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FST消防安全培训手册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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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FST消防安全培训手册要点
消防安全培训手册
FIRE-FIGHTINGSAFETYTRAININGMANUALS
FST
(按SOLAS公约2000修正案第Ⅱ-2章E部分要求编写)
(PreparedinaccordancewithPartEofChapterⅡ-2ofthe SOLAS1974,asamended2000')
标题:
封面版本/生效日期:
01/2002.7.01第1页共13页
FST-B修订记录
修改号
生效日期
修改页次
修改理由
修改号
编写
审核
批准
批准日期
标题:
修订记录版本/生效日期:
01/2002.7.01第2页共13页
FST-C目录
FST-A手册名称
FST-B修订记录
FST-C目录
FST-01烟气等有毒气体对船员的危害
FST-02货舱灭火
FST-03生活区灭火
FST-04船员日常消防安全须知
FST-05机舱消防应急操作规程
FST-06本船消防设备和装置的配备和使用说明
1.固定CO2灭火系统
2.水灭火系统
3.泡沫灭火器材
4.便携式灭火器材
5.生活区、机舱烟火探测警报系统使用说明
6.通用紧急报警系统
7.消防员装备
8.燃油应急切断装置
9.生活区及机舱应急脱险通道
10.手动失火报警点
11.国际通岸接头
12.消防水枪、水带的使用
13.紧急逃生呼吸装置(EEBD)的配备和使用
标题:
目录版本/生效日期:
01/2002.7.01第3页共13页
FST-01烟气等有毒气体对船员的危害
1.由于船舶存在大量的可燃物,发生火灾事故时,因燃烧不完全,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主要有一氧化碳、氰化氢、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对船员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1.1一氧化碳在空气中浓度超过100PPM时,就会对人体产生严重危害,它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阻碍了正常的血红蛋白对氧的输送,引起组织缺氧,造成人员窒息死亡。
1.2吸入氰化氢,直接对大脑产生作用,使人员发生昏迷,氰化氢浓度达到180PPM时,人在几分钟内便出现昏迷丧失知觉。
1.3二氧化碳浓度小于5%时对人体无毒;达到5%时,人会感觉呼吸比较困难、呼吸费力,生存的本能导致被困人员会加大呼吸力度,结果是吸入更多的有害气体;二氧化碳浓度大于5%时,对人产生一定的麻醉作用,达到7—10%时,人在几分钟内便会出现昏迷。
2.火灾烟气中安全逃生及自救
2.1船员要熟练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船舶的脱险通道、逃生路线;
2.2船员要熟悉紧急逃生呼吸器(EEBD)的使用方法、存放位置。
利用紧急逃生呼吸器保护自己,迅速逃生;
2.3遭遇火灾时,不要贪恋财物,迅速逃生;
2.4如身上着火,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服压住火苗;
2.5遇火灾不可乘坐电梯,应从脱险通道逃生;
2.6穿过浓烟区域逃生,要尽量以较低的姿势,身体尽可能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2.7受到火势威胁,可用浸湿的衣物、被褥披在身上,向安全方向冲出去。
FST-02货舱灭火
1.货舱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发现人员必须首先以有效手段立即报告驾驶室或船长,或者击发火警装置并报告,并就地取材,迅速采取有效灭火措施。
2.货舱火警警报发出后,全体人员应迅速按照应变部署表到达各自岗位。
大副在船长领导下行使货舱应急消防现场指挥职责,并保证与船长的通信联络。
并在广播中示警,稳定情绪。
3.大副应迅速做出判断并报告船长采取果断措施,船长应迅速报告公司指定人员,电话见应急通讯录。
并根据船位就近报告港口主管机关或海上搜救中心。
4.启动消防泵(必要时启动应急消防泵)立即供水,接妥消防水带、水枪待命。
5.应视火情,派出熟悉现场情况的两名探火员,身着消防员装备,携带必要的消防用具,探明火源位置、火势和火的性质,做出判断。
如初期小火,立即组织消防队进入现场扑救。
根据火的类别进行施救,派人员搬开、移走临近的易燃易爆物,防止火势蔓延,灭火中注意货物特性,有无忌水爆炸物品;即使无忌水爆炸物品,也应慎用水灭火;如电器火,应切断有关部位电源。
6.清查有无人员被困,抢救被困人员。
灭火人员也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防止因烟雾窒息或烫伤。
7.人员在舱外扑救困难,应果断封舱,施放大型CO2窒息灭火(如有配置),或使用喷淋系统。
货舱外部使用水冷却。
施放CO2灭火,施放量一次放足。
封舱至少24小时,不得擅自开启,及时观察CO2灭火效果,注意观察相邻舱室的舱壁温度。
应将向货舱施放
标题:
烟气等有毒气体对船员的危害版本/生效日期:
01/2002.7.01第4页共13页
CO2的时间、容量记入航海日志。
开舱前必须派探火员进行探火,确认火灭方可开舱,以保安全。
8.如火灾或抢救措施危及船舶安全运作,应报告船长,船长应正确操作船舶,适当调整航向、航速,尽力使火场处于下风。
必要时,备妥救生艇、筏,一旦灭火失败进入弃船程序。
通讯联系始终保持畅通。
9.火灾扑灭后注意防止死灰复燃。
注意保护火灾现场,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清理火场。
保留现场必要的实物、照片或录像带等有效证据。
火灾扑灭后,应将发现起火的时间和灭火的时间等有关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FST-03生活区灭火
1.生活区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发现人员必须首先以有效手段立即报告驾驶室或船长,或者击发火警装置并报告,并就地取材,迅速采取有效灭火措施。
2.生活区火警警报发出后,全体人员应迅速按照应变部署表到达各自岗位。
大副在船长领导下行使生活区应急消防现场指挥职责,并保证与船长的通信联络。
并在广播中示警,稳定情绪。
3.大副应迅速做出判断并报告船长采取果断措施,船长应迅速报告公司指定人员,电话见应急通讯录。
并根据船位就近报告港口主管机关或海上搜救中心。
4.应视火情,派出熟悉现场情况的两名探火员,身着消防员装备,携带必要的消防用具,探明火源位置、火势和火的性质,做出判断。
如初期小火,立即组织消防队进入现场扑救。
根据火的类别进行施救,如电器火,应切断有关部位电源,切断通风。
5.清查有无人员被困,抢救被困人员。
灭火人员也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防止因烟雾窒息或烫伤。
6.立即关闭相应区域的防火门,将火势控制在局部区域,防止波及驾驶台、电台等部位。
7.组织主要力量扑灭火头,控制火势发展,防止火势蔓延。
8.如火灾或抢救措施危及船舶安全运转,应报告船长。
船长应正确操纵船舶,适当地改变航向、航速,尽力使火场处于下风。
必要时,备妥救生艇、筏,一旦灭火失败进入弃船程序。
通讯联系始终保持畅通。
9.火灾扑灭后注意防止死灰复燃。
注意保护火灾现场,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清理火场。
保留现场必要的实物、照片或录像带等有效证据。
火灾扑灭后,应将发现起火的时间和灭火的时间等有关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FST-04船员日常消防安全须知
1.火灾预防
1.1日常防火
1.1.1贯彻国际海事组织和有关主管部门以及港口颁发的消防法令和规章制度。
1.1.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
1.1.3船舶建立防火巡回检查巡视制度,每班检查防火情况,检查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1.1.4禁止在货舱甲板、物料间、机舱(含集控室)吸烟;禁止躺在床上吸烟;烟头、火柴杆必须放在注水烟缸里;禁止向舷外乱丢烟蒂,航行中不得锁门睡觉。
1.1.5船舶应在货舱、机舱、油漆间、氧气乙炔间等禁烟场所设立明显禁烟标志。
1.1.6应使用不燃垃圾桶,四周不得开口,桶内需注水;机舱垃圾桶必须有盖,垃圾及时清除,以防自燃。
标题:
货舱灭火版本/生效日期:
01/2002.7.01第5页共13页
1.1.7不得私存私放易燃易爆物品,船舶用油漆等易燃、易爆液体存放在专用油漆间,不得存放其它场所。
1.1.8人员离开居住舱室、工作场所随手关灯;禁止使用任何物品遮盖电灯;禁止在电热器具上烘烤衣物。
1.1.9船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玩弄救生信号。
1.1.10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发现违章行为,人人有责制止。
1.2.电器防火
1.2.1电机员为船舶安全用电管理负责人,对船舶电气设备进行安全管理,对船员安全用电实施监督;对船舶存在的电气设备隐患有责及时消除,不能自行解决的应向轮机长、船长、公司机务部报告,在隐患消除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安全防范,保证船舶安全。
1.2.2禁止船员携带电热杯等电热器具上船使用,严禁私自拉接电源线。
1.2.3公司为船舶配备的影碟机、洗衣机、电冰箱、微波炉等电器设备,由电机员负责指定安全专用插座或另接专线。
1.2.4电机员定期检测各类动力、电力、电器绝缘状况,并满足船检规范要求。
1.2.5各类电源线头必须进行绝缘包扎,不得暴露,以防不测。
1.2.6室外各类照明灯具应保持水密,防止因上浪、下雨致使电线短路引发火灾。
1.2.7为保证马达绝缘良好,使用烘烤灯具对马达进行驱潮,必须对烘烤灯具进行良好固定,防止因船舶摇晃或震动发生碰撞导致事故,灯具下方需避开易燃物。
1.2.8机舱配电板四周禁止存放任何物品。
1.3明火作业
1.3.1船舶进行明火作业,应按船舶明火作业须知的规定作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1.4危险货物安全管理
1.4.1船舶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应按船舶装运危险品货物操作须知的规定进行。
2.消防演习与训练
2.1船舶由三副负责,在开航前编妥“货船应变部署表”、“船员应变卡”,经船长签字批准后张贴在驾驶台、机舱集控室、餐厅等场所。
2.2船舶应指定船岸应急计划、应急计划中所涉及的船岸通讯用的电话、电传、传真应及时更新。
2.3船舶消防器材、设备实际位置应与防火控制图相符,防火控制图应在公共场所张贴并在舷梯附近专用水密筒内存放。
2.4船长应根据本船实际状况制定船舶灭火预案;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救生演习并记入航海日志和演习报告中。
演习中使用过的设备应立即复原,保持即刻可用,演习中发现的任何故障、缺陷应尽快纠正。
2.5船员要熟悉各种应急信号的意义,熟悉其消防职责及操作,熟悉使用不同类型的消防器材。
2.6船舶每个月1次,2个月为1期应对船员进行包括本船全部救生、消防设备的使用及知识培训。
2.7船长应通过培训和演习对船员所担任的消防工作胜任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一步改进,确保船员具有适应能力。
标题:
船员日常消防安全须知版本/生效日期:
01/2002.7.01第6页共13页
FST-05机舱消防应急操作规程
1.机舱发生火灾时的指挥与报警。
1.1轮机长在船长的领导下行使机舱应急消防现场指挥职责。
1.2机舱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值班人员必须首先击发火警报警装置并立即报告轮机长、驾驶室或船长。
1.3机舱值班人员应迅速在火场附近使用适宜的消防器材灭火,不得擅离机舱。
1.4机舱火警警报发出后,全体人员应迅速按照消防部署表到达各自岗位。
2.机舱灭火、探火
2.1轮机长应立即行使机舱应急消防指挥责任,保证与船长的通信联络。
2.2启动消防泵(必要时启动应急消防泵)立即供水,接妥消防水龙、水枪待命。
2.3应视火情,派出熟悉现场情况的两名探火员,身着消防员装备,携带必要的消防用具,探明火源位置、火势和火的性质。
2.4轮机长应迅速做出趋势判断并报告船长采取果断措施,船长应迅速报告港务监督、船公司,对外发出火警救援请求。
2.5尽力保持发电机正常供电,必要时启动应急发电机。
必要时切断火场电源,防止引发电气火蔓延。
2.6如火灾或抢救措施危及主机安全运转,应报告船长,以正确操纵船舶,尽力使火场处于下风。
2.7按照船长的指示轮机长下达灭火命令。
2.8采用有效的灭火措施控制火势蔓延,使火势减小到最低程度直至熄灭。
2.9隔离火场并保护好机电设备。
2.10对邻近舱室采取冷却措施,同时应采取排水措施。
2.11轮机长下令操纵机舱应急消防设备时,应充分考虑到保持动力供应的可能性和人员安全,及时控制下列设备:
1)停止机舱风机、燃油泵运转;
2)关闭火场附近燃油舱速闭阀、滑油柜速闭阀;
3)关闭机舱天窗和风道挡板;
4)确保人员安全撤离机舱后关闭轴遂水密门和脱险通道水密门。
3.救援
3.1随时准备进入火场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质。
3.2船长指派专人组成抢救组。
3.3抢救组人员进入火场须穿着消防员装备。
3.4应作好进入火场抢救人员的支援、通信联络工作。
3.5必要时作好救助和补充抢救人员的工作。
4.确认机舱必须释放二氧化碳(含规范允许的其他灭火剂)灭火
4.1船长发出释放二氧化碳的警报和命令前,须通知进入机舱的所有人员撤离机舱,轮机长应携带轮机日志和重要文件撤离。
4.2清点船员人数,确认机舱无人。
4.3确认主机、发电机、锅炉及其它辅助机械停止运转,切断电源。
4.4用机舱外部遥控释放设施关闭机舱所有燃油舱柜速闭阀和滑油柜速闭阀。
4.5确认机舱风机停止运转。
3.6确认机舱已封闭。
4.4.7确认二氧化碳系统转换阀通至机舱。
标题:
机舱消防应急操作规程版本/生效日期:
01/2002.7.01第7页共13页
4.8确认需向机舱释放的瓶(组)数后,向机舱内释放二氧化碳灭火剂。
4.9及时观察二氧化碳灭火效果。
4.10应将向机舱释放二氧化碳灭火剂的时间、容量分别记入航海日志和轮机日志。
5.机舱火灾扑灭后的处理工作
5.1轮机长应将发现起火的时间和灭火的时间记入轮机日志。
5.2封舱灭火后,组织探火员对机舱进行检查,确认火已彻底熄灭,严防死灰复燃。
5.3机舱应彻底通风,防止进入机舱人员窒息或烫伤。
5.4及时清点施救人员并救护伤员。
5.5注意保护火灾现场,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清理火场。
保留现场必要的实物、照片或录像带等有效证据。
5.6尽快恢复供电,检查设备的损坏情况。
6.他船配合
6.1如需他船救助,船长应及时发出救助请求。
6.2救助人员登船后,船方应介绍火情、火场位置,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接近火场的行动路线,以便使其他救助设备和人员尽快进入现场。
6.3应将救助人员下机舱的人数和时间记入航海日志。
7.机舱火灾事故报告
7.1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报告内容:
1)火灾的时间、处所及情况;
2)已采取的应急灭火措施。
7.2轮机长应将探火及灭火情况报告船长,报告内容:
1)灭火人员的分配,抢救组和后备人员的分工;
2)灭火措施与效果;
3)所需的支援与要求。
7.3船长向港务监督、船公司报告的内容:
1)机舱火灾发生的时间、具体位置、船位、海况;
2)应急灭火措施,效果及火灾情况;
3)根据实际情况,所请求的救助要求。
7.4机舱火灾事故处理后,应向港务监督和公司报告,报告内容:
1)火灾的原因与性质;
2)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效果;
3)火灾对船舶营运的影响及损失估计等。
8.弃船
8.1一旦机舱灭火失败,船舶陷入危险状态必须弃船时,听候船长命令,实施弃船。
8.2轮机长应按弃船应变部署表协助船长指挥机舱人员,携带轮机日志、车钟记录及其它重要文件,最后撤出机舱,到指定地点集合待命。
进入弃船应急部署。
10.参照船岸应急计划中的规定执行。
FST-06本船消防设备和装置的配备和使用说明
1.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本船有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每瓶CO2重()千克,共有()瓶。
用于扑灭发生在机舱或各货舱的火灾。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标题:
机舱消防应急操作规程版本/生效日期:
01/2002.7.01第8页共13页
1.1货舱发生火灾
1.1.1在消防控制站施放:
1.1.2在CO2间施放:
1.2机舱发生火灾
1.2.1在消防控制站施放:
1.2.2在CO2间施放:
1.水灭火系统
2.1水是最常用的灭火剂,具有良好的冷却作用,灭火时产生的水蒸气具有窒息效果,灭火性能良好。
但水灭火会造成水渍损失。
水不能用于扑灭遇水爆炸物质的火灾,使用水扑救电器火灾之前,必须切断电源。
水灭火形成的自由液面会影响船舶稳性,应立即排水。
2.2水灭火系统由消防泵、应急消防泵、消防水管、消防栓、消防水带和国际通岸接头组成。
通过管系,可将水喷射到船舶任何部位灭火。
本船共有消防栓()个,其中机舱()个,起货机泵房内()个,甲板()个(包括上层建筑外各层甲板消防栓),生活区内()个。
4.2.1消防泵:
本船的消防泵有主消防泵、压载消防污水泵(通用泵)、应急消防泵三台。
平时压载消防污水泵只用于打入或排出压载水,但通过阀门转换,也可使用此泵供应消防水。
1)主消防泵:
主消防泵位于机舱舱底部。
控制地点在泵旁。
压头为()米,排量为()立方米/小时。
操作方法:
2)应急消防泵:
应急消防泵位于舵机房。
当压头为()米时,排量为()立方米/小时。
标题:
消防设备和装置的配备和使用说明版本/生效日期:
01/2002.7.01第9页共13页
操作方法:
3.泡沫灭火器材
3.1可移动式舟车式泡沫灭火器有()个,为()升,位于()。
3.2大型泡沫灭火器有()个,容量(),位于()。
操作方法:
1)将小车放斜推至火场附近;
2)拿起喷嘴并放长软管;
3)将小车扶正,打开顶部的安全钮,然后转动手柄至全开位置;
4)将喷嘴对准火源基部,然后将小车倒放,泡沫即会喷出。
4.便携式灭火器材:
4.1便携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6.8公斤CO2灭火器共有()瓶,分布于船上主要的机器处所,用来扑灭初起的小火,操作方法:
1)拔出安全栓;
2)拿起喷射管对准火源基部,注意手要握住喷射管的隔热部分;
3)用力压下手柄及连杆,施放CO2;
4.2便携式干粉灭火器:
共有()只,容量()分布于船上生活区和主要的仓库处所,用来扑灭初起小火。
操作方法:
1)拔出安全栓;
2)拿起喷射管对准火源基部;
3)用力压下手柄及连杆,喷出干粉。
4.3便携式泡沫灭火器:
共有()只,容量()
5.生活区机舱烟火探测警报系统使用说明
()型烟火探测警报系统组成部分有控制单元,电源单元,继电器箱,探头,呼叫点和复示器。
控制单元用于声响和视觉报警。
电源单元包括AC()V的主电源和DC( )V的备用电源。
继电器箱用于转送全船报警。
探头有感烟、感温二种。
呼叫点用于手动报警。
复示器用于复示火警和故障警报。
本船有( )处为感烟探测;( )处为感温探测。
使用方法:
6.通用紧急报警系统:
通用紧急报警系统在驾驶台操作,需要实施全船紧急报警时,将控制钮转至“AUTO”位置,则自动发出报警声号,也可将控制钮转至“MANU”,根据不同的要求发出警报,用以确认警报内容,如消防、救生、溢油等。
各类报警信号如下:
消防:
短声1分钟+1长声 表示船头失火
标题:
消防设备和装置的配备和使用说明版本/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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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声1分钟+2长声 表示船舯失火
短声1分钟+3长声 表示船艉失火
短声1分钟+4长声 表示机舱失火
短声1分钟+5长声 表示生活区失火
救生:
3长声
弃船:
7短声+1长声
溢油:
1短声+2长声+1短声
7.消防员装备:
7.1本船有()套探火员装备,分别存放于()和()。
备用钢瓶( )只,钢瓶容量为( )L,当压缩空气瓶空气充足时钢瓶压力为15MPa,使用时间约30分钟(使用时间=钢瓶压力*容量/40);当压力降至3MPa时,低压报警会响,此时剩余使用时间仅为5分钟左右,人员需立即撤离(也可自己控制撤离时间,当看到压力显示小于撤离需要用的时间*0.7+0.5时,即可撤离)。
协助者看好进入火场时间,在认为有必要时,可通知探火员提前撤离,不致到时造成紧张而发生意外。
7.2除机舱外,其它区域集合地点均为失火现场,各人根据应变部署表职责,携带器材,赶往现场集合待命。
灭火的着装要求:
避免化纤维类的服装,防止高温熔化灼伤皮肤;要穿长袖棉布服装为宜。
携带毛巾一条,保护外露皮肤。
脚穿工作鞋,不可着塑料底的鞋,带好手套。
时间要求为2分钟赶到现场。
任何一名船员均应熟悉防火服的装着方法。
在使用前要检查所有属件是否齐全、完好;衣服有无破损;搭扣背带是否有缺少或损坏;头罩上的护目镜明亮。
穿衣步骤:
1)穿防火服时,不可直接贴身穿,要穿适当的衣服;
2)先穿消防裤,并根据各人身材,调整好背带;
3)船上消防靴后,整理好裤脚使其放于消防靴的外面;
4)穿好消防上衣,整理好衣襟,扣好锁扣;
5)戴上消防头罩,并后翻至不影响戴呼吸面罩;
6)将呼吸器各部件外观检查无异样后,背于人体背后(空气瓶开关在下方),根据个人身材调整背带、腰带使器具紧贴身上,以舒适为宜,并尽量将气瓶背在背的上方,便于行动灵活。
戴上面罩后,均匀收紧系带,使其贴紧额和脸面;不宜太松起不到呼吸保护作用或太紧使人感到头痛。
同时保持左右和上下的平衡。
戴上面罩后检查气密性,将管路内的残气放尽,罩内保持负压,在大气压力的作用下,面罩应向人脸面部移动,感觉呼吸困难,证明面罩的气密性良好。
打开空气瓶开关,以保证气量的供应;
7)戴好消防头罩;戴好消防手套;
8)系好安全绳,绳子末端与船材生根相连;打开防爆灯检查照明是否正常;拿好太平斧。
一手拿太平斧,人半蹲式前进,因为火焰在下方,烟雾在上部,可以看见着火部位。
身体重心在后脚,前脚踏实再向前移动。
探火员与协助者的联系信号为:
拉动绳子一下,放绳前进;
拉动绳子二下,探火员到位;
拉动绳子三下,拉紧绳索,正撤离现场;
拉动绳子四下以上,需要救助。
8.燃油应急切断装置
标题:
消防设备和装置的配备和使用说明版本/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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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燃油切断装置的位置:
(生活区主甲板走廊)
8.2操作方法:
9.生活区及机舱应急脱险通道:
9.1生活区脱险通道:
生活区脱险通道分为主脱险通道和副脱险通道。
主脱险通道:
房间--生活区走廊---楼梯通道---(救生艇甲板)生活区两侧门---救生艇甲板;
副脱险通道:
房间--生活区走廊两端通往生活区外甲板---生活区外各层甲板扶梯---救生艇甲板;
9.2机舱脱险通道:
当机舱失火,不能控制火势需人员撤离时,应通过最近的逃生路线撤离机舱。
10.手动失火报警点
本船手动失火报警点有()个,分布于生活区和机舱各层,如发现火情立即发出火警警报,应奔至离起火点最近的手动失火报警点,直接用手从易碎玻璃中间按下即可。
11.国际通岸接头:
本船配有( )套国际通岸接头,存放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