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5合同 总则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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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5合同总则模板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甲方: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北京航天时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总则
一、双方约定
1本合同中的名词与术语均应具有以下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
2本合同所有附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内容等同于合同要求内容。
3本合同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代理人签署合同需附书面授权委托。
二、术语释义
本合同下列词语应解释为:
1“合同”(亦称“双方合同”)系指本合同正文及其所有附件。
2“总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设备”或“系统”系指《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所确定的软硬件系统、安装材料和备件及相关软件,在本合同中亦可称为“货物”。
4“方案”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资料、技术方案、集成实施方案和专业技术资料)。
5“服务”系指合同规定的满足甲方需求的乙方须承担的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服务。
6“甲方”系指购买合同项下涉及的设备及服务的公司,“乙方”系指提供合同项下设备及服务的公司。
7“最终用户现场”或“现场”系指甲方指定的将要进行工程实施的地点。
8“设备验货”系指合同项下的设备由乙方运抵现场后,由甲乙双方依据实际采购数量、包装进行检验和签收。
乙方对验货过程中出现的货物数量或损坏负责补货、更换。
9“验收”系指乙方按照合同双方约定的相关条款完成相应软件的验收,并且经过甲方或其代表同意签字验收的过程。
三、其他
1本合同所供方案的技术要求应与甲方提供的技术需求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规定的标准相一致。
若技术要求中无相应规定,方案则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或系统。
2合同书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分则
四、合同
1.1甲、乙双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条款,甲方向乙方进行计算机系统集成设备采购项目。
将由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1.2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项下的设备安装调试、故障修理等服务,甲方就乙方的上述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
五、合同价格
2.1由乙方向甲方出售的合同设备的合同总价格(以下称为:
合同总价。
)如下:
合同总价:
¥:
4,019,000.00大写(人民币):
肆佰零壹万玖仟元整。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详见设备清单。
六、合同价款支付
3.1合同生效后一周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预付款,¥:
2,009,500.00大写(人民币):
贰佰万玖仟伍佰元整。
3.2合同设备全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设备款,¥:
1,607,600.00大写(人民币):
壹佰陆拾万柒仟陆佰元整。
3.3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合同设备全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在签署《系统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6个月后的一周内,如设备及系统运行正常,并且经过甲方或其代表签字同意,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支付合同总价的10%,¥:
401,900.00大写(人民币):
肆拾万壹仟玖佰元整。
七、设备品质保证
4.1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
标权、工业设计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
4.2乙方保证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和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4.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的。
4.4乙方保证及时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对合同设备的安装、验收等提供符合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4.5甲方保证按照合同设备所附相关技术资料的说明及要求,正常操作使用乙方所供设备,并为设备提供其正常运行所需环境。
八、合同设备交付和验收
5.1《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所列的合同设备及技术资料应由乙方负责在合同生效后4周内运抵甲方现场,并承担在此之前的仓储、运输、保险等所有费用和风险。
交货地点为最终地点将以用户通知为准。
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的仓储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费及毁损、灭失的风险卸车后由甲方承担。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10天以书面形式,将设备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设备备妥待交货日期以及设备对仓储的特殊要求和其他注意事项通知甲方。
5.2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确定到货验收日期并通知乙方,在指定时间地点共同进行到货验收。
验收采用开箱检验方式,如在开箱检验中发现所交付的合同设备有短缺的,乙方应于15日内予以补足,并承担一切费用。
如在开箱检验中发现所交付的合同设备有损坏、不合格产品等与合同规定不符合的情形,乙方应于15日内予以更换。
乙方未于15日内完成补足、更换的,或经更换一次后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按照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3检验合格后,双方签署《到货验收合格证明》,方视为货物交付给甲方且到货验收合格。
5.4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由甲方确定安装日期,并提前5天通知乙方,在指定时间地点开始安装。
甲方应安排乙方进入现场进行系统安装调试。
整个安装调试工作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5.5设备安装完毕并试运行满5日后,如无重大故障,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并提前3日通知乙方进行协助。
设备验收时,乙方工程师,甲方代表均应到场,并按照设备性能指标进行考核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验收通过后,甲乙双方应共同签署验收报告,并由设备验收部门在该验收报告上签字并加盖公章,视为合同设备全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5.6在验收过程中,如合同设备的一项或数项指标未能达到设备技术资料所规定的要求,乙方应于3日内进一步调试,3日期满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乙方应予以更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服务内容
6.1乙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服务。
6.2乙方保证在甲方确定的安装日期之日起30日内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6.3乙方承诺提供合同设备的一年7*24小时免费售后服务,自合同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响应时间:
7*24小时电话支持,电话解决不了时需派出工程师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
设备在免费售后服务期内,乙方将免费提供以下服务:
设备凡因未达到设计要求或因质量引起的问题,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由乙方承担其费用,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当甲方在使用设备过程中出现故障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在六十分钟内指定专职工程师负责对设备故障情况做出解释并负责与厂商沟通,并应在24小时内恢复设备正常工作(维修或者更换)。
6.4乙方免费对甲方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系统安装及维护培训,培训以甲方确认为准。
6.5技术咨询服务:
乙方明确专业工程师答复甲方技术人员日常提出的技术咨询。
6.6乙方按规定在系统实施完毕后1年内,提供10天的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服务内容由甲方确定。
一十、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项下的各项约定,如有违反,须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7.1由于甲方原因中途退货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退货部分设备金额10%的违约金。
7.2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未付相应金额的0.03%的逾期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
7.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交付设备、安装调试义务的,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额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价款并按照本合同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7.4乙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的,或自到货验收后15日内仍未能到货验收合格的,或自安装调试开始后45日仍未能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价款并按照本合同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7.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各项保证条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价款并按照本合同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7.6乙方所交设备的厂商、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费用,乙方并应向甲方按照本合同总额5%支付违约金。
乙方于甲方限期内不能更换、或所更换设备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价款并按照本合同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7.7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没有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如有第三方指控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设备侵犯了该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乙方应自费妥善处理上述指控,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等)。
如乙方不就上述指控进行妥善处理的,甲方可自行处理,甲方与第三方达成的和解协议或法院生效判决由甲方承担的责任,及甲方自行处理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差旅费等)由乙方在上述各项费用发生后随时承担。
7.8设备错发到其他地点或其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将设备运至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和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费用。
7.9因乙方及其员工的过错,或因乙方提供的设备而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7.10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修、技术支持的,按照合同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11甲方、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密义务的,违约方需按照本合同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7.12乙方应履行设备保修、支持服务义务但在甲方发出通知5日后仍未履行的,或乙方提供的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的同一问题经维修3次仍未修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价款并按照本合同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7.13本合同规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和弥补相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补足。
一十一、保证与保修
8.1乙方自《系统调试验收合格证明》签署之日起1年内向甲方提供免费的保修服务。
如合同设备自身的保修期长于约定保修期的,以合同设备自身保修期为准。
一十二、不可抗力
9.1合同任何一方如果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则合同履行相应顺延,顺延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全部或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9.2不可抗力因素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情形,包括:
火灾、洪水、地震、台风、战争、动乱以及双方共同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9.3如果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行为在先,则不得以此后发生的不可抗力因素为由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9.4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通过书面方式(信件、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文件。
不可抗力因素终止后,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一方也应以最快速度通过书面方式(信件、传真、电子邮件)通知另一方。
9.5如果不可抗力因素持续作用超过60天,合同双方将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果不可抗力因素持续作用超过90天并且合同双方协商未果,则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一十三、争议与仲裁
10.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10.2在仲裁期间,除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能够单独履行的应继续执行。
一十四、保密条款
11.1双方对因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1)本合同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合同的谈判;
(3)合同一方提供给对方的涉及提供方专属的或保密的信息和数据,且该信息和数据以书面、录音、录像等形式(口头形式除外)提供。
11.2仅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各方才可披露上款所述的信息:
(1)依法律、法规的规定;
(2)依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如有);
(4)非因任何一方过错,而使信息已经公开;
(5)合同各方事先达成书面认可;
(6)为完成委托事宜必须披露。
一十五、知识产权
12.1乙方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的任何知识产权均系合法权益。
12.2甲方因正常使用合同系统而造成对第三方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解决纠纷的一切费用,同时乙方将及时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为甲方及其最终用户争得按当前方式继续使用系统的权利;
(2)替换或修改系统以使其不再导致任何侵权,同时保证替换或修改过的系统至少应保持与原系统相当的功能,并不得影响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正常使用。
12.3如果乙方的上述补救措施不及时或不合理,导致甲方及其客户无法继续使用乙方产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货款及利息并退还其合同系统。
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一十六、十三、通知
13.1双方之间任何业务往来及沟通均应通过本合同首部中明确的联络方式进行,任何一方的联络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发生时起24小时内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随后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
十七、其他
14.1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4.2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3任何与合同相关但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协议与以解决。
14.4本合同的变更、解除不影响受害一方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甲方(盖章):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北京航天时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