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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概述

1、CNG运输车是公司财产,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挪作私用,必须在规定时间、规定路线上运行、在规定的加气站内停放。

全过程受公司调度监控。

2、所有司机和押运员都必须接受公司领导的管理。

整个运输车队,接受CNG调度指挥和监控。

二、工作要求

1、司机和押运员必须身体健康、精神饱满,每年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合格者方能上岗。

2、司机、押运员必须持证上岗:

司机必须持A2驾照,《道路货物运输资格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列车证),押运员持《危货运输押运证》,方能上岗。

所有证件必须定期进行审查、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专业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技能。

3、司机必须全面熟练掌握CNG运输车辆的操作与使用方法,掌握一般维护、保养知识。

押运员必须熟悉半挂车运输天然气的特点和相关天然气车辆押运的知识。

4、司机、押运员必须熟练掌握CNG运输操作流程,熟记CNG运输车辆应急预案。

掌握车载灭火器及其他安全设施的使用方法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置办法。

5、司机押运员必须熟悉交通法规,必须懂得避雷、防电的常识。

三、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车辆时,随车必须携带《驾驶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行驶证》、《行车证》、《城区通行证》、《危货品押运证》等相关证件。

严禁无证驾驶和假证行车。

2、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及城区交通管理规定,严格按行车证和通行证上规定路线行驶,不得私自改变行车路线和目的地。

遵守城区高峰段行车管理规定和城区禁鸣的相关规定。

3、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禁闯红灯。

高速路上行驶不得超过70公里/小时,一般公路上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城区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转弯及经过减速板时必须减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押运员必须做好监督提醒工作,对违反交通法规而导致的罚款,由司机负责承担,随车押运员负10%“连带责任”。

4、行驶过程中,驾乘人员应当系好安全带,车内禁止摆放易移动的硬质易伤人的物品。

5、CNG运输车禁止搭载与运输工作无关人员。

6、CNG运输车,一般不得中途停靠。

若因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驾驶员应将车辆停靠在空旷、安全地带,刹车、开警示灯,押运员下车摆放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好车辆的监控工作。

7、车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8、行车中,司机和押运员注意力必须高度集中,不准睡觉。

不准在人员密集地带停车购物及办理其他与车辆运输无关的事宜。

9、不准开英雄车、不准强行超车、不准占道行使、不得太靠边行使,避免路肩太软,造成车辆陷车和侧翻。

10、如遇暴风雨天气,应减速缓行,遇雷电天气,要及时告知调度,并寻找安全地带停靠,待天气好转时再行驶。

11、车辆进站、出站、转弯、过路口时要减速,押运员协助司机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缓慢通行。

12、遇凹凸、障碍、斜坡地面,行车要缓慢(时速低于15公里/小时),防止由于剧烈颠簸,造成鞍座损坏或牵引销脱钩。

13、长管半挂车瓶内压力不得低于0.5Mpa,最高不得高于20Mpa,由押运员负责监督、检查。

四、车辆操作规范

1、行车前,司机应严格检查以下内容:

A、驾驶室是否锁住,否则行车时驾驶室易前翻;

B、检查冷却液面,不足及时加注冷却液;

C、检查并加足燃气;(或燃油)

D、检查发动机机油量,液面应在油标上、下刻度线之间;

E、检查制动系统,并排除制动系统储气筒中的水;

F、检查轮胎外观及气压(必要时可直接用轮胎充气接头或装在储气筒上的充气接头给轮胎补气)

G、检查整个电路、电控系统、各种灯光是否正常;

H、检查空气过滤器;

I、检查转向油罐的油位高度应在油尺刻度线2cm为宜。

J、检查离合器、燃气系统、转动系统是否正常。

K、检查随车物品、消防器材、各类证件是否齐全。

L、检查鞍座是否完好。

2、发动机的启动注意事项

本车设有空档电路开关,只有在空档时电路才能接通,便于启动发动机,否则,电路断开无法启动,每次启动时间一般为2-3秒,最长不得超过15秒,两次启动间隔不得少于2分钟。

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发动机机油压力,最小因发动机配有增压器,所以3、起步和换档

发动机启动后,检查制动气压,储气筒压力大于0.55Mpa,制动报警灯熄灭后,弹簧制动才能完全松开,车辆才能起步。

起步前松开手刹,此时STOP指示灯熄灭。

本车离合器踏板下限设置有制动气路开关,起步挂档时,要将离合器踩到底,接通制动气路,才可轻松入档。

车辆行驶中换档,离合器不必踩到底,以避免接通制动气路。

4、牵引车与半挂车的连接(对挂操作)

车辆在出发前,由司机和押运员共同完成对挂操作。

押运员检查半挂车和牵引车连接的高度是否合适(牵引车鞍座比半挂车底板略低5—10mm),若不适合,要及时调整半挂车高度。

司机负责倒车,押运员站在车头后方指挥,牵引车与半挂车要直线对接,勿斜对。

对接过程中,倒车要慢速、平稳,严禁加大油门对接,避免大力撞击,损坏挂销及支撑腿。

当牵引车鞍座与办挂车挂销完全咬合后,押运员检查安全锁止销是否锁到位。

若未到位,要及时通知司机,重新对接,直至安全锁止销锁死。

然后,司机与押运员配合收回半挂车支撑腿,保持支腿升降速度一致。

5、牵引车与半挂车的脱离(卸挂操作)

卸挂操作:

押运员协助司机将车辆停靠在指定车位,司机取下制动气连接管线、半挂车车灯电源线,押运员拉开半挂车保险栓,抬升锁定器,向前旋转拉出手柄并固定在凹槽中。

押运员和司机各负责一边,同时操作放下半挂车支腿,操作过程中,双腿升降速度保持一致。

支腿高度标准:

以半挂车底板与主车鞍板之间呈5mm-10mm缝隙(人眼可见对面光线)为宜,收回支腿摇把。

司机在确认支腿支撑到位、气管取下的情况下,开走牵引车。

CNG运输车到站后,应立即进行卸挂操作,牵引车与半挂车分开停放,以免引起误操作。

五、车辆交接班制度

1、严格实行对口交接班,司机、押运员严格按班次面对面交接,不准代办交接,如有特殊情况,须请示当班调度。

2、交接班原则上在母站。

根据实际情况,由调度安排,可在子站进行交接,当班调度认真做好记载。

3、交接内容如下:

A、牵引车、半挂车的车况;

B、随车证件;

C、车内外清洁卫生;

D、行车日志(签字交接);

E、随车学习资料及领导、调度的口头指令;

F、随车物品(日常备品备件、随车工具、雨衣2套、工作服1套、雨鞋2双、手电1支、安全警示牌2个、警示柱4个)。

4、交接班发现的问题,必须双方签字记录,否则由接班者承担责任。

六、奖励与考核制度

(一)、目的和原则:

目的:

为规范运输车队管理,确保人员、设备,生产安全;使公司车队正常运行,责任明确,奖惩分明;特制定奖励与考核制度。

原则:

奖惩严明、人人平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二)、奖励与考核办法:

轻微违章、一般违章行为由车队考核,按月汇总后报公司领导签批后执行。

重大、严重违章行为及各类事故发生后,提请公司安委会讨论后决定处理意见。

未尽事宜比照公司《安全生产督查管理制度》考核,或上报安委会处理。

1、月度奖励与考核,每周三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日常管理抽查的形式进行,车辆考核到车台责任人,考核由母站及时通报,每月对车队从业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包括:

安全意识、服从意识、操作技术、车辆维护保养),每月25日统一上报公司进行奖励和考核。

2、年度奖励与考核:

年底对车队从业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包括:

安全意识、服从意识、操作技术、车辆维护保养);月度考核达到三次者取消年度先进评选资格。

年度内未发生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的作为年度先进评选条件。

3、车辆维修保养以车台为单位考核到责任人,能追查到个人的考核个人。

4、对车队人员的奖励与考核,班长和调度有建议权。

5、受待岗学习处理的人员必须通过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6、被公司安全督查小组发现的违章操作行为,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定性及考核标准执行。

(三)、奖励的条件:

1、安全意识强,积极查找安全隐患并提出有效整改意见,对车辆安全运行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2、认真履行职责,工作积极主动,责心强,积极配合调度,完成任务出色,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驾驶技术好,爱惜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到位,积极主动配合车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

4、对车辆的使用,维修保养和管理等提出可操作的合理化建议。

5、在各种异常情况下顾全大局,表现突出的。

(四)、安全奖:

为了加强车队管理,提高车队人员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并快捷高效的完成运输任务,根据领导的有关指示在车队人员中实行安全奖。

4.1奖励条件:

1、全月无安全责任事故和交通事故,无交通违章行为。

2、服从车队管理,服从调度安排。

3、司机对所驾驶牵引车保养维护好,积极配合车队长对车辆进行维修,押运员对挂车检查保养好,记录全面,准确。

4、全月无任何考核事项(考核内容按车队管理制度执行)。

5、新员工在没有被正式录用或录用不足一个月者,无安全奖。

违反以上任何一项将取消当月安全奖;若有当月未核实违章违纪事件,在后期经调查核实后,已发安全奖从工资中扣回。

被取消安全奖的司机押运员降为副班。

4.2奖励数额:

司机每人每月200元,押运员每人每月200元。

4.3发放方式:

每月随工资发放,由办公室文员随考勤表一同造册,并经调度室、车队长,安全生产办及有关领导签字确认后交集团公司人事部核准执行。

(五)、考核细则:

司机考核细则:

1、不服从调度指令,考核20-50元。

后果严重造成子站断气的,考核100元。

2、当班期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违者一次考核5元。

3、电话24小时畅通,任何一次因通讯原因,影响正常调度和子站正常生产的,取消其当月电话费,情节严重,有故意行为者,另考核50元。

4、捕风捉影,散布谣言,影响团结的,一次考核50元。

5、尽职尽责,爱护公司财产,若因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由司机、押运员共同承担赔偿。

6、不当面交接、未签字或找人代签的,每次考核5元。

交接检查记录与实际不符合,每次考核5元。

7、未按规定程序操作,在当班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取消当事人当月安全奖,并按照《安全督查管理制度》处理。

未按规程操作,发生掉挂事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根据责任进行赔偿,保险公司理赔后的差额部分,由司机和押运员各承担一半。

8、当班期间牵引车轮胎发生补胎,一次考核1元;换内胎一次考核5元;发生碾胎、外胎报废,一次考核20元。

9、除交通事故以外,车辆外观因擦刮等产生的破损,一次考核5-50元。

10、牵引车清洁卫生不符合要求,每次考核5元。

11、倒车、进位、卸挂操作、对挂操作必须司机和押运员共同完成,押运员指挥,司机操作,严禁独自操作,违者各考核20元。

造成车辆损失的当事人承担责任并考核50元/次

12、对挂、卸挂时未与押运员同步操作,或支撑腿未升至指定高度,支撑腿垫块未按规定使用的,每次考核5元。

13、车辆到各站后未立即进行卸挂操作者考核5元/次;对接挂时必须对正,不可斜对,违者考核司机10元。

对接挂时要轻力对接,不可加大油门猛烈撞击,违者考核司机20元。

14、在车辆检查中,车辆外观、刹车、灯光、转向、机油油面、离合、冷却水、电解液液面、轮胎、鞍座、车载钢瓶、工具等不合格项未查出,或查出后未按规定记录和报告,每次考核5-20元。

15、驾驶期间禁止吸烟、禁止睡岗,禁止酒后上岗,禁止途中违规停车,及其它严重违章行为,违者取消安全奖,待岗学习一个月,重新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6、车辆搭载运输无关人员,发现一次考核20元,若被交通执法部门处罚,罚款由司机和押运员各承担一半。

17、违章行车,包括超速、违规停车、隐患路段未减速缓行、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等,罚款5-50元/次,被交通执法部门处罚的,罚款由司机自行承担。

发生异常情况,经调度同意,被交通执法部门处罚的未按规定路线通行、违章停车罚款不由司机承担。

18、未保管好随车手电筒、雨衣、工具等物品,发现丢失的,由被查出的当班司机和押运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19、未按规定做好岗位相关记录的,每次考核5元。

20、未经批准,私自改变调度安排的行车路线,一次考核10元,造成子站掉气的考核100元/次。

21、牵引车因未及时加足燃料,在途中停驶,考核50元/次,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司机全额承担。

未经调度同意在子站给牵引车加气的,每次考核5元。

牵引车加气时,未按规定熄火、关电源、拉手刹、下车等候的,每次考核5元。

牵引车停放超过2小时以上未关掉总电源、天然气阀门,关好车窗门,每次考核5元。

22、槽车充气和卸气未进行完毕不准进行对挂操作,违者考核司机、押运员各10元。

23、未按车队安排及时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每次考核5-20元。

24、行车途中出现异常情况,未按规定程序处理或处置不当,一次考核100元,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5、对不按规定参加公司及站级学习培训、考试的,或考试、考评成绩不合格的,每次考核5-20元。

押运员考核细则:

1、不服从调度指令,考核20-50元/次。

后果严重造成子站掉气的,考核100元/次。

2、当班期间发生掉挂等安全事故,取消当事人当月安全奖,并按照《安全督查管理制度》处理。

3、押运员电话不畅通,发现一次考核5元。

4、与调度、班长交接过程中,实际交接内容与交接单不符的,每次考核5元。

5、行车途中出现异常情况,未及时报告或未按规定程序处理或处置不当,一次考核100元,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6、行车途中静电接地带未放下,回母站和离开母站未按规定收起或放下静电接地带,每次考核5元。

7、对挂、卸挂时未与司机同步操作,或支撑腿未升至指定高度,支撑腿垫块未按规定使用的,每次考核5元。

8、车辆到各站后未立即进行卸挂操作者考核5元/次。

9、挂车充气或卸气未结束即进行对挂操作,每次考核20元。

10、挂车轮胎和其它项目检查中,因检查不仔细或发现问题未按规定报告的每次考核5-20元。

11、未保管好随车相关证照,造成丢失的,赔偿补办工本费,并罚款10元/次。

未保管好交接包或拿错交接包,每次罚款20-100元。

12、押运期间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上岗,禁止睡岗,禁止途中违规停车,及其它严重违章行为,违者取消安全奖,待岗学习一个月,重新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3、车辆搭载运输无关人员,发现一次考核20元,若被交通执法部门处罚,罚款由押运员和司机各承担一半。

14、司机违章行车,押运员未履行监督职责,被公司检查部门查处的,给予罚款5-50元/次,被交通执法部门处罚的,考核押运员10元/次。

15、保管好随车手电筒、雨衣、工具等物品,发现丢失的,由押运员和司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16、未按规定做好岗位相关记录的,每次考核5元。

17、未经批准,私自改变调度安排的行车路线,一次考核10元,造成子站掉气的考核100元/次。

19、倒车、进位、卸挂操作、对挂操作必须司机和押运员共同完成,押运员指挥,司机操作,严禁独自操作,违者各考核20元。

造成车辆损失的当事人承担责任并考核50元/次。

20、押运员负责槽车交接包的交接,对随车证件负责监管,如有丢失,由当事人负责承担办理。

拿错交接包的自己想办法解决,并考核20元/次,影响子站用气的考核100元/次。

21、当班期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违者一次考核5元。

22、电话24小时畅通,任何一次因通讯原因,影响正常调度和子站正常生产的,取消其当月电话费,情节严重,有故意行为者,另考核50元。

23、捕风捉影,散布谣言,影响团结的,一次考核50元。

24、、对不按规定参加公司及站级学习培训、考试的,或考试、考评成绩不合格的,每次考核5-20元。

25、司机押运员要尽职尽责,爱护公司财产,若因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由司机、押运员共同承担赔偿。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督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督查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公司母站、各子站实行安全生产督查管理,公司设置公司级、站级和班组级三级安全督查,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统一领导,落实安全生产督查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一)安全生产督查管理目标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和较大安全事故为零,完全消除各类违章行为,各级隐患点得到有效控制,努力实现设备、环境、人的安全和谐。

(二)安全生产督查管理任务

1、督导检查安全生产营运过程中的机器设备、财产、人身安全及生产秩序。

2、强化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公司和站内安全管理规定的各类违章行为。

3、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安全台帐和记录,对不完善的地方及时整改。

4、对各站的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演习进行监督检查,提高全员的安全技能和意识。

5、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通报,及时整改,实现信息共享。

6、监督检查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完好情况,对不符合规范的责令整改。

7、对于生产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各类事故按相关制度进行调查,提请安全办或安委会决定处理。

二、安全生产责任定性和划分

(一)违章行为分类

违章行为分三类:

轻微违章行为、一般违章行为和严重违章行为。

1、下列情形按严重违章行为处理:

(1)严重违反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的。

(2)严重违反压力容器管理规定的。

(3)违反公司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的。

(4)在禁止区域内吸烟、接听和拔打手机的。

(5)领导干部违章指挥的。

(6)各项工艺、设备指标记录做假的。

(7)睡岗、无故离岗、窜岗和代岗的。

(8)擅自操控或拆卸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艺管道及设备。

(9)公司规定的其它严重违章行为。

2、下列情形按一般违章行为处理:

(1)违反公司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的。

(2)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

(3)未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的。

(4)交接手续不完善的。

(5)公司规定的其它一般违章行为。

3、下列情形按轻微违章行为处理:

(1)各项记录未按规定做的。

(2)不遵守员工行为规范的。

(3)除严重违章、一般违章行为以外的其他违章行为。

(二)事故责任分类

1、事故责任分三类:

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

(1)直接责任:

指行为人的行为与事故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2)管理责任:

指事故行为人的直接上级或职能部门对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的管理、监督检查、教育培训等责任。

(3)领导责任:

指事故行为人直接或间接领导对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的行政或技术等方面的管理责任。

2、事故责任的划分

(1)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公司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而导致事故的负直接责任。

(2)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相关管理者负管理责任:

a安全工作无人负责、不认真分析、研究、布置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

b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也不督促员工执行制度规程的;

c违章指挥,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d未对下属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试的;

e未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隐患查找或整改不力的;

f应检验的设备和安全附件超过检修、检验期和经常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转的;

(3)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相关领导干部负领导责任:

a没有督促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的;

b未对下属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试的;

c事故发生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以致扩大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的;

d未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的;

e没有对重大隐患督促整改的。

三、安全生产督查分级管理及检查考核

(一)公司安全督查分级管理

公司安全督查分公司级、站级和班组级三级。

1、公司级督查主要内容

a作为公司安全监管的主体,负责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并监督执行;

b通过规范管理和预防措施,严格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c督查各站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考试情况;

d对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e每月进行安全和消防检查,并对违章行为进行考核;

f督查各站隐患查找和整改落实情况;

2、站级督查主要内容

a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的情况;

b在和谐的氛围中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和业务技术培训、考试;

c组织站级安全和消防检查,对违章行为进行考核;

d保证设备状况良好,确保不因设备影响生产经营;

e通过规范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站级安全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f查找和治理隐患,并将情况报安全办和设备办;

g异情或事故的报告;

h关注员工思想动态,及时对员工进行心里疏导;

3、班组级督查主要内容

a各类制度和规程的落实,尤其是岗位职责和工艺指标的执行;

b现场秩序和规范的礼仪服务;

c操作记录的填写是否规范;

(二)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分公司级、站级和班组级三级。

1、公司级安全检查:

公司采取日常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式。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由安全办组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月底一并考核或限期整改。

公司级重点检查:

各站对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落实、相关规程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教育培训考试、二级和三级隐患点的查找及整改治理情况、设备状况、各站安全检查记录。

参加公司级安全检查人员组成:

总工程师、分管安全的副总、设备工程师、安全办主任、安全主管、各站站长或副站长等。

对无故不参加检查的人员,安全办将按50元/次进行考核。

公司检查结果由安全办负责反馈处理。

2、站级安全检查

站级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班前会的召开、现场安全管理、劳动纪律、设备状况、消防和安全设施完好情况等。

参加站级检查人员由各站自行安排。

对检查情况各站要做好专项记录。

对检查中发现的三级隐患必须上报安全办。

3、班组级安全检查

班组级重点检查工艺指标执行情况、员工行为规范、劳动纪律、生产运行记录、现场违章违纪现象。

对检查发现的所有隐患必须上报站长或副站长,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安全考核办法

1、各类安全考核与员工工资收入挂钩,按月考核兑现。

2、对违章行为只考核当事人,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严重违章行为:

公司级按500-100元/条、站级按100-50元/条、班组级按50-20元/条进行考核;

一般违章行为:

公司级按50元/条、站级按30元/条、班组级按轻微违章行为:

公司级按20元/条、站级按10元/条、班组级按5元/条进行考核;

3、公司对重要奖励实行安全责任一票否决制。

a在考核期内发生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取消管理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的忠诚奖和其它奖项;

b在考核期内发生事故的,取消直接责任人忠诚奖、月度安全奖和年度其它奖项;

c对发生了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站和班组,取消年度安全先进单位和班组的评选资格;

d对较大、重大和特大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从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晋职、加薪。

4、发生安全事故,安全办应及时按规定程序组织调查,认定责任,以公司安委会最终认定的结论为依据进行处罚。

因安全事故造成公司经济财产损失的,相关责任人须承担相应损失或赔偿,但最低承担额不得低于扣除保险公司赔付差额部分的10%,同时可以并处罚款和其它处罚(标准见附表一),有月度安全奖的相关责任人还同时取消当月安全奖。

给予待岗处分的人员,待岗期发基本工资,待岗期满经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不合格者予以转岗或辞退。

发生重大或特大安全事故并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四)安全奖励办法

公司设安全奖励基金,用于开展安全活动的经费和奖励支出,对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者进行奖励。

1、月度奖励

(1)用于奖励员工在日常生产中所提出的合理的安全建议,或采取积极有效及时的安全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奖励金额5-50元。

(2)对于员工在工作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经上级部门确认,得到有效整改,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或在各种事故抢救工作中的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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