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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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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招标文件
北京地铁6号线二期十四标土建工程
混凝土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WZ/BJDT0614-003/2011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1
一、总则2
二、招标文件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3
四、递标4
五、开标与评标5
六、定标6
七、合同签订6
八、重新招标6
九、限制投标6
第二部分 合同文件7
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书10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13
附录1:
投标函13
附录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4
附录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5
附录4:
投标人资格声明16
附录5:
投标人声明18
附录6:
投标承诺书19
附录7:
组织供应能力说明20
附录8:
履约保函21
附表1:
投标物资报价表22
附表2:
技术规格响应偏差表23
商务条款响应偏差表24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地铁6号线二期工程土建施工14合同段,包括一站一区间,玉带河大街站和玉带河大街站~郝家府站区间。
玉带河大街站为地铁6号线二期中间站,车站位于通州城市核心区南部、玉带河大街以南、京杭运河西岸、滨河中路以西、玉带河东街以北。
本站基本沿东西向布置于规划商业地块范围内,车站周边规划为商业用地。
现状已结合新城建设基本完成拆迁,采用明挖法施工。
1、工程范围
玉带河大街站车站主体主要采用双柱三跨结构;部分设备用房采用外挂式与一号风道合建、为四柱五跨结构。
车站全长,车站标准宽度为,高为,外挂厅处宽度为,高度为。
车站站台标准宽度12m,车站覆土为~。
车站共设3个出入口,设1个紧急疏散口;车站共设2个小风亭。
分别设于车站两端;车站还设置1个无障碍出口,与3号出入口合建。
出入口、风道、紧急疏散口均采用明挖法施工。
玉带河大街站~郝家府站区间线路出站后向东南下穿玉带河大街,在转向东下穿北运河,继续向东下穿京哈铁路后,从杨坨村穿过,沿运河东大街下穿东六环路,止于东六环东侧、运河东大街北侧的郝家府站。
2、工程施工简介
车站主体围护结构采用Φ800mm的钻孔灌注桩支护。
主体基坑围护采用上部基坑米土钉墙放坡、下部基坑采用围护桩+锚索的支护形式,桩径,桩间距,桩间设网喷层;基坑标准段打设三道锚索,盾构井处打四道。
主体结构降水采取管井降水+坑内明排水的方式,附属基坑围护采用土钉墙支护施工方案。
玉带河大街站~郝家府站区间上行线起讫里程为:
K37+~K40+,单线隧道长度,采用盾构法施工。
2台盾构机从玉带河大街站东端左右线先后始发,到达郝家府站东端吊出,完成区间掘进。
区间分别于里程右K38+、右K39+设置2个联络通道兼泵站,于右K39+设置1个区间风道兼联络通道。
(二)、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三)、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四)、资金来源
北京地铁6号线二期建设资金
(五)、招标人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盾构分公司
(六)、招标物资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北京地铁6号线二期14标段车站和区间风井所用的混凝土。
(七)、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八)、合格的投标人
混凝土供应厂家应有相应的生产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混凝土生产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并应事先得到审查批准。
混凝土的生产厂家必须为地铁公司合格供方名录中的厂家。
(九)、合格的物资及服务
1所有投标物资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合格的投标人,并且提供的物资应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和交货时国家的相关技术标准。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物资的生产、运输、保险、质保和售后服务以及承担其它相关的义务。
(十)、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
(十一)、招标物资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车站主体及附属结构、区间风井所用混凝土。
(十二)、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
①招标文件售价:
400元;
②发售时间:
2011年11月17日至2011年11月18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4:
30~16:
00);
③发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中铁六局大厦三楼盾构分公司
④购买须知:
投标人应按公告附表各包件物资对应的招标人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
购买招标文件以现金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的答疑和补疑
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书面给各投标人,招标人在2011年11月22日进行统一答疑。
3、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4、投标文件递交、开标:
投标文件应在2011年11月29日上午9:
30前递交,开标时间2010年11月29日9:
30,开标地点为北京地铁6号线二期十四标项目部会议室。
(十三)、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盾构分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中铁六局大厦三楼盾构分公司
邮编:
100581
联系人:
韩宝清
E-mail:
联系人:
冯忱
E-mail: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及以下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合同文件
第三部分技术规格书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补遗、修改和补充等,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表述为准。
2、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遗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说明、图表、术语、技术规格书等。
如发现招标文件有缺页或错误等问题,应及时要求招标人澄清,以便补齐,否则,责任自负。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应不迟于开标日期前3天按本招标公告上写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传送至招标人。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和答疑,将在开标日期前2日书面通知所有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招标文件收受人,其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书面确认。
对于投标人未及时了解澄清、补遗或答疑信息,造成投标人投标错误,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招标文件的公告、澄清、答疑或补遗与招标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招标人在开标日期前任何时间,无论何故,可无条件地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若在开标日期前3天内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则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可相应顺延,并可调整时间。
招标人所做的一切有效的书面方式的通知、修改、补充、澄清、补遗和答疑等都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如有,具体书面或电话通知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保密
本招标文件的版权归招标人所有,任何获得招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保密。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复制、转发、使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装订、版式及文字
投标文件装订要整齐坚固,不得用活页装订,否则投标文件将无效。
投标文件的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
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
投标文件应印制,并按连续页码顺序装订。
2、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顺序
投标人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建立目录:
投标函(附录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录2)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录3);
投标物资报价表(附表1);
经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经过年检的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偏差表(技术规格响应偏差表、商务条款响应偏差表)(附表3,如有偏差需提供);
投标人资格声明(附录4);
投标人声明(附录5);
投标承诺书(附录6);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
组织供应能力说明(附录7)(招标人将重点考虑此项);
生产厂委托代理授权书(代理商适用,最好有);
生产厂投标物资的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投标人近三年同类投标供货业绩相关证明;
生产厂月生产供应能力分析表;
近三年内是否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近三年内是否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
投标人概况;
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投标物资主要技术指标、性能及工艺的详细说明;
投标物资主要原材料来源、采用标准;
近三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详细具体的组织供应、运输、技术服务方案。
要求根据本项目施工特点以及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方案,并提供应急预案;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的建议;
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3、投标报价
本次招标物资的投标报价为到工地总价,包括出厂价、运杂费。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附表1),表中各栏必须填写齐全。
4、投标有效期
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120天内保持有效。
在上款规定的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如果投标人同意延长要求,且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顺延至新的投标有效期终止。
5、投标文件的签署、份数及检查
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时,所有的表格、承诺及签署的文件均需一份正本,3份副本(投标人中标时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额外的投标文件)及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用U盘或光盘作为存储载体,确保数据读出,避免空白盘和病毒。
其中:
文字以Word格式提供;投标物资报价表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制,其中数字禁止采用链接)及唱标用单独密封件。
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当电子版与纸质文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本为准。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正本需逐页小签),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应印制成册,并按连续页码顺序装订。
不得以活页及类似方式装订。
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应有涂抹等修改。
如确需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四、递标
1、投标文件的密封
密封件之一:
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与所有副本(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副本”字样)装在包装袋内,密封完好。
密封件之二: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附录1)多做一份(与装订在正本中的完全一致,并签字、加盖公章)正本(附录2)单独密封,标明“投标函供开标唱标之用”字样。
密封件之三:
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并标明“电子版”字样。
上述三个密封件的外层均应注明: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全称,注明“在2011年11月29日上午9∶30时(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对错放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标的时限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
未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或密封不完好的,招标人拒绝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不允许有报价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但须出具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标通知书。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
招标人不接受以电报、电传、传真以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
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所有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均不退回。
五、开标与评标
1、开标
招标人将于2011年11月29日上午9∶30在北京地铁6号线二期十四标项目部会议室开标。
在开标会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证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委托代理人出席时,应出具有效的授权书。
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在招标人监督部门监督下进行。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与提供的所有修改、撤标以及招标人将宣布的其它事项,将在开标会上宣读并记录。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现场监督人员当场核查确认后,招标人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
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
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应签字确认。
投标人代表是否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不影响开标记录的效力。
唱标用的投标函未签字的或未盖章的将当场查验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报价一致时,唱标有效,否则,其投标文件废标。
2、评标
评标委员会: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低于成本的除外。
评标程序:
本次评标按商务评审、技术评审、报价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通过评标报告的程序进行。
具体评标标准与方法见评标办法。
3、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书面澄清和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要求。
4、废标处理的条件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物资出厂单价不一致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将作废标处理;
5、保密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它情况。
有关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与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等有关的一切情况,均不得透露给投标人及其它任何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
6、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定标
1中标能力:
对于同一投标人在同类物资同一招标人的一个以上包件中均具备履约能力且排名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
2招标人对评标、定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3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作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规定的时间内,将本次招标结果以书面的形式报建设单位核准。
5若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中标人。
6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作废标处理任何投标,以及宣布作废标处理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七、合同签订
1、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正式合同签订前,它还将是约束招、投标人的法律文件。
2、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若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调整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要求对交货数量、交货规格、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对合同出厂单价或其它条款和条件作任何实质性改变。
八、重新招标
若出现下列规定的情况时,则重新招标: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
2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
3中标人放弃中标,其后又无有效的中标候选人的;
4因中标人的原因导致其中标无效,其后又无有效的中标候选人的;
5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
6招标人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7其它原因需要重新招标的。
九、限制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在今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任何中铁六局的招投标活动:
1在投标或执行合同过程中不遵守约定,给招标人的招标工作或工程施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投标人;
2提供虚假文件资料以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投标人;
3在本次招标中,发现并被认定有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投标人。
第二部分合同文件
商品砼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盾构分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因甲方承建北京地铁六号线二期工程14标段土建工程,需向乙方购买商品砼,为规范商品砼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商品砼供应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铁6号线二期工程14标段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东街与滨河中路交界处(运河明珠家园对面)。
供砼搅拌站(公司)名称:
运距:
km
第二条商品砼的供应要求、设计数量、价格:
序号
强度等级
单价(元/M3)
备注
1
C15
2
C20
3
C25
4
C30
5
C40
6
C40P10
7
C50
8
冬施
9
抗渗
10
早强
11
细石
12
泵送
1.本合同目标数量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2.此单价包含商品砼的工料费、拌和费、运输至甲方指定工程地点的运费和其它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
3.此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原材及市场价格变化而变化。
第三条基准配合比及质量控制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设计配合比,并生产满足甲方质量要求的商品砼,乙方供应甲方的商品砼应执行现行有效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预拌混凝土》(GB/T14902)、《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等相关标准。
2.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北京地铁项目设计文件及指定的规范标准要求,选取满足要求的生产原材料,并按规定的频率及检测内容进行自检,检验合格后方能用于砼生产,费用自理。
3.乙方须保持及定期提供给甲方完整的砼生产记录、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检验、生产计量等资料,随时接受甲方的检验。
4.本合同中未明确的技术、质量要求,应工程的需要,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施工生产需要,不超过现有技术规范的新要求,乙方不再另行增加单价。
第四条商品砼数量结算方式:
1.在砼供应中,乙方应随车附带由其操作人员签发的注明了车号、砼标号、数量、使用部位、签发时间的发货单。
在到达工地后,甲方试验员、收料员与乙方代表共同验收,并以甲方指定人员签名确认的乙方合格供货数量为验收砼数量的依据。
2.乙方按国家标准(±2%)允许的误差范围,确保供货的数量。
甲方有权随时根据乙方提供的级配单进行抽检,抽检时双方人员必须在场,双方议定以乙方提供的配合比中的容重为计量依据。
甲方应自抽检之日起2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超出2天未提出的,则表示甲方认可乙方送货单数量。
3.抽检可采用下列二种方式进行验证:
①甲方可随时对每批次砼过磅2-3车不等,砼重量按每方吨计量,取其方量平均值;②甲乙双方共同在工地上制作一个1立方的标准料斗,对同一批次抽检2-3车。
如抽检数量误差在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按实际签收量结算,误差超出国家标准范围的则该批次砼按实际抽检结果计算砼数量。
4.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对砼数量的抽检核实工作。
第五条商品砼付款方式和期限:
1.自商品砼供应之日起实行月结,即上月的26日至本月的25日为一个结算月,乙方向甲方提供供货数量、金额的对帐单,甲方确认签字后作为结算依据;
2.每次对账所确认的货款,于每次对账的次月25日前支付双方确认货款,每次支付货款前,乙方须凭双方确认的结算款项金额开具全额有效发票给甲方。
第六条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凡一次浇捣大体积(3000m3及以上)或特殊商品砼浇筑,甲方应在十五天前向乙方提供施工组织方案,乙方依此编制砼生产供应组织方案,此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砼施工养护工作。
4.商品砼的验收标准,按GB/T14902-2003《预拌砼》,GBJ107—87《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等执行。
5.在商品砼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
6.乙方应在砼龄期到达后七天内向甲方提交《预拌砼出厂质量证明书》。
第七条双方职责
1.甲方在浇筑商品砼前会提前以电话传真形式通知乙方商品砼浇筑的部位、强度、坍落度、浇筑时间等其它技术指标和要求。
在商品砼浇筑接近结束前,也应提前一小时明确通知乙方尚需浇筑的商品砼数量。
2.甲方会做好浇筑砼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
道路坚实通畅,用水、照明齐全等),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砼浇筑提供便利条件。
3.乙方商品砼运抵浇筑现场后,应及时报甲方进行验收,如出现问题,甲方会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做好补救措施,必要时更换砼。
4.甲方必须提供必要的施工设计文件、图纸、技术规范等书面技术资料给乙方。
5.甲方保留适当调整配合比的权利(经乙方认可),相应增加的费用视为已在双方约定的固定合同单价中。
6.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本市商品砼标准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生产质量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组织生产供应商品砼,做到保质保量,并按规定定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相关的商品砼技术资料,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7.在甲方浇筑砼过程中,乙方必须指派一名专业调度人员进驻现场,根据甲方施工现场的条件、部位、交通情况,负责合理地组织安排砼生产设备及输送、运输车辆。
同时委派试验工程师到甲方现场进行动态跟踪,以确保商品砼供应的连续性和砼的临场处理。
8.在浇捣砼时,乙方要保证有足够备用的拌车,如由于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按质按量的保证砼的供应,乙方除按甲方损失赔偿外,甲方有权减少合同所订的砼供应数量或停止乙方供应砼(甲方原因除外)。
9.乙方应负责与环卫、城管、交管等部门办理商品砼运输过程中的各种手续,以确保砼每天24小时保证供应,并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到达现场前所有运输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出现砼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质量问题应由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部门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分别发生三次问题,甲方有权减少合同所订的砼供应数量或停止乙方供应砼,并清除乙方合格供应商资格,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予以赔付。
11.乙方必须确保供应的商品砼满足地铁施工的要求,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商品砼渗漏,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施工原因造成的除外)。
12.乙方如不遵循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则造成的混凝土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13.乙方要遵守甲方的安全、质量、职业健康、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管理规定。
14.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双方违约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