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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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管理办法
分包管理办法
1.目的
本《办法》对项目分包队伍的管理工作做出具体规定,并以此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的目的。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所有分包方(包括业主指定分包方),任何按合同及协议进入现场的分包均必须遵照执行。
3.制定依据
中建一局四公司《质量保证手册》;
中建一局四公司《质量保证程序文件》;
中建一局四公司《项目管理手册》等;
中建一局四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卫管理手册》;
中建一局四公司国恒项目经理部各项管理办法;
中建一局四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卫管理体系文件;
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及规范等。
4.职责
4.1项目行政部: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进场管理、保卫管理、后勤管理,以及牵头负责对分包方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质量、环境、职业安卫体系运行管理;
4.2项目技术部: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技术管理、计量管理;
4.3项目工程部: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计划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成品保护管理、环境体系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4.4项目质检部: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质量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4.5项目安监部: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消防管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4.6项目机电部: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机电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4.7项目商务部: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4.8项目物资部: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物资管理。
5.工作程序
5.1进场管理
5.1.1程序
5.1.1.1分包方要在进场前一周内向我方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花名册必须与身份证复印件相符),经我方行政部会同安监部审核后向分包方出具进场通知,并通知现场警卫。
分包方要在指定时间按经审核的花名册组织人员如数进场。
5.1.1.2分包方人员要在入场15天内办理完以下证件:
现场出入证、健康证、暂住证及就业证,证件不全人员应在二日内清退出场。
5.1.1.3分包方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合同确定后提出办公、住宿用房的数量及要求,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合同签订后由我方行政部统一安排。
分包方人员入住后应严格遵守我方后勤管理规定,违反规定按本<<办法>>5.11后勤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5.1.1.4分包方必须按本<<办法>>之5.2教育培训管理的相关规定接受入场教育,教育后方能正式开始施工。
5.1.2处罚
5.1.2.1分包方违反本办法5.1.1.1条款,每查出1人与入场花名册不符罚款50—100元,并勒令被查者立刻退场。
5.1.2.2分包方违反本办法5.1.1.2条款,每查出1人证件不齐(现场出入证、健康证、暂住证及就业证)且未按规定清退出场的,对分包方处以50—100元罚款,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承担。
5.1.2.3分包方违反本办法5.1.1.4条款,每查出1人未经培训进入施工岗位工作,罚款50—100元。
5.2教育培训管理
5.2.1程序
5.2.1.1我方行政部是对分包方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项目其它部门负责根据各分包方进场实际情况,按教育培训大纲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分包方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进入现场施工。
5.2.1.2教育培训的内容按阶段划分为:
──入场教育(我方安监部负责)
──工程施工过程中教育(详细内容见教育培训大纲)
5.2.1.3教育培训大纲
教育培训大纲
进
场
教
育
内容
课时
教育部门
考核方式
标准
参加人员
消防保卫
1
我方安监部、行政部
考勤及签认
100%出勤率
分包全体人员
质量管理
2
我方质量总监
考勤及签认
牢记质量方针及目标
分包管理人员
计划管理
1
我方工程部
考勤及签认
100%出勤率
分包管理人员
生产管理
1
我方工程部
考勤及签认
100%出勤率
分包管理人员
文明施工管理
0.5
我方工程部
考勤及签认
100%出勤率
分包管理人员
成品保护
0.5
我方工程部
考勤及签认
100%出勤率
分包管理人员
现场物资
1
我方物资部
考勤及签认
100%出勤率
分包管理人员
技术管理
2
我方技术部
考勤及签认
100%出勤率
分包管理人员
技术资料管理
2
我方技术部
考勤及签认
100%出勤率
分包管理人员
后勤管理
1
我方行政部
考勤及签认
100%出勤率
分包全体人员
统计及工程款结算
1
我方商务部
考勤及签认
100%出勤率
分包代表及经营人员
施工中教育
安全
教育
各类安全规定
特殊作业规定
4或8小时
各分包方
我方安全总监
各分包方
开卷考试
验证
90分合格
分包全体人员
特殊工种人员
技术培训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
我方技术部
现场操作
符合有关规定
专业施工人员
分项工程开工前
我方技术部
制作样板
符合国家规定
分项施工全体人员
安全教育
标准、规范处罚规定
每周不少于2小时
分包自行组织
考勤
分包全体人员
5.2.1.4实施及处罚
(1)分包方项目经理为教育培训程序第一责任人,无论是成建制进场或零星
人员,必须经过进场教育合格后才能开始正式施工。
(2)各分包方应根据自身所从事或所承担工作内容编制施工过程中教育培训计划并于进场后两周内报至我方行政部,经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3)由分包自行组织的现场教育培训应作记录并报至项目行政部备案,教育内容及课时不得少于本制度教育培训大纲之规定。
(4)分包方要保证现场依据实施的各类法规、规范及文件作为教育培训的教材及工作标准和依据。
(5)分包方要按合同规定保证具有足够数量且符合资质的人员进场,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我方不负责分包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取证培训。
未经培训取证上岗或操作人员素质与所报岗位证书不符合者将予以各分包方50元—100元/人.次罚款,并立即清退该人员出场。
(6)在岗人员中间转岗应经过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并报证明材料至我方行政部,违者罚款同5.2.1.4(5)。
(7)分包人员变动必须随时将变动情况通报我方行政部,经履行教育手续后方准人员进场,任何未经教育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按50元—100元/人.次罚款。
(8)各分包上报教育记录到我方行政部,并接受检查。
5.3消防保卫管理
5.3.1职责
分包在进场教育后三日内与我方行政部、安监部签订年度《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协议书》。
安监部除组织分包方对现场进行日常巡检外,还应定期组织分包方人员对现场进行大检查,(上旬一次,下旬一次)分包方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对我方提出的各类隐患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5.3.2程序
5.3.2.1治安保卫
(1)分包方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及一局集团和四公司的有关规定。
(2)分包方进场前,必须经入场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施工。
工人进场后各分包方要将人员花名册及照片交我方行政部统一办理现场出入证。
(3)分包方使用的外来人口必须符合北京市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做到手续齐全、无违法犯罪史,并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证件。
达到四证齐全:
身份证、就业证、健康证、暂住证,严禁跨省市用工。
(4)施工人员出入现场必佩带本人出入证,接受警卫检查。
(5)任何单位或个人携物出门须有物资部开据的出门条,经值班警卫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凡无出门条携物出门,一律按盗窃论处。
(6)外来人员参观、会客、探友,必须先联系后持有关证件到警卫室办理来客登记,值班警卫经请示允许后方可放入,出门必须持有被探访人签字的会客条方可。
(7)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
(8)集体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聚众赌博,不得酗酒闹事,不得卧床吸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确有困难需留宿则须经我方保安管理人员批准并进行登记。
(9)办公室、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200元以上)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10)贵重工具、材料(如电锤、电钻和贵重材料)要有专库存放,专人看管,夜间要有人值班,做好登记记录。
(11)分包方若在现场设财务部,存放现金、印章要存放在保险柜里(现金过夜存放不得超过2000元),要有防盗措施。
并接受我方定期检查。
(12)分包方要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要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不得盗窃、损坏现场财物,并教育工人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爱护现场消防设施及器材。
(13)分包方应在承包项目完成后一周内组织施工人员退场,退场前将出入证交我方行政部,做到来去有据、管理有序。
(14)重大节日政治活动及会议期间,分包方必须安排领导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值班表应报我方行政部备案。
(15)各分包、外协力量必须服从我方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定一名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队伍)治安保卫日常管理,搞好内部治安防范工作。
(16)为保证施工现场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闹事、打架、盗窃。
(17)分包方要加强本单位危险品、贵重物品、关键设备的存放场所及对工程有重大影响的工序、环节等要害部位的管理工作。
(18)全体施工人员都要有维护现场、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做斗争的义务,个别人如无视法律,触犯刑法,我方将协助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分子。
5.3.2.2消防保卫
(1)组织管理
a.分包方要建立消防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在我方的统一指挥消防工作。
b.义务消防队要认真学习消防灭火知识,模范遵守各种消防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消防训练活动,爱护消防设施;要配合组织开展消防防火宣传教育和学习活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要积极参加火灾及事故的扑救工作,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2)消防安全管理
a.分包方要教育本单位人员加强保护意识,不得损坏现场临时消防泵房、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消防标语及标牌。
b.加强施工现场重点部位、重点施工管理
●仓库
----仓库应用不燃或阻燃材料搭建。
库房与库房间距不小于8—10米,库房与生活区要分开。
----库区内的消防道路保持畅通。
材料码放整齐。
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布局合理,并设有明显的防火标语、标牌。
----库内各种材料应必须分类存放。
----仓库要设有排风设备,保持良好通风。
----禁止使用电热器具。
库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照明灯具。
保管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库内不准住人或作休息室。
●木工棚
----木工棚的设置应经我方安监部门同意,搭设应用阻燃建筑材料。
棚内墙上醒目位置悬挂有管理制度、责任人、严禁吸烟等标牌。
----木工棚的刨花、木屑、碎料、锯末每天随时清理,集中堆放到指定安全地点,做到工完场清。
●配电室
----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室。
电工值班部位应与配电室隔离。
----室内禁止堆放无关物品。
----严禁使用明火取暖,严禁使用汽油、煤油擦洗清扫设备。
----配电室外5米内不准存放易燃材料。
●生活区、宿舍
----生活区的建筑布置,栋与栋之间防火间距不得小于5米。
组与组之间不得小于10米,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搭设。
----生活区、宿舍内墙上要在醒目的位置悬挂防火管理制度、责任人等标牌。
----生活区应设有足够的灭火器,放置合理并有明显标志。
----宿舍内的电器线路拉设由正式电工负责。
并设有固定的电源插座。
不准私自拉接。
----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碘钨灯和100瓦以上大灯泡。
严禁在床上吸烟,要保持室内卫生。
----工程内不准住人。
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需经项目经理同意,签订防火协议,明确管理责任,报上级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住人。
●电气焊作业
----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
----操作前应经消防保卫部门批准,领取用火证、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操作。
----焊割操作时必须清除周围的可燃物。
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交叉作业。
氧气瓶和乙炔瓶的摆放距离不得小于5米,作业点与两瓶间距不得小于10米。
----开始操作时要设灭火器材等,有专人看火防护。
操作结束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气源、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
----施工现场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每焊割一次应申报一次。
固定部位作业用火证一次最长期限不能超过三天。
----室外电焊作业,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时,须立即停止作业。
●防水作业:
----进行防水作业前,应有书面防火安全交底,并制定防火作业方案或措施,报我主安监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了解掌握防水材料的性能、特点及灭火常识,并做到“三落实”,即:
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施工时:
应划定警戒区,悬挂明显防水作业标志,确定看守人员值班,明确职责范围。
警戒区内严禁烟火,不准配料、存放使用数量以外的易燃材料。
----在室内作业时,要设置防爆排风设备和防爆照明设备,电源线不得裸露,不得使用铁器工具,并应避免撞击,防止产生火花。
----作业现场应采用防静电设施,施工人员应穿防静电服装,作业结束后警戒区内应保证易燃气体蒸发的安全时间,防止因静电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作好灭火准备。
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保证灵敏有效。
c.防火宣传教育
●入场前防火宣传教育
----凡进入现场的分包方人员必须接受我方安监部组织的1—3天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
主要有:
讲课、开会、学习、考试等形式。
教育培训结束后必须进行统一考试,合格者方可入场施工。
----电气焊工操作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领取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现场防火宣传教育
----开展“五个一”活动。
----重大政治活动前进行专题宣传教育。
●季节性防火宣传教育
进入春季及冬季施工前分包方要进行专门的季节性防火宣传教育。
●节假日防火宣传教育:
节假日前后应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防火宣传教育。
预防麻痹思想和火灾事
故的发生。
●开展“119”活动:
每年11月9日是“119”消防安全活动的开始时间,各单位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周、安全月、百日安全竞赛等活动。
d.检查、整改管理
●消防安全检查的形式:
主要有分包方自查、我方安监部检查、地区性的联
合检查、夜间检查等形式。
●分包方每天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有记录,每月要有小结。
●检查时:
受检查单位要派人参加,并主动提供现场情况及消防资料。
检查
完毕后受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在检查隐患记录书上签字。
●检查内容:
----分包方领导对防火工作重视情况。
----防火安全责任制的签订情况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入场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情况和重点工种、电气焊工取证情况。
----仓库、宿舍及重点防火部位的制度落实和管理情况。
----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的管理控制情况。
----内业资料建立、记录情况。
----灭火器材、设施、配备数量、分布位置、维修保养更换的情况。
----易燃易爆物品、易燃建筑材料的管理及易燃垃圾清运情况。
●隐患整改
----分包方对我方安监部和上级消防部门发出的火险隐患通知书和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必须做到定隐患性质、定解决措施、定解决时间,并按要求按时整改。
----重大火险隐患和暂时无法解决的隐患要及时报我方安监部。
----隐患整改后,应有回执。
问题、隐患比较严重的须经我方安监部复查。
(3)分包方各级责任
a.专职消防干部的责任
----组织宣传、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防火技术规范,执行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
----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协助消防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研究消除火险隐患的措施。
----协助我方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b.个人防火安全责任
----负责本岗位上的消防工作,学习消防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提高法制观念,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训练活动,做到知本单位、本岗位消防制度,发生火灾事故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积极参加灭火工作。
----工作生产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管理规定,随时对自己工作生产岗位周围进行检查,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和留下火灾隐患。
----勇于制止和揭发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遇有火灾事故要奋力扑救,注意保护现场。
c.材料部门及仓库保管员防火安全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颁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上级有关制度,制定本部门防火措施,完善健全制度,做好材料物资运输过程及存放保管中的防火安全制度。
----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及有毒物品,必须按规定保管,发放要落实专人保管,分类存放,严格手续,防止爆炸和自然起火。
----对所属仓库和存放的物资要定期开展安全防火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仓库保管员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库区要设明显的防火标志,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仓库保管员是本库的兼职防火员,对防火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遵守仓库有关防火规范,下班前对本库进行仔细检查,无问题时锁门断电,方可离开。
d.看火人员(包括临时看火人员)责任
----看、用火须我方安监部审批,办理用火证,看火人员要了解用火部位环境。
----动火前要认真消除用火部位周围的易燃物,不能消除的要用水浇湿或用不燃材料遮盖。
----高空焊接、夹缝焊接或邻近脚手架上焊接,要铺设接斗用具或一用石棉布接火花。
----准备好消防器材和工具,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使用碎木料明火作业时,炉灶要远离木料1.5米以外。
----焊接和明火过程中,要随时检查,不得擅离职守,用火完毕应认真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才可离去。
----看火人员严禁兼职,必须专人,一旦起火要立即呼救、报警并及时扑救。
e.电、气焊工防火责任:
----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焊接安全技术,并经过合格后持证操作,非电焊工不准操作。
----焊割前应经我方\安监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方可领取“动火证”操作。
----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及设备安全情况,必须清除周围的易燃物,对不能消除的要用水浇湿或用非燃材料遮挡,开始焊割时要设灭火器材,有专人看火防火。
----乙炔瓶、氧气瓶不准进入建筑工程内,在高空焊接时,不准放在焊接部位下面,并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皮管发生冻结时,只能用热水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烤、用金属物敲打,检查漏气时用明火试漏。
----气瓶要装压力表,搬运时禁止滚动、撞击,夏季不得曝晒。
----电焊机和电源符合用电安全负荷,禁止使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及金属架上,必须设置用地线,不得借路地线要接牢,安装时要注意正负极不要接错。
----不准使用有故障的焊割工具,电焊线不要与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要与气焊软管或气体导管搭接,氧气瓶管、乙炔导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经过,油脂或粘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乙炔气瓶导管等接触。
----焊割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必须切断气源、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防止火险隐患,在屋顶隔墙的隐蔽场所焊接操作完毕半小时内要复查,以防自燃问题发生。
----焊接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室外电器焊作业遇有5级大风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施工现场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在一个部位焊割用一次申报一次。
----禁止在下列场所和设备上进行电、气焊作业:
生产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场所部位和其它禁火场所。
密封容器未开盖的、盛过或存放易燃、可燃气体、液体的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经彻底清洗干净处理的。
场地周围易燃物、可燃物太多不能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无人看火监视。
f.电工防火责任
----电工作业必须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规定。
操作合格的电器材料,根据电器设备的电容量,正确选择同类导线,并安装符合容量的保险丝。
----所拉设的电线应符合要求,导线与墙壁、顶棚、金属架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并加绝缘套管。
导线与导线、设备与导线之间接头要牢固绝缘,铅线接头要有铜铅过渡焊接。
----定期检查线路、设备,对老化及残缺线路要及时建议更新,一般情况下不准带电作业和维修电器设备,安装设备要接零线。
----架设动力线不乱拉、乱挂,经过通道时要加套管或架空,经过易燃场所应设支点,加套塑料管。
----电工有权制止非电工作业,有权制止乱拉电线人员,有权禁止未经批准使用的电炉子。
g.油漆工防火责任:
----油漆、调漆配料室内严禁吸烟,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要经消防保卫部门批准,并配备消防器材。
----调漆配料室要有排风设备,保持良好通风,衡稀料和油漆分库存放。
----调漆应在单独房间进行,油漆库与休息室分开。
----室内电器设备要安装防爆装置,电闸安装在室外,下班时随手拉闸断电。
----用过的油毡棉丝、油布、纸等应放在金属容器内,并及时清理排风管道内外的油漆沉积物。
(4)现场消防管理
a.一般性管理
●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现场,必须经我方安监部批准,在登记备案后,放在
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各重点部位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施工现场不得随意使用明火,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须在使用前报我方安监部
检查批准,办理动用火证手续,并有专人监视。
●物资仓库、木工棚及易燃物品堆放处,机械修理处、油库区、油漆配料
房等部位严禁烟火,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电炉作业。
b.职工宿舍、办公室、各类仓库、机械车间、木工棚、木工工具房管理
●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做饭、浇水,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宿舍、休息室
内严禁在床上吸烟。
●严禁乱拉电线,各类仓库、木工棚、油漆配料室冬季严禁使用火炉取暖。
●施工现场禁止搭易燃临建和防晒棚,严禁冬季使用易燃材料保温。
●不得阻塞消防道路,消火栓周围3米不得堆放材料和其它物品,严禁挪
动用或操作各种消防器材,严禁损坏各种消防设施、标志牌等。
●现场消防立管必须定专用高压泵、专用电线,室内消防立管不得接生产、
生活用水管头。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材料,要分类堆放整齐,在安全可靠处存放,油棉
纱和维修用油应妥善保管。
●施工和生活区冬季取暖,保温火炉必须有专人看管,火炉的安装要求按
有关冬施防火规定执行。
c.吸烟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吸烟者必须到允许吸烟的办公室或指定的吸烟室吸烟,允许吸烟办公室
要设置烟灰缸,吸烟室设置存放烟头、烟灰和火柴棍的用具。
●在宿舍或休息室内,不准在床上吸烟,烟灰、火柴不得随地乱扔,严
禁在木料堆放地、木工棚、材料库、电气车间、油漆库等部位吸烟。
d.冬施防火管理
●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室取暖用炉火,须经主管领导和消防保卫部门
检查合格,持《用火合格证》方准安装使用,并设专人负责,制定必要的防火措施。
●严禁用油类及油棉砂生火,严禁在生活区进行易燃液、气体操作,无人
居住时,要做到人走火灭。
●木工车间、材料库、清洗间、油漆料配料室、工具房等部位不准生火和
使用电炉取暖,周围1.5米内严禁吸烟及明火作业。
●在施工程内,一律不准设暂住用房,不准使用炉火和电炉、碘钨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