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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刑事诉讼法

第三篇 刑事法律制度——第十七章 刑事诉讼法

  【近年考情】

  本章近年题型单选、多选和综合分析题均有,分值在5-12分之间。

当事人、刑事强制措施、侦查措施是考试的重点。

  【考点一】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2015年单选

(2),2014年综合】

  【关键要点】

  1.重点理解审判公开原则和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2.联系行政诉讼法掌握审判公开原则中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2015单选】

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

(1)有关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

(2)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

(3)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

【注意1】“审判公开”是对第一审程序的要求,对第二审程序没有此要求。

【注意2】案件无论是否公开审理,宣告判决一律公开。

  3.理解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应在掌握法定情形的同时,分别掌握其处理方式。

【2015年单选,2014年综合】

法定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处理方式

未追究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

已经追究的

侦查阶段

应当撤销案件

在检察机关阶段

不起诉

审判程序

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

  【典型例题】

  【例题·单选题】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审判公开说法中,正确的是( )。

(2015年)

  A.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一审,二审都应当公开进行审理

  B.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C.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

  D.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应当允许新闻媒体实况转播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法的审判公开原则。

“审判公开”是对第一审程序的要求,对第二审程序没有此要求。

另外,“除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外”,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言外之意是并非所有的第一审案件都应当公开进行审理。

所以选项A错误。

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所以选项C错误。

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允许新闻记者进行采访和报道;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不会允许新闻记者进行采访和报道。

所以选项D错误。

  【例题·单选题】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是( )。

(2015年)

  A.犯罪嫌疑人身患疾病的

  B.经特赦令免除刑事责任的

  C.行为人年满75周岁的

  D.犯罪情节轻微、危害较小的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例题·多选题】关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犯罪嫌疑人甲和被害人乙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赔偿达成协议,被害人乙要求不追究甲刑事责任

  B.甲侵占案,被害人乙没有起诉

  C.高某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

  D.犯罪嫌疑人白某在被抓获前自杀身亡

  E.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A选项没有说明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C选项中没有“不认为是犯罪的”的表述。

  【例题·单选题】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过程中,被告人屠某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刑事诉讼法》,法院对此案的正确处理有( )。

(2014年)

  A.继续该案的审理

  B.建议检察院撤销对屠某的起诉

  C.终止该案审理

  D.宣告屠某有罪

  E.宣告屠某无罪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在刑事审判阶段,对于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本案中,屠某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但其在审判阶段死亡,已无宣告有罪之必要,应终止审理案件。

  【考点二】刑事诉讼参与人【2011、2012年单选、2015年多选】

  【关键要点】

  1.宏观掌握刑事诉讼的参与人

刑事诉讼主体

国家专门机关

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

诉讼参与人【2011.2012年单选】

当事人(有切身利害关系)

公诉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

自诉案件

自诉人、被告人

附带民事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

其他参与人

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等

  2.重点掌握被害人的权利,注意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与在自诉案件中的不同称谓,所拥有的不同权利。

 

被害人【2015年多选】

自诉人【2011单选】

含义

公诉案件中的称谓

自诉案件中的称谓(含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权利

(1)报案、控告权(要求有权机关追究)

(2)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3)对不立案的,向检察院提出意见

(4)对不起诉决定,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5)对有权机关不追究时的直接起诉权

(6)对司法人员的控告权

(7)申请回避权

(8)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权

(9)不服一审判决时的请求检察院的抗诉权

(10)对生效判决裁定的提起申诉权

(1)直接起诉权

(2)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3)自行和解、在法院主持下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权

(4)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5)申请回避权

(6)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权

(7)上诉权

(8)申诉权

  【典型例题】

  【例题·单选题】刑事诉讼参与人是指依法参加刑事诉讼,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和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人,其包括( )。

(2012年)

  A.翻译人员

  B.侦查人员

  C.公诉人员

  D.审判人员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参与人。

刑事诉讼中的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以外,依法参加刑事诉讼,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和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人。

  【例题·多选题】被告人李某虚构可以为他人购买中原油田内部房屋的事实,骗取刘某、张某等50名受害者人民币890万元。

本案中,刘某、张某作为刑事诉讼的被害人,依法可行使的权利有( )。

(2015年)

  A.有权申请被告辩护律师回避

  B.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C.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D.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E.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被害人的权利。

辩护律师不属于回避的人员范围。

所以选项A错误。

被害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而非“申诉”。

所以选项E错误。

  【例题·单选题】根据《刑事诉讼法》,自诉人在刑事诉讼中有权( )。

(2011年)

  A.委托辩护人——专属于被告的权利

  B.在判决宣告后撤回自诉

  C.申请鉴定人回避

  D.在判决宣告后与被告人自行和解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自诉人在刑事诉讼案件中的诉讼权利。

在刑事诉讼中,有权委托辩护人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自诉人撤回自诉或与被告人和解,要在判决宣告前进行。

  【例题·单选题】在刑事诉讼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是自诉人。

下列有关自诉人权利或权利限制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依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自诉人不能撤回自诉

  B.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和解,但是,只能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进行

  C.自诉人可以对一审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提出上诉

  D.自诉人无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自诉人的权利及权利限制。

  【考点三】辩护制度【2011多选、2013单选,2013综合】

  【关键要点】

  1.对于委托辩护,重点掌握委托的时间和委托何人。

  2.对于指定辩护,同时注意何时“应当”指定,何时“可以”指定。

自行辩护

贯穿于刑事诉讼整个过程

委托辩护

委托时间

(1)犯罪嫌疑人:

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此时,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2)被告人(包括自诉和公诉):

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指派辩护(刑事法律援助)

应当指派

(1)盲、聋、哑人;

(2)精神病人;(3)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4)审判时未满18周岁的;(5)高级法院复核死刑案件

可以指派

(1)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

(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4)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5)有必要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其他情形。

【注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3.辩护人的权利。

重点区分律师享有的辩护权利和其他辩护人享有的权利的不同。

辩护律师

【2011年多选、2013年单选】

其他辩护人

【2013年综合】

(1)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2)会见通信权。

(1)经法院、检察院许可,可同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3)自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权;

(2)经法院、检察院许可,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4)收集材料权,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权;

 

(5)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6)以书面形式申请检察院、法院调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并提供相关线索或材料;

(3)同律师权利。

(7)申请回避;对驳回的,有权申请复议。

 

(8)认为公、检、法及其人员阻碍其行使诉讼权利的,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

 

(9)依照规定复制录音或者誊录庭审录音录像,必要时法院应当配备相应设施。

 

(10)有权要求法院为查阅庭审录音录像提供便利

 

 

  【典型例题】

  【例题·多选题】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的情形有( )。

  A.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B.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C.被告人是盲、聋、哑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D.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E.被告人是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情形。

  根据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所以选项BCD正确。

  【例题·多选题】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享有多种诉讼权利。

下列关于辩护律师诉讼权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2013年)

  A.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B.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C.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未提交的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

  D.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E.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无需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许可。

所以选项B错误。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无需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许可。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所以选项E错误。

  【例题·综合题】犯罪嫌疑人屠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吕律师接受屠某委托担任其辩护人,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移送审查起诉前,吕律师的下列行为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2014年)

  A.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申请

  B.查阅本案案卷材料——审查起诉后

  C.到看守所向屠某核实有关证据——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D.为屠某提供法律帮助

  E.复制本案案卷材料——审查起诉后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侦查期间辩护律师的权利。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所以选项C错误。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所以选项B、E错误。

  【例题·单选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被告人的亲友担任辩护人时,有权( )。

  A.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经人民法院许可,会见在押被告人

  B.根据案情需要,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C.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自行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D.直接向证人收集证据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其他公民作为辩护人的权利。

其他公民作为辩护人享有的权利:

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有关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或通信。

所以选项A正确。

  【例题·多选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刑事诉讼当事人、回避、辩护、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庭审期间被告人突发心肌梗塞死亡,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

  B.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公诉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C.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

  D.犯罪嫌疑人认为负责案件侦查的公安人员具有依法应当回避情形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要求有关人员回避

  E.在所有的案件中,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都不需要侦查机关的许可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当事人、回避、辩护、审理的规定。

选项A,应当终止审理;选项B,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E错误。

  【考点四】代理【2014年单选、2014年多选】

  【关键要点】

  1.委托的范围及委托时间【2014年单选】

案件性质

委托人

委托时间

公诉案件

(1)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2)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自诉案件

(1)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注释】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2.代理与辩护的区别【2014年多选】

 

 

代理人

辩护人

(1)

服务对象不同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自诉案件的被告人。

(2)

产生根据不同

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其近亲属的委托与授权。

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授权或法院的指定。

(3)

诉讼地位不同

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其权限范围来自被代理人的授权,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以被代理人的意志从事代理活动。

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的意志进行辩护而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约束。

(4)

诉讼任务不同

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指控,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

(5)

诉讼权利不同

是否参与,以及在诉讼中享有何种权利,则直接来源于被代理的委托授权。

权利是由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授权问题,其授权也仅仅在于使辩护人参加诉讼

  【典型例题】

  【例题·多选题】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委托刑事诉讼代理人的做法中,正确的有( )。

(2014年)

  A.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公诉案件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可以为被害人委托诉讼代理人

  C.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D.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只能委托1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E.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害人可以委托1~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所以选项D错误。

  【例题·单选题】刑事诉讼中,代理与辩护存在许多差异。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代理与辩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2014年)

  A.刑事诉讼代理服务的对象除被害人、自诉人外还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B.辩护人参加诉讼的根据是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的授权——还有法院的指定

  C.辩护人除承担辩护职责外,还应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D.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代理与辩护。

辩护人参加诉讼的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近亲属)的授权或者法院的指派。

所以选项B错误。

辩护人除承担辩护职责外,还应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非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所以选项C错误。

诉讼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其权限范围来自于被代理人的授权,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以被代理人的意志从事代理活动。

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的意志进行辩护而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约束。

所以选项D错误。

  【考点五】强制措施(掌握)【2012年考3题,4分】

  【关键要点】

  1.宏观掌握强制措施的种类,即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注意与行政拘留和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

  2.拘传

含义

对没有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

【2012年单选】

执行机关

公检法机关,应当有2人以上的执行人员。

适用条件

已经传唤+未被羁押+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

【2012年单选】

次数与时间

(1)次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2)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地点

(1)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以内。

(2)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进行;

(3)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

  3.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关注两种强制措施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取保候审【2014年多选】

监视居住

 

申请人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

 

决定机关

公、检、法机关【2012年单选】

 

适用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6)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缴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时间

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公检法可责令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①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②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③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④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4.拘留

(1)条件

①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②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③在身边或者在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④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的。

⑤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⑥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⑦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通知

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家属。

(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除外)【2015年综合】

(3)讯问

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2015年综合】

(4)执行机关

公安机关

  (5)拘留期限

公安机关报批

检察机关审核

拘留时间

一般

3日

7日

10日

特殊情况

7日(3日,延长1-4日)

7日

14日

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

30日

7日

37日

  5.逮捕

  

(1)逮捕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2012年单选】

  

(2)逮捕条件

现实状况

附加条件

处理

可能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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