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销售站点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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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销售站点管理制度
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液化气销售站点岗位及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
XJRQ
一、目的
二、编制依据及原则
三、适用范围
四、供气站安全工作“十大禁令”
五、供气站安全管理规定
六、供气站消防安全制度
七、供气站岗位责任制
八、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带气维修操作规程
九、供气站待售钢瓶质检管理办法
十、供气站突发事故应急抢险预案
十一、液化气销售中心防暴预案
十二、钢瓶置换管理制度
十三、置换钢瓶退户工作办法
十四、液化气销售中心优质服务管理办法
十五、销售中心车辆管理制度
十六、送气司机岗位计件工资管理办法
十七、液化气销售中心工作流程
版本号:
修改时间
修改说明
部门/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编制部门:
生产调度处审核:
批准: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一、目的:
为规范液化气销售中心及站点经营活动,维护企业利益,保证安全稳定供气,明确岗位职责,细化业务流程,特制定液化气销售中心站点岗位及安全管理制度。
二、编制依据及原则
1、依据消防、安全等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
2、依据中心及站点的岗位职责;
3、通过明确的制度、规定,细化责任,达到“安全稳定供气,事故责任到人”的目的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液化气销售中心(含大瓶站)及所有责任站点。
四、供气站安全工作“十大禁令”
1、严禁在站内吸烟、动用明火;
2、严禁穿化纤衣服上平台、进瓶库;
3、严禁在平台上、瓶库内接打手机;
4、严禁不带防火罩的车辆进入供气站院内;
5、严禁野蛮装卸钢瓶;
6、严禁在岗期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事项;
7、严禁收、发不合格钢瓶;
8、严禁用户上平台进瓶库;
9、严禁在供气站内对重瓶排气、对空瓶倒残;
10、严禁在瓶库内堆放杂物,严禁堵塞瓶库通风口,严禁堵塞站点
五、供气站安全管理规定
1、站内严禁明火,并有明显的禁火禁烟标志,站内严禁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
车辆进入供气站需带防火罩;
2、站内消防器材按规定配备齐全,放置合理,保持清洁和完好,并定期进行维修和更换,保证每个人都会使用。
发现调压情况要及时通知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调换;
3、供气站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穿防静电、防火服装和不带铁钉的鞋,并佩带工号;
4、对调入站内的重瓶进行100%的试漏和30%的检斤工作;
5、对漏气瓶、欠重瓶、标志不清楚、部件不全、变形等有问题的重瓶,应注明原因及时退回储配站,严禁在供气站存放及自行处理;
6、在装卸车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野蛮装卸导致工伤事故;
7、在换气中应严格对号,防止异形钢瓶混入,用户换气的空瓶必须要求擦洗干净;
8、瓶库中,空、重钢瓶严禁混放,须按标志摆放整齐,便于清点。
不允许顾客上平台进瓶库拿放钢瓶;
9、片区必须对安全工作进行自检、自评,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新职工必须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
10、各站利用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用户宣传液化石油气基本知识,安全操作方法,灭火常识等。
六、供气站消防安全制度
1、供气站的消防器材配备齐全,保证完好状态提前十分钟到站更换工作服,佩戴工号。
2、供气站定期利用板报,向用户宣传液化石油气基本常识及灭火常识;
3、供气站工作人员定期学习消防知识;
4、供气站的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供气站有明显的禁火禁烟标志;
6、供气站严禁存放其他易燃易爆品及杂物;
7、严禁未带防火罩的车辆进入供气站;
8、夜间值班人员要了解站内外环境,并且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及应变能力;
9、严禁任何人员在供气站内吸烟,未经办理动火手续,不得私自动火;
10、严格执行供气站“十大防火、防爆禁令”。
七、供气站岗位责任制
供气站是供气服务工作的窗口,要把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安全稳定供气,优质服务工作。
1、工作人员根据个人的岗位,作好收款、发气、维修等准备工作,做到正点开门营业;
2、营业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办事,坚持销气“对本对号登号发气”,认真核对瓶号;
3、卸气时要先点清钢瓶数,再检查有无漏气瓶,有无超、欠重钢瓶,如发现不合格钢瓶,应当立即退回输配事业部,坚持对重瓶100%的试漏和30%的检斤工作,要继续坚持重瓶的“五不售出”(即瓶号不清不售出、本号不清不售出、漏气瓶不售出、缺斤少两、超重瓶不售出、零配件不全不售出)以保证用户的安全;
4、每日结帐,当班人员与业务员必须对清帐目,并按规定时间报气。
交接班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按时报岗,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原始记录;
5、开展各种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坚持搞好服务“六招”即公平秤、试漏钳、便民车、打气筒、意见薄及擦洗钢瓶用具。
对老、弱、病、残等用户坚持送气上门,服务到家活动,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价格,不得乱收费、乱罚款,认真搞好供气工作;
6、供气员实行挂牌服务,坚持供气服务文明用语,对用户反映的问题,要耐心解答,能解决的要及时给予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多做解释工作,不准与用户发生争吵。
做到来有迎声,走有送声,征得用户的理解;
7、做好用户的回访工作,对掌握的客户资料要进行建档,加强配送人员的管理,保证配送的及时率。
八、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带气维修操作规程
1、重瓶必须按规定100%的试漏、30%检斤,发现无法维修的漏气钢瓶,应及时退回输配事业部。
对检斤不合格的钢瓶要认真做好记录,月底汇总上报。
站更换工作服,佩戴工号;
2、阀杆漏气的钢瓶应及时修理,不得在瓶库内滞留,检修工作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站更换工作服,佩戴工号。
工作人员根据个人的岗位,作好收款、发气、维修等准备工作,做到正点开门营业;
3、维修人员在检修阀杆漏气钢瓶时,应确认站点周围无明火存在,检修人员必须穿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鞋进行维修;
4、维修人员在操作中严禁拖拉,摔碰钢瓶,检修工具应轻拿轻放,避免金属撞击产生火花;
5、维修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有其他人员协助做好消防安全保证措施。
否则,不得进行操作;
6、维修人员在带气检修工作中,待修钢瓶必须直立,禁止倒放钢瓶进行检修。
维修前,必须确认带气钢瓶完全关闭后,方可拆卸维修;
7、维修人员在检修过程中,需严格区别漏气部位,严禁修理角阀松动、阀心漏气的钢瓶。
在修理阀杆漏气的钢瓶时,先要检查钢瓶的角阀是否关紧。
在转动手轮螺丝和角阀压盖时,须动作轻缓。
并注意观察,严禁用力过狠,以避免带动阀杆、开启钢瓶角阀、造成修理事故。
严禁同时将几个漏气瓶的角阀同时打开,以免造成角阀配件不配套。
在修理工作完成后,质检员应再次对钢瓶进行试漏,在确认已不漏气,再将钢瓶放入待售区。
对于因阀芯损坏而无法关闭的角阀,严禁在站点带气维修,当天无法退回灌瓶厂的重瓶必须用堵漏工具进行堵漏处理,避免发生意外。
在结帐时,质检员应认真填写《质检表》。
8、维修人员对修复的液化气钢瓶应用试漏钳或使用肥皂水涂抹试漏,确认合格后才能发放给用户。
九、供气站待售钢瓶质检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安全稳定供气工作,维护用户合法权益,特制定钢瓶质检管理办法。
㈠、站点钢瓶质检工作程序
1、各站点要加强站点钢瓶的质检工作,销售管理员定期了解情况,并负责站点安全及钢瓶质量管理工作。
2、拉气车进站以后在卸车前,站点质检员应对拉气车上的重瓶进行清点,清点无误后开始卸车,在卸车的同时应对重瓶进行外观检查,检查有无异型钢瓶、标志不清的钢瓶、火烧钢瓶以及瓶体有缺陷的钢瓶和附件不全的钢瓶。
3、卸车完毕后,在装空瓶之前,请送气驾驶员上平台清点装车空瓶,在驾驶员确认钢瓶数量及标识无误后方可装车。
站点在调拨单上签字盖章后,驾驶员方可离站,并及时退储配站。
4、运气车离站后,站点开始对重瓶进行100%的试漏,在试漏前,质检员应先检查试漏钳的小胶圈是否完好,在试漏时注意试漏钳应水平进入钢瓶角阀,上紧试漏钳后再开启钢瓶手轮,上下拉动手轮2次,确认重瓶无漏气现象后,关闭钢瓶角阀。
5、在检斤时,应注意重瓶放置在台秤的中央,必须轻拿轻放。
保持重瓶的平稳。
我公司液化气充装标准为14.5公斤,误差为正负0.5公斤。
6、在试漏和检斤工作完毕后,当班人员应对不合格钢瓶进行统计,逐一在退漏单上写明情况,登记瓶号后退输配事业部。
2、质检工作管理注意事项
1、站点当班人员在卸车时应注意将标志不清、附件不全的重瓶当车退厂。
对灌装量不足钢瓶,在卸车时,应让驾驶员认可后,当车退厂。
在试漏后,发现的角阀阀心漏气瓶,在卸车时不能认证的不合格重瓶,在第二车退厂。
严禁漏气瓶在库房中存放过夜。
2、各站当班人员应加强站点的瓶库管理,瓶库中空、重瓶应分开存放,设立不合格钢瓶区。
3、站点在接收用户、送气员的空瓶时,应认真检查,严禁异型钢瓶和不合格空瓶混入到总公司的周转钢瓶之中。
一十、供气站突发事故应急抢险预案
供气站属自治区一级防火防爆单位,为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供气站及周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应急抢险预案:
1、供气站如发生火险,站点职工保持冷静,不要惊慌,当班人员应及时向119报警,报险人员应做到:
情绪稳定,语言清楚;查清火险部位,杜绝误报,并派人前往路口迎接消防车;
2、供气站发火灾时,在报完火警后,应立即将火险情况报告96517,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查明起火部位,采取相应措施果断扑救;
3、应积极组织人员疏散,采取相应措施,有效控制火势,尽量减小损失,还应负责道路畅通及路上行人、车辆的疏散和维护秩序,严禁脱离岗位;
4、火险发生后,液化气销售主任及站点当班人员除了做好站点的扑救工作外,还应注意周边的防护工作;
5、火险解除后,液化气销售主任及站点当班人员,应立即清点站点物品,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为恢复正常营业做好准备工作;
6、我单位职工在发生火险后,要积极参加抢救,对积极参加抢救的职工重奖,对临阵出走的予以处罚。
一十一、液化气销售中心防暴预案
供气站是重点防火、防暴单位,直接承担着全市各族液化气用户的正常供气,关系到维护我市安定团结和社会秩序的大局。
所以供气站在保证稳定供气的同时,为严防因少数不法分子的破坏而造成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特制定供气站防暴护站预案。
1、液化气销售中心防暴领导小组的构成
组长:
生产调度处处长
成员:
调度中心主任、液化气销售主任、销售管理员;
2、组织分工
1、生产调度处处长全面负责防暴护站预案的领导、组织、落实和指挥等工作。
2、液化气销售主任负责日常安全和全体职工的整治思想宣传工作,确保站点安全稳定供气。
3、销售管理员负责供气站白天、夜间防暴护站预案的具体实施、联络、通讯联系等各项日常工作及站点员工防暴知识的培训工作。
3、基本任务
供气站瓶库为重点保护目标,必须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白班当班人员要禁止一切无关人员上平台进瓶库,夜间值班人员要按时对站点及瓶库周围进行巡查。
4、防暴护站措施
1、遇到不明人员冲击站点时,站点工作人员要立即拨打110报警,然后拨打集团公司值班电话4812070进行汇报,随后立即拨打防暴组长电话,启动防暴预案。
2、接到报警电话后,所有防暴队员要立即赶到自己所在的站点,进行安全防暴部署,在确保本站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增援事发站点。
3、生产调度处处长、调度中心主任、液化气销售主任的通讯联络要保持24小时畅通,各站点要把匪警电话、市公安局防暴电话、火警电话、当地派出所电话、集团公司值班电话、生产调度处处长、调度中心主任、液化气销售主任电话全部上墙。
发生意外情况及时与各部门取得联络。
4、拨打报警电话时,报警人员要保持头脑清晰,沉着稳点,叙述简明扼要,比如:
我是某某站,站点发生某某事件,请速派人增援。
5、报警电话
1、匪警:
110
2、市公安局防暴电话:
2818088
3、火警:
119
4、集团公司值班电话:
4812070
一十二、钢瓶置换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新钢瓶的置换、新开、退户等流程制度,建立详细的用户信息。
2、建立用户回访制度,定期随机会回访用户,详细记录用户的销售档案,实行分类管理法,坚持对新瓶用户的跟踪回访制,防止新钢瓶的流失。
3、强化用户的安全宣传工作,增强用户的安全意识,正确使用液化气钢瓶。
4、严格执行对本对号的持本换气制度,销售站点必须对新钢瓶进行复检,要求用户正确使用新钢瓶、禁止钢瓶被碰撞、火烧、加温等违规操作行为。
同时加大市场稽查力度,杜绝新钢瓶在其他经营企业灌装或流失。
5、若发现新钢瓶出现外观变形、被碰、火烧等痕迹,立即暂扣在站点,通知销售液化气销售主任到现场确认后按规定处理。
一十三、置换钢瓶退户工作办法
1、钢瓶、押金收据、供气本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携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站点说明退户理由。
工作人员根据个人的岗位,作好收款、发气、维修等准备工作,做到正点开门营业;工作人员根据个人的岗位,作好收款、发气、维修等准备工作,做到正点开门营业;
2、站点工作人员对用户钢瓶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用户钢瓶不合格,需向用户说明理由后将钢瓶退还给用户。
如用户钢瓶合格,站点留下钢瓶。
3、按钢瓶退还押金流转单填写要求为用户填写退还钢瓶押金流转单,在每一联上加盖“新钢瓶已收回”章子,填写完毕站点留存第一联(月底做报表用),其余三联交给用户。
用户所带证件如有缺项,站点业务员需在系统注明所缺项目。
4、用户凭退还钢瓶押金流转单、供气本、收据及领新钢瓶时所签的协议和身份证,到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收费大厅办理退款手续。
收费大厅工作人员核对用户电子信息无误后,在系统中注明该用户退户的相关信息,留取三联退押金流转单(收费大厅留一联,月底随报表一份交财务一份交销售处)并为用户办理退款。
5、站点每月的26日—下月的19日办理退钢瓶业务,用户在站点交完钢瓶后,于每周三的工作时间内到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收费大厅办理退款手续,其他时间收费大厅不予办理退款业务。
为保证月底盘点的准确性,每月20日—25日期间站点停办退户业务,各站点及收费大厅于每月24日做一张当月退户统计表(收费大厅报表应显示当月各站点退钢瓶数及总合计数),交销售中心留作核对站点钢瓶之用。
6、退回钢瓶计入站点周转钢瓶数,站点如需将钢瓶运回输配部,应及时到销售处钢瓶管理人员办理周转瓶销帐及退库手续。
一十四、液化气销售中心优质服务管理办法
1、坚持穿工作服、佩戴工号牌上岗;
2、接听电话用语规范,使用礼貌用语;
3、工作时间严禁打闹、聊天、睡觉、干私活等现象;
4、各项便民设施到位,保持站容站貌整洁;
5、妥善处理特殊用户的需求,主动帮助用户;
6、耐心解答用户的提问,对自己不清楚的业务不随意推诿,及时转至相关部门;
7、坚持对本对号发气;
8、做好液化气钢瓶的保洁工作;
一十五、销售中心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有效地进行车辆调配,提高工作效率。
本着节约,减少油料及材料消耗,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管理制度。
(一)、车辆调派员职责说明与车辆调派
1、调度职责说明:
坚持穿工作服、佩戴工号牌上岗;
1熟悉国家的交通法律,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销售中心领导下,认真做好车辆管理工作。
坚持穿工作服、佩戴工号牌上岗;
2合理调派拉气车辆,降低成本节约时间,有条不紊的进行运输工作。
3督促驾驶员车辆维护、维修工作,保持车辆完好,配合输配事业部组织好车辆审验等工作;
4通过科学管理合理调配,做好车辆安全运行、稳定及时供气。
5建立驾驶员培训体系,完成好年、季、月培训工作。
6对驾驶员运输过程中所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指导,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7对车辆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有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8负责车辆管理工作计划、总结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草拟与完善;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2、车辆调派
2、送气驾驶员职责说明
1、严格遵守输配事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坚持穿工作服、佩戴工号牌上岗;
2、严格遵守车辆安全操作规程和交通法规,保证安全行车
3、熟练掌握车辆的性能、结构,努力钻研技术,提高驾驶水平,节约油料,降低消耗
4、遵守制度,服从车辆调度安排调配,爱护车辆,严禁开私车、“病车”,确保车辆安全行使
5、认真做好车辆的正常保养工作,掌握车辆的一般修理知识,确保车况良好;
6、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无故停运不从事与液化气配送无关的一切业务。
7、严格遵守服从车管的调配,防止无计划运行,不得无故脱岗造成断供、断气
8、在灌区或站点装、卸车时驾驶员必须在场,出入厂、站必须停车自检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9、保证车辆安全设施完好,安装到位。
3、车辆维修、保养、油材料管理
1、修理工时费
每月车辆实际发生的零修修理费,由驾驶员直接承担。
凡因材料质量及修理问题而造成返工的,驾驶员不承担修理费用(大修发动机、二保车除外)。
车辆类别规定:
一类车:
车龄2年内(含2年)
二类车:
车龄2-4年(含4年)
三类车:
车龄4-6年(含6年)
四类车:
车龄6-8年
以上一、二、三项应耗考核标准见表:
车型项目
一类车
二类车
三类车
四类车
每百公里油料应耗
夏季:
10公斤;冬季:
11公斤
每百公里材料应耗
1元
1.5元
2元
3元
每百公里修理应耗
1元
1.5元
2元
3元
2、材料
1每月车辆实际发生的零修材料费用规定见下表:
材料消耗费用
由送气司机承担的材料金额比例
500元以内
100%
500-3000元(含3000元)
500+(材料费-500)×10%
3000-6000元(含6000元)
750+(材料费-3000)×7%
6000元以上
960+(材料费-6000)×5%
2所有材料包括配件、五金、辅油、烤铆喷漆、补、焊等均纳入成本核算(大修发动机、二保车除外)。
3轮胎:
轮胎报废公里核定为8万公里,统一进行登记,行驶未达到核定公里的轮胎,按实际运行公里比例由送气司机承担相应费用。
4电瓶:
使用年限核定为国产电瓶24个月,未达到使用年限的电瓶,按实际使用时间的比例由送气司机承担相应费用。
3、大修发动机及二级维护保养
1发动机大修及二级维护保养的作业规程,是根据公司车辆运行的实际情况,并参考技术处有关技术规范而制定。
2在大修发动机与二级维护作业内,所发生的材料费、修理费均由公司承担,超出作业规程所发生的费用均按零修车辆核算办法执行。
3大修发动机规定,第一次大修间隔里程为12万公里,第二次以上为10万公里。
大修间隔里程未达到规定的,按实际运行里程,由驾驶员承担相应的费用。
4车辆二级维护保养作业规定,每次间隔里程必须达到1.8-2万公里。
5车辆在保养、维修期间,驾驶员必须在现场,如维修期间驾驶员擅离职守,不在现场,维修保养过程中出现了漏修、添项或造成机件损坏的责任由驾驶员自负。
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车辆鉴定员及车辆维修主管汇报,确认补修项目或机件更换后方可维修。
6维修车辆出厂,驾驶员试车后,确认保养、维修项目、金额后方可在工时单上签字。
4、安全检查细则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车容车貌
1.车辆外表经常保持清洁无碰刮、拖漆、痕迹
2.前后保险杠无变形,倒车镜、前后大小灯功能齐全
3.车辆外观应干净、挡泥板、车轮钢圈无泥土
4.挡风玻璃、门窗不准乱贴杂物、保持视野开阔
车内卫生
1.车内及驾驶室应每天保持清洁,底版无泥水
2.驾驶室、仪表盘功能齐全
3.座包套、方向盘套应及时清洗、干净整洁,定期清洗。
4.箱内底版、脚垫、车内群部干净摆放合理
发动机
1.发动机外部要保持干净,无漏油、水现象
2.引擎盖和两侧叶子板要做到无泥水
3.机油、冷却水应及时更换,无变质短缺现象
底盘部分
1.轮胎压力是否正常,有无人为刮痕现象
2.前后桥、变压器、减速器、大梁无泥水、锈蚀
3.前后刹车分泵、油箱无漏油现象
灯光制动
1.车辆大灯、小灯、远光、近光、防雾灯要齐全
2.左右转向灯、刹车灯、尾灯要齐全
3.脚刹车、制动灵活,回位好,无偏刹现象
4.手制动、拉起、放下、自如、停车时拉起安全可靠
电瓶
1.电瓶外壳保持清洁,桩头松紧度适当
2.电瓶无短路现象,电瓶充电正常,按期保养,液面不低于10毫米
警报器
1.灯具、警报器无损坏
2.警报器音响灯光齐全、安全性功能较好
随车
1.随车工具、备胎齐全。
2.行车证、保险卡、附加费、警灯使用必须随车携带
3.车辆安全标志、灭火器、审验标志必须随车携带。
5、处罚
1、送气车辆严禁停放在市区繁华路段吃饭或办理其他事宜,经核实罚款50元。
2、送气当中,擅自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经核实罚款100元。
3、不得擅自作为上下班使用或办理其他事宜,经核实罚款100元。
4、车辆严禁夜间带气停放在供气站点内,如遇特殊情况要停放的,需报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停放,经核实罚款100元。
5、公车私用,擅自将车辆开往某地,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一切后果自负并视情节给予处罚。
6、交通事故处理
车辆发生大、中、小交通事故,严格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裁决书和保险公司认定的责任划分处理。
,认定驾驶员责任的大、中、小事故,具体处理办法同输配事业部车辆管理规定事故处理:
1、负全部责任: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全部责任的,处罚责任人(驾驶员)保险公司赔付金额的50%。
间接损失由责任人100%承担。
2、负主要责任: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主要责任的,处罚责任人(驾驶员)保险公司赔付金额的40%。
间接损失由责任人100%承担。
3、负同等责任: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同等责任的,处罚责任人(驾驶员)保险公司赔付金额的30%。
间接损失由责任人100%承担。
4、负次要责任: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次要责任得,处罚责任人(驾驶员)保险公司赔付金额的20%。
间接损失由责任人100%承担。
5、发生责任事故、公车私用,擅自将车辆开往某地办事,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并视情节,解除劳动合同。
6、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礼让三先,若违反交通法规被抓拍(超速、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标线行驶、随意停放等)责任自负。
7、驾驶员要做到,发生交通事故不论大、小,应及时(1小时内)报告输配安全主管领导,对隐瞒不报,存有侥幸心理的驾驶员,视情节进行处罚。
十六、送气司机岗位计件工资管理办法
按照集团公司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为了更好地贯彻集团公司薪酬分配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1、原则
1、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效益管理,增收节支,既以工资总额不突破集团公司制定的标准为原则,又能结合本处的生产、经营特点,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分配原则。
2、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效益、劳动技能综合考核员工报酬,调动广大送气司机的工作积极性,使实际生产成果与经济报酬直接挂钩。
2、薪酬构成
A方案.薪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计件工资
◆基本工资:
600元;
◆企龄工资:
按《天然气事业本部2008年薪酬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核算(工龄核算到2007年12月);
◆计件工资=计件标准×运行公里
3、薪酬标准
工资核算分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