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健康教育考核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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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健康教育考核部分
七、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标准(健康教育机构)
(一)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指标一览表(健康教育机构)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分值
基础质量
15%
质量体系
3%
管理组织
15
制度建设
15
质量保障
12%
人员结构
30
经费预算
30
设备配置
20
技术培训
20
科研教学
20
过程质量
40%
监测质量
8%
监测网络
30
监测实施
30
信息管理
20
干预质量
30%
健康传播
20
健康素养普及教育
40
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35
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35
企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35
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40
机关单位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20
公共场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25
控烟健康教育工作
30
重点疾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20
督导质量
2%
督导计划质量
2
督导实施质量
12
督导结果质量
6
终末质量
15%
服务结果质量
15%
健康促进质量
150
满意度
30%
满意度调查
30%
社会公众满意度
300
合计
100%
7
25
1000
(二)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量表(健康教育机构)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要素
评价方法及评分标准
扣分理由
得分
管理组织
15
1.设置独立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6分)
2.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设立健康教育科(室);(4分)
3.辖区健教工作网络健全。
(5分)
1.查区的机构设置编制文件,设立独立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得6分,设立在其他部门中得3分,未设立不得分;
2.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单位机构设立文件,按机构类别分别随机抽查1个机构核实。
。
2.1医疗机构:
抽查的医疗机构设置独立的健康教育科(室)得2分,设在其他科室得1分,没有不得分。
2.2公共卫生机构:
抽查的公共卫生机构设置独立的健康教育科(室)得2分,设在其他科室得1分,没有不得分。
3.查辖区健教工作网络人员名单,按医疗卫生、学校、社区、公共场所、企业类别各随机抽查5人电话联系落实。
每类场所能完全覆盖各得1分,每类场所不能完全覆盖者该类不得分。
制度建设
15
1.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纳入辖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1分)
2.辖区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制度;(4分)
3.健康教育列入区卫生行政部门年度工作计划;(1分)
4.辖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有健康教育年度计划和总结;各类场所有健康教育计划与总结;(3分)
5.参加全市健康教育工作会议、例会,组织辖区健康教育会议、例会。
(6分)
1.查辖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其中,并有正式文件得1分,无文件不得分;
2.查辖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相关制度,其中有工作责任、培训、宣传资料管理、工作信息管理、控制吸烟、工作例会、考核、评价等内容得4分,每少1项扣0.5分;
3.查区卫生行政部门年度计划,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并有正式文件得1分,无文件不得分;
4.查辖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健教年度计划和总结,有计划得1分,有总结得1分;从辖区学校、社区、企业等场所中随机抽取1个单位检查计划与总结,有计划得0.5分,有总结得0.5分。
5.查市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会议签到记录,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负责人参加每次市级健康教育会议得2分,缺席1次扣0.5分;区卫生局健教主管领导参加全市健康教育工作会议、例会次数达总次数的80%以上得2分,每减少20%扣0.5分。
查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例会或专题健教工作会议记录,组织区例会或专题健教工作会议全年至少4次得1分,每少1次扣0.25分;区卫生局领导参加会议次数达总次数的80%以上得1分,每减少20%扣0.25分。
人员结构
30
1.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
1.1在编人员不少于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际在编总人数的10%;(10分)
1.2.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专业技术人员占单位岗位总量的比例≥70%;(5分)
1.3.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40%;(5分)
1.4.在岗高级职称人员比例≥10%;(5分)
2.辖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科(室)从事健康教育的专(兼)职人员应按照《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和《深圳市医院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要求配置。
(5分)
2.1医疗机构:
社康中心专职不少于1人;一级医院专(兼)职不少于2人,专职至少1人;二级医院专职不少于2人;三级医院专职不少于3人;
2.2公共卫生机构:
街道防保机构专(兼)职不少于2人;区级公共卫生机构专职不少于2人;市级公共卫生机构专职不少于3人。
1.查人事和技术档案,符合要求得满分,不符合要求按以下方式给分:
得分=实际人数/标准人数×相应分值;
2.从辖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各随机抽取1个单位检查相关文件资料,符合要求得满分,每少1人扣0.5分。
经费预算
30
1.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业务经费(不包括人头费和设备费)列入区卫生事业的年度预算;(5分)
2.健康素养普及教育与监测工作项目、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等重点工作项目纳入区级卫生部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财政预算。
(5分)
3.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每年用于健康教育业务经费不少于当年区卫生事业经费的5%。
(20分)
1.查当年健教业务经费纳入区卫生事业年度预算情况,有列入者得5分;
2.查阅区级卫生部门有关资料,项目工作纳入区级卫生部门财政预算得5分,少一项扣2.5分;
3.查财务支出明细,比例不少于5%得20分,每下降0.5%扣2分。
设备配置
20
1.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有独立工作用房,人均面积不少于10m2;有资料库用房,不少于20m2;(10分)
2.至少配备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数码相机、摄像机、手提笔记本电脑、多媒体投影仪和人均1台电脑且配备上网功能、有展架等宣传材料展示平台。
;(10分)
1.实地查验,有独立工作用房得2分,人均面积不少于10m2得3分,每少1m2扣0.5分;有资料库用房不少于20m2得5分,每少1m2扣0.5分;
2.查具体设备,缺一项扣1分。
技术培训
20
1.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专职人员每年参加国家级或省级健教继续教育获Ⅰ类学分至少2分或市级健教专业培训或Ⅱ类学分至少5分(由单位授予的II类学分不包括在内);(5分)
2.辖区医疗卫生单位健教专兼职人员每年至少有30%参加市级或区级健教专业培训获II类学分2分(由单位授予的II类学分不包括在内);(5分)
3.组织辖区健康素养监测点以及健康促进学校、医院、企业、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市级举办的相关培训班;(5分)
4.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每年至少对健教网络人员举办一期健教专业理论与技能培训。
(5分)
1.随机抽查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50%专职人员的学分证,Ⅰ类学分每少1分扣1分或Ⅱ类学分每少1分扣0.5分;
2.随机抽取1所医疗卫生单位,查实际参加市级或区级健教专业培训者学分证,学分未达标者视为无效,培训比例每少10%扣0.5分;
3.查阅培训班有关签名记录,有关人员全部参加培训得5分,未参加培训人数的比例每减少10%扣0.5分;
4.查培训记录(时间、主题、参加人员、照片,缺少一项均视为无效),无培训记录不得分。
科研教学
20
1.辖区有健康教育科研立项;(6分)
2.辖区有健康教育工作项目立项;(6分)
3.辖区有健康教育论文发表。
(8分)
1.查当年立项批文原件和立项申请书原件,根据立项等级给分。
部级每项6分,省级每项4分,市级每项2分,区级每项1分;单位参与健教科研项目,按相应级别降一档次评分。
累计最高6分,无批文或申请书不得分;
2.查当年立项批文原件和立项申请书原件,根据立项等级给分。
部级每项6分,省级每项4分,市级每项2分,单位自行立项每项1分。
累计最高6分,无批文或申请书不得分;
3.查期刊杂志原件,根据等级给分。
国际级杂志每篇4分,国家级杂志每篇2分,省级杂志每篇1分。
累计最高8分,无期刊杂志原件不得分。
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论文撰写要求:
平均0.5篇/年/人,核实中级及以上专业人员数和查阅论文原件,每少一篇减1分(按比例扣分),从上面总分中扣除,不扣负分。
监测网络
30
1.市民健康状况、健康素养、风险行为监测网络正常运作;(22分)
2.其他各项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8分)
1.查相关资料,有相应工作方案得4分,有责任分工得4分,有监测经费支出明细报告得4分,有监测工作记录得4分,有阶段小结得4分;各监测点成立“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小组”得2分;
2.查每年市级部署的其他调查工作完成情况登记资料,未能及时完成者每次扣1分,未完成工作者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监测实施
30
1.按照《深圳市民健康素养监测技术指引》要求,组织落实各项健康素养调查工作。
(30分)
1.根据全市健康素养监测督导情况和辖区有关资料给分。
1.1做好辖区监测的组织协调工作得10分;
1.2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并配合完成监测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得10分;
1.3开展辖区监测调查的督导和评估,及时解决监测出现的问题得10分。
信息管理
20
1.健教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实施规范化管理;(4分)
2.及时上报健教计划和总结、宣传活动报表、年报、季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健教工作报表等;(8分)
3.按时上交各类健康素养监测人群的调查问卷,做好调查问卷质量控制,确保调查质量。
(8分)
1.所有文字资料的规格为A4纸0.5分;有活动的名称0.5分;有时间0.5分;有地点0.5分;有参加人员0.5分;有照片0.5分;有活动说明0.5分;按活动类别装订成册0.5分;
2.查有关报表统计记录,每少1份扣1分,迟报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查监测问卷上交时间登记表和问卷质量统计表,按时上交问卷得4分,迟交不得分;调查问卷合格率达95%以上得4分,90%及以上得3分,90%以下不得分。
健康传播
20
1.利用公众传媒开展健康教育;(3分)
2.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组织卫生宣传日活动每年不少于10次;(5分)
3.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编印健教资料不少于5种,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新编不少于3种;(5分)
4.组织发放健教资料;(2分)
5.组织辖区医务人员提供健教稿件和作品;(5分)
1.查有关资料,有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医院视屏、宣传栏等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得3分,每少一项扣0.5分。
2.查活动记录,组织卫生宣传日活动全年不少于10次得4分,每少1次扣0.5分;邀请区政府、爱卫会或卫生局领导指导和参加卫生宣传日活动2次得1分,少一次扣0.5分。
3.查新编印或参与编印健康教育资料样品,每年新编印各类健康教育资料(不含健教处方)不少于5种得2.5分,每少一种扣0.5分;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新编不少于3种得1.5分,随机抽查2个机构符合要求得分;
查单位编印资料的种类数和市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存底记录,每年编印的健教资料一式三份及时上报市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存底得1分,上报市所资料与单位存底资料不符,每少一种扣0.1分;
4.查单位健教资料发放记录,有发放资料名称、数量、时间、发放人签名、领取人签名得2分;
5.查刊发媒体原件及资料,向新闻出版传媒组织和提供卫生新闻、医学科普、卫生美术、书法、摄像、摄影等稿件50件以上(不含论文)得5分,每少1件扣0.1分;
健康素养普及教育
40
1.按照《深圳市健康素养普及教育与监测实施意见》要求,开展健康素养普及教育。
(40分)
1.查有关资料,有印发健康素养资料、出版健康素养内容宣传栏、开展健康素养讲座、咨询活动、健康素养展板巡回展览,每项得6分,有创新性的有效宣传方式得10分。
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35
1.开展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按照《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服务包》、《深圳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规范》要求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25分)
2.积极推进健康社区创建工作。
(10分)
1.查相关资料,有印发健康资料,且保证发放至每户家庭、每个职工宿舍得5分;有健康知识宣传栏,且每季度至少出一期得5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卫生宣传与咨询等健康教育相关活动得15分;(此部分根据当年社康评估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部分的分数进行折算)
2.有推动健康社区创建工作的方案得2分,创建工作按照要求开展得8分。
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35
1.按照《深圳市医院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要求,开展健康教育工作,配备相应的健康教育工作设施与设备;(5分)
2.开展医院健康教育活动;(20分)
3.按照《深圳市医院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和《关于加强我市医务人员健康促进的工作意见》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
(10分)
根据当年医疗机构考核的分数进行折算
1.有健康教育科(室)的专门工作用房得1分;健康教育科(室)配备数码照相机、手提电脑、多媒体投影仪、扫描仪、相关的宣教模型等健康传播器材1分,1缺一项扣0.1分;全院至少有一个健康教育课室得0.5分;门诊大厅有健康教育咨询台、资料发放架、电脑查询系统等得1分,缺一项扣0.1分;门诊、住院区每层楼设有固定的健教专栏1分,每少一个扣0.1分;在医院门诊大堂、电梯口、候诊室、输液区等人群比较集中的就诊区域安装健康教育视屏0.5分;
2.查相关资料,有发放健教处方得5分,有健教专栏且每季出刊一期得5分,有大课堂或讲座得5分,有卫生宣传日相关活动得5分;
3.根据市、区督导结果对创建情况进行分级评价,给予优(10分)、良(7.5分)、一般(5分)、差(0分)。
企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35
1.开展企业健康教育活动;(15分)
2.按照《深圳市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工作;(10分)
3.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工作。
(10分)
1.随机抽取1家企业,现场查看并查阅相关资料,以预防职业病、饮食卫生安全、生殖保健、心理保健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为主题,有发放健康资料、出版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讲座,每项得5分;
2-3.查相关资料,结合市级督导结果对各区的工作情况进行分级评价,给予优(10分)、良(7.5分)、一般(5分)、差(0分)。
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40
1.卫生部门与教育部门合作,开展学校健康教育活动;(5分)
2.各学校开展基本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20分)
3.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10分)
4.开展健康促进幼儿园创建工作。
(5分)
1.查阅有关活动资料。
卫生与教育部门合作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有主题、参加人员、相片等)每年至少2次得5分,每少1次扣2.5分;
2.1学校每两周开展1次健康教育课,有课程、有教材、有教案、有教师、期末有考试有评价得5分,每少1项扣1分;
2.2学校有健康教育宣传栏或黑板报,每两个月更换一次,一年不少于6期得3分,每少1次扣0.5分;
2.3学校通过班会、校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内容涉及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等方面,每年至少5次得5分,每少1次扣1分;
2.4学校对师生每年进行1次健康体检得2分,并对有健康问题的师生进行干预得5分。
3.查有关资料,结合市级督导、评审结果和各区创建情况进行分级评价,给予优(10分)、良(7.5分)、一般(5分)、差(0分)。
4.查有关资料,结合市级督导和评审结果以及各区创建情况进行分级评价,给予优(5分)、良(3分)、一般(1分)、差(0分)。
机关单位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20
1.开展机关单位健康教育活动;(10分)
2.按照《深圳市公务员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公务员健康促进行动。
(10分)
1.查相关资料,有开展健康讲座、印发健康资料,每项得5分;
2.查有关资料,结合市级督导结果对各区的公务员健康促进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级评价,给予优(10分)、良(7.5分)、一般(5分)、差(0分)。
公共场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25
1.公共场所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有进行健康素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艾滋病、控烟、安全等有关健康知识宣传;(10分)
2.开展公共场所健康教育活动。
(15分)
随机抽查一家公共场所。
1.现场查看、查相关资料,有宣传栏、平面广告载体或资料架等,有至少一项得10分;
2.查看有关资料,有开展公共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如讲座、培训等,得15分。
控烟健康教育工作
30
1.成立辖区控烟领导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成立相应控烟领导组织;(3分)
2.将控烟工作纳入辖区卫生发展规划,每年有全区控烟工作计划与总结;(3分)
3.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机关、公共场所等场所张贴禁烟标识;(5分)
4.每年组织开展控烟健康教育活动;(3分)
5.辖区医疗机构提供戒烟服务;(3分)
6.及时发现和上报烟草广告;(3分)
7.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工作;(8分)
8.辖区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率达80%。
(2分)
1.查相关文件,成立辖区控烟领导小组得0.5分,且有机构负责人任组长得0.5分;明确具体部门和责任人负责控烟工作得0.5分;随机抽查1家医疗卫生机构,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得0.5分,且有机构负责人任组长得0.5分;明确具体部门和责任人负责控烟工作得0.5分;
2.查相关资料,将无烟机构创建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得1分;有控烟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得1分,有年度工作总结得1分;
3.随机抽查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机关、公共场所等每类场所5个点,每少一个禁烟标志扣0.25分;
4.查相关资料,有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医院健康视屏等大众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得1分;有印发控烟宣传资料和健教处方得1分;有每年至少开展1次控烟宣传活动得1分;
5.抽查一个医疗机构,查相关资料,有专人负责本机构员工的戒烟咨询和指导服务得1分,有相关戒烟服务记录得1分;现场咨询测试,能提供相应的戒烟指导得1分;
6.有发现和上报烟草广告记录得3分(现场巡查辖区有控烟广告,但没有及时进行上报该部分不得分);
7.查市控烟协会的登记记录,辖区内当年创建的“无烟医院”达全区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总数的100%得8分,80%以上得6分,60%以上得4分,40%以上得2分;20%以上得1分;10%及以下不得分;
8.随机抽查辖区2个室内公共场所,达到要求得2分,不达要求不得分。
重点疾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20
1.开展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7分)
2、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健康教育工作;(6分)
3.贯彻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工作。
(7分)
1.查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随机抽查2家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工作计划中有艾滋病防控计划得1分,健康教育工作总结中有艾滋病防控总结得1分,组织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得5分;
2、随机抽查2家医疗卫生机构,有组织开展慢性病健康教育活动得6分;
3.查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相关资料,有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预案或相关内容得3分,组织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干预(开展活动、印发资料等)得4分。
督导计划质量
2
有年度督导工作计划与安排。
(2分)
查年度督导计划,有督导内容、时限、对象、督导方法等得2分,无计划不得分。
督导实施质量
12
1.督导完成率达100%(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每年对医院、学校、社区、企业等场所进行督导分别不少于2次);(4分)
2.每年对健康素养监测项目、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公务员健康促进行动、健康促进企业试点项目等年度重点工作项目进行督导分别不少于1次;(2分)
3.每次督导有计划和工作记录。
督导内容要求科学合理,技术指导性强,针对性强。
(6分)
1.查有关资料,有相片等佐证资料。
开展督导达到要求得4分,每少1次扣0.5分;
2.查有关资料,每个重点项目至少督导1次得2分,每少1次扣0.5分;
3.查督导有关资料,每次督导有计划得1分;有工作记录,记录中有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督导内容、发现问题、整改建议等得3分,每项/次不合格扣0.5分;督导内容符合要求得2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督导结果质量
6
1.有督导工作总结;(2分)
2.帮助辖区网点单位发现问题并督促其整改。
(4分)
1.查督导有关资料,有督导总结报告得2分;
2.及时帮助辖区网点单位发现问题并督促辖区网点单位及时整改,并与对应网点单位核实检查发现问题及落实情况得4分,未落实每项扣1分。
健康促进质量
150
1.社区居民、农民工、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公务员等不同人群的健康素养水平;(75分)
2.健康社区、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健康促进企业试点项目、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等重点工作项目开展总结评价。
(75分)
1.根据最近的深圳市民健康素养监测结果,以区为单位得出辖区不同人群健康素养水平、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和健康技能掌握率,纵向比较健康素养监测结果,健康素养水平有所增长得75分(所增长水平符合统计学有关要求,并根据增长不同等级水平给分)。
1.1社区居民(20分):
具备健康素养的比例;健康知识知晓率;
健康行为形成率;健康技能掌握率。
1.2农民工(15分):
具备健康素养的比例;健康知识知晓率;
健康行为形成率;健康技能掌握率。
1.3中学生(10分):
具备健康素养的比例;健康知识知晓率;
健康行为形成率;健康技能掌握率。
1.4小学生(10分):
具备健康素养的比例;健康知识知晓率;
健康行为形成率;健康技能掌握率。
1.5学龄前儿童(10分):
具备健康素养的比例;健康行为形成率;
健康技能掌握率。
1.6公务员(10分):
具备健康素养的比例;健康知识知晓率;
健康行为形成率;健康技能掌握率。
2.查看各重点工作项目的总结报告,有进行效果评价得25分,工作开展取得效果得25分;纵向比较各重点工作项目开展的结局,健康促进场所数量有所增加得25分。
社会公众满意度
300
内部满意度
外部满意度
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