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职务行为准则2014-12-3(2).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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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化培训系列职员职务行为准则2案例1:

利用职务之便购买假酒,收取回扣,被举报后被判刑;京基旗下某酒店采购经理赵某,采购酒水时未使用认证供应商,而是从另外途径采购了低于市场价一半价格的白酒一批,并收取10%回扣,一个多月后,有顾客举报是假酒,公司介入调查后发现情况属实,遂报案处理,最终赵某被判刑。

3案例2:

侵占公司资产侵占公司资产京基旗下某二级公司出纳在2012年4月至2013年8月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增报销加油卡充值款和少预付电费方式侵占公司资金26万元,公司报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4案例3:

利用职务之便报销费用京基旗下某二级公司进行的年度例行审计中,审计小组发现营销部经理李某在费用报销作假、套取现金,经查实的金额总计¥7,704.80元。

其中金额最高的一起是2002年“五一”考察的费用报销。

李某所在营销部因业绩优异,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获得“五一”外出考察的奖励。

李某考察活动结束后,利用集中报销的机会,一手包办报销,将过期的各种个人票据作为考查费用进行报销,共套取现金¥7,034.80元。

最终不仅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5法律警示一一、企业内部管理环节刑事犯罪类型及案例企业内部管理环节刑事犯罪类型及案例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6常见职务犯罪刑法第271条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立案标准: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这里的数额,应当以累计金额计算深圳法院的标准:

2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可以4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7职务侵占案例:

物业公司员工侵占公司财物,被判刑二年六个月。

被告人鲁系湘潭市聚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负责该公司鸿景山庄物业管理的部分工作。

鲁在任职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以公司名义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装修押金等款项,进而采取虚开收据存根联、记账联的方式将较小数额的款项向公司入账,从而占有其中间差额。

至2011年9月份,鲁采取上述手段共占有公司款项68973元。

案发后被告人鲁分别于2011年11月7日、11月26日、12月31日向公司共计退回赃款35000元。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人鲁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被告人鲁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鲁有一定的悔罪态度,案发后能够积极赔偿被害单位的部分损失,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对被告人鲁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案号:

(2013)雨法刑初字第287号2013年9月16日判决8常见职务犯罪刑法第272条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案标准: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深圳法院标准:

3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8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挪用资金挪用资金罪罪9常见职务犯罪A、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但未用于营利或非法活动。

B、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用所挪用的资金进行经营或者其他获取利润的行为,至于其是否实际获得利益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本行为没有挪用时间长短的规定。

C、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的。

这里的“非法活动”是广义的,既包括一般的违法行为,如赌博、嫖娼,也包括犯罪行为,如走私、贩毒等。

根据刑法字面理解,没有规定挪用的期间和“数额”,即只要挪用,不管数额都构成犯罪。

实际上,有关司法解释还是规定了数额,最高检、公安部确定的标准是“5000元至2万以上”;挪用资金罪,在深圳,以3万以上不满80万元为“数额较大”,8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10挪用资金案例1:

拒不拒不承认挪用资金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职务侵占承认挪用资金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罪罪北京某公司销售经理范某,分别私自收取两家公司货款9万元、15万元并出具收条,但至今未归还公司,立案后只承认收取9万元事实,否认收取15万元。

最终判决:

一、被告人范昕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二、继续追缴被告人范昕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4万元发还被害单位。

11挪用资金案例2:

地产公司财务人员挪用公司资金理财,被判刑。

2009年,滨州市滨城区彭李办事处菜刘居委会注册成立了集体所有的滨州财晟置业有限公司,被告人刘某甲自公司成立后一直担任该公司出纳员,负责该公司的资金管理。

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期间,被告人刘某甲利用担任公司出纳员的职务之便,挪用该公司资金860万元到其个人银行账户,用于购买基金、理财产品,共计收益25612.69元。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刘某甲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二、违法所得25612.69元,发还被害单位滨州财晟置业有限公司。

案号:

案号:

(2013)(2013)滨刑初字第滨刑初字第452452号号20142014年年11月月1717日判决日判决12常见职务犯罪非国家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163条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立案标准:

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索取或者收受贿赂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深圳法院标准:

以2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4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1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例1:

郑州首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一审宣判私企员工,收取合作单位的回扣、好处费,也是受贿。

27岁的解小明(化名)是郑州一家汽车经销商的企划人员。

去年3月,解小明所在的公司看中郑州一广告公司竖立在花园路的一块广告牌后,派解小明代表公司商谈广告发布事宜。

解小明和广告公司负责人刘某商谈后,最终以15万元的价格谈妥。

随后,解小明以公司名义给广告公司交了5000元定金,双方签订了户外广告发布合同,刘某给解小明1万元好处费。

一个月后,双方谈妥的广告牌因为手续不全被拆除,解小明所在的公司的领导到广告公司索要赔偿金时,才知道解小明收了1万元好处费。

但此时,解小明已经不辞而别,他们随即报案。

该案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解小明当庭被判处拘役3个月。

1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例2:

某地产公司房屋销售人员收取买房人好处费,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013年6月初,被告人周某利用担任浙江达易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主管的职务之便,以李某于2013年5月6日认购的御琴湾1某、2某商铺在原有价格基础上,可以优惠28万余元为由,要求回扣14万元,李某表示同意。

2013年6月5日,周某擅自制作了御琴湾商铺1某、2某的购房合同审批表,将上述商铺以原价0.92折的价格销售给李某(差价28万余元),并收取李某14万元的回扣。

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要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周某归案后没有如实供述,庭审中自愿认罪,但没有退出赃款,其与辩护人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酌情采纳。

为维护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和社会经济正常的秩序,惩治犯罪,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周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二、被告人周某的非法所得人民币14万元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案号:

(2014)金武刑初字第1号2014年1月7日判决15常见职务犯罪职务职务犯罪中部分认识误区犯罪中部分认识误区误误区区一一:

“要要求求廉廉洁洁从从业业是是国国家家针针对对那那些些人人民民公公仆仆们们而而言言的的,我我不不是是国国家家公公务务员员、也也没没有有党党票票、执执行行的的也也不是国家公务,纪委管不着不是国家公务,纪委管不着”误误区区二二:

“靠靠山山吃吃山山,靠靠水水吃吃水水;或或者者说说有有权权不不用用,过过期期作作废废。

我我做做的的这这一一行行,收收点点小小红红包包不不过过是是人人之之常常情嘛,会犯什么大错呢?

情嘛,会犯什么大错呢?

”误区三:

误区三:

“现金不能收的话,收点购物卡或烟酒什么的,总不犯法吧?

现金不能收的话,收点购物卡或烟酒什么的,总不犯法吧?

”误误区区四四:

“傻傻傻傻瓜瓜瓜瓜才才才才干干干干那那那那种种种种一一一一手手手手交交交交钱钱钱钱一一一一手手手手交交交交货货货货的的的的事事事事,只只只只要要要要兄兄兄兄弟弟弟弟信信信信得得得得过过过过,等等等等离离离离了了了了职职职职后后后后再再再再收收收收钱钱钱钱,和和和和职职职职务务务务便便便便利利利利就就就就没没没没关系了吧?

关系了吧?

关系了吧?

关系了吧?

”误误误误区区区区五五五五:

“如如果果以以借借钱钱的的形形式式收收点点钱钱,知知道道要要案案发发了了就就赶赶紧紧还还掉掉,这这是是正正常常的的民民间间借借贷贷,应应当当不不会会被被定定性性为受贿吧?

为受贿吧?

”。

16-良好良好的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不仅是做事之本,更是个人职业个人职业品牌品牌的基础。

-职员职务行为准则是京基核心京基核心价值观价值观的基本的基本要求要求,每一位职员应当熟知并遵守。

-职员应守法、诚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守法、诚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171.基本要求2.京基行为六准则3.四大“高压线”4.职务权责5.内外交往6.个人与公司利益的冲突18基本要求每一位员工都应该诚实、敬业,努力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

任何个人的不当行为都可能伤害公司的声誉和正常运作。

我们必须具有优良道德和正直诚实的形象,做到:

-守法、廉洁、诚实、敬业。

-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损公为私。

-避免任何公私利益冲突。

-公平对待其他同事,相互尊重,相互关爱,坦诚合作。

19京基行为六准则大局为重,把工作当事业。

积极主动,想在领导前面。

快速响应,简单高效工作。

开放进取,在合作中成长。

专业规范,职业成为习惯。

以终为始,结果体现价值。

20四大“高压线”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严禁泄露公司商业机密。

严禁拉帮结派,搬弄是非。

严禁打探薪资,盲目攀比。

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21职务权责-经营活动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未经公司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未经公司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未经公司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未经公司批准,不得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22职务权责-保密义务-记录着公司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文件、合同、文档、图表、笔记、会议纪要、报告、信件和传真,无论其载体为何(如纸张、电子计算机、磁盘、仪器还是其他),均属于公司所有,员工应当按诚实信用的原则谨慎对待。

侵犯商业秘密罪-除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公司同意,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如泄露、告知、公布、出版、传授、转让等)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公司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保密保密案例23职务权责-保密义务-员工在离职时,应将其任职期间内保管、使用的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任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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