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楼综合利用电厂计量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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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楼综合利用电厂计量管理办法

赵楼综合利用电厂计量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赵楼综合利用电厂计量管理的组织机构、管理职能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办法适用于赵楼综合利用电厂各车间、车间。

2管理职能、职责

2.1计量管理的组织机构

2.1.1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安技室主任为副组长、各车间正职为成员的全厂计量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厂的计量领导工作。

2.1.2成立以安技室副主任为组长、各车间计量专责人(兼职)、计量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计量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厂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工作。

2.1.3随着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计量管理机构成员。

2.2职能

2.2.1计量管理领导小组是全厂计量工作的领导机构,决定我厂计量工作的重要事宜。

2.2.2安技室是我厂统一管理计量工作的职能机构,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厂计量管理工作,负责本办法的贯彻执行,对计量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检查、监督。

安技室计量专工负责全厂计量管理日常工作。

2.2.3各车间确定一名专工(或管理员)为本车间计量管理员,在技术业务上接受计量专责人监督、检查。

2.2.4检修班组技术员兼班组计量管理员,在本车间计量管理员的指导下开展计量管理工作。

2.2.5以上人员组成我厂计量管理网。

2.3职责与分工

2.3.1分管厂领导的职责

2.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2.3.1.2批准计量管理模式和量值传递系统。

2.3.1.3审定本厂计量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和制度。

2.3.1.4审定本厂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就重大计量工作问题做出决策意见。

2.3.2安技室主任(兼计量机构负责人)职责

2.3.2.1宣传贯彻计量法律、法规,负责审核各项计量管理标准并监督实施,接受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

2.3.2.2负责组织建立本厂需要的计量标准,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

2.3.2.3负责审核并组织实施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积极开发应用计量新技术、新装备,负责审查引进的计量技术和装备,负责计量技改方案和基建项目中计量方案的审查。

负责计量设备大修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

2.3.2.4负责审核全厂计量器具周检计划、抽检计划并监督实施。

2.3.2.5统一组织计量人员参加技术培训、考核、取证。

开展技术交流,推广运用新技术,不断提高计量管理和技术水平。

2.3.2.6审核计量器具购置、封存、报废申请。

审核计量器具检定费用。

2.3.2.7对全厂能源计量、经营管理、生产过程的检斤、检尺、抄表等计量数据实行监督管理。

2.3.2.8负责厂内计量纠纷的调解与仲裁,并代表厂方参与外部计量纠纷的调解与仲裁活动。

2.3.2.9定期组织召开计量管理网工作会议,考核各车间计量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对工作中成绩优劣者提出奖惩意见。

2.3.3安技室计量专工

2.3.3.1负责草拟各项计量管理标准及有关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3.3.2负责草拟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年底进行工作总结。

参加计量技改方案审查、施工监督及竣工验收。

3.3.3.3督促检修车间、燃化车间建立健全计量器具、仪表台帐,机组大、小修前15天编制计量器具周检通知单报审后监督实施。

3.3.3.4审核计量器具购置、封存、报废、申请并根据生产、试验需要对车间之间计量器具进行调配。

3.3.3.5季后10日内对各车间计量器具周检率、周检合格率、计量检测率提出考核建议。

3.3.3.6负责统一联系向外送检事宜。

统一组织计量人员参加培训、考核、取证等事宜。

3.3.4各车间计量管理员职责

3.3.4.1在车间主管领导下,认真执行本厂计量管理办法,负责本车间计量管理工作,按时统计上报有关计量报表,并接受计量专责人监督、检查。

3.3.4.2组织实施计量器具周检、抽检计划,确保计量器具按期检定和计量标准按时送检。

3.3.4.3安技室下达周检通知单后,各车间集中送检(如计量器具数量比较少的车间,可由计量专责人协调统一送检)。

3.3.4.4周检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校验情况输入试验管理记录中。

3.3.4.5每次周检结束后10天内向安技室报告周检率及周检合格率。

3.3.4.6每季末向安技室书面报告计量标准器具的周检率及周检合格率。

3.3.4.7初审本车间计量器具购置计划及报废、封存申请。

对新购置计量器具及时录入设备管理台帐中。

3.3.4.8计量管理员监督检查所属班组建立的计量台帐,技术档案,做到帐、卡、物相符。

3.3.4.9对本车间所属班组执行计量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提出考核建议。

3.3.5班组计量管理员的职责

3.3.5.1编制、完善本班计量器具台帐,整理、保管技术档案,做到帐、卡、物相符,如有变更及时录入台帐中。

3.3.5.2监督本班组所用计量标准装置及测试仪器准确、完好并按时送检。

3.3.5.3按时完成计量器具周检计划,并及时将周检情况录入台帐。

3.3.5.4提出计量器具申购计划,提出计量器具报废及封存申请报上级批准。

3.3.5.5按时完成仪表抽检计划。

2.4职权

2.4.1安技室有权检查、监督各单位计量器具的管理和正确使用情况、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2.4.2安技室有权对各车间计量管理工作提出奖惩意见。

2.4.3安技室有权对超期未检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提出停止使用的意见,并下达通知单,限期整改。

2.4.4本厂各车间之间因计量器具数量、精度等与实际要求不相符造成闲置时,安全技术科有权进行调剂余缺。

3管理内容与方法

3.1管理工作内容

3.1.1计量器具的管理

3.1.1.1计量器具的添置,由使用车间填写计量器具专用申购计划,经车间主管及计量管理员初审后报安技室审核,物资供应人员方可采购。

3.1.1.2采购入厂的计量器具须先检定,合格后由仓库管理人员登记入库(普通长度计量器具有CMC标志及有效期内合格证可不进行入库前检定,计量标准及贵重测试仪器由采购员联系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检定、测试,确认合格后方能正式入库),不合格的由物资供应人员负责退货。

3.1.1.3领用计量器具必须进行检定,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准使用。

3.1.1.4使用单位申请领用的计量器具,必须进行登记建帐、立卡。

并及时录入设备台帐中。

3.1.2计量标准器具的建立和计量检定

3.1.2.1本厂建立热工、电测两个计量标准室,是本厂实施计量检定的场所。

3.1.2.2本厂建立计量标准器具要向上级计量部门申请考核,只有取得计量标准考核合格证后,方能开展量值传递工作,并按期申请复查换证。

3.1.2.3计量检定人员必须经过理论培训和实际考核取得检定员证后,方可从事检定工作,签发有效计量检定的技术文件和检定报告。

3.1.3计量监督

3.1.3.1安技室是处理全厂计量纠纷的仲裁机构。

3.1.3.2各车间之间由于计量器具的失准引起争议时,安技室应组织有关计量标准室复核仲裁。

3.1.3.3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损坏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又隐瞒不报,给生产和经营管理造成损失者,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3.1.3.4无故不按期送检,导致计量器具超期使用或失准造成损失的,要追究使用车间或责任者的责任。

3.2计量管理工作方法

3.2.1计量管理员应做好下列技术管理工作

3.2.1.1组织编制本车间的计量器具明细表,按A、B、C分类划分。

计量器具分类管理办法见附录A。

3.2.1.2编制计量器具周检和抽检计划,并按时上报。

3.2.1.3组织建立计量器具台帐、记录、图纸、说明书、原始资料、检定记录等,做好归档工作。

3.2.1.4负责本车间计量器具配备的核定、保证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计量检测率。

3.2.1.5各车间计量管理员要定期监督检查计量检定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到期或过期的要督促进行检定。

3.2.2计量器具的封存

3.2.2.1计量器具封存的范围

a)凡长期(半年以上)不用的计量标准器和其它计量器具。

b)因故超检定周期的计量标准器具。

c)因超差降级而尚未处理的计量器具。

d)因历史原因超编的计量器具及暂时不用的标准计量附件。

3.2.2.2被封存的计量器具应建立清册,按有关存放要求妥善保管。

3.2.2.3计量器具启封使用须经有关车间同意,并经检定、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3.2.2.4本厂生产现场在用的计量器具应有完整的铅封、封印。

便携式计量器具均应有A、B、C分类标志。

3.2.3计量技术档案资料管理

3.2.3.1计量技术档案、资料是进行计量管理、计量检定测试的重要数据。

计量技术档案的管理除执行本厂“档案管理标准”外,还要遵守本办法有关规定。

3.2.3.2各专业计量室的计量标准装置都应建立台帐,建立报告、考核申请、复查申请、装置履历表、检定证书、使用说明书等由专人负责保管、填写。

3.2.3.3各班组应保存所辖计量器具的台帐、原始记录、检定证书、抽检测试报告、检修记录等,班组计量管理员负责整理、保管备查。

3.2.3.4安技室计量专责人负责建立全厂计量器具总台帐、能源计量器具台帐、标准计量器具台帐、强检计量器具台帐及计量标准装置配套登记表。

3.2.4计量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

3.2.4.1全厂计量人员(含管理、检定、理化分析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计量法令、政策和本厂《计量管理办法》,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钻研计量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计量技术水平。

3.2.4.2计量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能进行计量检定或理化分析工作,才能签署相应计量技术文件(检定证书、分析报表等)。

3.2.4.3无故不参加培训,或二次考核不合格者,应根据情况给予扣奖或调离计量岗位。

3.2.4.4对在计量管理、计量检定、理化分析中认真执行计量法规,对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贡献者,经所在车间推荐,安技室核查请生产副总经理批准给予相应的荣誉和物质奖励。

3.2.4.5对在计量工作中违反规定,给安全生产、经济效益带来一定损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扣奖直至调离计量岗位等处理。

3.3计量器具的周检

3.3.1为了确保生产过程在用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必须做好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

每年12月10号前,各车间编制下年度在用计量器具包括标准器具周检计划上报安全技术科,由安全技术科汇总审核后报总工程师批准,然后下发各单位实施。

3.3.2强检的标准计量器具和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周期送电力质检中心,地方政府计量检定车间和本厂标准室实行强制检定,不得延误量值传递工作。

3.3.3依法管理的标准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应按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结合本厂的具体情况,确定合理的检定周期,按周检计划送山东电力公司、当地计量检定部门或本厂标准室进行检定。

3.3.4全厂在用的计量器具,根据检定规程和科颁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和本厂具体情况确定合理的检定周期,结合主辅设备的大小修进行合理安排。

3.3.5各车间应在每月5号前将上月周检完成情况汇总,经分管领导审定后,上报安全技术科。

要求周检率要在95%以上,周检合格率也要在95%以上。

3.3.6安技室应督促有关车间做好计量器具的周检。

对周检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及时协助各单位研究解决。

3.4计量器具的抽检

3.4.1计量器具的抽检,是在用计量器具合格与否的真实反映。

各车间应认真做好在用计量器具的抽检工作。

每年12月10日前安技室各专业监督专工编制下年度在用计量器具的抽检计划。

由安技室汇总审核后报总工程师批准,然后下发各单位实施。

3.4.2在用A、B类计量器具的抽检工作,可以结合检修进行,也可以根据计量器具情况在运行中抽查。

运行中抽检必须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办理工作票,征得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后方可进行抽检工作。

工作中严格按各项规程制度进行操作。

抽检结束后应及时将该计量器具投入运行,并做好原始记录。

3.4.3抽检率不应低于10%,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5%,抽检目录应兼顾计量器具的不同类型和不同的主管班组。

3.5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3.5.1使用标准计量器具,必须严格执行标准计量器具使用必备条件,不符合者严禁使用。

3.5.2标准器具,精密仪器应设专人管理,妥善安放,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标准计量器具、精密仪器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说明书及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其他持证人员使用时应征得主管人员的同意,使用中应爱护仪器,保持清洁完好。

3.5.3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有计量测试报告或检定证书,发现超周期使用的计量器具,要及时查明原因,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超周期或无检定合格证(或测试报告)的计量器具。

3.5.4使用计量器具时,应选择合理,严禁摔、砸、碰,用后合理保养,并恢复到正常状态。

3.5.5生产现场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有设备主人。

设备主人要经常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排除,根据检定周期结合设备大小修按检修质量标准和定期维护制度的要求,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以保证计量器具的正确灵敏可靠。

3.5.6生产现场在用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时,运行人员应及时与有关班组联系,进行处理。

对于大型计量设施,贵重精密测试仪器,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拆修,并详细填写记录,存档备查。

3.5.7存放计量器具的场所,保持清洁卫生。

温度、湿度要符合规程要求,对易变型的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严禁混放。

要有明显的“待检区”和“已检区”存放标志。

3.6计量器具的修理

3.6.1标准计量器具和强检计量器具的修理,必须送法定机构或取得计量器具修理许可证的修理单位进行,其他单位不得擅自拆修。

3.6.2计量器具出现非正常损坏、破坏时,必须先分清责任,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

3.6.3修后的计量器具应符合检定规程及有关技术文件规定的精度等级。

修后达不到原精度而符合较低级别的精度时,可降级使用。

若达不到规定的最低精度时,可办理报废手续。

3.6.4计量器具修理后要经计量检定人员检定,检定结果填入历史记录卡。

3.7计量器具的报废

3.7.1标准计量器具经上级计量部门检定,修理、调试后仍不合格,无法修复者,可办理报废手续,属于固定资产的计量标准器按正常报废手续办理,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予以报废并报有关车间备案。

3.7.2在用计量器具修理后,仍达不到检定规程及有关技术文件规定的精度等级,或属于淘汰产品,可以由有关车间或班组计量管理员办理报废手续,经计量专责人审核。

2000元以上计量器具或计量标准器具的报废需报请总工程师或计量管理组长(副组长)批准。

3.7.3报废后的计量器具,要隔离存放,不得再行使用。

4检查与考核

4.1电厂领导和各车间应组织贯彻实施本办法,并应达到办法的规定。

4.2各车间及专业人员,应负责组织对办法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4.3本办法的实施、执行车间、岗位,应实施本办法并达到办法的规定。

4.4对不符合本办法的行为应进行纠正和处理,按照承包合同、经营责任制,对责任车间、责任岗位人员进行考核。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计量器具分类管理办法

A.1为了加强对计量器具的科学有效管理,做到在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按我厂的特点,有重点地管好、用好计量器具,确保量值的准确一致,特制定本办法。

A.1.1本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科颁《计量管理工作规定》和《电力工业发供电企业计量工作管理规范》及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A.1.2本办法的分类原则是按计量器具在我厂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作用和国家对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以及计量器具本身的质量及其使用环境条件、检测频度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划分为A、B、C三个管理类别,并分别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考核办法。

A.2计量器具分类管理范围

A.2.1A类管理的计量器具的范围

a)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b)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c)用于重要试验的仪器仪表

d)重要测点的就地压力表

e)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A.2.2B类管理的计量器具的范围

a)工艺过程中主要监测仪表、计算机监测系统及其一次仪表

b)参与联锁计量仪表

c)自动调节系统中各种变送器及其它计量仪表

d)化学监督用主要计量仪表

e)热力、高压、金属等试验用计量仪表、仪器

f)用于对比现场计量仪表的仪器、仪表

g)修配用于质量检测,检修班组对检修工艺要求较高的长度计量器具

h)用于厂内能源及贵重物料核算的计量器具

A.2.3C类管理的计量器具的范围

a)工艺过程中除A、B类外仪表及就地安装仅供指示用弹簧管压力表、玻璃杆温度计及电流表、电压表

b)不能拆装的测量用互感器

c)低值易耗的玻璃量具

d)各班组用氧气表、乙炔表

e)拆装不便及除A、B类测温仪表外其它表计的测温元件

f)只作定性分析用,对准确度无严格要求的计量器具

g)低压电机上电能表

h)本厂无法检定的个人配置的钢板尺、钢卷尺等。

A.3计量器具分类管理办法

A.3.1A类管理办法:

A.3.1.1凡列为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一律按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A.3.1.2属A类管理的计量器具进厂时,必须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标志,检定证书或出厂合格证并进行入库检定,其检定周期不得超过国家检定规程规定的最长周期。

A.3.1.3对准确度高、量值易变、检测频繁的计量器具,为确保其使用准确度,可酌情缩短检定周期。

A.3.1.4对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要贯彻执行标准物质管理办法,严格保存和使用。

A.3.1.5对能自行检定的A类计量器具要按计划进行抽查。

全年抽检数不少于可抽检总数的10%,合格率不低于98%。

A.3.2B类管理办法

A.3.2.1B类管理的计量器具进厂时必须制造计量器具许可标志,检定证书或合格证,其检定周期可根据其本身的质量、性能和使用、检定等情况,有的可按检定规程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有的可适当延长检定周期,有的可酌情减少其检定项目,有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其使用准确度。

A.3.2.2对于在线运行的计量器具其检定周期的可随机组小修间隔,大修间隔而定,但必须加强日常维护和监督。

A.3.2.3对于已有一般准确度要求,计量性能稳定耐用,使用又不频繁的计量器具,其检定周期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最长周期的二至四倍。

A.3.2.4对已建标能进行检定的B类计量器具,要按计划进行抽检,全年抽检数不应少于可抽检总数的10%,抽检合格率不应低于98%。

A.3.3对准确度无严格要求的工具类,指示用计量器具,使用期间要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到随坏随修,随换,修后必须进行检定。

A.3.4分类管理标志:

对于工作用测量设备,根据其重要程度,实行A、B、C类管理。

对于带有检定周期的测量设备,检定人员检定合格后,在设备本体上贴上含有A、B、C类字样的合格证。

对于只进行一次性检定的计量测量设备(即周期为零),检定人员在检定合格的设备本体上贴上《合格证》。

该标记采用绿色。

A.3.5确定分类的办法:

A.3.5.1各领用车间在领到计量器具后,计量管理员应立即向计量专责人填报建帐通知单,确定的类别及检定周期须经计量专责人认可。

A.3.6计量器具台账车间编号规定:

A.3.6.1车间编号栏目中

×××××××

───┬──┬─┬─

车间代码机组号序号

A.3.6.2车间代码如下表:

序号

车间名称

车间代码

序号

车间名称

车间代码

1

安全技术科

AJK

6

热工检修

RGJX

2

热工标准室

RGB

7

化学

HX

3

电测标准室

DCB

8

锅炉检修

GLJX

4

电气检修

DQJX

9

燃料专业

RLZY

5

汽机检修

QJJX

10

检修工器具库

JXQJ

A3.6.3机组号为1、2,00为公用系统。

A.3.7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

A.3.7.1A类管理计量器具检定周期(月)

A.3.7.1.1用于量值传递的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具按规程

A.3.7.1.2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周期(月)

a)贸易结算

微机汽车衡6

热量计(燃料发热量)12

理化分析用天平12

分光光度计12

对外供汽流量计、疏干水流量计6

其它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按规程

b)环境监测

按部颁环境监测要求配备的属强检目录内计量器具按规程

c)安全防护检定周期(月)

除氧器、汽包、过热器、再热器12

高加、低加等压力容器、安全门压力表12

汽轮机低油压压力表(跳机保护)12

仪用空压机储气罐压力表12

膜盒式炉膛压力表12

兆欧表(2500V以上,高压试验用)12

接地电阻测量仪(高压试验用)12

远动变送器作出规定12

A.3.7.1.3产品质量

关口电能表12

A.3.7.1.4汽包、过热器、除氧器、发电机转子进水就地压力表12

A.3.7.1.5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按规定

A.3.7.1.6试验仪器仪表

a)继电保护、高压试验用0.5级及以上计量仪表12

b)热力试验、化学仪表、热工及金相分析专业用于现场对比、测量的0.4级及以上计量仪表12

A.3.7.2B类管理计量器具检定周期(月)

A.3.7.2.1生产工艺过程重要监测仪表(包括计算机监测系统)

a)锅炉部分检定周期(月)

盘装记录表6

汽包压力、水位6

主蒸汽压力、温度、流量6

再热汽压力、温度6

主给水压力、温度、流量12

排烟温度、送风温度12

烟气氧量、喷水减温后汽温12

床层温度12

汽包及过热器管壁温度12

再热器管壁温度12

过热器汽导电度12

饱和蒸汽及炉水导电度12

锅炉辅机轴承温度12

盘装膜盒风压表24

上述流压仪表的变送器24

主汽温、再热汽温、主给水及排烟温度热元件24

上述温度测点其它热元件随大修

b)汽机部分检定周期(月)

盘装记录表6

主蒸汽压力、温度6

再热汽压力、温度6

调速级压力、除氧器压力12

各级抽汽压力、温度12

汽轮机转速24

汽轮机排汽真空6

主机轴承温度、推力瓦温度12

EH油压、润滑油压12

凝结水流量、给水泵出口流量24

凝结水导电度12

汽缸及法兰螺栓温度表12

给水泵轴承温度、小机轴承温度12

大、小机开机盘装压力表12

大、小机轴振表12

上述流压仪表的变送器随大修

主汽温、再热汽温热元件24

上述温度测点其它热元件随大修

c)电气部分

发电机定子线圈及铁芯温度表12

发电机氢温氢压表记12

发电机进出口风温表记12

发电机定子电流、电压、有功、无功、频率变送器12

发电机转子电流、电压变送器12

发电机及系统频率计12

10KV及供电母线电压表12

10KV动力设备的变送器(包括启备变、高厂变)24

其它盘装电测仪表(包括电量变送器、电能表)随大修

本地的10KV变送器24

发变组、高厂变、启备变变送器12

线路表计及变送器24

除关口电能表外其它电能表随大修

d)化水部分

生水流量表、除盐水流量表(含积算器)12

生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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