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资料归档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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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料归档规范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
第一章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的基本职责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与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与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二、在与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与工程招标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收集与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
(三)负责组织、监督与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与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与立卷归档工作;
(四)收集与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五)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六)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四、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五、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二章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一、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与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二、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下列目录要求:
工程准
备阶段文件见附录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见附录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见附录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文件共分为桩基、土建、给排水、电气、幕墙、电梯、钢结构分别见附录4、1-4、7,建设工程竣工图见附录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文件见附录6,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图见附录7,监理文件见附录8。
第三章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一、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二、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与规程。
三、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四、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
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五、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六、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
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七、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就是新蓝图。
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八、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1、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2、竣工图章示例如下:
3、竣工图章尺寸为:
50mm×80mm。
4、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九、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十、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
第四章立卷的原则与方法
一、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与利用。
二、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三、立卷可采用如下方法:
1、工程文件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监
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5部分;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按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等组
卷;
3、监理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4、施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组卷;
5、竣工图可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6、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7、立卷过程中宜遵循下列要求:
(1)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30mm。
(2)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
第五章卷内文件的排列
一、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
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二、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三、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第六章案卷的编目
案卷的编目就是指卷内文件的页号、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封面的编制规定与要求。
一、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页号编号
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
每卷单独编号,页号
从“1”开始。
1、编写页号以独立卷为单位。
所谓独立卷就就是由案卷封面、
卷内目录、文件(图纸)材料部分,卷内备考表组成的案卷。
2、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写页号。
3、编写页号从“1”开始,编写页号用黑墨印油打字机。
(二)页号编写的位置
卷内文件页号编写位置:
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
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
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1、文字材料页号位置的编写规定为:
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
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小于A4幅面的文件,应托裱成A4幅面后再按规定编写页号。
2、图纸。
凡大于A4幅面的图纸一律折叠成A4幅面,并要
求折叠后图标露在外面,页号就编写在图标的右下角。
(三)成套图纸与印刷成册的工程文件页号的编写
成套图纸或印刷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1、成套的图纸与印刷成册的文件必须分成两卷或两卷以上。
此时应根据从新分成的案卷,编写卷内目录,按编号规定编写页号。
原目录应当做卷内文件材料对待,放在第一卷卷内目录后。
2、需重新编写卷内目录的案卷,应重新编写页号。
3、增加图纸的情况。
成套图纸补充了若干张图纸后,仍组
成一卷时,补充的图纸补充在本套图纸末页之后,并在原目录上增加补充图纸的图号、图名。
对成套图纸新增加的图纸须编写页号。
4、减少图纸的情况。
成套图纸中减少了其中若干张图纸在
原目录中应去掉已作废的图纸,页次将随之改变。
由于页次的改变修改了卷内目录,应重新编写页号。
(四)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二、编制卷内目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之前。
工程档案卷内目录除文件题名外,还包括序号、文件编号、责任者、日期、页次、备注等内容。
(工程前期准备文件卷内目录见附录1、建筑安装施工文件卷内目录见附录4、市政工程施工文件卷内目录见附录6、监理文件卷内目录见附录8、图纸卷内目录见附录9)。
(一)序号
序号就是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二)责任者
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与个人。
有多个责任者时,
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1、所谓责任者就是直接形成的文件材料的单位或个人。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除专家建议、领导讲话外均为单位形
成,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基本上也为单位形成,责任者为形成单位。
3、竣工图责任者为竣工图的编制单位。
4、有二个以上责任者时,选二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三)文件编号
文件编号应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
1、文件填写工程文件的文号应为发文号。
2、图纸应填写图号。
因为每张图纸为一份文件,每张图纸
只有一个图号。
(四)文件题名
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1、文件材料一定要有题名。
2、图纸题名,即本张图纸的图名。
3、全称,按规定文件题名一定要写全称,不能随意改
写成简称或其她名称,应与卷内文件或图纸的名称相一致。
(五)日期
日期填写文件形成日期。
文件的形成日期为文件的发文日期,填写年、月、日,但有两点值得注意:
1、文件形成日期可能为某日或某一个阶段。
2、竣工图,填写本张竣工图形成日期,即竣工图章(标)
上的日期。
(六)页次
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
止页号。
卷内目录上已编写页号的每一份文件所在页次已经确定,但填写时仍须注意:
1、除最后一份文件外,填写起始页号,每份文件无论就是单项还就是多页,都只填写首页上的页号。
2、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即本份文件首页与尾页。
(七)备注
备注项要填写本份文件须说明的问题。
三、 编制卷内备考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卷内备考表就是卷内文件状态的记录单,排列在卷内文件之
后。
(一)卷内备考表式样及内容
工程档案卷内备考表选用的就是档案要求的格式,又结合工程档案的实际情况,加些具体内容。
(见附录10)
(二)卷内备考表内容的填写
卷内备考表内容中所列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的页数(照片的张数),以及立卷人(或审核人)对案卷组卷情况填写的说明(或审查)要准确与实事求就是的填写。
1、案卷文件页数。
本案卷已编写的尾页号数中,分别标
明文字材料、图样材料的页数,对于照片样片,应标明张数(一页内可能有几张照片),规定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说明,就是对本案卷完整、准确情况的说明。
主要就是对卷
内文件复印情况、页码错误情况、文件的更换情况、主要文件缺少情况等的说明。
如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可不必填写。
(三)立卷责任人签字
立卷人、审核人就是本案卷立卷责任人,应对本案卷立卷负责。
因此要立卷人、审核人签字并注明日期,以示责任。
四、编制案卷封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案卷封面就是本案卷名称与案卷内容有关事项的说明,以及保存单位特征项的标注。
案卷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案卷封面的形式
案卷封面印刷在卷盒、卷夹的正表面,也可采用内封面形式。
案卷封面的式样宜符合附录11的要求。
1、案卷封面。
案卷封面印刷在卷盒、卷夹的正表面,称为
案卷封面,也称为案卷外封面。
2、案卷内封面。
放在档案装具内案卷一般也应有案卷封面,
称为案卷内封面,案卷内封面的形式与内容与案卷封面相同。
(二)案卷封面的内容
案卷封面的内容包括档号、档案馆代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编制日期、密级、保管期限、共几卷、第几卷。
档号、档案馆代号、密级、保管期限由城建档案馆填写。
(三)案卷题名
案卷题名就是本案卷的名称,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
内文件的内容。
案卷题名应包括工程名称、专业名称、卷内文件的内容。
工程名称为建设工程项目名称与单位工程名称。
专业名称指的就是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
竣工验收文件与竣工图。
卷内文件内容,指的就是本案卷文件或竣工图内容的具体名
称。
根据案卷组成的具体情况,案卷题名可以简化,以清楚为准。
(四)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应填写案卷内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工程档案编制单位有二类:
一就是形成单位,二就是责任者。
1、文件形成单位:
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为建设单位,监理文件为监理单位,施工文件为施工单位,竣工验收单位为建设单位,因此可以认为文件形成单位与收集汇集责任单位为编制单位。
2、竣工图形成单位。
一般情况下竣工图的编绘为施工单位,允许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承担,也允许有编制能力的其她单位编绘,谁编绘竣工图,谁就就是竣工图的形成单位。
3、主要责任者。
工程项目建设责任部门为建设单位,组卷单位就是负责本案卷立卷的责任单位。
工程档案的编制单位也可认为就是档案的立卷单位。
(五)编制日期
编制日期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具体就是:
1、文件材料卷。
起止日期为:
本案卷所有文件中最早形成
的文件日期,终止日期为本案卷文件中最晚形成的文件日期。
2、竣工图卷。
竣工图卷起止日期为本案卷竣工图章(标)
上的最早日期为起,最晚日期为止。
3、编制日期的书写。
编制日期书写采用阿拉伯数字,具体形式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七章案卷装订与装具
整理立卷的案卷应当进行装订,并放置在合适的装具内。
一、案卷装订
案卷的装订就是将已整理立卷的档案装订成册,也就是工程档案立卷的最后一道工序。
(一)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
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
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
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与利用。
1、装订的规定
施工单位资料文字材料卷必须装订成册,文字材料卷与图纸组成一卷时也应装订成册。
图纸卷可以散装在装具内。
2、装订方法
装订成册的工程档案其装订方法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
具体做法就是装订线距左侧20㎜,上、下两孔距中孔80㎜,线绳的结打在背面。
不装订的案卷要注意页号的编写,按编号顺序排列好后装盒。
并将卷内目录与备考表一起,装入盒内。
3、装订成册的案卷质量要求
装订成册的案卷,一就是要整齐、牢固、便于装进装具内与从装具内取出,并在使用时减少案卷破损与掉页;二就是便于保管与利用。
(二)剔除金属物
案卷内不能有金属物与塑料制品,因此在案卷装订前必须剔除金属物与塑料制品,装订用的物品也不得使用金属与塑料制品。
(三)衬托
凡立卷的工程文件(包括文字材料与图纸)小于A4幅面的,一律采用A4幅面的白纸衬托,衬托一般采用5点衬托法,即四角与非装订的中点。
第八章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的基本规定
一、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
设活动的全过程。
文件材料的质量符合归档文件质量的要求。
(二)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二、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根据建设程序与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
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二)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
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移交。
(三)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与案卷质量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三、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城建档案馆。
四、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五、凡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与本规范附录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第九章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一、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建设单位未取得城建档案馆出具的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城建档案馆在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时,应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1、工程档案齐全、系统、完整;
2、工程档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与工程实际状况;
3、工程档案已整理立卷,立卷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4、竣工图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整洁,盖有竣工图章;
5、文件的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
6、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
7、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起3个月内,必须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8、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9、对改建、扩建与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与完善原工程档案。
对改变的部位,应当重新编制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10、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