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人士透露看守所非正常死亡原因多为刑讯逼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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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人士透露看守所非正常死亡原因多为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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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为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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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内部人士透露看守所非正常死亡原因:
多为刑讯逼供作者:
中国日记
看守所离奇死分布图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黄秀丽发自北京
编者按:
5月,公安部决定开放全国150个看守所接受监督,与此同时网络上流行的看守所离奇死亡法也翻新了花样。
自躲猫猫事发后,庙堂江湖均言,看守所不改不行了!
将侦查与羁押分离的看守所改革方向重被提起,将看守所从公安手中交给司法行政的呼声再度汹涌。
但没想到接踵而至的却是:
洗脸死、喝水死、粉刺死……为什么被炮轰多年,看守所非正常死亡仍是中国难题?
为什么公安部门死死不放看守所管理大权?
司法行政部门到底愿不愿意接管这个烫手山芋?
检察院的驻所监督是不是已成聋子的耳朵?
本专题通过个案调查、探访看守所实地、采访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原局长、最高检监所检察厅原厅长、司法部官员及看守所从业者,试图解密和探究看守所的隐秘之陋与改革之难,并以此持续关注看守所改革。
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原局长披露看守所最常见的非正常死亡原因:
一是刑侦阶段的刑讯逼供。
警察打了人,刚开始问题不大,关进去了,没有及时处理伤情,感染而亡。
二是在看守所搞破案,急功近利,互相攀比,不惜动粗。
三是将管理权交给在押人员拐棍,拐棍权力大得很,像杀人犯,手特别毒,将权力给他,就可能打死人。
超级羁押和刑讯逼供是最严重问题
逃跑、自残、自杀、殴打,都是令看守所深为恐惧的监管安全事件
上海一家部级文明看守所,没有任何手续抓进来的一个小伙子,当天就被打死。
时隔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厅原厅长陈振东回忆起来依然觉得痛心。
看守所对前往调查的陈振东解释说,这是在押人员互殴导致。
陈反复调查发现打人者正是公安自己,很惨啊,把脑袋压在便池里让水冲。
陈当时要求媒体曝光,结果遭遇领导说情,从轻处理,一个判了五六年,一个免于刑责,连简报都没让发。
在陈的坚持下,这个看守所最终惟一的代价就是被摘掉了一级文明的牌子。
作为承担监督看守所职责的最高长官,陈说,我能做的就是这么多了。
在2000年1月至2003年4月,陈在任职期间,对看守所问题进行了集中调查,发现超级羁押和刑讯逼供是最严重的问题。
据他介绍,2003年统计的数据,全国有11万人超期羁押,最长的28年,十几年的很多。
这些地方政法委和公安局的领导都换了好几任了,解决起来非常困难。
而刑讯逼供则是更大的一个痼疾,大量存在却不为公众所知。
基本上都内部消化了。
打死的,斗死的,有病不治死的,找个理由说是自杀,象征性地给家属补助一点。
直到去年躲猫猫事件后,看守所的非正常死亡才大规模地见诸媒体。
做梦死、喝水死、上厕所死、洗脸死,我听着都可笑,因为根本不可能。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安部前监所管理局局长这样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作为此前最直接的管理者,看守所的新闻总是让退下来的两位高度关注。
他们不约而同地承认,看守所的问题太多了。
这位前局长向南方周末记者分析了看守所非正常死亡的各种情况。
最多的还是人为的殴打。
一是在刑侦阶段的刑讯逼供。
警察打了人,刚开始问题不大,关进去了,没有及时处理,因感染而亡。
二是在看守所搞破案,急功近利,互相攀比,不惜动粗。
三是将管理权交给在押人员拐棍,拐棍权力大得很,像杀人犯,手特别毒,将权力给他,就可能打死人。
作为看守所的管理者,上述局长就坦承,他在任的5年,感觉一点都不潇洒,因为看守所管理并不是一个受待见的警种,警力上的投入一直较少,民警的待遇也不高。
据公安部的统计,看守所警力的投入比为100∶8,而监狱系统达到了100∶18。
实际上,看守所承担着高度的监管责任。
逃跑、自残、自杀、殴打,都是令看守所深为恐惧的监管安全事件。
前监管局局长说,其中,非正常死亡是最严重最可怕的,是看守所的一等大事。
一个人进了看守所,面临着较差的物质条件和高度的精神压力,轻微的伤病如果得不到救治都可能死亡,对此,看守所不敢掉以轻心。
对一个管着几十号人的管教民警而言,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可能意味着脱掉他身上的警服甚至接受刑罚,看守所工作高层重视不够,民警责任心又不够。
这项工作你全身心投入都会出问题,更别说管得有一搭没一搭了。
一些改革可以彩排但不治本
看守所交给司法部,公平了,何时提审都有规定,99%以上的刑讯逼供问题都能解决。
躲猫猫事件最终被归结为看守所的牢头狱霸问题。
公安部监管局局长赵春光曾向媒体称,产生牢头狱霸的关键在于有关部门对看守所监管工作的不重视。
于是,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公安部推行了一系列的改进措施。
包括在2009年共增加警力和工作人员1万多人;调高在押人员伙食标准;与地方医院合作,为在押人员就医提供保障。
其他还有讯问时的物理隔离制度、出入所体检制度、分类关押等。
伴随着这些管理创新的是,公安部决定全国150家看守所向社会定期开放。
看守所终于揭开了神秘的面纱,但是否能杜绝躲猫猫呢?
在一些学者看来,看守所排查啊,律师在场,录音录像等行为都可以作假,可以彩排演戏。
学术界近乎一致的意见是,看守所治本的方法就是将侦查和羁押分离,公安部门仅仅行使侦查权,将监管的权力交给司法行政部门。
司法部研究室主任王公义是这个主张的坚定拥护者。
在他看来,侦羁分离并不能算是一项制度改革,而是制度回归。
建国初期,监狱和看守所都是由司法部管理。
为了打击反革命,巩固新生政权,公安部才将监管场所全部纳入麾下。
1983年监狱制度改革,监狱归于司法部,看守所归属则留了一个尾巴。
学者们认为,一个部门只能行使一项权力,侦羁分离符合法治社会权力制约、互相监督的原理。
王公义说,看守所交给司法部,公平了,何时提审都有规定,录音录像,还可以提供警察陪着审,99%以上的刑讯逼供问题都可以解决。
作为看守所的监督者——检察机关,这些年也在提高管理水平上下了不少工夫。
陈振东在职期间,曾推行驻所检察室网络化、动态化。
在看守所安装摄像头,监控录像24小时开启,录像保存。
但陈承认,当年他下大力气推行的制度,也只能制约一部分,真正的钥匙还是在侦羁分离的制度改革上。
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所长张宝力,也认为侦羁分离是大势所趋。
现在我们有内部监督,但是较弱,让另一个部门监督,权力有制约,力度会加强。
不过,他同时指出,无论看守所归谁管,都不应该忽视内部管理,而且都应强调在押人员的权利保障和破案同等重要,甚至比破案更重要。
侦羁分离到底难在何处
真正的症结仍然在于决策者的安全思维重于法律思维
要想将已有60年历史的侦羁合一一分为二,现实中似乎并不容易。
首先就面临着公安部门的不同意见。
上述公安部前监管局局长非常痛恨刑讯逼供,对命案必破等工作要求一直有不同看法,但是他并不同意侦羁分离。
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到了1997年,预审合并到刑侦,监管局才独立出来。
看守所设在预审,因为二者谁也离不开谁。
比如预审员审了一名在押人员,投入到监号后,可以让看守所民警观察他的反应,这样就有利于以后的审查。
如果看守所交给司法部,预审手续严格了,预审员就不容易了解在押人员的状况,这对公安打击犯罪的能力是个很大的削弱。
这位监管者的意见涉及到几个司法系统分歧的关键所在,即公平和效率孰重孰轻。
司法部研究室主任王公义说,看守所归司法部,实现了公平,但是打击犯罪的效率会降低,以前可以随时抓随时审,到司法部这边来,晚上不能审,周末不能审,破案受很大限制。
一些外界意见分析,当前社会矛盾频发,公安部门的治安压力很大,为了公平而放弃效率,这个决策并不容易做出。
一列走过的犯罪嫌疑人南方周末记者王轶庶/图
坭监室内的透明厕所南方周末记者王轶庶/图
厨房大锅菜南方周末记者王轶庶/图
实际上,看守所归到司法部在操作上并不难。
王公义说,整建制过来,成本很小,像1983年监狱体制改革就很平顺。
西城区看守所所长张宝力也认为这不是障碍,因为他们干的活儿和狱警并没有两样。
至于有些民警不愿意从公安部的大庙到司法部的小庙,仅仅是个观念转变的问题。
早在中共十六大之后,司法部就向中央提交了正式意见,要求将看守所交给司法部管理。
时任司法部部长的张福森态度很明确,看守所归公安管理,不符合权力相互制约、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过司法部领导更替后,就未向中央再次要权,司法部从未就这个问题公开发表意见,甚至司法部的官员在私底下也不被允许提及此话题。
公安部门的强势和司法部门的弱势,向来是外部猜测侦羁分离难以实施的原因之一。
另一个被外界广为猜测的原因则涉及利益分配,一是取保、假释等监管权力本身带来的寻租,另一个是谁关押着要犯重犯,谁伸手向国家财政要钱就更方便。
但在王公义看来,这些关卡确实存在,但都不是大问题。
真正的症结仍然在于决策者的安全思维重于法律思维,公检法司都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这是主导现有制度安排的深层理念。
这就造成执法部门认为破案重于人权保护,高度重视口供,强迫犯罪嫌疑人自证其罪。
他认为,看守所归公安部管理,不过是增加了破案的方便,如果这种理念不转变,即使归入司法部,仍会出现问题。
说到底,看守所的权属改革需要高层下决心。
陈振东说。
看守所离奇死分布图
●呼吸死:
2007年4月,郅国玉在河北赞皇县看守所内死亡,警方称他是呼吸衰竭致死。
●睡梦死:
2008年,吉林省人王国春被警方刑拘,6天后家属被告知,王在睡梦中自然死去。
●躲猫猫死:
2009年2月,男子李荞明在云南晋宁县公安局看守所内死亡,警察称其与狱友玩躲猫猫时撞到墙壁受重伤。
后经查实系被牢头狱霸打死。
●洗澡死:
2009年3月,57岁的海南男子在海南省儋州第一看守所死亡。
警方称事发时,嫌犯叫他脱衣服洗澡,他不肯,遭殴打致死。
●床上摔下死:
2009年3月,20岁的福建青年温龙辉在福建省福州市第二看守所猝死。
看守所称其是因为从床上摔下来,属于猝死或病理原因。
●噩梦死:
2009年3月,江西九江看守所称武汉籍男子李文彦半夜做噩梦后突然死亡。
●发狂死:
2009年6月,青年林立峰在广东省吴川市第二看守所死亡,警方称他是发狂而死。
检方最终认定称是心源性猝死。
●摔跤死:
2010年2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陈绪金在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看守所死亡。
警方先是称其系上厕所时摔倒猝死。
医生称被逼造假。
●喝水死:
2010年2月,一名河南青年在鲁山县某看守所内死亡,警方称他是在提审时喝开水突然发病死亡的。
●粉刺死:
2009年11月,山东文登市高村镇于维平在羁押期间死在看守所。
家人在查看尸体时发现其胸部有小洞,看守所称其系抠粉刺所致。
后尸检鉴定结果显示,死者被针类锐器反复刺戳胸部致心脏破裂死亡。
●激动死:
2009年12月,陕西女子王会侠被警方带走,问话20小时后非正常死亡,警方称情绪激动紧张为死亡的诱发因素。
●洗脸死:
2010年4月,湖北荆州市公安县一名在押男子离奇死在该县看守所。
警方称该男子系溺亡在洗脸台水池里
看守所探幽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黄秀丽
他躺在粉红色的病床上,正在输液,脚镣和地上的铁钩铐在一起,一名民警站在旁边;淋浴管是塑料的,为了防止自杀;无处不在的摄像头,连接到所长的办公室。
2010年6月4日,是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看守所接待第二十批参观者的日子。
自去年8月起,这里成为北京首个定期对外开放的看守所。
本报记者和来自几十名来自银行系统的参观者一起进入。
走进第一道铁门,还在惊讶之中,身后铁门就咣当一声关闭了。
当所有人都进来,第一道门锁好后,第二道门才能开启,这就是监管场所最常用的AB门,增加了保险系数。
从侧门进入收案大厅,沿着刚进所的在押人员的足迹往前走。
第一道关是检查身体,根据《看守所条例》,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重大疾病的,以及哺乳和妊娠妇女不能收押。
如果有外伤,我们也得让办案机关写情况说明。
看守所所长张宝力说,最近频频曝光的监管场所非死亡案件,绷紧了他的每一根神经。
照相、录入指纹,穿过草地,进入监区。
这是一个放射状的小楼,中央是监控屏幕,监区甬道向四周发散。
干净、安静,偶尔有几个穿着灰橙相间号服在押人员在民警的带领下走过来,没有任何恐怖的气氛。
工作带领大家看了几间留所服刑人员的空监舍。
看守所除了关押这部分人以外,更主要的工作是关押尚未被裁决的犯罪嫌疑人。
两类人住的监舍都是一样的,房间将近5米高,电扇高高地吊着,两侧都是竹板大通铺,墙壁上写着铺位号,整个房间可以睡10个人。
墙壁上,驻所检察人员的大照片很醒目,如果在押人员遭遇警方殴打或威胁,可以向这些人举报和求助。
房间有独立但透明的卫生间和淋浴设施,淋浴管是塑料的,为的是防止自杀。
每个房间都有一个19平方米的阳台,这是放风场。
从放风场望出去,可以看到外面的树木和草地。
这里每天上下午都有一个小时的放风时间。
这个三十多平方米的场所就是在押人员最重要的活动空间。
张宝力,这位在西城看守所工作了24年的老警察告诉记者,要完全杜绝在押人员的摩擦和矛盾,根本不可能。
但是他相信,凭他们的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不会发生躲猫猫事件。
这个看守所采取了多种办法来杜绝牢头狱霸的产生。
首先是充足的经费保证,在押人员基本的权利是吃饱和睡好,这些有保障了之后,他们就不会再为争夺基本的生活资源打架;第二是无处不在的摄像头,连接到他的办公室,以及分局、市局、驻所检察室;第三是在押人员以两人一组,两小时一换,轮流值班,防止一人垄断号长权力。
一路走到监所医疗室,空气中有一股消毒水的味道,几名穿着白大褂的医生和护士正在工作。
当天只有一名在押人员前来就诊。
他躺在粉红色的病床上,正在输液,脚镣和地上的铁钩铐在一起,一名民警站在旁边。
他告诉我们,他到外面的医院做了一个小手术,回看守所需要继续治疗养病。
医疗室和一家小型的社区医院差不多规模,有十六七个医生,200多种药,9个病床,可以进行初步救治。
食堂在监所外边。
黑板上公布了这一周的菜谱,以肉末胡萝卜为主。
民警罗小荣介绍说,进来了肯定不能吃大餐,但国家规定的每个在押人员每月180元的伙食费,可以保证他们吃饱。
一日三餐都是用推车送进去。
还有在押人员的阅览室和电教室,都是参观范围。
阅览室里有人民日报和北京日报,还有一些书籍和杂志。
这里的在押人员无需劳动,他们在等待裁决的日子里,每天的生活以学习和看电视为主。
这里的生活全由看守所负责。
有时,所里也推车进监区卖一些食品和日用品,价格表公布在收案厅的墙壁上,比如一条秋裤15元。
当天没有对外开放最神秘的审讯室。
审讯室建在AB门上方,共有3层,和监区分离。
大部分参观者对看守所的开放表示认可。
在20批参观者中,大多是单位组织来接受警示教育的,目前暂不对个人开放。
不过所长张宝力认为,对个人开放是迟早的事。
去年9月,一批留所服刑人员的家属来看过看守所,问得特别细,也很满意。
他还想争取让在押人员的亲属来参观,只要不安排亲属和在押人员接触,就不会影响办案,不会出现串供,而且效果会更好,监督力量更强。
让所有人都像了解派出所一样了解看守所,一来是消除公众的误解,二来把那些想从中谋利的人堵在外面。
开放的看守所就不会出现‘躲猫猫’。
张宝力说。
母亲李小玫的痛苦难以名状,儿子发病时她孤立无援,寻求帮助的结果却是永远地失去他。
黄秀丽/图
精神病人消逝看守所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黄秀丽发自北京
精神病人马可在发病期间刺伤前来解围的警察而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羁押于看守所。
83天后,警方称其病故。
鉴定专家怀疑死者在看守所遭遇严重外伤,但北京丰台警方坚决否认,称对马的看护做到了仁至义尽。
那天我不报警,我儿子就不会死。
55岁的李小玫在客厅凝视着儿子马可的遗像,泪流满面。
精神分裂症患者马可刺伤救助他的民警后,北京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将其羁押于丰台看守所。
83天后,马可悄无声息地死亡。
死因被公布为:
急性胆囊炎、胰腺炎致多器官功能衰竭。
丰台警方坚称对马可绝无殴打。
李小玫费尽周折找到儿子的原始病历,来自最高检的著名法医王雪梅鉴定后高度怀疑马可在羁押期间遭受严重外伤。
今年4月,北京市政法委和北京市检察院领导均批示要将此案彻查到底。
目前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正在进行专案调查。
马可之死再次更新了看守所非正常死亡的不堪记录。
但这一次,作为精神病人之死,事件因而更显突出。
他一定是挨打了!
李小玫一家本来生活在西安,2002年李从西安交通大学退休,与马可之父离婚后回到北京。
李小玫家有家族精神病史。
1998年高考时,马可的精神分裂症状初现端倪。
2008年奥运会过后,30岁的马可被北京市安定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马可犯病时会往电视机里倒水,剪断煤气管,砸东西。
母亲李小玫在2009年初曾求助于住地石榴园派出所的片警丁鹏,丁鹏为了保证她的安全,建议其住到外面去。
于是每次马可发病时,李小玫就到附近小旅社将就睡一晚。
去年9月一天,马可精神分裂症再度发作,把窗帘扯下来要自杀。
李小玫再次向派出所求助。
两天后的晚上6点,民警黄红飞以及其他几名警察和保安,带着手铐和警棍来到李家,准备将马送到安定医院。
此时,身高1.8米,体重将近190斤的马可正在客厅的沙发上穿裤子。
黄红飞等人围过去,马可进了自己的房间。
叫他们出去!
马可在屋里喊。
有刀!
是黄红飞的声音。
只见一个警察捂着头跑出来,李小玫看到有血流出。
她再次跑石榴园派出所求助。
等她跟所长、副所长赶过来时,发现小区里已经人山人海,警方已经将大半个小区戒严。
据丰台公安分局外宣民警刘春江介绍,当时为了抓捕马可,出动了特警、刑警——他手上有两把刀。
李小玫看到马可嗖嗖嗖地跑上了链家地产公司的二楼。
我儿子是精神分裂症!
李小玫大喊。
这时,警察一拥而上,将马可抓住带进了车里。
李小玫也被带进派出所做笔录,此时派出所几乎已经空了。
晚上9点,还在派出所的她终于听到汽车的声音。
从窗户探头往下看,看见一辆白色面包车的后门打开,儿子全身赤裸,被警察抬了下来。
他一定是挨打了!
李小玫脑子闪过一个念头。
为什么收押精神病人
第二天中午,李小玫向警方提交了安定医院的马可患有精神分裂症证明后,仍然收到了马可涉嫌故意杀人的刑拘通知书。
李小玫签完字后问,怎么是故意杀人呢?
李小玫担心生活起居全由她照顾的儿子,进入看守所后,会受其他在押人员的欺负。
她更担心儿子伤了警察后,会被报复。
于是她不断地给派出所打电话要求放人;半夜睡醒了梦见儿子了,拔脚就去了离她家只有五百米远的派出所;一次一次地给派出所所长刘玉海、副所长岳圆下跪:
我儿子有精神病,求你们放他出来治病。
根据刑法,精神病人造成危害如果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属于限制责任能力人,应负刑事责任。
看守所条例则明确规定,精神病人不能收押。
警方为什么一定要关押马可?
丰台公安分局外宣民警刘春江告诉本报记者,这个决定他们是经过慎重考虑的。
一是先前不知道马可是武疯子,需要做鉴定;二是他伤了黄红飞的颈部,刀刀致命。
当时你不能放他,他连警察都敢砍,伤了别人怎么办?
马可关押了26天后,北京市法医精神学鉴定中心做出鉴定结论,马可患有精神分裂症,在实施违法行为时,受精神病影响,辨认、控制能力削弱,系限制责任能力人,应负法律责任。
这个鉴定也证实了一点,抓马可从法条上来说是适用的。
刘春江说,丰台分局开了3次会议,论证法律适用问题。
临死前同意取保候审
在马可被关押在看守所的83天里,李小玫对儿子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处于毫不知情状态。
她聘请的好几任律师,都向丰台公安分局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但从未得到答复。
李小玫认为症结在于受伤民警黄红飞身上。
她打听到黄住在天坛医院,买了几百元的东西去看他。
在过道里,她和律师一起与黄谈了半个小时,表示愿意出10万元赔偿他。
李小玫对黄说:
阿姨我内疚,你是来帮我的,我儿子把你伤了,我愿意认你做儿子。
李小玫说,当时黄的回答是,我要你儿子的命。
第二天,黄就出院了,李小玫再也找不到他了。
李小玫还托熟人找到警方的负责人,钱都准备好了,但是也没办下取保。
李小玫的另一名律师告诉本报记者,他非常不能理解警方的行为。
马可是典型的精神病人,完全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警方关押他意味着承担了监护人的责任,在看守所,连正常的人都很容易致病,何况一个精神病人?
警方实际上承担着很大的风险。
不知道为什么警方一定要抓住这个烫手的山芋不放。
在马可被关押后的第80天,也就是2009年12月9日晚,丰台警方忽然通知李小玫取保候审批下来了,不过马可已经病危,身患急性胆囊炎、急性胰腺炎等8种疾病在北京市红十字急救中心重症监护室抢救。
重症监护室4层是北京警方与急救中心合作设立的,专门治疗在押人员,警方内部称其为北京市第二看守所。
据李小玫回忆,在急救中心一楼的警察办公室,一屋子的警察跟她谈,你签字,你儿子就自由了。
李小玫认为警方是推卸责任,她要求将马可送到大医院,病情稳定后,才签字。
警方不同意,双方谈判了3天。
12月13日下午5点30分,医生宣布马可因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这是故意杀人哪!
李小玫呼天抢地。
是否有暴力殴打
警方认为马可是患病死的,而且整个执法过程符合程序,对马可的治疗看护仁至义尽。
丰台公安分局刘春江告诉本报记者,警方对马可是很负责任的。
马可患病后,送医院非常及时,并给予了马全方位的看护。
李小玫无法接受,她认为警方羁押精神病人,坚决不同意取保等异常表现,暗含着猫腻。
经过几个月孜孜不倦地寻找,今年4月,她在北京市电力医院找到了警方两次带着马可就诊的病历。
至此,马可在看守所83天发生的故事清晰起来。
马可被抓捕后的6小时,发生右肩脱位、肱骨骨折,被送往电力医院治疗。
之后羁押于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
一个多月后,马可腹痛呕吐,再次进入电力医院治疗,未见好转,于是送往北京市红十字急救中心抢救,一个多月后,马可死亡。
李小玫因此怀疑马可在看守所遭到殴打,于是警察偷偷带他到医院治疗。
暴力殴打是否存在?
警方向本报记者解释称,骨折是抓捕马可时造成的,不排除他从楼梯上摔下来。
丰台警方反复强调,绝对没有殴打马可。
北京市红十字急救中心重症监护室原主任赵文福也向本报记者表示,他母亲所说的事(指殴打)不存在。
但是李小玫发现在马可第二次就诊时,医生为他拍了一张胸腹的X光片(医学术语叫腹平片)。
她从电力医院取回这张片子,请教一些外科医生,意外地得到了一个结果:
数名医生都告诉她,片子显示左胸9、10、11肋骨靠近脊柱部位有骨折。
蹊跷的是,北京市电力医院的病历和X线CR检查报告丝毫未提及骨折。
骨折是否真的存在?
该医院调出马可两次就诊拍摄的X光片对本报记者解释,马可被抓当天,未出现左侧肋骨骨折;第二次就诊时的X光片上,记者指着李小玫所怀疑的骨折部位,X光技师表示肺部纹理有阴影,骨折不确切。
2010年6月2日,本报记者持X片咨询一家三甲医院的外科医生,该医生表示,片子确实显示9、11肋骨靠近脊柱部位有骨折迹象,第十肋骨不明显,还需要结合病历和CT报告综合判断。
那么是否属于医院漏诊?
北京市电力医院的一名医生解释说,医生为他拍X光片是为了看腹痛,即使医生没从片子上看出骨折,也不能说是医生的责任。
最高检法医王雪梅看过李小玫提供的部分病历后向本报记者表示,她注意到,2009年11月2日,马可在北京市红十字急救中心曾有一张CR检查报告,显示腰2左侧横突骨折,双侧胸腔少量积液。
根据人体生理构造,腰椎这个部位骨折造成胸腔积液的可能性极小,而与这个部位相邻的胸廓左侧下端的9、10、11肋骨靠近脊柱侧部位的骨折,则很易形成胸腔积液。
李小玫手中那张片子恰好证实了这一点。
腹平片是为了看腹腔脏器是否有问题,但是也能照到胸部,假如胸廓下端肋骨骨折,也可显示出来。
所以,即使医生未在病历和报告单上提及左肋骨折,她也高度怀疑,马可在羁押期间遭受了一次严重的外力创伤,同时伤及腰椎和左肋。
马可因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外伤是重要的诱因。
她建议办案机关请影像学专家对片子进行鉴定。
就在本报记者获取骨折证据后的第二天,北京市检察院专案组已经调取了北京市电力医院马可的病历、X光片、CT报告等相关材料,和李小玫手中的病历、X光片等做了比对,并接受了李小玫不做尸检的意见。
这些证据是否会被检察院认定,本报将继续关注事件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