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租房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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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租房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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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
申请人
联系电话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印制
填表日期:
201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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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本人严格遵守《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承诺所
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
作、收入、住房、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
经审核,
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
屋,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租金,5
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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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单位地址
工作现状
婚姻状况
申
请通讯地址
人
基
本申请人类型
情
况
社会保险
缴纳情况
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月收入
家庭月收入
□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退休□机关事业单位
户籍
联系电话
所在地
邮政编码
□主城区户籍城镇居民(含已转户的农村居民)□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其他外地来主城区工作人员
养老
□是(缴纳时间
2011
年07
月至今)
□否
医疗
□是(缴纳时间
2011
年07
月至今)
□否
□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
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
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
申
是否在主城区
□是(房屋坐落
,
有私有产权房
建筑面积
m
2,户籍人数
人,人均建筑面积
m
2)
□否
请
人
是否在主城区
住
□是(房屋坐落
,
承租公房或
房
建筑面积
m
2
,户籍人数
人,人均建筑面积
m
2
□否
情
廉租房
)
况
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在主城区是否转让住房
□是□否
地点
申请居住人数
1
拟申请
房屋
申请方式
□家庭
□单身人士
□合租
情况
建筑面积
户型
□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二室一厅□三室一厅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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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申请
姓名
性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
月收入
住房情况
人关系
别
□有□无
共
□有□无
同
□有□无
申
请
人
□有□无
基
本
□有□无
情
况
□有□无
备注:
若住房情况选择“有”,请将房屋坐落、建筑面积、户籍人数填写如下:
房屋坐落,建筑面积m2,户籍人数人。
直系亲属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主城区拥有住房情况
建筑面积(m2)
户籍人数
套数
申
申请人父亲
请
人
申请人母亲
直
系
申请人配偶父亲
亲
属
申请人配偶母亲
住
房
子(女)
情
况
子(女)
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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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
(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姓名祝燕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年月至年月
单位性质□企业□事业□国家机关
人员类别□在编□合同□退休□其他
收入情况工薪收入元/月退休工资元/月
劳动合同签订年限年月至年月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
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
□是(所分配住房地址
,
单位住房分配情况
平方米)
□否
建筑面积
单位(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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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事项
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2.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
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
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
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人员类别”中勾选“合同”的,需写明“劳动合同签订年
限”,其余人员无需填写。
4.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若情况发生变化,
请及时告知公共租赁房管理部门。
5.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
条规定,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
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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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纳(领取)证明
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参保人
员有关情况证明如下:
参保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社会保障号:
参保方式(单位个人):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区参加(城镇/城乡)养老保险并缴
费且已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区参加医疗保险并缴费且已连续缴
费6个月以上。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金额
元。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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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事项
1.此证明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养老和医疗保险缴纳情
况只需证明其中一项。
如系退休人员,填写养老保险待遇情
况。
2.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
3.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
条规定,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
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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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和收入证明
(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从事职业
月收入
现居住所在
现居住所在地
月至今
年
地址
居住时间
居委会
审核意见
说明:
单位(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房申请人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
2.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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