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华一矿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收购标准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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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华一矿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收购标准讲解.docx

荣华一矿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收购标准讲解

荣华一矿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收购标准

一、安全行为

1、入井人员不按规定穿作业服、矿工靴。

收购价;50元。

2、入井不带、不随身携带自救器、自救器不上灯架。

收购价:

50元。

3、入井穿化纤衣物。

收购价:

30元。

4、入井携带非防爆电子产品。

收购价:

30元。

5、乘坐人车不挂防护链、乘罐笼不关防护门。

对最外侧乘坐人员收购价:

50元。

6、行走在有架线的巷道内将铁器或工具抗在肩上。

收购价:

50元。

7、在井下随意躺卧。

收购价:

10元。

8、在井下随意摘下安全帽。

收购价:

30元。

9、在井下不随身使用矿灯(有照明的机电硐室除外)。

收购价:

20元。

10、非运转员、非检修人员擅自进机电硐室或运转员不制止。

收购价:

20元。

11、将衣物搭在机电设备上。

收购价:

20元。

12、大皮带非拉人速度乘坐。

收购价:

30元。

13、大皮带拉货时乘皮带。

收购价:

100元。

14、坐皮带、人车、罐笼时带超长工具。

收购价:

50元。

15、乘坐人车将身体探出车外。

收购价:

50元。

16、乘人车携带较大物件(开关、检漏、设备零部件等)。

收购价:

50元。

17、倾斜井巷坐轨道滑行(坐火箭)。

收购价:

50元。

18、用易燃物覆盖照明设备。

收购价:

100元。

19、将照明设备或小型电气设备装入箱内。

收购价:

50元。

20、在井下用电气设备或照明设备取暖。

收购价:

250元。

21、乘人车时睡觉。

收购价:

50元。

22、在主运道、斜井绞车道行走时不走人行道。

收购价:

20元。

23、擅自进入设置栅栏、警标和挂有危险警示牌地点。

收购价:

50元。

24、在刮板输送机上行走。

收购价:

20元。

25、随意跨越皮带运输机。

收购价:

20元。

26、将剩油、废油随意泼洒,用过的棉纱、布头等易燃物品随意丢弃。

收购价:

20元。

27、发现火情不及时直接灭火,开出矿籍。

收购价:

当事人每人500元。

28、不护送人车、罐笼。

收购价:

100元。

29、上下乘罐人员从罐后入罐。

收购价:

责任人50元。

30、硐室(绞车、变电所、压风机、大泵)运转员睡觉或脱岗。

收购价:

50元。

31、安排女工入井,收购价:

责任科长和书记各500元,并追究责任。

32、越线等车,收购价:

本人200元,班长200元,段长、书记各100元,两个队连带专业、安全区长各50元,三个队连带区长、书记、公会主席各50元。

33、蹬车、拉放车时走绞车道、坐小皮带、坐机头、坐车空,按违反一类警戒线处罚。

34、带烟带火入井、井下吸烟,按违法一类警戒线处罚。

35、人车(罐笼)抢上、抢下,按违法三类警戒线处罚。

36、喝酒入井和井下喝酒,按违法三类警戒线处罚。

二、采煤专业

(一)重大隐患

37、瓦斯超限作业,无风、微风作业。

按违反一类警戒线处罚。

38、空顶作业(包括进入机道、后路及采空区无支护作业)。

按违反一类警戒线处罚。

39、短线放炮,明火放炮,放糊炮,放炮不设岗,上隅角、煤仓处理堵仓违规放炮。

按违反一类警戒线处罚。

40、支护不兑规造成片帮、漏顶事故的。

按违反一类警戒线处罚。

41、煤尘严重超标。

按违反一类警戒线处罚。

42、不按规定排放瓦斯。

按违反二类警戒线处罚。

43、防突、瓦斯防治、初次放顶、过断层、过破碎带、过空巷、安装回撤、探放水、悬顶无针对性措施。

按违反二类警戒线处罚。

44、人为损坏和不使用通风设施、监测装备和抽放设施。

按违反二类警戒线处罚。

45、打眼装药平行作业、反向装药、不使用水泡泥、不按规定处理残拒炮。

按违反二类警戒线处罚。

46、煤仓篦子不合格使用。

按违反二类警戒线处罚。

47、采煤超前回收,悬顶改对柱达到5根及以上。

按违反三类警戒线处罚。

48、采煤工作面不经驻矿处和矿联合验收合格擅自生产。

按违反三类警戒线处罚。

49、采煤工作面无规程、不兑规作业。

按违反三类警戒

(二)工程质量

50、采煤队不开展小班安全质量验收工作。

收购价:

段长、书记每次各100元。

51、采煤队小班不进行安全质量或验收不认真、造假。

收购价:

值班段队长100元。

52、采煤队不在工作面执行现场交接验收。

收购价:

不交接责任人100元。

53、采煤队队长不在规定时间审查小班验收表。

收购价:

段长100元。

54、现场考问班组长不合格。

收购价:

段长、书记各50元,不合格者100元。

55、班组长不携带素质考问手册。

收购价:

责任人50元。

56、不按规定对《采煤作业规程》进行贯彻。

收购价:

采煤队技术员100元,主任工程师50元。

57、《采煤作业规程》中制定的措施缺乏技术性、科学性和实践性或不符合有关规定。

收购价:

规程编制人100元,主任工程师50元。

58、检查时,不带采煤专业检查工具,收购价:

检查人员50元。

59、无安全资格证箱、证箱破损、悬挂位置不正确。

收购价:

段长、书记各50元。

60、采煤工作面不按规定设特种支护(木垛、堆积、石墙、四根钢梁等)。

收购价:

段长、书记、生产段长各100元,现场指挥者100元。

61、采煤工作面特种支护设置不合格。

收购价:

段长、队书记、生产段长各50元,现场指挥者100元。

62、采煤工作面上下两口没有采用基本支护加4根钢梁方式支护。

收购价:

无设计时,主任工程师100元,有设计不兑规,段长、书记、生产段长各100元。

63、采煤工作面架设木垛的木料不采用对向平面木料架设(非应急条件下),收购价:

段长、书记各100元,直接责任者60元。

64、采煤工作面两巷转角切顶处不按规定标准设施堆积。

收购价:

段长、生产段队长各50元、值班段队长100元。

65、采煤工作面两口断面不符合规定且影响通风行人(特殊情况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批除外)。

收购价:

段长、书记、生产段长各100元。

66、采煤工作面安装、回撤无措施。

收购价:

生产科主任工程师100元,井区主任工程师50元。

67、采煤工作面两巷失修并威胁安全。

收购价:

区长、书记各100元,段长、段书记、生产段长各100元。

68、采煤工作面在检查时,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时,每一个点不符合标准。

收购价:

段长、生产段长各50元。

69、采煤工作面每出现一处台阶下沉。

收购价:

段长、生产段长各50元。

70、采煤工作面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超过200毫米不采取接实顶措施。

收购价:

段长、生产段长每处30元,值班段长每处50元。

71、采煤工作面拉线绳没设标准的固定卡子。

收购价:

段长50元。

72、采煤工作面支柱不成直线,其偏差超过标准规定。

收购价:

值班段长每处10元,打柱工每处20元。

73、采煤工作面每25个号未放置一组卡尺。

收购价:

每少一组段长、生产段长各20元,值班段队长30元。

74、打柱工不按规定使用量具打柱。

收购价:

打柱工20元,值班段队长10元。

75、无测力计、糖量计。

收购价:

每缺一件段长50元。

76、每出现一根单体柱迎山角不合格或光头单体柱。

收购价:

值班段队长5元,打柱工10元。

77、采煤工作面检查时出现缺柱、倒柱、失效柱。

收购价:

值班段队长每根5元,打柱工10元。

78、使用的单体柱型与采高不相符。

收购价:

柱管员每根10元,段长每根5元。

79、应使用铰接顶梁超前挂梁的工作面未实行超前挂梁。

收购价:

段长、书记、生产段长各50元,现场指挥者100元。

80、实行超前挂梁的采煤工作面,每少一个小链(含小链不链接)。

收购价:

段长、值班段队长、打柱工各5元。

81、采煤工作面不正确使用铰接顶梁。

收购价:

现场指挥者和责任人每根各5元。

82、采煤工作面上下巷超前支护配铰接顶梁。

铰接率达不到80%。

收购价:

段长、书记、生产段长各50元,当班指挥者100元。

83、铰接顶梁不使用搪材。

收购价:

现场指挥者50元,责任人30元。

84、采煤工作面下巷溜子尾滞后切顶线距离超过规定。

收购价:

段长、书记、生产段长、检修段长各50元。

85、《采煤作业规程》对采煤工作面倾角达到250以上、两巷超前支护高度大于2.5米时,未制定单体柱防倒措施。

收购价:

生产科长、主任工程师各50元,井区主任工程师50元、采煤技术员100元。

86、采煤工作面不兑规防倒、防窜矸措施。

收购价:

生产区长50元,段长、书记、生产段长各100元,当班指挥者100元。

87、《采煤作业规程》中对采煤工作面倾角大于250时,未制定工作面运输机、采煤机防滑防跑措施。

收购价:

生产科长、主任工程师各50元,井区主任工程师各50元,采煤技术员100元。

88、采煤工作面运输机、采煤机不兑规防跑措施。

收购价:

生产区长、机电区长、段长、书记、检修段长各50元,当班指挥者100元。

89、上下两口四根长梁使用不标准。

收购价:

现场指挥者和作业人员各100元。

90、采煤工作面上、下巷每发现一处断梁折柱不及时更换。

收购价:

段长、生产段长每处各20元。

91、采煤工作面或安装面回撤,起吊设备时不正确使用吊环或吊在锚杆上。

收购价:

段长、书记各20元,指挥者50元,操作者每人30元。

92、采煤工作面上、下巷及运输溜子道、皮带道积水长度超过规定。

收购价:

段长、生产段长各30元,值班段队长50元。

93、采煤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单体柱不配铰接顶梁(特殊情况有公司批复除外)。

收购价:

生产区长30元,段长、生产段长各50元。

94、采煤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不标准,长度不够。

收购价:

段长、书记各50元,直接责任人100元。

95、工作面支柱、铰接顶梁不实行编号管理。

收购价:

支柱管理员50元。

96、工作面机道煤壁伞沿大于规定不采取措施。

收购价:

现场指挥者每处50元。

97、工作面支护不接顶。

收购价:

现场指挥者每处30元,打柱工每处20元。

98、采煤工作面支护钻底量大于规定时不采取措施或不兑现措施。

收购价:

段长、书记、生产段长各50元。

99、采煤工作面顶帽复用率超过规定。

收购价:

段长、书记各50元。

100、采煤工作面液压泵压力值达不到规定标准。

收购价:

机电区长30元,检修段长50元,泵修负责人100元。

101、安装回撤面的乳化泵箱使用清水。

收购价:

值班段队长30元,泵工50元。

102、乳化泵因水平超差,导致活塞不供油运转。

收购价:

检修段长100元。

103、乳化泵活塞油盒内无油或用油水混合润滑。

收购价:

责任司机50元。

104、乳化泵箱不使用储能器。

收购价:

段长、检修段长和检修工各50元。

105、乳化泵箱无过滤网、过滤器,不使用自动配比器或自动配比器失灵。

收购价:

检修段长50元。

106、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不完好、漏液。

收购价:

检修段长30元,检修工50元。

107、乳化泵压力表失灵。

收购价:

检修段长20元,检修工30元。

108、乳化泵及泵箱,没有按要求打水泥基础。

收购价:

段长、检修段长各50元。

109、乳化液浓度没有达到标准。

收购价:

泵工50元。

110、工作面三直不直。

收购价:

段长、生产段长各20元,现场指挥者50元。

111、采煤工作面无线绳。

收购价:

队长、书记各30元,值班队长50元。

112、采煤工作面两巷不整洁。

收购价:

段长、书记、生产段长各30元。

113、采煤机滚筒缺齿座、缺截齿。

收购价:

司机长每个5元。

114、采煤刮板运输机没有按规定设挡煤板。

收购价:

段长、书记各50元。

115、工作面缺挡煤板和电缆槽。

收购价:

队长、书记、检修段长每节各20元。

116、跨皮带处无过桥。

收购价:

段长、书记各30元,检修段长50元。

117、采煤连续化运输皮带机安设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

收购价:

段长、书记每处各10元,检修段长50元。

118、采煤连续化运输皮带无水平尺、线绳。

收购价:

段长、书记、检修段长各50元。

119、采煤皮带运输机用圆木或单体柱挡皮带防止跑偏。

收购价:

责任人30元。

120、皮带纵梁与H架子连接处脱节。

收购价:

检修段长每处5元,责任人每处10元。

121、纵梁与H架子连接处少涨销。

收购价:

责任人每个5元。

122、皮带H梁子无编号。

收购价:

段长、书记、检修段长每处各5元。

123、H架子底角悬空、安设不正。

收购价:

段长、书记每处各10元,检修段长每处50元。

124、皮带尾缺承载滚。

收购价:

检修段长每组20元,检修工每组30元。

125、皮带尾承载滚无胶套。

收购价:

每少一个检修段长10元,检修工20元。

126、转载点无固定水泥基础。

收购价:

段长、书记各100元。

127、工作面溜子上下机头贴靠上下帮煤壁。

收购价:

段长、书记、生产段长各50元。

128、刮板运输机头与皮带尾搭接处,不设置固定铁架。

收购价:

生产区长30元,段长、检修段长各50元。

129、采煤队负责管理的巷道出现严重片邦,收购价:

队长、书记每处各50元,巷修段长每处100元。

130、采煤工作面牌板不全,规格不一致,图版内容与实际不符。

收购价:

主任工程师30元,技术员50元。

131、采煤工作面牌板未采用落地式支架。

收购价:

段长、书记各50元。

132、采煤工作面图牌板上的平、刨面图数据填写不全,不准确。

收购价:

主任工程师30元,技术员50元。

133、采煤负责铺设的风水管、电缆吊挂不符合标准。

收购价:

段长、书记每米各5元,检修段长每米10元。

134、采煤吊挂的电缆与压力水管、抽排管吊在同一侧,且没有达到规定安全距离。

收购价:

检修段长每米10元。

135、采煤工作面上、下巷超前支护范围内,闲置设备、材料没有及时撤出。

收购价:

段长、书记各50元。

136、上、下巷超前支护不设置量具。

收购价:

值班段队长20元,责任人30元。

137、采煤工作面送顺硐留煤柱,其规格、支护与规程不相符。

收购价:

段长、生产段长各30元,值班段队长50元,责任人100元。

138、工作面较接顶梁不绞接。

收购价:

当班指挥者每个10元,打柱工每个5元。

139、下巷刮板运输机不设挡煤板或挡煤效果不好。

收购价:

队长、书记各50元。

140、上下巷超前支护初撑力小于规定。

收购价:

直接责任者每根10元。

141、工作面丢顶、底煤。

收购价:

值班段队长每米10元,采机司机每米20元。

142、工作面出现割顶、割底长度2.0m、深50mm。

收购价:

采煤司机每米20元。

143、工作面刮板输送机与平巷刮板运输机搭接不合理,造成底链拉回头煤。

收购价:

段长、生产段长、检修段长各50元。

144、平巷刮板运输机尾没打压柱。

收购价:

值班段队长20元,直接责任人30元。

145、下巷溜子尾滞后超过规定。

收购价:

段长、书记、生产段长各50元。

146、皮带运输机托滚不全。

收购价:

少一个检修段长5元,检修工10元。

147、工作面注液枪不使用密封圈。

收购价:

打柱工每个20元。

148、转载点不设可调式灯架。

收购价:

段长、检修段长每个20元。

149、采煤连续化运输转载点不设操作台。

收购价:

段长、检修段长每个50元。

150、采煤上、下巷设备码放不整齐、物料不上架。

收购价:

段长、书记各50元。

151、采煤上下巷设备、物料存放点无标志牌。

收购价:

段长、书记各50元。

152、留巷石墙的位置与规程不符或滞后超过规定。

收购价:

生产段长50元,负责人100元。

153、采煤工作面石墙护柱,少柱或断柱。

收购价:

直接责任人每根20元。

154、码石墙作业人员取料时不适用长把工具。

收购价:

值班段队长30元,直接责任人50元。

155、采煤工作面留巷石墙压荐不符合规定。

收购价:

直接责任人50元。

156、采煤工作面留巷石墙灰浆使用不符合规定。

收购价:

直接责任人100元。

157、采煤工作面留巷支护(锚网、锚锁、锚杆、铁棚等)滞后超过规定。

收购价:

段长、书记、生产段长、负责人各50元。

158、转载点、配电点、乳化泵站缺砂箱和灭火器。

收购价:

检修段长每件50元。

159、井下现场作业人员不能熟悉掌握防灭火知识。

收购价:

段长、书记各50元。

160、采煤连续化运输皮带下积货多(连续长度超过5米),收购价:

责任人20元。

161、平巷刮板运输机挡煤板连接不正确。

收购价:

检修段长每处10元。

162、使用时间超过3各月以上的绞车不打水泥固定基础或基础不合格。

收购价:

段长、书记各100元。

163、使用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小绞车、回柱绞车的四压两戗柱材质不符合规定。

收购价:

段长、生产段长各50元。

164、使用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小绞车、回柱绞车没有四压两戗柱。

收购价:

段长、生产段长各100元。

165、小绞车、回柱绞车缺四压两戗柱。

收购价:

段长、生产段长每根30元,责任人每根50元。

166、小绞车、回柱绞车的四压两戗柱松动。

收购价:

值班段队长每根10元、责任人每根20元。

167、使用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小绞车、回柱绞车戗压柱无柱窝。

收购价:

段长、生产段长、责任人每根各30元。

168、小绞车、回柱绞车距轨道的安全距离小于0.7米。

收购价:

检修段长30元,责任人50元。

169、煤仓上口不按规定设栅栏或设置不标准。

收购价:

段长、检修段长各100元。

170、煤仓上口无水沟,水流入煤仓内。

收购价:

段长、书记、值班段队长、岗位点司机各100元。

171、采煤工作面不使用移溜子器或移溜子器安设不符合标准。

收购价:

段长每台30元,值班段队长每台50元。

172、采煤工作面移溜器不设单独戗柱。

收购价:

生产段长每台20元,值班段队长每台30元,移溜工每台50元。

173、采煤工作面移溜器戗柱不实行编号管理。

收购价:

柱管员每个10元。

174、移溜器推拉杆未缩到零位。

收购价:

值班段队长每处10元,移溜工每处20元。

175、采煤队管理的皮带头尾没设特种工具架。

收购价:

检修段长30元。

176、采煤队管理的皮带头尾掏工具不全。

收购价:

检修段长每件10元。

177、采煤工作面安装、回撤时,在通风、供电、运输系统不可靠的情况下作业。

收购价:

区长、书记各100元,生产区长、段长、书记各200元。

178、采煤工作面安装、回撤前,生产科长不主持召开有关人员专门研究针对性安全措施。

收购价:

生产科长200元。

179、采煤工作面安装、回撤的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专人负责。

收购价:

生产科长、区长各100元。

180、采煤工作面安装、回撤违反安装、回撤程序和顺序。

收购价:

区长、安装队长各100元,现场指挥者200元。

181、安装面安设前不先设水管。

收购价:

机电区长50元、机电队长100元。

182、安装、回撤过程中,现场无科级领导现场指挥。

收购价:

区长、书记各50元。

183、安装、回撤过程中,现场无人进行安全监察。

收购价:

安监科长50元。

184、炮采工作面不按作业规程要求在靠煤壁侧打临时点柱,每少打一根柱。

收购价:

值班段队长30元,打柱工20元。

185、炮采工作面倾角大于25度时,不按规定设置挡矸木,每少一根。

收购价:

值班段队长30元,打柱工20元。

186、炮采工作面放炮不设皮带帘子或帘子不合格,(帘子长度小于5米、高度与采高不相符)。

收购价:

队长、生产段长各30元,值班段队长50元。

187、炮采工作面未排柱以外2m2内的浮煤平均厚度超过30mm厚。

收购价:

值班段队长、放炮员各50元。

188、综采工作面上部支架上不按规程规定设枕木、草帘等措施。

收购价:

拉架子工30元、值班段队长50元。

189、综采工作面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大于300毫米不采取措施。

收购价:

现场指挥者每处20元。

190、综采工作面支架顶梁与顶板仰俯角大于规定。

收购价:

现场指挥者每架20元,移架工每架10元。

191、综采工作面支架出现咬架现象。

收购价:

指挥者每处20元,移架工每架10元。

192、综采工作面架间空隙超过规定。

收购价:

指挥者每处20元,移架工每处10元。

193、综采面支架前梁接顶不严密。

收购价:

指挥者每架20元,移架工每架10元。

194、综采工作面支架不垂直顶底板,架型不正。

收购价:

现场指挥者每架20元,移架工每架10元。

195、综采工作面支架漏液、串液。

收购价:

检修段长每架10元,检修工每架20元。

196、综采工作面支架自动卸载。

收购价:

检修段长每架10元,检修工每架20元。

197、综采工作面支架前梁端面距大于规定长度。

收购价:

现场指挥者每架20元,移架工每架10元。

198、综采支架前探梁伸缩段不好使。

收购价:

段长每架20元、检修段长每架50元。

199、综采支架侧护板闭锁销子没打开。

收购价:

检修段长、责任人每个各10元。

200、综采支架缺侧护板。

收购价:

段长、书记每个各30元、检修段长每个50元。

201、综采支架大柱缺卡块、横销、立销。

收购价:

检修段长每处20元。

202、综采支架推拉头与溜子连接不正确。

收购价:

检修段长每处20元。

203、综采支架推拉头采用软连接。

收购价:

段长10元,检修段长每个20元。

204、综采支架平衡千斤顶失效。

收购价:

机电副队长每个20元。

(三)放炮管理

205、火工品没有配备火药箱和电管箱。

收购价:

段长、生产段长各100元。

206、火药箱、电管箱损坏。

收购价:

生产段长50元。

207、火药箱、电管箱不上锁管理。

收购价:

段长、生产段长各100元。

208、水炮泥乱扔、乱放。

收购价:

值班段队长50元,放炮员每个20元。

209、火药箱、电管箱存放距离不符合规定。

收购价:

生产段长20元,值班段队长30元。

210、装药不使用标准炮棍。

收购价:

放炮员50元。

211、放炮员运送火药、电管不实行分装分运。

收购价:

放炮员100元。

212、非放炮员领取、运送火药、电管。

收购价:

段长、书记各30元,当班指挥者50元,领药人员每人100元。

213、装完药之后做与放炮无关的工作。

收购价:

现场指挥者100元,其它作业人员每人50元。

214、领取火工品不使用专用兜子。

收购价:

段长、书记各30元,领药人员50元。

215、火工品有箱不入、乱扔乱放。

收购价:

放炮员50元。

216、火工品箱内存放杂物。

收购价:

放炮员50元。

217、炮眼内炮泥装填不满。

收购价:

现场指挥者50元,放炮员30元。

218、临时施工作业(处理大块石、维修巷道等)领药无审批、无措施领药(无审批手续,无安全措施)。

收购价:

领药人50元,火药库主任、放药人各100元。

219、放炮器失爆。

收购价:

放炮员50元。

220、放炮器无压线螺母或接线桩系角线。

收购价:

放炮员50元。

221、放炮器钥匙不随身携带。

收购价:

放炮员50元。

222、火工品不按规定返库。

收购价:

段长、书记各50元,值班段队长、放炮员各100元。

(四)通风管理

223、上隅角不按规定悬挂便携仪或便携仪不打开。

收购价:

现场指挥者100元。

224、采煤工作面上隅角使用便携仪悬挂的位置不正确。

收购价:

值班段队长50元。

225、采煤工作面上转角无支护导致监测探头、便携仪悬挂位置错误。

收购价:

现场指挥者100元,瓦检员50元。

226、采煤队负责洗尘范围内煤尘超标(5米长*2毫米厚)。

收购价:

段长、书记各50元,洗尘责任人100元。

227、人为损坏洒水消尘设施。

收购价:

段长、书记各50元,直接责任人100元。

228、人为损坏隔爆设施。

收购价:

段长、书记各50元,直接责任人100元。

229、采煤工作面每班不向后顶底板洒水(每班至少两次)。

收购价:

值班段队长、瓦检员、责任人各50元。

230、连续化运输转载点无洒水消尘20米软管。

收购价:

主管段长每处50元。

231、连续化运输转载点无自动喷雾装置。

收购价:

主管段长每处50元。

232、采煤工作面连续化运输转载点喷雾设施失灵。

收购价:

主管段长每处50元。

233、炮采工作面放炮后没有采取分段洒水降尘措施。

收购价:

值班段队长、直接责任人各50元。

234、采煤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不按规定携带或不使用便携仪。

收购价:

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各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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