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职教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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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中职教材
合同法中职教材
篇一:
教材供应合同
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20XX年
秋季教材供应合同
甲方:
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
乙方:
武汉楚天宇翔传媒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供应合同。
一:
合同金额
乙方负责为甲方供应20XX年秋季中职教材,采购数量及金额以甲方提供的教材报订单为准(附件)。
二:
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
第一批订单20XX年8月1日前,其余订单20XX年8月25日前。
2、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的地点(详见教材报订单)。
三:
付款方式:
1、中职教材总码洋的___为中职教材的应付价款。
2、乙方负责与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结算书款四:
双方责任于义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在20XX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提供教材采购清单(ISBN、书名、出版社、作者、数量)。
2、甲方在接到乙方需更换教材版本清单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告乙方。
3、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做好与省集团的结算工作。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正版图书,若发现有盗版、伪劣商品,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按照甲方的教材采购清单采购图书,乙方在接到甲方采购清单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有问题或需换版本的教材回复给甲方,并提供2-3个同类版本供学校挑选。
个别包销品种必须由出版社提供书面证明,由甲方向学校反馈信息后更换其版本。
3、乙方根据甲方订单要求全力做好教材采购工作,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教材采购。
4、开学后所有补订教材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订单起14日内将教材送到指定仓库。
5、乙方提供的图书若存在印刷、装订及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破损等质量问题必须无条件退书和换书。
6、所有教材按照学校需求实行多退少补,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和换货。
六:
违约责任。
1、20XX年8月25日后凡出现超过3种以上未到品种的情况,乙方需按照未到教材每种每天1000元计算赔偿甲方。
2、开学后补订教材14日内送到指定仓库,延迟的教材按照每种每天1000元计算给予赔偿。
3、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合法证明,善后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不可抗力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政府禁令及其他不能遇见的事件。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电话:
电话:
签字地点:
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会议室
签字时间:
20XX年__月__日
篇二:
合同承办人员培训教材
附件3
XXX公司合同承办人员
培训教材
(定审稿)
XXX律师事务所教材编写组
XXX年XX月
目录
第一章合同法基础知识................................-1-
第一节合同法原理...............................-1-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和效力..........................-2-
第三节合同的履行和变更..........................-5-
第四节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
第五节违约责任.................................-10-
第二章合同全过程管理.............................12
第一节合同签订前阶段...........................-12-
第二节合同签订阶段............................-13-
第三节合同履行....................................19
第四节合同履行后管理...............................21
第三章电企业常用合同的主要法律风险..................23
第一节买卖合同....................................23
第二节供用电合同..................................24
第三节承揽合同....................................25
第四节建设工程合同................................268
第一章合同法基础知识
第一节合同法原理
合同的概念
《合同法》第二条对合同所作的定义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一定是协议,但协议不一定是合同。
只有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协议,才属于《合同法》所调整的合同:
(1)由平等主体之间订立;
(2)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具备合同的必备要素,即标的、数量和当事人等条款;
(4)调整的是财产关系,而非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
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的因素有要约和承诺。
因此,协议含义更广,并且实际使用当中协议可不受必备条款的限制,可能缺乏合同的必备条款,而合同则必须具备必备条款。
只有具备合同成立要件并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协议才是合同。
合同作为一种协议,其本质是双方达成的一种合意。
合同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合意内容必须真实合法,这样合同才会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时,必须相对公平的确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滥用权力,不得在合同中规定显失公平的内容。
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讲究信用、诚实不欺,忠实履行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义务。
-1-
篇三:
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政策与法规》
教案
(20XX-20XX学年度上学期)
学校长春市公共关系学校
专业导游服务与管理
教师刘晓影
ChangChunPublicRelationsSchool
……政策与法规……
2
3
4
5
篇四:
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协议书8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协议书
甲方(城市职校):
百色市财经职业技术学校
乙方(县级职校):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决定》(桂发[20XX]32号文件)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20XX]5号文件)精神,充分利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加强地区之间、职校之间职业教育的合作,促进职业教育发展,为我市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培养更多的实用技术人才,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联合办学协议:
一、联办模式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20XX年起,联合举办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三年制中职学历教育学生。
甲方和乙方联办专业为:
等个专业。
第二条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在甲方就读,主要学习公共文化课、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开展专业技能实训及考取技能证书等;第三年由甲方安排顶岗实习,跟踪实习管理及推荐就业。
二、招生
第三条乙方负责组织生源和招收学生,严格入学条件,并告知学生开学带好相关证件及生活费用。
甲方协助乙方进行招生宣传,并严格审查学生入学条件。
三、录取与学籍管理
第四条由甲方学校办理录取手续,录取费由甲方支付,纳入甲方学校招生数统计。
乙方学校不另外办理新生录取“登记表”。
甲方学校提供教育厅学生录取大表复印件给乙方学校。
学藉管理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甲方负责三年安排教学要求的教学场所及学生学习期间的食宿,全程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四、教学管理
第六条甲方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检查教学计划,保证上足课时,认真检查批改作业,保证教学质量。
五、教材使用
第七条甲方负责审订学生教材、参考资料及采购。
六、命题、考试、阅卷
第八条第一、二年命题、审核、考试、阅卷由甲方实施。
第三年学生实习成绩由甲方负责考核鉴定。
七、验印、发证
第九条学生学习期间完成全部学业并考试成绩合格,由甲方负责办理毕业证书验印工作。
八、经费
第十条学费按甲方收费标准由甲方负责收取。
甲方收取的学费按双方议定的标准支付给乙方用于招生宣传费用。
九、其他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违反本协议的双方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所受的损失。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解决。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两份,一份报市教育局职成科备案,一份报自治区教育厅中职招生办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百色市财经职业技术学校、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合办学协议补充说明
第一、乙方负责组织生源和招收学生,严格入学条件,并告知学生开学带好相关证件及生活费用。
甲方协助乙方进行招生宣传。
第二、乙方负责组织学生到乙方后,及时告知甲方统一到乙方接收学生,学生路费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三、乙方所招收的学生到甲方就读,乙方输送学生到甲方后,甲方按照录取的实际学生人数支付给乙方学校建设经费。
如果乙方输送该县学生到甲方就读,录取实际人数达150人以内的,每生支付600元;如果乙方输送该县学生到甲方就读,录取实际人数达150以上的,每生支付700元。
第四、支付时间及办法。
支付方式均为录取后一个月内全部结算。
具体结算方法分为春季生和秋季生,5月份以前到甲方就读的学生为春季生,6月15日甲方先支付50%学生的经费,剩余的部分按实际在校人数在录取后一个月内全部结算。
秋季生按实际在校人数在录取后一个月内全部结算。
录取前流失学生不算其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