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静海城乡总体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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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静海城乡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3
第三章新城发展规划18
第四章新城规模20
第五章新城土地使用和空间布局20
第六章新城社会事业发展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23....
第七章产业发展及布局规划27
第八章综合交通规划28
第九章生态系统规划36
第十章历史街区与地方传统特色区域保护规划39....
第十一一章住房与社区建设规划41
第十二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42
第十三章环卫设施与环境保护规划48
第十四章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规划5.
第十五章近期建设规戈U58
第十六章实施规划的措施60
附1:
附表61
附2:
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6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背景
(1)2006年国务院批复了《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提升了天津的城市定位,明确了天津市区域整体协调发展的总体框架。
(2)天津滨海新区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对地区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天津市第九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在滨海新区、中心城区、各区县三个层面全面推进,形成各具特色、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为静海发挥优势、借势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3)《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确立的^一座新城中,静海包括两个新城。
双城结构为静海的城乡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因此需要重新调整静海的城乡体系结构。
(4)位于县域西部的子牙环保产业园提升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将对静海的产业经济发展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需要对全县域的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作出调整。
第2条规划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4.1);
(3)《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
(4)《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5)《天津市区县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标准》;
(6)《静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3条规划原则
(1)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原则。
结合新农村建设形成以“两城”为龙头、以“五镇”为骨架、以一般镇和中心村为支撑的城乡发展新格局。
(2)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
大力发展县域生态林业建设,沿新城、中心镇、一般镇外围地区,高速公路、铁路、一二级公路、主要河道两侧,建设生态防护林带。
(3)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以构建集约型、生态型城、镇、村为出发点,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4)坚持和谐发展的原则。
以城乡统筹,维护公共利益为根本,构建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第4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为静海县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为1414.9平方公里。
第5条规划期限
近期到2012年,远期到2020年,远景2020年以后。
第6条规划的法律效力
静海县一切城乡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本规划自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原总体规划同时停止执行。
第二章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
第一节区域协调
第7条发展策略
(1)区域协调策略
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借助滨海新区的发展机遇,明确发展方向,提升城镇功能,使之成为滨海新区向内地辐射的重要桥头堡。
(2)产业带动策略
以循环经济产业带动静海产业优化升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实现产业经济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3)城乡统筹策略
努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大力发展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实现资源共享,促进社会和谐。
(4)文化发展策略
挖掘静海运河文化与民俗文化底蕴,培育团泊新城水文化特色,努力实现城市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共同繁荣。
(5)城市安全策略
1构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的防灾减灾和应急保障设施体系,建立有效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防范机制。
2根据本区域地处蓄滞洪区等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有关城市安全方面的专项规划,在满足各专项规划要求、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城市各项建设活动。
(6)生态建设策略
推动以生态湿地,绿色河道、绿色通道、绿色村庄和绿色林网等为重点工程的生态县建设,建立起完善的农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
第二节发展定位与规模
第8条发展定位
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区域性物流中心,天津市体育基地和生态宜居新城。
第9条规模
(1)人口规模
2020年静海县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71.0万人(包括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的8.0万人口),其中城镇人口59.7万人。
(2)建设用地规模
2020年静海县城乡建设总用地为198.76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为
55.24平方公里。
第三节城乡统筹
第10条城乡统筹发展目标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整合资源,形成规模等级合理、职能分工明确、产业类型互补、配套设施完善、有序高效的县域城乡体系网络结构,提高县域城镇化水平,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强化静海新城与团泊新城的城市职能,增强新城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3)加快中心镇和中心村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合理有序,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
第11条城乡体系结构
规划静海县城乡体系结构为:
两个新城——三个中心镇——十^一个一般镇一一四十个中心村一一六十八个基层村。
至202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80%左右。
第12条城乡空间布局
依据《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结合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充分挖掘资源、强化特色,构建一带、两城、一区”的城乡布局结构。
“一带”即南运河城镇发展和生态文化带,包括了独流镇、静海新城、双塘镇、陈官屯镇、唐官屯镇,支撑起城镇经济发展的空间架构。
在南运河两岸以挖掘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化景观带。
“两城”即静海新城和团泊新城,将静海新城的路网干道系统与团泊新城西区路网干道系统有机沟通,使两个新城协同发展,通过双城结构打造静海特色,建成天津市南部的现代化生态宜居区。
“一区”即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
以该城乡布局结构为骨架,结合示范工业园区、静海县中心镇和一般镇镇的建设,带动周边区域的发展,形成特色鲜明的产业片区。
第13条新农村建设规划
(1)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全面提高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水平,改善村民生活居住环境,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提高城镇化水平。
(2)迁村并点规划
村庄的迁并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近期重点完成静海新城和团泊新城规划范围内村庄的迁并工作,原则上按照《静海县新农村布局规划》进行引导控制,需迁移的村庄控制其扩张发展,条件成熟一个迁并一个。
第14条城乡公共设施统筹规划
完善城镇公共服务功能,建设配套齐全、布局合理的城乡公共设施服务体系,满足不同层次的要求。
镇级公共设施项目配置一览表
类别
项目
中心镇
一般镇
一、行政管理
1党政、团体机构
•
•
2•法庭
O
--
3.各专项管理机构
•
•
4.居委会
•
•
二、教育机构
5.专科院校
O
--
6.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及培训机构
O
O
7.高级中学
•
O
8.初级中学
•
•
9.小学
•
•
10.幼儿园、托儿所
•
•
二、文体科技
11.文化站(室)、青少年及老年之家
•
•
12.体育场馆
•
O
13.科技站
•
O
14.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
•
O
15.影剧院、游乐健身场
•
O
16.广播电视台(站)
•
O
四、医疗保健
17.计划生育站(组)
•
•
18.防疫站、卫生监督站
•
•
19.医院、卫生院、保健站
•
O
20.休疗养院
O
--
21.专科诊所
O
O
五、商业金融
22.百货店、食品店、超市
•
•
23.生产资料、建材、日杂商店
•
•
24.粮油店
•
•
25.药店
•
•
26.燃料店(站)
•
•
类别
项目
中心镇
一般镇
27.文化用品店
•
•
28.书店
•
•
29.综合商店
•
•
30.宾馆、旅店
•
O
31.饭店、饮食店、茶馆
•
•
32.理发馆、浴室、照相馆
•
•
33.综合服务站
•
•
34.银行、信用社、保险机构
•
O
六、集贸市场
35.百货市场
•
•
36.蔬菜、果品、副食市场
•
•
37.粮油、土特产、畜、禽、水产市场
根据镇的特点和发展需要
设置
38.燃料、建材家具、生产资料市场
39.其他专业市场
注:
表中•---应设的项目;O--可设的项目
村级公共设施项目配置一览表
类别
名称
中心村
基层村
一般规模(m处)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行政管理
居(村)民委员会
•
•
100-500
100-200
教育机构
托儿所、幼儿园
•
•
1000-3000
800-1800
完全小学
•
O
6000-11000
3000-6000
文体科技
图书室(图书馆)/
文化室(综合文化馆)
•
•
500-2000
室:
100-200
馆:
》800
电教室/党建室
•
•
50-100
青少年活动中心/儿
童活动室
•
•
100-200
老年活动中心(室)
•
•
50-100
敬老院/老年公寓
O
--
10000-20000
5000-10000
类别
名称
中心村
基层村
一般规模(m/处)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体育场、健身中心、活动场地
•
•
可结合绿地设
置
大型>8000
小型>2000
医疗保健
卫生所(室)
•
•
100-200
50-100
计划生育指导站
•
•
100-200
50-100
防疫、保健站
•
•
100-200
50-100
商业金融
社区商业服务中心
•
O
参照人均用地
标准
根据市场需求
便民超市
•
•
注:
•:
表示必须设置,为必设型;O:
表示可以选择设置,为选设型;--:
表示可以不设置,为不设型。
第四节县域交通规划
第15条交通发展战略
(1)进一步加大公路网建设的力度,完善公路网结构,优化公路网络布局,提升公路网技术水平,加大公路网络通达深度,提高公路网整体服务水平。
(2)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城镇发展模式,建设以轨道交通、快速公交为骨干,公交干线为主力,公交支线为补充覆盖全县的公交网络,使公交成为静海县城乡居民出行的主导方式。
(3)重视客、货运枢纽建设,提高区域交通系统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16条道路系统规划
静海县域内由高速公路、一般干线公路、县乡公路、区间主干路构成级配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的县域道路系统。
(1)高速公路网规划
全县规划高速公路有京沪高速公路、津沧高速公路、津汕高速公路、唐津高速公路、南港高速公路、津石高速公路共六条,规划共设高速公路出入口^一个。
高速公路红线控制宽度为100米。
(2)—般干线公路网规划
一般干线公路包括一级公路、二级公路。
全县规划一级干线公路有津淄公路、京福公路、津静公路、津文公路、津王公路、静滩公路、唐王公路、新津涞公路、津涞公路(唐官屯段)、大小公路、陈大公路、静港公路、港中公路共十三条。
其中,津淄公路、京福公路规划为国道,其它规划为市级干线公路。
此外,津涞公路(独流段)、唐徐公路规划为二级干线公路。
国道一级干线公路红线控制宽度为80米,其余一级干线公路红线控制宽度为60米,二级干线公路红线控制宽度为40米。
(3)县乡公路规划
县乡公路作为高速公路和一般干线公路网的补充,主要服务于地方交通。
应保证各中心镇、一般镇均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直接连通;各中心村均有三级以上公路直接连通;保证村村通公路,村级公路达到四级以上等级。
规划一级县乡公路有津王支线,二级县乡公路有马厂减河南路、台辛公路、梁台公路、丰大公路、南运河西路;规划三级县乡公路有独流减河南路、北沿公路、西沿公路、北廊路、府黄公路、蔡中路、徐良路、大庄子路、战备路、王新路、津沧高速公路辅道。
一级县乡公路红线控制宽度为60米,二级县乡公路红线控制宽度为40米,三级县乡公路红线控制宽度为30米。
(4)区间主干路
区间主干路承担区间中长距离交通联系,为区间主要公交客运走廊。
规划津文路、北华路、毕杨路、东方红路、静海新城西环路、南环路、高常路、柳明路为沟通城区的区间主干路。
其中,津文路红线宽60~80米,高常路红线宽64米,其余道路红线宽60米。
第17条公共交通规划
在全县域范围内实施公共交通优先战略,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
构建以公交枢纽为核心,各级公交系统协同配合的一体化公交系统。
静海县域公交系统主要由轨道系统和地面公交系统组成。
(1)轨道交通规划
1规划市域轨道Z1线自西青区引入团泊新城西区,沿团泊大道向南至东方红路,并沿东方红路至静海新城,再经高常路至子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
2远景规划海河中游区域轨道C4线自西青区引入团泊新城东区,沿津王路、团泊新城东主干路二通过,并至中石油生活基地。
上述轨道将静海新城、团泊新城与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周边新城相连,形成快速、大运量的对外客运通道。
3规划预留轨道交通位置,协调轨道交通与县域城镇布局的关系,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引导城市发展的作用。
4规划要求轨道线路段中心线两侧各20米,车站段中心线两侧各25米为轨道控制用地。
(2)地面公交规划
①在县域内建立快线、干线、支线三级公交网络。
开辟联系新城、中心镇的公交快线,与县域轨道线共同构成县域公交主通道;构筑沟通各镇的公交干线网,并以通达全县各村的公交支线作为补充。
②规划在静海新城和团泊新城各安排一长途客运枢纽站。
静海新城长途客运枢纽占地约3公顷,团泊新城长途客运枢纽占地约7.8公顷。
每个中心镇、一般镇各安排一处公交客运站。
镇域人口1万人以下的,占地面积为4000-6000平方米;镇域人口每增加1万人,占地面积增加1000平方米。
第18条铁路规划
(1)津浦铁路:
规划维持现状津浦铁路不变。
对现有场、站设施进行扩建和改建,以适应城镇发展带来的铁路运输需求增长。
规划要求最外轨道轨中向外32米为铁路控制用地。
(2)京沪高速铁路:
北京至上海的高速铁路,规划为复线,规划要求最外轨道轨中向外50米为铁路控制用地。
(3)南港铁路:
唐官屯至南港的货运铁路,规划为国铁I级,复线,规划要求铁路最外轨道轨中向外32米为铁路控制用地。
(4)规划预留铁路发展用地,协调道路等其它交通设施与铁路的关系。
第19条机场规划
规划预留蔡公庄机场为杨村机场的搬迁机场,占地面积扩大为5.4平方公里。
第五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20条规划目标
以建设节水、节能、清洁城市为目标,结合区域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建立高效、安全、节约型现代化新城、中心镇、一般镇和中心村市政基础设施体系,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规划新城以外地区的城乡市政基础设施以新城为核心,积极完善城镇和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掘各村镇现有市政基础设施潜力。
第21条水资源与供水工程规划
水资源开源与节流相结合,推行供水、节水并重的方针,加强水资源建设,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构建多种水源相互补充、安全可靠的水资源保障体系。
加强水资源工程建设,逐步建成城镇区管网系统,形成先进供水模式,实现供水社会化,保证供水安全可靠。
2020年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自来水水质符合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水质标准。
新城供水以外调水为主要水源,以再生水为补充水源。
对新城以外地区生活用水、工业用水以外调水和地下水为主;农业用水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辅。
规划在静海开发区设水厂一座,由南水北调提供水源,水厂规模为30万立方米/日,占地14公顷,主要解决静海新城、团泊新城、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和其它城镇的用水需求。
第22条排水与再生水工程规划
坚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远近期相结合、可持续发展的建设原则,逐步完善排水系统;新城、中心镇和一般镇根据规划布局,合理划分排水分区,完善排水系统,逐步实现雨污分流。
城镇雨水就近排放,对相关河道进行改造和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河道排水、行洪蓄水和生态景观的功能,改善生态环境;加大污水资源化开发力度,根据规划布局,结合各城镇发展需求建设污水处理厂,排水标准达到《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的要求,结合各处理厂建设再生水处理回用设施和管网系统,减少水污染,提高污水资源的开发力度。
污水处理厂建设深度处理回用工程,并配置再生水管道系统;工业企业排水必须雨、污分流,有毒、有害废水必须严格进行处理达到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对有地面污染的工业企业的雨水必须进行处理后才能排放入水体。
中心村和一般村结合自身特点建设排水系统,可利用现有坑、塘选择生态塘、人工湿地等无害化、资源化的污水处理工艺对生活废水、污水进行集中处理。
到2020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回用率达到30%以上,管网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新城及中心镇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内安排建设再生水厂,再生水的处理能力要达到污水处理厂规模的50%再生水在满足绿化、市政用水的使用需求后优先提供农业灌溉,彻底改变污水灌溉的现状。
采用分质供水方式布置再生水管网系统,降低新鲜水的消耗量,同时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构建节水型社会。
第23条电力工程规划
按照经济安全、优质可靠的原则,在充分利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在静海县搭好110kV和220kV主网框架,35kV系统实现双电源、互联网、配电化,大力发展110kV及35kV用户站。
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坚持适度超前原则;坚持电力供应安全、可靠和稳定的原则。
根据天津市电网规划,在静海县规划一座静海500kV变电站,八座220kV变电站,包括独流、杨家园、谭庄子、团泊、静海、中旺、蔡公庄、杨成庄、西翟庄、高铁牵引站、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
根据供电需求,在团泊新城规划一座110kV变电站,在静海开发区内规划一座110kV变电站,在静海新城北部规划一座杨柳庄110kV变电站。
规划电源将由静海500kV变电站提供,通过区内220kV110kV变电站为静海提供电力。
电网结构规划做到立足现实服务长远,以优化主电网结构作为规划重点,推广用户35kV站建设。
供配电网络力求安全、可靠、简化,电气设备容量,保证地区负荷正常发展的需求。
根据天津市电力空间发展规划要求,严格控制从静海县范围内穿过的现状及规划电力架空线走廊。
任何建筑不得侵占其用地。
不同等级的电力架空线走廓控制宽度分别为:
500千伏单回75米,双回150米;220千伏单回35米,双回40米;110千伏单回25米,双回30米;35千伏单回15米,双回15-20米。
第24条燃气工程规划
(1)大力发展和建设天然气工程,扩大天然气的供气范围,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在天然气供气范围以外的地区积极发展液化石油气或压缩天然气,新城居民燃气气化率达到100%
(2)规划新城和中心镇以天然气为主要气源,其余村镇以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秸秆气为主要气源。
在天然气管道尚未到达的城镇及广大村镇住宅楼集中区域以液化石油气管道(或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小区气化)作为过渡方式,小区管网按供应天然气技术标准进行建设,在居住比较分散的村镇发展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
(3)保留静海县现状配气站(高中压调压站)并扩大规模,在静海新城和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内设一座天然气储气站,根据布局和用气需求规划5座高中压调压站,气源引自现状①200高压管道和外环线①500高压管道。
随着天然气气量增加,可考虑在天然气干线沿线地区,发展新的天然气用户,使静海县居民生活用气实现基本气化。
第25条供热工程规划
优化能源和产业结构,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积极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2020年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
因地制宜,广开热源,首先考虑热电联产、工业余热供热。
规划静海新城供热热源主要以热电厂和集中锅炉房为主,团泊新城的供热以集中锅炉房和清洁能源为主,其它镇区以集中锅炉房为主。
第26条信息基础设施规划
邮电通信是现代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为了适应信息时代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改善投资环境,迫切需要采用先进的邮电通信手段提高通讯能力。
采用现代化的通信手段,多种类高质量的满足信息时代社会对电信业的要求;邮电局所要扩大功能,市话要以管道先行的原则,为通信发展计划的实施和尽快形成综合通信能力,提高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统筹安排通信管线的地下空间位置,充分合理的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减少重复投资,提高通信管线综合利用水平,实现通信管线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保留静海新城和团泊新城电信局并根据需求扩大其规模。
中心镇、一般镇等设电话模块局。
形成布局合理、汇接灵活的多层次、多手段、数字化的电信网络。
保留各镇区内邮政局所,逐步完善邮政网络。
中心村建设邮政营业网点和邮电局所并按照人口和服务半径设置,以方便居民邮政需求。
第六节空间管制区划
为协调新城建设与区域生态功能的关系,优化县域空间布局,引导各项建设,控制和改善区域环境,将县域规划区范围内所有用地划分为禁止建设区、控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协调建设区四类空间管制区域,并分别提出禁止、控制、适宜、协调建设的空间管制规定。
第27条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是指县域范围内具有重大自然和人文价值的场所与空间、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通道,以及如进行建设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地区,包括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风景区核心景区、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地下水源核心区、主要行洪通道等。
该类地区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禁各类建设活动。
静海县域内一、二级河道、团泊洼鸟类保护区核心区、行洪通道等皆划为禁止建设区。
该类区域面积约112平方公里,占辖区总面积的7.9%第28条控制建设区
控制建设区是指县域范围内对各类建设具有生态敏感性的地区,以及因自然灾害等原因不宜建设的地区,包括自然保护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绿色生态廊道、地表水和地下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蓄洪区以及滞洪区。
该类地区应对各类建设活动加以严格控制,其中现有的各类城镇、农村居民点应严格按照规划适度开发建设。
静海县域内一级河道两侧(自河道堤防外坡脚算起)50米范围内、二级河道两侧(自河道堤防外坡脚算起)35米范围内、基本农田保护区、蓄洪区以及滞洪区划为控制建设区。
该类区域面积约750平方公里,占辖区总面积的53.0%
第29条适宜建设区
是指县域范围内所确定的重点建设地区。
包括静海新城、团泊新城、三个中心镇、十一个一般镇、四十五个中心村、七十个基层村和独立工矿及公共设施的建设用地范围(处在蓄滞洪区、行洪通道周边及有不利建设的特殊地质环境的区域,需按照相应标准进行改造及相关专业部门勘测后方可作为适宜建设区建设)。
该类地区是城市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应根据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对于现有乡镇中的优秀历史街区和风貌保护区,按照有关规定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