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技术交底.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6172335 上传时间:2023-06-17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0.8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监理技术交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监理技术交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监理技术交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监理技术交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监理技术交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监理技术交底.docx

《监理技术交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监理技术交底.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监理技术交底.docx

监理技术交底

监理技术交底

一、施工监理的任务

施工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工程建设的政策、法令、法规和管理程序,作为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者,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造价等方面的监督与管理。

建设单位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单位实施。

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应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公正地处理承包单位的正当权益。

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技术标准,监理工程师可拒绝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可拒绝支付工程款,并要求承包单位改、部分暂停施工、调换不称职人员,直至建议建设单位更换承包单位。

二、监理工作依据

㈠、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关于工程建设、工程建设监理的政策、法令、法规;

㈡、国家、当地政府及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关于工程建设的规范、规程、标准;

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审批文件;

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㈤、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涉及监理业务的合同;

㈥、本工程项目的委托监理合同;

㈦、本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文件;

㈧、本工程项目的设计概(预)算或施工概(预)算文件;

㈨、本工程项目的正式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文件;

㈩、工程变更;

(十一)、北京市政府发布的、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概(预)算定额及取费办法、工期定额等文件;

(十二)、本工程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三、监理工作内容

㈠、参加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并提出审查意见。

㈡、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监督其执行。

㈢、审查并确认总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

㈣、监督承包单位按照施工图及有关文件,并遵照国家、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法令、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及管理程序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㈤、监督承包单位按照施工合同及承包单位编制的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㈥、审查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主要设备的订货,考核其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及有关技术规范,以及现行政策、法令的规定;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订货检验把关。

㈦、核定及会签工程变更。

㈧、组织对工程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处理。

㈨、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的争议。

㈩、定期主持召开监理工作会议,检查工程进展情况,协调各方之间的关系,处理需要解决的问题。

(十一)、每月编制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汇报工程监理情况。

(十二)、认定工程质量与进度,签署(或会签)付款(工程预付款、月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凭证。

(十三)、审查工程造价及竣工结算,控制工程造价。

(十四)、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消防、文明施工现场及环保卫生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十五)、组织工程阶段性验收及竣工预验。

(十六)、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十七)、督促竣工档案的编制与移交。

四、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㈠、权利

1、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施工分包单位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建设单位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优化和安全的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委托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5、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提审批意见;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权;

7、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的发布权;

8、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施工质量检验权确认权;

9、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监督权、工程实际竣工日期的签认权;

10、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

11、对工作不力的承包单位人员,有权要求承包单位调换;

12、在建设单位授权下,对任何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提出的变更的建议权;

13、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提出任何意见和要求,均必须通过监理单位。

双方的争议可提出由监理单位调解,监理单位应要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双方争议转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时,监理单位应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㈡、义务

1、完成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监理工作。

2、在履行委托监理合同义务期间,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建设单位提供与其水平相应的咨询意见,公正地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3、爱护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给监理单位的设施和物品。

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

㈢、责任

1、由于工程延期或延误,工程建设进度超过合同约定的日期,建设、监理单位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期。

2、监理单位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由于监理人员的过失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应按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向建设单位赔偿损失。

五、监理单位与参加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

㈠、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首先是合同关系,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

在建设单位的委托与授权下,监理单位根据国家、当地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监理法规及双方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与管理,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

㈡、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是业务关系。

监理工程师与设计工程师应相互理解与密切配合。

㈢、与承包单位的关系

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监理单位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并公正地处理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㈣、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关系

是监督与配合的关系。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作为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宏观控制,并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督与指导。

六、监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及措施

㈠、施工监理的前期准备工作

1、成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部),委派同志为总监理工程师,并选派项目监理机构人组成人员(详见监理人员组织机构图)。

2、制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及各项工作制度。

3、配备监理设施及设备。

4、参加施工图纸及施工图会审。

5、编制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㈡、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参与设计交底。

2、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文案)。

3、查验施工测量成果。

4、调查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环境,查明影响工程开工及今后施工的因素。

5、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检查施工现场情况,确定今后协调方式。

6、进行施工监理交底,总监理工程师说明各项监理制度、监理程序等有关事项。

7、项目监理机构核查施工现场的开工条件,核准工程开工。

㈢、工程质量控制

1、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①、以施工图纸、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规程、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施工合同中的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②、主动地对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并以预控(预防)为重点。

③、对工程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并正常发挥作用。

④、要求承包单位严格执行材料试验、设备检验及施工试验,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与批准。

⑤、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预检、隐检、分项及分部工程工程的验收制度。

⑥、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建构配件及设备不得使用于工程。

⑦、坚持本道工序未经验收或质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⑧、施工过程严格监督承包单位执行已被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⑨、以工序质量保证分部工程质量,以分项工程质量保证分部工程质量,以分部工程质量保证单位工程质量。

2、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部位是工程质量控制的两个重点。

重要分部工程是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防水工程(地下、屋面及测浴间),电气、设备专业工程的主要设备及线路的安装、电梯保护装置的安装等。

关键部位是结构的节点,钢筋接头,以及水、暖、电、卫工程的关键部位的安装等。

3、工程质量的控制方法

①、按照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遇的规定,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清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效果。

②、采取经常的巡视、检查、观察、平行检验、测量等手段,以验证施工质量。

③、对关键部位和重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④、严格执行现场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⑤、对不合格的分包单位和不称职的承包单位人员可建议予以撤换。

⑥、监理人员发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工程隐患时,应要求承包单位立即进行纠正,必要时可以下达工程界停令。

㈣、工程造价控制

1、工程造价控制的依据

①、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及其说明文件;

②、工程变更;

③、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及其变更、协议文件;

④、国家及北京市政府发布的、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的法规及规定;

⑤、北京市府发布的现行的工程概(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工期定额等;

⑥、本工程项目发生的费用索赔文件;

⑦、市场价格信息;

⑧、其它涉及工程造价的资料。

2、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则

①、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中确定的合同价、单价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办法;

②、在报验资料不合,与合同的约定不符,未经质量检验签认合格,或者违约行为时,监理工程师坚持不予审核、计量及付款;

③、工程量与工作量的计算应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并符合有关的计算规则;

④、监理工程师坚持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工程变更处理由于合同变更及违约索赔等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增减;

⑤、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按施工合同中关于双方争议的处理办法解决;

⑥、对工程量的审核,工程款的审核与支付,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均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限内进行。

3、工程造价控制的方法

①、审查标底、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涉及工程造价控制的条款;

②、承包单位编制施工总概算,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控制;

③、承包单位编制年、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并控制其执行;

④、从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标底标书、施工合同及材料、设备构置中找出容易突破的环节作为造价控制的重点;

⑤、采取尽可能的措施东造成违约,尽量减少索赔;

⑥、按期支付工程款,如发现工程款超支时采取纠正措施,提出降低工程造价的合理化建设,严格工程款支付的签认;

⑦、及时掌握市场信息,了解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价格情况,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调价范围与有关规定;

⑧、严格审核设计、施工、材料设备购货合同中涉及工程造价控制的条款,搞好合同管理,特别重视施工合同中的有关规定。

㈤、工程进度控制

1、工程进度控制的原则

①、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控制工程进度;

②、抢工程进度不得有损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2、工程进度控制的方法

①、承包单位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经总监理工程批准后,由承包单位执行;

②、承包单位编制月(季)度工程进度计划,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由承包单位执行;

③、工程进度计划执行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单位的工程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实施动态控制;

④、每月中旬项目监理机构应核查工程实际进度,如实际工程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应召开监理会议进行协调,共同查明滞后的原因,协助承包单位采取措施,抢回工程进度;

⑤、每月(季)未应对工程实际进度进行核查,如与计划进度有较大差异进,应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⑥、对总进度计划也应根据动态控制原则,勤检查,常调整,使实际工程进度符合计划进度,并制定出总工期被突破后的补救措施计划。

㈥、合同管理

1、加强对施工合同、委托监理合同及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涉及监理业务的合同的管理。

2、作好合同其它事项的管理

①、工程变更的管理;

②、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③、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管理;

④、费用索赔的处理;

⑤、合同争议的调解;

⑥、违约处理;

⑦、合同的生效、终止与解除。

㈦、信息管理

1、现场会议

现场会议是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交流信息的重要形式,按期召开监理例会,根据需要召开各种专题工地会议,在会后编发会议纪要,分发各方认真执行。

2、监理月报

项监理机构按月编定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所属监理单位报告工程施工及工程监理情况。

㈧、资料管理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51-2000)及本监理单位制定的监理资料管理规定,作好资料管理工作,使监理资料为监理工作服务。

要求承包单位作好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为编制竣工档案作好准备。

㈨、协调工作

1、协调参加工程项目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是监理单位的重要工作,监理单位应将自己置于协调工作的中心位置而发挥积极的作用。

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都应处于总监理工程师的协调之下。

2、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工作

以总监理工程师国核心,协调项目监理机构各专业、各层次之间的关系。

①、每日召开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协调会,全体监理人员参加,交流信息,安排布置工作;

②、每周一次在监理例会之前召开协调会,统一步调,交流情况,决定监理例会的主要内容及会议召开程序;

③、在某项专题会议或布置专项工作前召开协调会。

3、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协调

①、加强与建设单位及其驻施工现场代表的联系,听取对监理工作意见;

②、在召开监理例会或专题会议之前,先与建设单位驻施工现场代表进行研究与协调;

③、必要时与建设单位领导及其驻施工现场供每日开碰头会,沟通各方面情况,并做出共同步署;

④、邀请建设单位驻施工现场代表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程质量、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现场及环保卫生的现场会或检查会,使建设单位人员获得一手资料;

⑤、经常编发简报,向建设单位及时汇报有关信息;

⑥、处理与承包单位的关系时,保持公正的立场,并应切实保护建设单位的正当权益;

⑦、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各专业工程师要加强联系与交流。

4、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①、及时了解工程式项目各方面的信息,以及当前存在的困难,以支援、协助、解决承包单位的困难为目的,以预控不出现问题为前提;

②、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维护承包单位的正当权益;

③、从大局出发,从控制工程项的总体目标的角度处理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5、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①、协助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根据工程进度需要与设计单位协商,订出施工图出图计划,并催促设计单位保质保量按期出图;

②、对到场图纸进行盘点检查,避免漏项;

③、配合建设单位安排施工图会审设计交底,会审及交底结束后及发出文件或修改图;

④、加强对设计变更的审核与管理,并监督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变更文件施工;

⑤、处理质量事故时邀请设计人员参加,并要求提出处理方案或处理措施;

⑥、发现施工图中存在问题时,要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并协助设计人员处理好这一问题;

⑦、需要时可请勘察、设计人员参加监理例会、专题工地会议及技术研究会议等有关会议,并倾听他们的意见;

⑧、邀请设计单位参加工程验收,并事前作好协调工作;

⑨、充分尊重设计单位的指导,了解并力促实现他们的设计意图。

6、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主动接受质监部门的指导,及时如实地反映情况,充分尊重质监人员的职权与意见;

七、要求承包单位执行的制度

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㈡、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制度

㈢、工程变更制度

㈣、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㈤、工程隐检、预检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㈥、施工现场监理会议制度

㈦、工程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㈧、混凝土及砂浆试块制作与管理制度

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㈩、监理表格的使用、填报与审批制度

1、施工阶段工作中使用的监理表格

①、《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中用表;

②、《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0)中用表;

2、各种月度申报表格的统计周期为上月的26日至本月的25日。

3、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于每月26日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以下表格和资料:

①、本月份完成工程量表;

②、本月份施工现场进入材料、构配件、设备明细表;

③、本月份工程进度完成情况下月份工程进度计划。

 

北京中城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11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语学习 > 法语学习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