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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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制度汇编
学校卫生制度汇编
一、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
(一)晨检制度
(二)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三)通风换气制度…
(四)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
(五)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七)群体性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八)常见疾病群体防治管理制度
(九)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十)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二、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制度
(一)近视眼防控工作制度
(二)眼保健操制度
(三)读写姿势检查与评比制度
(四)教室视觉环境卫生要求
(五)学生视力分段管理制度
三、卫生室(保健室)相关卫生制度
(一)学校卫生室(保健室)管理制度
(二)卫生室药品及设备管理制度
(三)卫生室(保健室)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四)学生体检制度
四、食品安全制度
(一)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三)学校食品采购卫生制度
(四)食品库房卫生制度
(五)食品原材料初加工卫生制度
(六)食品烹调加工制度
(七)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制度
(八)食堂设备设施清洗消毒制度
(九)食品留样制度
(十)分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十一)就餐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十二)学校外购订餐(合营养餐)卫生管理制度
(十三)学校小卖部卫生制度
五、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制度
(一)学校饮用水卫生组织管理制度
(二)学校供水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校饮水卫生安全制度
六教学过程卫生制度
(一)教学卫生制度
(二)体育卫生制度
(三)学生一日生活制度
(四)大型集体活动(春、秋游、社会实践)卫生制度
(五)军训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七、学校基础设施及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教室卫生制度
(二)学校图书馆、阅览室的卫生要求
(三)科学教室、实验室的卫生制度
(四)计算机教室的卫生制度
(五)电视教室的卫生要求
(六)公共浴室卫生制度
(七)学生宿舍卫生制度
(八)学生厕所卫生制度
(九)游泳场所卫生制度
(十)教学楼保洁员岗位职责
(十一)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十三)学校禁止吸烟制度
附录l学校紫外线灯消毒方法
附录2中(小)学校消毒措施
附录3读写姿势评比内容及评分办法
一、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
(一)晨检制度
1.每天早自习或第一节课前各班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应对学
生的精神状态和健康状况进行晨检。
2.各班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应通过观察、询问等手段,重点
做好发热、咳嗽、腹泻、皮疹、结膜充血、皮肤黄疸等重点症状的监
测;同时要调查了解缺勤学生的缺勤原因。
3.各班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进行晨检后要认真填写晨检情况
登记表,并按照要求及时递交校医/保健教师。
4.校医/保健教师核查后,根据辖区卫生、教育部门的要求将晨
检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上报。
5.对于晨检中发现可疑患病学生,及时通知家长带其到医院就
诊并追访医院诊断结果。
6.对于已确诊传染病的学生,学校要即刻按程序上报。
7.学生患传染病痊愈后须持有医院出据的复课证明方能复课。
(二)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1.学校应对因病缺课的学生进行病因追查、登记。
2.班主任每天负责对因病缺课人数进行统计,及时了解因病缺
课学生的患病情况(包括发病时间、症状、就诊情况),并报告校医/
保健教师。
3.校医/保健教师根据情况进一步排查,并做好记录,必要时
采取相应措施。
4.班主任要与家长建立联系,对患病学生的病情变化进行动态
追踪,并及时报告校医/保健教师。
(三)通风换气制度
1.早晨师生到校后,应先打开教室窗户通风,使空气流通。
2.每节课后教室均应开窗通风,中午及大课间应保证教室通风
30分钟以上。
3.宿舍、图书馆等其他教学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2-3次,
每次30分钟以上。
4.学校不得使用中央集中式空调。
使用分体式空调、电风扇的
学校,要保持设备的良好性能,并经常清洗隔尘网、扇页。
(四)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
1.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有计
划地开展健康教育课。
将传染病防控相关的知识、技能结合不同学段
学生的特点传授给学生。
2.根据学生特点和季节需要,利用宣传栏、广播、录像等多种
形式,做好全校师生的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
3.利用家长会或家长信等形式,对学生家长开展传染病防控宣
4.定期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以防止
食源性污染。
(五)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校长是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校医或保健教师为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
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2.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
疸等症状或疑似传染病时,应及时报告学校疫隋报告人。
学校疫情
报告人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报告学校领导后,按照传染病疫情报
告程序,报告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学校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
报告)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3.教职工患肺结核等传染病时要主动报告学校疫隋报告人,学
校疫情报告人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报告学校领导后,按照传染病
疫情报告程序,报告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学校向乡镇卫生院
防保组报告)
4.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参加学校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
(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1.明确专人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并接受相关培训。
2.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
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要求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国传教育,以提高家长的家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入托、入学前应到居住地的接种
单位补办或补种。
3.按照卫生部门提供的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填写要求,如实
填写查验情况并登记造册。
4.发现未依照要求接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或无预
防接种证的儿童,学校应在30日内向本校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或县级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将补种(补证)通知单发给儿童监护人,
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5.在儿童补种或补证后复验预防接种证。
对学期中新接收的转
学儿童也要查验其预防接种证。
(七)群体性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学校不得擅自组织或擅自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学校人群
实施群体性预防接种。
2.因传染病暴发或流行,需对学校人群实施群体性预防接种
的,应做到4个必须:
必须由学校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
府决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必须向学生发放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预防接种知情同意书:
必须由家长签署知情同意的回执:
必须由家长带学生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接种单位和地点进行
接种。
传染病防控知识水平,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3.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预防接种的宣传教育。
4.学校要做好预防接种登记、统计、归档等工作。
(八)常见疾病群体防治管理制度
1.学校不得擅自或越权同意或擅自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学校
人群实施群体性服药。
2.因常见疾病防治需要而组织幼儿及中小学生群体服药时,应
坚持做到“五个”必须:
(1)必须事先经医疗卫生专家论证;
(2)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
意并制订详细的防治方案;
(3)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知情同意、自愿参加的原则;
(4)必须由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5)必须向证照俱全的正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购买药品。
3.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常见疾病防治宣传教育。
4.做好常见疾病防治的登记、统计、归档等工作。
(九)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1.因传染病爆发或流行需要对相关场所消毒时,应在卫生部门
指导下开展相应消毒工作。
2.选择科学有效的消毒方法。
首选物理消毒法,若采用化学消毒剂方法时应根据使用目的选购消毒剂,使用前阅读说明书,正确使
用。
不得使用无卫生许可证和消毒合格证的消毒药品。
3.使用紫外线和化学消毒剂时,室内不能留人。
4.对工作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要按相关规定处理。
5.学校应备有临时隔离室。
发现的传染病或疑似病人应立即离
校;对于暂时无法离校的传染病或疑似病人应暂时安置于临时隔离
室,及时与家长联系。
6.病愈后持复课证明,经校医(保健教师)确认后方可进教室上
课。
7.重大疫情发生时,按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相
应的隔离措施,如停止举办集体活动、兴趣班、游泳课,甚至停课等。
(十)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本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明确并落实校内各部门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职
责和任务。
4.明确学校疫情报告人以及联系方式。
5.定期排查和分析校内可能引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隐患,加强预
警预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消除隐患。
6.定期开展校内卫生安全(食品、饮用水等)专项自查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1)校长接到报告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组织实施应急措
施。
(2)学校疫情报告人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通过电话向卫生
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3)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落实有关措施,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对学校师生员工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2)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
(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
(3)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
(4)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5)与中毒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
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6)组织人员对共同进餐的学生进行排查;
(7)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取样
留验;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8)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
施:
(9)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
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传染病应急处置措施:
(1)及时隔离患病的学生,并送至医院进行治疗;
(2)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室内场所经常开窗,做到有效通
风透气,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
(3)暂停组织室内场所的大型集体活动(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主要针对肠道传染病);
(4)协助卫生部门对患病人群所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病人
接触过的人员,包括同学、老师进行随访,并配合当地政府或卫生行
政部门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加强每日晨午检工作,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
并查明缺勤原因,对患有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
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6)每日对患病师生进行追踪和记录,了解疾病转归;
(7)密切关注传染病流行情况,必要时可报请所在地教育行政
部门并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采取临时停课等特殊措
施:
(8)与患病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
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9)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
对措施;
(10)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
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
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预防接种(或服药)造成的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的应急措施:
(1)立即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出现不良反应的学生
进行救治;
(2)停止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封存剩余接种疫苗或药品;
(3)组织人员对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的学生进行排查;
(4)与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
其情绪;
(5)积极配合卫生部门排查原因,对引发反应的药品、疫苗取
样留验;
(6)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
施;
(7)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
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
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
以上三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之外的其他类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参照上述措施执行。
7.信息发布
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可配合卫生行政
部门向师生通报事件的进展情况。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与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响应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
期无新的病例出现,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后,
报同级政府或应急部门批准后,响应终止。
二、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制度
(一)近视眼防控工作制度
1.学校领导
(1)应指定一名副校长负责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明确相关部门
工作职责,协调各部门工作。
(2)全面掌握学校学生的近视眼发病情况及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3)调动全校师生的积极性,共同保护学生视力。
(4)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近工作计划与措施。
(5)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广经验,定期评比、表彰,
并把保护学生视力作为考核教师的具体条件之一。
(6)定期召开家长会,要求家长保证学生有足够睡眠,小学生不
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小时。
2.教导处
(1)应指定一名副主任负责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
(2)按照教学卫生要求,合理安排教学活动和作息时间。
(3)严格控制各学科的测验和考试次数,督促任课教师按规定布
置课外作业量,不拖堂。
(4)合理安排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保证学生每天有一个小时
体育活动。
(5)合理使用多媒体教具,保证讲义字迹清晰端正、大小适当,
容易辨认。
3.总务处
(1)保证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设备,尽可能为学生创造良好的
学习环境。
(2)要使教室采光照明条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随时检查、修理
及更换老化的灯管。
(3)要保证教室墙壁清洁,木制黑板每年漆黑一次,其它黑板无
磨损,无反光,无裂缝。
(4)合理配置课桌椅。
每学期开学前对全校课桌椅调整一次,尽
量使学生坐到高度合适的课桌椅。
教室内第一排课桌前缘距黑板不少
于2.2米,纵向走道的容许宽度不小于0.6米。
(5)搞好环境卫生,整顿校容,绿化校园。
4.班主任
(1)掌握班级学生视力变化情况,积极配合校医(保健教师)
做好学生视力检查、教室采光照明检查、课桌椅配套和学生座位调整
等工作。
(2)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监督指导学生的读写
姿势和握笔方法,眼离书本一尺,胸离书桌一拳,手离笔尖一寸;看
书写字一小时要休息片刻,卧床、乘车、走路及弱光、强光下,都不
宜看书、写字。
(3)指导学生做好眼保健操(每天两次),穴位、手法要正确;
督促学生课间休息时到室外活动和远眺,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保证每
天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
(4)加强与任课教师的沟通,注意板书字迹,课外作业合理,
不能变相占用学生的课间休息时间。
(5)定期与家长联系,并督促家长配合做好子女的视力保护工
作。
向家长宣传有关近视眼的防治知识,学生视力有变化时要及时与
家长取得联系,并结合家访,提出改善家庭学习环境,合理安排学生
生活、作息制度及其他防治措施的意见。
(6)组织班级干部、红十字青少年、卫生员,分工负责,共同
做好班级的视力保护工作。
5.教师
(1)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学习规律组织教学,按时下课,并
督促学生到室外活动或远眺。
(2)在教学过程中,随时指导学生注意读写姿势,培养学生良
好的用眼卫生习惯;板书的字体要粗大,字迹规范化,使左右两边的
学生均能看清。
(3)严格控制测验和考试次数,按照规定布置课外作业量,不
任意增加课时或在节假日补课。
6.校医(保健教师)
(1)每学期制定学校防治近视眼工作的计划,协助学校领导并
与班主任密切配合,认真做好保护学生视力工作。
(2)经常利用广播、黑板报、墙报等各种形式向师生进行保护
视力的宣传教育。
(3)每年两次检查学生视力,详细记录及时统计,分析视力减退的主要原因,对不同程度视力不良的学生进行分档管理,对视力正
常的学生要积极预防近视眼的发生,重点是5.O视力的监测与管控。
(4)学生视力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和家长,并提出
具体防治的意见。
(5)经常下班级检查学生用眼卫生、课间休息、学生作业负担、
教室的采光照明、课桌椅配置调整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
提出改进意见。
(6)定期对红十字青少年或卫生员进行防治近视眼的业务知识
的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班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7)加强对各班眼保健操的检查与指导,确保手法准确。
(二)眼保健操制度
1.每天上、下午各安排一次眼保健操,并纳入课表。
做到专时
专用。
2.班主任/任课教师要组织好本班学生并进行监督与指导,学生
做眼保健操要认真,穴位准确,不做其他事情。
3.卫生室/保健室每学年要对新生、各班生活委员或领操员进行
一次辅导,各班生活委员或领操员在平时要及时纠正本班同学在做眼
保健操时存在的问题。
4.卫生室/保健室定期对班级进行监督检查和巡视,发现问题及
时指导、纠正。
5.定期组织眼保健操的评比,保证达到实效。
(三)读写姿势检查与评比制度
1.每学期学校、班级要开展坐姿小标兵评比活动,以达到促进
的作用。
2.班主任/任课老师每天监督学生的读写姿势,及时纠正与提醒,
督促改正不良的习惯。
3.校医或保健老师经常到各个班级检查学生读写姿势。
4.学生互相监督,对学生的不正确姿势给予纠正。
5.通过板报、广播等方式向学生和老师介绍正确的读写姿势。
(四)教室视觉环境卫生要求
1.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距离应不低于2.2米,后排课桌后
缘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超过8米、中学不超过9米。
2.根据学生身高变化,每学期调整一次课桌椅。
3.每周轮换一次学生座位。
4.黑板、教室采光照明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自然采光不足时
及时开灯,自然采光过强时及时拉上窗帘。
灯管损坏时及时更换。
(五)学生视力分段管理制度
1.校医(保健教师)要掌握学生的视力情况,依据相关标准将
视力检查结果,划分成不同等级,填写相应表格,进行管理。
2.每学期依据学生体测视力检查结果,统计各视力段学生分布,
分别填写“学生视力分段管理统计表”(包括全校、年级、班级),分别上报学校防病领导小组和下发班级,进行动态化管理。
3.建立5.O视力段学生台帐,校医(保健教师)定期向校领导
汇报,提出防控措施和建议。
4.校医(保健教师)要指导、监督各班主任落实视力分段管理
的各项措施和要求。
5.校医(保健教师)依据体检机构每年的体检结果,对本校各
年级、各班级防近效果进行评价,并提出防控意见。
6.每年将视力分段管理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三、卫生室(保健室)相关卫生制度
(一)学校卫生室(保健室)管理制度
1.卫生室
(1)资质要求
卫生室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
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
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2)卫生室工作职责
协助学校领导制定卫生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学校卫生工作的规章
制度。
每年组织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并对学生身体
发育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做好体检结果的反馈工作。
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负责传染病和学生常见病防控工作。
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协助学校领导督促并指导学
校食品安全(包括饮用水卫生)工作。
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环境和教学卫生的监督监测工作。
负责学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3)卫生室设备要求
保健室的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
功能分区。
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
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
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
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二)卫生室药品及设备管理制度
1.药品使用
无有效执业医师许可证的校医不得开具处方药。
2.药品及设备采购
(1)采购药品及设备必须坚持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及设备经
营企业采购(有《药品及设备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
(2)校医采购药品及设备前必须制定采购清单,经学校领导同
意,不得从私人或非正常渠道购买。
(3)购买时应检查药品及设备的合格证、生产批号、生产日期
及有效期,避免购入假冒伪劣药品及设备。
(4)索取药品及设备经营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备案。
(5)建立设备器材名称、型号、数量的登记帐卡,由专人保管
负责。
3.药品及设备保管
(1)设立药品及设备存放专柜。
根据药品及设备的品种与性质
分别定位存放。
(2)教师和学生用药必须由校医按量发放,并做好登记。
任何
人不得擅自取用。
(3)凡抢救药品及设备,必须放在专用位置,或专用抽屉加锁
保存,编号排列,保持一定基数,定期检查,保证应急应用。
(4)保持药品及设备柜的干净整齐,不能随意摆放,做好药品
及设备的防潮、防压。
(5)定期清点检查药品及设备,防止积压、变质。
发现过期失
效、变质药品及损坏的设备应及时清理报损。
(三)卫生室(保健室)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1.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是
第一责任人。
2.负责医疗废物处理的人员要定期接受相关法律、专业技术、
安全防护等知识的培训。
3.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垃圾的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
存及交接等各项工作管理。
4.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按规定分类收集,
使用正确的包装容器密闭存放。
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一次性医疗废弃
物必须进行毁形并严格消毒处理,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专用盛器内。
损伤性废物应使用利器收集盒。
5.医疗废物暂存地点设专人管理,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6.医疗废物在移交到处置单位时要有交接登记,记录要完整,并有双方签字。
7.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人员,工作中应采取
必要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措施。
8.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应与生活垃圾分开
收集、运送及贮存,并有防止遗失措施,实施分类管理。
由专人使用
专用工具,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运送到垃圾贮存地,暂存时间不得
超过两天。
9.如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学校应立即
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报告并采取紧急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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