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也叫乐观系数,是决策者乐观或悲观程度的度量。
(3)用给定的乐观系数a和对应的各方案最大最小损益值计算各方案的加权平均值
方案
min
max
加权平均值(a=0.75)
I
20
50
42.5
Ⅱ
0
70
52.5
Ⅲ
-20
100
70
I:
20×0.25+50×0.75=42.5
11:
0×0.25+70×0.75=52.5
Ⅲ:
(-20)×0.25+100×0.75=70
(4)取加权平均最大的损益值对应的方案为所选方案。
对应的方案Ⅲ为最大值系数a=0.75时的折衷法方案。
用折衷法选择方案的结果,取决于反映决策者风险偏好程度的乐观系数的确定。
当a=0时,结果与悲观原则相同;当a=1时,结果与乐观原则相同。
这样,悲观原则与乐观原则便成为折衷原则的两个特例。
4.后悔值原则(大中取小法)
后悔值原则是用后悔值标准选择方案。
所谓后悔值是指在某种状态下因选择某方案而未选取该状态下的最佳方案而少得的收益。
用后悔值法进行方案选择的步骤如下:
(1)计算损益值的后悔值矩阵。
方法是用各状态下的最大损益值分别减去该状态下所有方案的损益值,从而得到对应的后悔值。
畅销(最大值为100)
一般(最大值为50)
滞销(最大值为20)
I
50(100-50)
10(50-40)
0(20-20)
Ⅱ
30(100-70)
O(50-50)
20(20-0)
Ⅲ
0(100-100)
20(50-30)
40(20+20)
(2)从各方案中选取最大后悔值。
畅销
一般
滞销
max
I
50
10
0
50
Ⅱ
30
O
20
30
Ⅲ
0
20
40
40
(3)在已选出的最大后悔值中选取最小值,对应的方案即为用最小后悔值法选取的方案。
对应的方案Ⅱ即为用最小后悔原则选取的方案。
5.等概率原则(莱普勒斯法)
等概率原则是指当无法确定某种自然状态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及其顺序时,可以假定每一自然状态具有相等的概率,并以此计算各方案的期望值,进行方案选择。
08年第一章案例分析题原题
(一)
某跨国汽车公司1997年进入中国市场,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不仅在汽车制造领域站稳脚跟,而且通过并购、联合等多种形式,使业务遍及家电、医药、建筑等领域。
在汽车制造领域,该公司业绩表现尤为突出,不断针对不用类型人群,推出具有独特功能和款式的新型号汽车,占领不同领域的消费市场,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
2007年该公司拟推出一款新功能车型,备选车型共有A、B、C三种。
未来市场状况预期为畅销、一般和滞销三种可能,但各种情况发生的概率难以测算。
在市场调查的帮助下,公司对三种型号汽车的损益状况进行了预测,再不用市场状态下的损益值如下表。
某公司A、B、C三型汽车经营损益表(单位:
万元)
市场状况
损益值
车型
畅销
一般
滞销
A型汽车
600
400
100
B型汽车
700
600
0
C型汽车
800
500
-200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81.该公司所实施的经营战略为()
A.成本领先战略
B.差异化战略
C.集中战略
D.多元化战略
【解析】BD,本题考点企业战略选择。
该汽车公司不断针对不同类型人群,推出具有独特功能和款式的新型号汽车,这采取的是差异化战略。
而且其同时又在家电、医药、建筑等多个领域进行经营,所以又采取了多元化战略。
82.该公司实施战略控制时可选择的方法是()
A.生产进度控制
B.统计分析控制
C.预算控制
D.财务控制
【解析】BCD本题考点战略控制的方法。
战略控制的方法有预算控制、审计控制、财务控制、统计分析控制。
83.若采用折衷原则计算(最大值系数a=0.7),生产C型汽车能使公司获得的经济效益为()万元
A.450
B.490
C.500
D.550
【解析】C本题考点不确定型决策方法。
采取折衷原则C型汽车可以获得的经济效益为800×0.7+(-200)×(1-0.7)=500。
84.若采用后悔值原则计算,使公司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车型为()
A型汽车
B型汽车
C型汽车
D型汽车
【解析】B本题考点不确定型决策方法。
采取后悔值原则计算如下:
车型?
畅销?
一般?
滞销?
max
A型汽车?
200?
200?
0?
200
B型汽车?
100?
0?
100?
100
C型汽车?
0?
100?
300?
300
各方案的最大后悔值为{200,100,300},取其中最小值min{200,100,300}=100,对应的B型汽车为选取方案,因此本题选B。
85.该公司的这项经营决策属于()
A.确定型决策B.不确定型决策C.风险型决策
D.组合型决策
【解析】B本题考点不确定型决策方法。
不确定型决策常遵循的思考原则有折衷原则和后悔值原则等。
参见教材P31
第二章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第一节 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重点)
股权主要权限:
①对股票或其他股份凭证的所有权和处分权;②对公司决策参与权;③对公司收益参与分配权利。
法人财产是公司产权制度的基础(单选),它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①公司法人财产从归属意义上讲,是属于出资者(股东)的;
②公司的法人财产和出资者的其他财产之间有明确的界限,公司以其法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③一旦资金注入公司形成法人财产后,出资者不能再直接支配这一部分财产,也不得从企业中抽回,只能依法转让。
特别注意:
公司拥有法人财产权(或称法人产权)。
(三)公司财产权能的两次分离
1.原始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的分离2.法人产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五)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
企业家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报酬激励、声誉激励和市场竞争机制三个方面。
1.报酬激励
对经营者激励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年薪制、薪金与奖金相结合、股票奖励、股票期权等,
2.声誉激励(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3.市场竞争机制它包括企业家市场、资本市场和产品市场的竞争。
市场对企业家的约束和激励可归纳为两个方面:
《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第三,资格取得受到一定限制。
一是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应当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二是法人作为发起人应当是法律上不受限制者;三是发起人的国籍和住所受到一定限制。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公司,其发起人必须一半以上在中国有住所。
(三)股东的法律地位
1.是公司的出资人2.是公司经营的最大受益人和风险承担者3.股东享有股东权4.股东承担有限责任5.股东平等
(四)股东的权利
我国公司法除在总则部分明确股东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外,还对股东享有的其他权利作了规定。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1.股东会的出席权、表决权2.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提议权和提案权3.董事、监事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4.公司资料的查阅权5.公司股利的分配权,通过盈余分配获取股利是股东出资的收益权,是股东权的核心。
6.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7.出资、股份的转让权8.其他股东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9.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10.股东诉权
(五)股东的义务
1.缴纳出资义务2.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遵守公司章程
4.忠诚义务:
一是禁止损害公司利益;二是考虑其他股东利益;三是谨慎负责地行使股东权利及其影响力。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会依法享有下列职权:
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②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③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④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⑤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⑥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⑦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⑧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⑨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⑩修改公司章程;⑾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股东会的种类及召集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分为三种:
首次会议、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三)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分为两种:
一种是普通决议,另一种是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的形成,只需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包括: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四、国有独资公司的权力机构
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因此其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情形: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2.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3.董事会的决议方式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两个原则:
第一,“一人一票”的原则;第二,多数通过原则。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通过。
这两个原则结合起来,即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董事数额多数决”。
(四)董事会的职权
我国公司法列举规定了董事会的以下职权:
1.董事会作为股东会的常设机关,是股东会的合法召集人。
2.作为股东会的受托机构,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要务。
包括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4.为股东会准备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应由董事会草拟制订,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5.为股东会准备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提交股东会作出最后决议。
6.为股东会准备增资或减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由股东会作出最后决议。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董事会拟订方案,由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除公司的基本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外,公司的其他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均由董事会决定。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
(一)董事会的组成及董事的任职资格
我国《公司法》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3至13人;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以及公司制企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相同,对于有下列情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