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农民工退场安置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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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农民工退场安置预案.doc

XXXXX道路工程农民工退场安置预案

批准:

审核:

编制:

2017年9月

按照公司“关于加强劳务人员管理的通知”,为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个人,监督分包企业工资发放,农民工退场安置,特编制本预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XXXXXX县XXXXXX汽车产业集聚区内,设计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等,其中XXXXXX四条道路,总长4949m,合同造价约2.52亿元,工期9个月。

二、适用范围:

本工程所有劳务务工人员。

三、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管理的机构体系:

项目部清欠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序号

联系人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1

XXXXXX

组长

XXXXXX

2

XXXXXX

副组长

XXXXXX

3

XXXXXX

副组长

XXXXXX

劳务管理员

4

XXXXXX

组员

XXXXXX

5

XXXXXX

组员

XXXXXX

6

XXXXXX

组员

XXXXXX

7

XXXXXX

组员

XXXXXX

项目部是施工现场分包队伍管理的责任主体,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现场分包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设兼职劳务管理员,负责分包队伍管理,劳务人员进出场登记、出勤统计、工资支付、持证上岗、劳动纪律、劳务纠纷处理等日常事务管理,是施工现场分包队伍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四、项目经理和劳务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分包提供相关资质、执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劳务员负责分包单位人员进场验证工作,整理和收集分包单位进场的各种备案有效资料。

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入豫施工信用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务分包合同;

(3)劳务人员进出场登记、花名册、身份证、暂住证、上岗证、特殊工种上岗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分包单位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原件;

(5)分包单位工资发放办法、工人工资发放表原件等。

2、建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处理小组”。

及时掌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发现农民工因工资出现纠纷的苗头,抓紧协调解决、控制不良苗头,做好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和劳务纠纷、上访等事项的处置工作。

3、建立工人进出场台帐和人员出勤统计,落实劳动力统计报表制度,定期对现场劳动力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劳动力动态。

4、建立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预案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

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或上访,项目部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不得推诿、回避和激化矛盾。

5、严格“农民工工资监控、监督管理”制度,监控、监督管理劳务工人工资支付。

分包队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表,并将工资发放表在工人生活区公示和报项目部备案。

工资表项目部施工期间要保存备查。

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分包队伍和个人,要立即采取措施,清退出场并报本单位劳务管理部门和集团公司劳务管理中心,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处理。

6、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时进行劳务分包施工的预、结算工作。

7、负责劳务队伍生活区的管理工作,改善工人生活条件,组织分包单位开展考核评比工作。

8、提供收取业主工程款和支付分包劳务费凭证的复印件并存放项目部备查。

五、农民工工资纠纷的防范措施

1、严把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使用关

(1)选择使用劳务分包队伍时,(选择信誉好的劳务公司,最好是与公司合作过的信誉良好的劳务公司)必须在中建二局“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中选择,并经中建二局、项目部共同考察评审后择用。

(2)严禁选用中建二局“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以外的劳务队伍和已被局和政府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不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的劳务队伍或个人,以及被局或政府主管部门清理出当地市场、通报批评或不良记录的劳务分包队伍或个人。

(3)杜绝选用无资质、无营业执照、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固定办公场所的“包工头”。

2、加强对劳务分包队伍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1)强化劳动用工合同管理

劳务分包队伍进场后,项目部应对劳务分包单位与进场劳务人员签定的劳动合同进行核查并存档,同时要附有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进出场登记、花名册,身份证和岗位证书编号。

劳动用工合同必须经本人签字,严禁代签。

劳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和其他支付内容以及产生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其中,项目部自有人员实施劳务(专业)作业的,必须提供为其所招用的工人办理劳动用工合同和社会保险手续。

(2)施工现场劳动力组织与管理

项目部根据劳动力需用计划,分阶段组织劳动力进场。

劳动力进场须按规定办理进场登记、验证、入场教育、备案管理规定的相关手续。

(3)现场劳动力调度

①项目部在不同的施工阶段,根据施工进度对交叉施工劳动力进行统一管理,对各分包单位实施统一调度,确保各专业协调配合、施工顺利。

②分包队伍不得私自引进作业班组和零散人员。

需要补充现场劳动力,引进分工种作业班组和零散人员时,须经项目部批准,按规定办理入场手续。

(4)现场劳动力统计与工程量结算

现场劳动力统计实行日统计,旬、月报表制度。

由分包单位提供班组出勤情况,项目部劳务管理员负责收集、汇总、建立台帐、编制报表,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劳动力情况。

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使劳务队伍始终处于动态管理及有序控制状态。

项目部要及时与劳务分包队伍办理书面工作量及工资额结算手续,建立台账,做好记录。

(5)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

项目部必须对所承建的工程全面负责,保证每笔工程款优先支付劳务分包款和农民工工资,严禁以任何借口挪用、克扣和拖欠。

项目部对劳务分包单位工人工资发放情况负有监督责任,在拨付劳务分包款时,要监督分包单位将工人工资及时、足额或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方式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并在施工现场予以公示,以便自觉接受农民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不论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是否及时,项目部不得以拖欠劳务分包款为条件发包劳务分包工程,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出现延期发放劳务分包款约定条款。

我项目兼职劳务员配合商务部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并将经农民工本人签字按印的工资发放表公示和存档备查。

(6)劳动力退场

按照分包队伍退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项目部各业务部门签字认可后,方可退场,并填写分包队伍退场登记表。

分包单位的作业班组、零散劳务人员中途退场,要填报劳务人员入(退)场登记表,及时报项目部备案,收回工作牌,同时退场人员与项目部签订《退场承诺书》。

季节性或特殊情况下的暂时停工或冬季施工期间,退场劳务人员如想继续在其他项目工作,项目部可根据其本人工作表现情况开具工作介绍信,为其提供便利。

3、其他防范措施:

(1)项目部要定期组织劳务工人进行维权知识培训,向劳务工人详细讲解维权事项和维权程序以及不正当维权的法律后果。

务工人员索要工资,首先要向现场项目经理提出,项目经理应在第一时间予以接受并妥善处理。

项目经理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以此类推,逐级处理。

各级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回避和拒绝。

(2)建立农民工投诉预警机制,施工期间协调处理好与农民工的关系,稳定务工人员情绪,积极观察务工人员思想动态,发现农民工投诉、上访、群访、闹访等不良苗头,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控制事态发展,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现场设立公告栏,公布项目经理、公司分管经理、联系电话,公布分包单位项目经理联系电话,公布中建二局XXXXXX市政道路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理部门——劳务管理部门电话(本项目放置商务部或兼职劳务员电话)和XXXXXX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经理电话,公布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维权监督电话。

使农民工工资投诉的程序明白、渠道畅通。

(4)项目部每月一次劳务工资支付情况检查,做到掌控结合、严防疏漏。

(5)项目部每年元旦前要制定资金回收和支付计划,并同分包单位积极协商,达成共识。

(6)主动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加强联系,争取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帮助。

六、保障措施

1、设专人负责农民工上访、投诉的接待工作。

无论对主动上门反映问题的还是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转下来的投诉,项目部都将认真组织接待,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解决。

对被投诉过的、容易出问题的分包队伍,要重点监督,对已经上访过的劳务问题处理情况要做好排查纪录,严禁出现二次上访现象。

2、在分包结算款中预留分包合同额的2%作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预备调剂资金,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立即启动预备调剂资金,将工资发放到个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避免农民工集体上访事件而造成的不良影响。

七、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

为确保本施工现场工人工资规范发放,兹制定工人工资发放监控制度如下:

1、项目经理是工资发放监控第一责任人,劳务分包经理是工资发放受控方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直接支付分包方劳务费用。

3、分包方按其与劳务工人的约定支付工人工资,并建立工资发放纪录,该纪录置于项目部备查。

4、分包方于每月工资发放时间前3日通知项目部,由项目部对工资发放过程进行监督、监控,监控人应在工资发放表上签字。

5、施工现场应于显著位置设立务工人员维权须知牌,以使务工人员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

6、施工现场应设立务工人员维权流程牌,内容应含建筑行政管理部门、项目部、分包方清欠负责人的联系电话等,以确保务工人员了解维权的相关渠道。

7、分包方应于每月初在施工现场公示上月工人工资发放纪录,以便接受工人及社会监督。

8、若分包方不能及时发放工人工资,项目部有权不向分包方支付下月或下个节点应付劳务费用。

出现工人工资纠纷,在落实相关情况后项目部有权直接向工人发放工资。

9、分包方应按相关文件要求规范施工现场工人的档案管理,并接受项目部的监督检查。

10、分包方在劳务管理方面出现的相关问题,项目部将视情况依约对分包方进行相应的处罚。

XXXXXX市政道路项目部

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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