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起重专用车通用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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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起重专用车通用技术规范

机动起重专用车

通用技术规范

机动起重专用车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

1、本标准技术规范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

2、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

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部分表8“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

1改动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

2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

3需要修正污秽、温度、海拔等条件。

经标书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部分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部分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对扩建工程,项目单位应在专用部分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5、技术规范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6、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1标准技术参数表”、“2项目需求部分”和“3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

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招标人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

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表X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1.总则1

1.1一般规定1

1.2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1

1.3适用范围1

1.4对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的要求2

1.5标准和规范4

1.6投标人必须提交的技术参数和信息5

1.7备品备件5

1.8专用工具5

1.9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5

2.结构要求5

2.1汽车起重机技术参数5

2.2通用要求5

3.技术要求6

3.1设计要求6

3.2环境条件6

3.3结构安全要求6

3.4安全防护装置7

3.5液压系统7

3.6电器系统7

3.7可靠性和维修性7

3.8外观质量7

3.9成套性7

3.10铭牌.7

4.试验仪器仪表、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8

4.1试验仪器仪表8

4.2试验项目8

4.3试验方法8

5.运输8

6.技术服务、设计联络9

6.1技术服务9

6.2设计联络会9

7.售后服务保证9

1•总则

1.1一般规定

1.1.1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1.2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

投标人提供的全液压汽车起重机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1.1.3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提出了对汽车起重机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4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5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偏差表”中列出。

1.1.6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7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8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2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具体请参见招标文件商务文件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部分内容。

1.3适用范围

1.3.1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本工程的投标产品。

内容包括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试验、调试及现场服务和技术服务。

1.3.2中标人应不晚于签约后2周内,向招标人提出一个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见表

1),包括产品设计、材料采购、产品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等项的详情,以确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

表1生产进度计划表

合同号: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工作日期:

至;制造商名称及地址:

技术规范号:

;工作号:

;离岸日期:

到岸日期:

;到达交货地点日期:

时间(年月日)

项目

工程制图

图纸寄出

图纸认可时间

设计联络会

第一次

第二次

材料及配套件采购

材料及配套件进厂

制造

工厂组装

工厂试验

1.3.3工作进度如有延误,投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说明原因、后果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等。

1.4对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的要求

1.4.1图纸及图纸的认可和交付

a.所有需经招标人确认的图纸和说明文件,均应由投标人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内提交给招

标人进行审定认可。

这些资料包括汽车起重机总装图、液压原理图、电器原理图等。

招标人审定

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招标人在收到需认可图纸2周后,将一套确认的或签有招标人校定标记的图纸(招标人负责

人签字)返还给投标人。

凡招标人认为需要修改且经投标人认可的,不得对招标人增加费用。

在未经招标人对图纸作最后认可前任何采购或加工的材料损失应由投标人单独承担。

b.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确认图纸(包括认可方修正意见)后,应于2周内向1.4.1.a款所

列有关单位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和一套供复制用的底图及正式的光盘,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工厂公

章或签字。

c.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

招标人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投标人关于其图纸的

正确性的责任。

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投标人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投标人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招标人,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d.图纸的格式:

所有图纸均应有标题栏、相应编号、全部符号和部件标志,文字均用中文_,并使用SI国际单位制。

对于进口设备以中文为主,当招标人对英文局部有疑问时,投标人应进行书面解释。

投标人免费提供给招标人全部最终版的图纸、零部件爆炸图册、资料及说明书。

其中图纸应包括1.4.1.a款所涉及的图纸,并且应保证招标人可按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对所供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换零部件。

e•总装图应表示设备总的装配情况。

包括外形尺寸、设备的重心位置与总重量。

f.铭牌应符合GB/T13306及相关国家规定。

142说明书的要求

a.汽车起重机整机的结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技术数据。

b.底盘说明书

c.发动机说明书

d.机组所需润滑油、液压油的详细技术参数及建议的更换期限,润滑图。

e.起重机操作指导、安全保护装置详细说明。

f.备件、易损件的简图和图号。

1.4.3零部件爆炸图册的要求

a.底盘爆炸图册。

b.发动机爆炸图册。

c.起重机主要部件爆炸图册,包括全部备件图。

1.4.4试验报告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试验报告:

a.型式试验报告。

b.出厂试验报告。

c.如果产品进行了局部改进或改变应补充提供相应的验证性试验报告。

1.4.5图纸、说明书、试验报告等资料的交付时间、数量

145.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图纸、试验报告见表2,但不限于表2的内容。

表2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图纸

序号

内容

份数

交付时间

收图单位

1

图纸类

详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1

总装图

1.2

液压原理图

1.3

电气原理图

1.4

铭牌图

1.5

润滑图

1.6

油路管路图

2

安装使用说明书

详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2.1

整机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调整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

和技术数据

2.2

底盘使用说明书

2.3

发动机使用说明书

3

试验报告

详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3.1

型式试验报告

3.2

出厂试验报告

4

其他资料

详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4.1

设计标准

4.2

焊接标准

4.3

检验标准

4.4

维修手册

4.5

出厂合格证

145.2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装箱清单。

1.5标准和规范

1.5.1合同中所有设备、备品备件,包括投标人从第三方获得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除本规范中

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机械行业标准(DL)、国家标准(GB及国际单

位制(SI),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

投标人如果采用自己的标准或规范,必须向招标人提供中文和

英文(若有)复印件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采用,但不能低于DL、GB和IEC的有关规定。

1.5.2执行的标准

汽车起重机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等,除应满足本标书规定的要求外,尚须遵照如

下相关规范与标准。

右这些标准作出修改时,应以修订后最新标准执仃。

GB1495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3847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6068.2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

合格试验

GB6068.3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

稳定性的确定

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11567.1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

GB11567.2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

GB12602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

GB12676

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

GB15052

起重机械危险部位与标志

GB17691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中国川、W、V阶段)

GB/T18411

道路车辆产品标牌

JB/T4030.1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

作业可靠性试验

JB/T4030.2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

行驶可靠性试验

JB/T5943

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B8716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

JB/T9738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技术要求

QC/T252

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QC/T484

汽车油漆涂层

QC/T900

汽车整车产品质量检验评定方法

1.6投标人必须提交的技术参数和信息

1.6.1技术参数响应表、技术偏差表及相关技术资料。

162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和特点。

163与其他设备配合所需的相关技术文件和信息。

164投标产品的国家公告(国家发改委发布)。

(各省市环保要求高

165整车性能达到国家发改委汽车产品公告要求,符合国家最新标准。

于国家标准的,按照最高标准执行,并取得当地上牌标准的环保公告)。

166投标产品具备《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1.7备品备件

1.7.1投标人应提供必备和推荐的备品备件,并分别列出其单价(商务部分填写)

1.7.2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同型号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

1.7.3所有备品备件应单独装箱,包装应能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本体。

1.8专用工具

1.8.1投标人应提供必备和推荐的专用工具,并列出其单价(商务部分填写)。

1.8.2所有专用工具必须是全新的,并附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1.8.3专用工具应单独装箱。

1.9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

1.9.1合同设备的调试将由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说明书的规定在投标人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1.9.2合同设备的性能试验和验收根据本规范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提供验收报告。

1.9.3设备调试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交货。

1.9.4如果调试、性能试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技术部分要求,买卖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制造方面的原因,或涉及索赔部分,按商务部分有关条款执行。

2.结构要求

2.1汽车起重机技术参数

汽车起重机技术参数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标准技术参数表。

2.2通用要求

2.2.1全部设备应能持久耐用,即使在技术规范中没有明显地提出,也应满足在实际运行工况下作为一个完整产品一般应能满足的全部要求。

2.2.2所有的设备应便于安装、检查和拆卸。

考虑维护检修的需要,其相间的连接管道及线路应规范连接。

所有需现场连接的部位在出厂解体之前都应有标记,以便简化现场的安装工作。

2.2.3要求检查或更换的设备部件,应用螺栓与螺母固定。

所有的螺栓和螺母应采取防锈措施,

以便能灵活拆卸。

2.2.4设备应能安全的承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外力冲击。

2.2.5用于设备上的管路、线路和附件应有足够的机械及电气强度,颜色及标识应符合相关产品的技术规定。

2.2.6材料设备设计中所使用的全部材料应是新的、质量好的及最为恰当的,并应说明等级。

选定材料的等级和标准牌号应以相应的审定图纸或材料清单提交招标人确认。

2.2.7设备应能安全的承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外力冲击。

2.2.8用于设备上的管路、线路和附件应有足够的机械及电气强度,颜色及标识应符合相关产品的技术规定。

2.2.9焊接

1)不得发生虚焊、漏焊、裂缝及其他任何缺陷

2)由焊接相连的钢板应精确地按尺寸要求切割,切割钢板和其他材料在进行焊接时不应产生任

何弯曲。

进行焊接的梭边的尺寸和形状应足以允许完全融熔和全部熔焊,而且钢板的梭边应严格地成形,以使之能适应于各种焊接条件。

3)投标人应提供认可的焊接工艺和焊接材料,对焊条和焊缝应作非破坏性的化验和检验。

4)导体除不可避免的位置外,不应有锡焊连接。

3.技术要求

3.1设计要求

3.1.1符合GB/T3811-2008的规定。

3.1.2可独立操作的双卷扬起升机构,有过卷、过放保护功能。

3.1.3副臂可在0°、15°、30°变角。

3.1.4在设备使用寿命期限内,安全保护系统应具备升级、更新的功能。

3.1.5配备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保护装置。

3.1.6主臂、回转台、支腿等采用高强度钢板制造,性能优良。

3.1.7车辆配置的钢丝绳须符合国标要求。

3.2环境条件

3.2.1工作环境温度

-40C-50C。

3.2.2海拔高度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

3.2.3相对湿度不大于60%。

3.2.4风速

不超过13.8m/s

3.2.5场地

地面坚实平整,倾斜度不大于1%

3.3结构安全要求

3.3.1操作室顶部应装有效的防护,密封性、保暖性好,有隔热层,装有雨刷器和遮阳帘。

3.3.2起重机所有操作部位以及要求经常检查和保养的部位应安装梯阶式平台,梯阶两边有防护装置。

3.3.3底盘转向系统带有液压助力转向装置。

3.3.416t以上起重机底盘带有轮边减速装置。

3.3.5电器仪表开关必须安装在易于观察和操作的位置。

3.3.6气、液管路及电器线路安装牢固,排列整齐,行驶中不得自动松动,脱落和磨擦。

3.3.7各操纵件操纵灵活方便,并有指示标记。

3.3.8驾驶室及操作室均需安装空调。

3.3.9制动采用气压、油压双重保护制动。

3.4安全防护装置

3.4.1起重机应装有起升高度限位器。

3.4.2装有中高度指示器,安装于操作者方便观看位置。

3.4.3支腿要安装回缩锁定装置。

3.4.4起重机要有防超载保护装置。

3.4.5在正常工作和维修时,对危险部位要设防护装置护栏。

3.4.6车体后部需安装分道导向灯,具备安装条件的每个支腿上部应安装警示灯。

3.5液压系统

3.5.1平衡阀和液压锁与执行元件必须是刚性连接。

3.5.2液压油箱内最高工作油温不得超过75C。

3.5.3易受到损害的外露软管应加保护套。

3.5.4液压系统工作平稳,不漏油。

3.5.5工作介质要使用液压油,不得使用混合油。

3.6电器系统

3.6.1电气联接应接触良好,不松脱。

导线、线束应可靠地固定。

3.6.2上车操纵室内设置电控的起动、熄火装置。

3.6.3起重机上应装有晚间作业的照明装置。

3.7可靠性和维修性

3.7.1整机平均故障间隔时间应大于1000h,平均修复时间应小于12h。

3.7.2各部件之间的连接要便于拆卸和维修。

3.8外观质量

3.8.1焊接应牢固,焊缝应均匀,无裂纹、药皮、溅渣、焊穿、咬边、漏焊及气孔等缺陷。

3.8.2车体表面应平整。

3.8.3涂漆部分的漆膜应均匀,无明显的裂纹和脱落。

3.8.4镀件的镀层光滑,无漏镀斑点、锈蚀等现象。

3.8.5紧固件应不松动,工具及备附件应牢固。

3.9成套性

每台设备应随附下列文件:

a.合格证、检测报告、装箱单。

b.使用说明书(中文),至少包括:

安全注意事项;

技术数据;结构和用途说明;安装、保养和维修规程;电路图和电气接线图。

c.备品清单:

备件和附件清单;专用工具清单。

3.10铭牌

3.10.1每套设备应提供一套铭牌。

3.10.2制造厂应根据制造材料在铭牌上填写必要的数据,数据应易于读写和铭刻在铭牌上。

3.10.3铭牌应安全的安装在设备的明显位置上,铭牌安装处不应是带压部分的侧壁,应包括F列项目:

1)设备出厂编号;

2)出厂日期;

3)制造厂商;

4)型号及大小;

5)VIN代码;

6)额定起重量;

7)整车整备质量;

8)发动机功率。

4•试验仪器仪表、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

4.1试验仪器仪表

鉴定试验和型式试验应米用不低于0.5级准确度的电气测量仪器仪表(兆欧表、功率因数表允

许采用1.0级准确度)进行测量;出厂试验允许采用1.0级准确度的电气测量仪器仪表进行测量。

4.2试验项目

试验项目按下表规定。

表3试验项目

序号

试验项目名称

出厂试

型式试验

鉴定试验

试验方法早条号

GB1488

本标准

1

检查常温启动性能

206

6.3.1

2

检查低温启动措施

207

6.3.1

3

检查行车制动性能

218

6.3.1

4

测量有害物质的浓

605

6.3.1

5

测量烟度

606

6.3.1

6

咼温试验

607

6.3.1

7

低温试验

608

6.3.1

8

长霉试验

612

6.3.1

9

雨淋试验

613

6.3.1

10

行驶试验

615

6.3.1

4.3试验方法

4.3.1按1.5.2的规定。

5.运输

车辆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投标人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车辆送往指定地点,在交接时应保证车辆完好无损,性能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手续齐全。

2)交接时投标人应向收货人提供合同中要求达到的技术标准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备收货人验收时使用。

3)设备运输时,要有可靠的支撑,零散部件应装箱运输,并随包装箱装有箱内设备清单。

6.技术服务、设计联络

6.1技术服务

6.1.1概述

1)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对招标方指定人员工进行培训,至其能正确操作设备。

2)合同设备的供货周期为周。

6.1.2任务和责任

1)投标人指定的代表,应在合同范围内与招标人代表充分合作与协商,以解决有关的技术和工作问题。

双方的代表,未经双方授权,无权变更和修改合同。

2)投标人技术人员应按合同规定完成有关设备的技术服务,指导、监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试验。

3)投标人技术人员应对招标人人员详细地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运行和维护手册、设备特性、

分析方法和有关的注意事项等,以及解答和解决招标人在合同范围内提出的技术问题。

4)投标人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是正确的,如因错误指导而引起设备和材料的损坏,投标人应负责修复、更换和(或)补充,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该费用中还包括进行修补期间所发生的服务费。

招标人的有关技术人员应尊重投标人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

6.2设计联络会

6.2.1为协调设计及其他方面的接口工作,根据需要招标人与投标人应召开设计联络会。

投标人应制定详细的设计联络会日程。

签约后的天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建议设计联络会方案,在

设计联络会上招标人有权对合同设备提出改进意见,投标人应按此意见作出改进。

6.2.2联络会主要内容:

1)决定最终布置尺寸,包括外形和其他附属设备的布置;

2)复核汽车起重机的主要性能和参数,并进行确认;

3)检查总进度、质量保证程序及质控措施;

4)决定改装要求,以及工程设计的各种接口的资料要求;

5)讨论交货程序;

6)解决遗留问题;

7)讨论监造、工厂试验及检验问题;

8)讨论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试验;

6.2.3其他需讨论的内容,如:

地点、日期、人数等在合同谈判时商定。

6.2.4除上述规定的联络会议外,若遇重要事宜需双方进行研究和讨论,经各方同意可另召开联络会议解决。

6.2.5每次会议均应签署会议纪要,该纪要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售后服务保证

在用户遵守生产厂的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情况下,生产厂应对整体设备作出如下保证:

1)保证首保(工时费和材料费)免费。

2)保证底盘、上装及液压部分的质保期不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具体相应要求见专用部分。

3)投标人技术人员必须在交货时对招标人的运行和维护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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