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想环境保护方案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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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想环境保护方案1
12.3环境保护措施及方案
联合国1972年发表《人类环境宣言》特别是1992年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来,环境管理问题日益引起全人类的关注。
政府领导、科学家和民众认识到在全球范围内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严重性和迫切性,使加强环境管理这个战略趋势已成为当今世界的大潮流。
作为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充分认识自身因素对环境的影响,并通过执行ISO14000标准,营造绿色建筑,追求社区、人居和施工环境的不断改善,为建筑企业施工环境管理做出典范。
12.3.1环境管理的意义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文明的进步,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是文明施工的具体体现,也是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所以必须采取现代化的管理措施做好这项工作。
12.3.2环境管理目标
1)噪音排放达标:
结构施工,昼间<70dB,夜间<55dB
装修施工,昼间<65dB,夜间<55dB
2)防大气污梁达标:
施工现场扬尘、生活用锅炉烟尘的排放符合要求(扬尘达到国家二级排放规定,烟尘排放浓度<400mg/Nm3。
)
3)生活及生产污水达标:
污水排放符合《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4)防止光污染:
夜间照明不影响周围社区。
5)施工垃圾分类处理,尽量回收利用。
6)节约水、电、纸张等资源消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12.3.3环境管理因素分析
根据本工程的实施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环境管理因素主要有:
噪音排放、粉尘排放、烟尘排放、施工垃圾排放、夜间照明污染。
12.3.4环境管理的法律依据及其他
1)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
(2)《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3)《锅炉烟尘排放标准》(GB3841-83)
(4)《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5)《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6)《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73-90)
2)其他:
(1)《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
(2)《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
(3)《北京市建筑工程现场管理补充生活设施及卫生防疫管理标准》
(4)《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补充标准》
(5)其他地方标准及公司有关规定。
12.3.5环境管理组织与职责
1)环境管理组织
2)职责
(1)公司主管经理:
主管公司的环境管理工作。
(2)主管部门:
负责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监督、管理工作。
(3)项目部:
负责环境管理制度和方案的实施工作。
(4)项目经理:
对项目部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总负责。
(5)执行经理:
具体负责项目部环境管理方案和措施的落实工作。
(6)项目总工:
负责根据项目部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方案和措施。
(7)工程部:
项目经理部实施环境管理的主管部门。
(8)综合办公室:
项目经理部实施环境管理的协助部门。
12.3.6环境管理流程图(程序)
12.3.7环境管理的实施方案及措施
1)施工现场防大气污染措施:
(1)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
施工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散造成扬尘。
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前,要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的施工道路规划和设置,尽量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
路而及其余场地地面要硬化。
闲置场地要绿化。
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
露天存放时要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2)搅拌站的降尘措施
施工采用商品砼,减少搅拌扬尘。
砂浆及零星砼搅拌要搭设封闭的搅拌棚,搅拌机上设置喷淋装置方可进行施工。
(3)茶炉、大灶的消烟除尘措施
茶炉采用电热开水器。
食堂大灶使用液化气。
2)施工现场的水污染防止措施
(1)现场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
排放的废水要排入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2)乙炔发生罐污水排放控制。
施工现场由于气焊使用乙炔发生罐产生的污水严禁随地倾倒,要求专用容器集中存放,倒入沉淀池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3)食堂污水的排放控制。
施工现场临时食堂,要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经下水管道排放要经过隔油池。
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4)油漆油料库的防漏控制。
施工现场要设置专用的油漆油料库,油库内严禁放置其它物资,库房地面和墙面要做防渗漏的特殊处理,储存、使用和保管要专人负责,防止油料的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5)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3)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的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
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4)其它污染的控制措施
(1)木模通过电锯加工的木屑、锯沫必须当天进行清理,以免锯沫刮入空气中。
(2)钢筋加工产生的钢筋皮、钢筋屑及时清理。
(3)建筑物外围立面采用密目安全网,降低楼层内风的流速,阻挡灰尘进入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
(4)探照灯尽量选择即满足照明要求又不刺眼的新型灯具或采取措施,使夜间照明只照射施工区域而不影响周围社区居民休息。
(5)项目经理部要制定水、电、办公用品(纸张)的节约措施,通过减少浪费,节约能源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12.3.8培训
根据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要求,结合环境管理方案,对所有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1)符合环境方针与程序和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2)个人工作对环境可能生产的影响。
3)在实现环境保护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4)违反规定的运行程序和规定产生的不良后果。
12.3.9信息交流与传送
1)建立项目内部环境保护信息的传递与沟通渠道,以便确认环境保护方案是否被实施,以及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对下一步工作及时做出决策。
2)建立项目与公司,项目与外部主管部门的信息交流与传递渠道。
按规定要求接收、传递、发放有关文件,对需回复的文件,按规定要求审核后予以回复。
12.3.10文件控制
1)文件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并设置专门的有效工具。
2)对文件定期进行评审,与现行法律和规定不符时,及时修改。
3)确保与环保有关的人员,都能得到有关文件的现行版本。
4)失效文件要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12.3.11监测和测量
项目经理部要组织有关人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来落实环境管理方案的执行情况,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实施监督检查。
12.3.12不符合项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管理的不符合项,由主管部门(工程部)开出不符合报告,项目技术部门根据不符合项分析产生的原因,制定纠正措施,交专业工程师负责落实实施,工程部负责跟踪检查,技术部门对实施结果要加以确认。
12.3.3记录
1)对环境管理过程进行培训、检查、审核等所有工作都应进行记录。
2)环境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具备可追溯性。
3)环境记录要专人保存和管理,在规定期限内不得销毁。
12.3.14环境管理体系的审核
1)项目经理部要做好环境管理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公司搞好有关的监督检查工作。
2)根据纠正和预防措施,及时改进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使以后的工作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
3)项目经理部要做好项目环境管理的自查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开列不符合项,并组织整改。
12.4防止扰民和民扰的措施
联想研发大厦位于科学院南路中国科学院计算所西大门入口处,由于地处中关村,位置十分优越。
该工程东部为办公区,西部为已拆迁的居民区,其余部位有部分居民居住。
经调查,目前居住在附近的居民基本为联想职工,共有297户973人(其中男475人,女498人)。
为防止扰民和民扰事件的发生,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如下措施:
1)防止扰民的措施
(1)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和实施措施,防止噪音污染、水污染及大气污染,具体详见12.3节环境保护措施及方案。
(2)对环境污染尤其是噪音污染进行严格的监控。
并请环保部门进行检测,确定噪音污染的程度,并对强噪音设备采取封闭、限时使用,增加降噪设备等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噪音污染。
(3)严格遵守环保部门的规定,在22时至次日6时不进行超过国家标准噪声限制的作业。
(4)在基础和结构施工阶段,由于砼连续施工的需要进行超噪声限值施工时,提前向工程所在地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到工程所在地区环保部门备案。
(5)在噪声超标太多确实影响居民休息的施工区域设置噪音隔音屏,降低噪音污染。
(6)对居民家中的严重疾病患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确属必要,可另外提供相应的住宿或休息处所。
(7)需长期连续施工(如基础施工时)可通过向居民发放电影票等形式,以分散居民注意力,借以融洽与居民关系。
2)防止民扰的措施
只要严格执行和落实防止扰民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污染,就可以有效地减少民扰,民扰大部分是由于扰民引起的,应该相信,我们的绝大多数居民是遵纪守法的,是能够充分理解施工单位的困难的。
为了防止民扰事件的发生,我们在落实防止扰民措施的前提下,制定如下措施:
(1)在施工前公布连续施工的时间,发布安民告示,向工程周围的居民做好解释工作。
(2)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群众利益,尽力减少工程施工给当地群众带来的不便。
(3)环保部门按国家规定的噪声值标准进行测定,并确定噪声扰民的范围。
(4)对确定为夜间噪声扰民范围内的居民,根据居民受噪声污染的程度,按批准的超噪声标准值夜间施工工期,以每户30~6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
(5)现场设立群众来访接待处,并配备热线电话,24小时接待来访来电,对所有问题均在24小时以内予以明确答复。
(6)与街道办事处、居民代表、派出所共同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通过沟通和融洽关系减少或防止民扰。
(7)建立节假日走访制度,对孤寡老人和家中有困难的居民开展“学雷锋、送温暖”义务活动。
对周围居民的水、电、暖等根据居民要求进行免费维修。
(8)依法处理各种扰乱正常施工秩序的行为和责任人。
对不管采取何种措施都仍然阻挠正常施工的人或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遵照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第十三章现场消防保卫管理
13.1施工现场保卫
13.1.1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组织系统
1)治安保卫组织管理体系
针对本项目成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施工段工长、作业队队长、安全员、现场保安为组员。
2)职责与任务
(1)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定期对职工进行保卫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13.1.2治安保卫措施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工程的保卫工作方案。
1)本工程设立由10人组成的保卫领导小组,由本工程项目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工作,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施工工长、各施工队队长、安全员组成。
2)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保安员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
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卫。
3)加强对劳务分包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现场,特殊情况必须经项目保卫负责人批准。
4)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企业资料内备查。
5)对易燃、易爆、有毒品设立专库、专管,非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
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6)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负责保卫工作。
由业主指定分包队伍,仍由总包负责保卫工作,总包与分包签定保卫工作责任书,各分包单位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7)施工现场设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8)更衣室、财会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重点巡查,防止发生盗窃案件。
严禁赌博、酿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9)变电室、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加强保卫,确保安全。
10)加强成品保卫工作,严格执行成品保卫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1)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13.1.3治安保卫教育
1)内容
(1)每月对职工进行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
(2)现场重要出入口应设警卫室,昼夜有值班人和记录。
(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或设吸烟室。
(4)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和支持值班人员按规定行使管理。
2)教育记录卡
每次对职工进行保卫教育的记录存档,以备核查。
13.1.4现场保卫定期检查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确保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正常有序,促进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按时交工,根据本项目实际每周对现场保卫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现场保卫定期检查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并按期进行复查。
检查内容如下:
1)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管理,掌握各施工队伍人员底数,检查各队的职工“三证”是否齐全,无证人员、非施工人员立即退场,并对施工队负责人进行处罚。
2)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在施工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3)施工现场保卫值班人员必须佩带袖标上岗,门卫及值班人员记录完整明确。
4)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设有专库,专人负责保管,进出料记录明确,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并制定具体措施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事故的发生。
13.1.5门卫值班记录
1)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门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2)门卫值班每天记录完整清楚,值班人员上班时不得睡觉、喝酒,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3)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13.2施工现场消防
13.2.1现场义务消防组织机构
1)管理组织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针对本项目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施工工长、施工队队长、现场保安员为组员。
2)职责与任务
(1)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经常检查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的可靠性。
(3)经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3)义务消防队
(1)本工程以本项目经理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队长,项目施工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
(2)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和扑救火灾。
13.2.2防火教育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
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
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4)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13.2.3消防安全措施
1)机电设备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
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3)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1)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2)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规定进行,运转时不得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3)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
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
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20KV
35—110KV
154KV
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1.5
2
4
5
6
(1)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2)受压容器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氧炔燃焊割,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3)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2)油漆工
(1)类油漆或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
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
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
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和更换。
(4)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带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5)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6)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7)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
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
(8)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得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9)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
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10)在调油漆或对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本人和他人不准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
(11)用不完的料桶应存放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12)清理随用的小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设施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3)焊接工程
(1)电焊工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带手套侧向操作。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带手套。
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严禁带压力的容器或管理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工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脚手架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多台电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火灾隐患手,方可离开。
(2)气焊工
气焊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
氧气瓶与乙炔瓶所放的位置,距火源不得少于10米。
乙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
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眉之急、易爆物品。
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修,防止漏气。
同时要严禁气路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灾危险。
氧气瓶、乙炔瓶在严冬工作时,易被冻结,此时只能用温水解冻(水温40℃),不准用火烤,夏天不得放在日光下直射或高温处,温度不要超过35℃。
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每变换一次工作地点,都要进行上述要求检查。
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
氧气瓶和乙炔瓶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止气体损坏减压器。
点火前,检查加热器是否有抽吸力。
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随后再关闭乙炔阀门。
重新点火前,要用氧气将混合管内和残余气体吹净后进行。
停止工作时,必须检查加热器的混合管内是否有窝火现象,待没有窝火时,方可收起加热器。
乙炔器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量1.5—2.0m3/h瓶。
当需用较大气量时可将多个乙炔瓶并联使用。
氧气和乙炔气都不能用净。
氧气剩余压力要在0.1—0.2Mpa以上,乙炔气剩余压力在环境为10—50℃时,留0.1—0.3Mpa以下。
4)防水作业
(1)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防水材料严重过敏的工人不得从事防水作业。
(2)装卸、搬运、施工时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
(3)在地下室、池壁内等处进行防水施工,应定时轮换间歇,增设换气扇或抽风机。
(4)防水施工设置明显警戒标志,施工范围内不得有电气焊作业,明火作业。
(5)防水施工时,现场要配备灭火器。
5)可燃可爆物资存放与管理
(1)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
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化学类易燃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消除。
(2)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6)明火作业
(1)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批,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
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明火。
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车器材。
(4)冬季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