商业运营建议书》、《楼盘CIS设计》、《商业VIS设计》后支付余款20%,计陆万元整(¥:
60,000)。
(二)招商佣金:
1、招商佣金标准:
以租赁双方所签定协议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单位。
甲方以每建筑平米为单位,按招商合同中约定的平均租金×3个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
甲方在租赁合同中给予包括免租期在内的所有优惠条件的,不减少乙方佣金。
佣金计算公式:
招商佣金=招商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总额/约定期限(以月为单位)×3个月
2、业绩确认:
乙方经过筛选并确定招商对象,然后推荐给甲方进行深入洽谈,成交以签订《租赁意向协议》或《租赁合同》为准,因乙方进行了统一策划和推广,甲方关系及关联机构介绍业务也须计算乙方业绩。
3、佣金支付方式:
租赁双方签定《租赁意向协议》或《租赁合同》后(所收取的意向保证金或首期租金到达甲方指定XX),七个工作日之内以转帐或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乙方应结算佣金。
4、招商被动延迟
经甲方同意乙方组建招商团队后,因甲方或项目原因导致两个月后仍然不能开始正常招商工作,从第三个月度起,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两万元作为基本办公经费,直至能够开始正常招商工作为止。
(三)销售佣金
1、销售佣金标准与支付:
销售基本佣金比例为销售收入的1.8%,每月末核对结算,次月五日之前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当月销售佣金的90%。
2、销售预留金:
乙方每月销售佣金的10%由甲方暂时预留。
销售任务每三个月考核一次,若乙方完成三个月总任务,甲方即在第三个月度结算时支付预留金的10%,否则,直到完成阶段累计总任务的月度再支付该预留金。
3、超价奖:
凡超过计划销售均价收入的部分,乙方得30%的超价奖,与每月销售佣金同时发放。
乙方所得超价奖以双方制定的项目总体均价底价为基数,分解到每套房屋单价,月度超价奖以单套房屋超出结算价部分来提取超价奖金:
(单套成交价-单套底价)之和×30%
4、成交标志与业绩确认:
成交以客户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并支付首期房款为标志,计算乙方任务业绩,支付乙方佣金和超价奖。
5、退房违约金处理:
客户签订了购房合同后退房不计提乙方佣金,甲方应收取客户违约金。
客户违约金甲乙双方各得50%;甲方扣回乙方已提的佣金,再行销售乙方仍计提佣金。
如果违约金低于乙方的佣金,乙方应将差额部分于当月结算佣金时退还甲方。
七、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应有项目主管领导与乙方联络和协作,该合作项目的主管领导和联络人员的确定和变动,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
(二)甲方必须切实保证完善项目开发所具备的各项条件。
(三)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合同审核、收款和办理购房贷款手续;
(四)甲方应为营销传播工作协调好当地工商、房管、城管等有关部门工作;
(五)甲方应及时审批乙方的总体策划方案和营销执行方案,应及时足额支付相应宣传推广费用。
(六)为乙方提供准确具体的招商基础资料,并安排专人与乙方负责人定期进行沟通,收阅并批复乙方的报告、工作联系函。
(七)积极配合乙方的各项招商工作,为乙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协助。
(八)发现乙方有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甲方的利益行为的,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负责组建招商与销售的专业团队,并主动与甲方联络和协作。
(二)乙方应积极认真地为甲方筛选、引进商户,及时报告商家信息与合作机会。
及时、如实地向甲方报告招商进展情况,按月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积极促成甲方与商户订立合同。
(三)对提供与甲方订立合同的商户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负有调查和审查,并须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四)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本委托内容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五)乙方在招商过程中向甲方提供招商相关的宣传推广方案。
(六)该合作项目的主管领导和联络人员的确定和变动,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七)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XX。
(八)乙方应积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策划、销售工作。
(九)乙方每月向甲方呈报销售报表。
(十)乙方应按约定完成销售任务。
九、工作规则
(一)双方高层原则上每半月会商一次,研究项目策划中的具体问题和工作计划。
(二)乙方呈报给甲方的一切方案和工作联系函件,甲方需在三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超过规定时间视为默认同意。
十、费用分割
(一)甲方支付的费用
1、甲方提供项目所需的销售部与招商部,为乙方提供基本的办公设施、设备,包括办公桌椅、组合沙发、电脑(配网线)、固定、传真、打印机等,招商部租金、水电费和装修费用由甲方负责,但办公耗材费用由乙方承担;
2、项目的广告传播(含报纸、电视、房展会、广播、传单和户外等)以及相关宣传资料的制作费用由甲方支付,具体由乙方提供方案报甲方审批后执行;
3、乙方人员如需特殊原因要出XX以外的其它地区进行招商,必须经甲方批准同意后,由甲方派人陪同,与此招商活动产生的相关差旅费、宣传费、招待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商家有关人员提出“业务费”等由甲方承担,但乙方须向甲方请示批准。
(二)乙方支付的费用
1、乙方招商团队人员的工资、佣金、保险、福利;
2、招商推广过程中的策划创意、平面设计等费用;
3、乙方招商团队在项目地的交通、通讯费用;
4、乙方团队在项目所在地的食宿费用;
5、乙方收入的税金。
十一、特别约定
甲方优先考虑与乙方签定运营商业项目的托管运营合作协议,由乙方负责商业项目后期的招商与运营管理。
十二、违约责任
(一)乙方只能按照甲方提供的书面材料的内容对客户进行承诺,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客户,不得故意隐瞒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甲方的利益。
因此给甲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须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甲方提供的书面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成分造成后果,乙方无需负责。
(三)本项目销售所收的资金全部由甲方派专人收取(伍佰元以下的“小订”除外)。
(四)乙方不得以甲方承销商之名从事任何侵犯甲方合法权益和损害甲方形象的XX活动。
如因此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五)前期总体策划服务中,如乙方提交工作成果不及时,乙方应按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五支付罚息。
如迟滞15天仍不能提交工作成果,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索赔已付合同款。
(六)甲方擅自改变招租条件,导致已签约客户退租或意向客户无法签约,甲方应按待租面积6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给予乙方补偿。
(七)双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XX,否则一经查实,另一方方可以终止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贰拾万元的违约金。
如造成严重后果,未违约的一方可向乙方追究相应责任。
(八)甲方如付款不及时,乙方工作可以延期甚至停止并不承担进度减缓责任,乙方除有权追回欠款外,甲方还应按欠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五支付罚息。
(九)乙方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双方既定的销售任务,甲方应于一周内提出书面质询,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扣留所有预留佣金。
(十)乙方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双方既定的销售任务为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唯一条件,如因甲方无故解聘乙方,需赔偿乙方人民币伍拾万元作为其前期投入的损失。
十三、免责约定
若因下列情形影响销售业绩乙方可以免责:
(一)甲方公司及项目的负面新闻曝光(但因乙方原因除外)。
(二)甲方因某种原因要求延缓工程或销售进度。
(三)因甲方项目手续不齐全、不正规等原因导致客户不信任或公众闹事。
(四)闹事、法律纠纷。
(五)全国或全球性经济衰退。
十四、争议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尽力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它
双方认为必要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有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XX市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二零一一年四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