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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管理实施细则

 

3、苍蝇落在竖直光滑的玻璃上,不但不滑落,而且还能在上面爬行,这和它脚的构造有关。

蟋蟀的耳朵在足的内侧。

蝴蝶的翅膀上布满彩色小鳞片,其实是扁平的细毛。

4、举例说明微生物对人类有益的方面是什么?

1、月相的变化有什么规律?

(P49)

3、怎样做才是解决垃圾问题最有效的方法呢?

(P73)

5、在咀嚼米饭过程中,米饭出现了甜味,说明了什么?

22、绿色植物的一些细胞能进行光合作用,制造养料,它们好像是一个个微小的工厂。

一、填空:

9、淡水是我们人类和其他生物生存的必需品,但是地球上的淡水资源十分有限,地球上的多数地区缺水。

1、人们把放大镜叫作凸透镜(边沿薄、中间厚、透明),它能把物体的图像放大,早在一千多年前,人们就发明了放大镜。

放大镜在我们的生活、工作、学习中被广泛使用。

答:

放大镜的中间厚,边缘薄,光线在透过放大镜时会产生折射,因此会把物图像放大。

发行版本:

B

职业健康管理实施细则修改次数:

5

文件编号:

QG/YNXS319-2007

 

1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业健康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托管的控股公司可以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本细则第6.2、6.3、6.4、6.5、6.6、6.7、6.9条款适用于基层库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实施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文件,然而,鼓励根据本实施细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职业

病防治管理办法》

2.2质安字[2004]78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职业健康监护

管理规范》

2.3质安字[2005]81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工作考核细则》

 

3术语和定义

本实施细则采用以下定义:

中国石油云南销售公司2011-12-20修订2012-03-20实施

3.1职业病:

是指公司的员工在工作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

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3.1.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3.1.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1.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3.1.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3.2职业性健康检查:

是指对从事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医学监护,职业性健康检查有以下检查。

3.2.1就业前健康检查。

对将要从事有害作业人员(包括转岗员工),应在某从业前针对可能接触的有害因素进行健康检查。

3.2.2定期职业性健康检查。

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按一定间隔时间(周期)及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对曾从事过粉尘作业或从事过已确定为人类致癌物作业的人员,虽然已脱离作业环境(包括离岗、离退休者),也应按一定周期进行健康检查。

3.2.3应急性健康检查。

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同一工作场所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3.2.4离岗健康检查。

员工不再从事有害作业,应在某离岗时进行健康检查。

3.2.5职业病患者和观察对象定期复查。

对已诊断为职业病的患者或观察对象,根据职业病诊断部门的要求,进行定期复查。

3.3非职业性健康检查,指对不从事有害作业员工的健康检查。

非职业性健康检查不包括由于员工患病所需要的检查。

 

4重要风险

4.1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

4.2职业健康工作得不到重视。

 

5职责

5.1公司质安处是公司职业健康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监督和指导。

5.2公司各级工会负责在其管理范围内制定员工健康体检计划,组织实施健康普查,编制员工健康卡片,督促检查机构出具员工健康状况分析报告书。

5.3公司各级人事部门负责其管理范围内员工职业病、工伤的管理,负责新上岗、转岗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及职业禁忌症的岗位调整,负责员工相关工伤社会保险的办理。

5.4公司各级财务部门负责职业健康工作资金的筹集与使用监督。

5.5所属各单位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监测,对不符合的项目监督整改并组织验收。

 

6管理内容及要求

6.1作业场所的设计建造

6.1.1作业场所应避免在自然疫源地选择建设,并综合考虑水文、地质、气象等环境因素而确定。

6.1.2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纳入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1.3对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应当在项目论证阶段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预评价报告。

6.2作业场所的卫生要求

6.2.1能够接触到有毒物质的工作过程和设备,应尽量考虑机械化和自动化,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并应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

泵房等汽、柴油有限作业空间的油气最高容许浓度为300mg/m3。

6.2.2油罐、管沟、巷道等有限空间进行作业时,其内部氧气浓度应不低于18%。

6.2.3当作业环境气温大于37℃时应采取局部降温或综合防暑措施,减少接触时间,办公、休息的房屋应设有空调,调整室内温度。

6.2.4凡当地近十年每年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8℃的月份在三个月及三个月以上的单位应设集中采暖设施;出现低于-8℃的月份为两个月以下的地区应设局部采暖设施。

6.2.5泵房、发电间等每日8小时工作的噪声标准为不得等于或超过85dB,否则应采取有效的听力保护措施。

6.3岗位职业危害监测

6.3.1公司内部岗位危害检测人员应经培训具备检测资格;外委检测项目,检测单位及人员应具备政府相关部门承认的资格。

6.3.2所属各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各岗位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具体如下:

6.3.2.1工作场所温度监测,以当地气象部门预报的大气温度为准。

6.3.2.2工作场所汽、柴油浓度,每半年检测一次。

6.3.2.3有限作业空间氧气浓度,每次作业前30分钟。

6.3.2.4化验室化学试剂接触浓度,每半年检测一次。

6.3.2.5其它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检测。

6.3.3根据检测结果,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确定是否是职业危害场所。

6.4岗位职业危害整改

6.4.1岗位危害因素经检测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值的,所属单位主管部门应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属于隐患项目的按照《安全隐患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6.5健康检查项目和周期

6.5.1上岗前的检查项目为常规项目。

6.5.1.1在岗期间的必检项目为:

内科常规检查,皮肤检查,握力,肌张力,腱反射,末梢感觉检查,血、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

6.5.1.2根据职业危害严重程度和劳动者健康损害状况,必要时可增加肝脾B超,神经肌电图项目。

6.5.2职业性健康监护项目在岗期间的体检周期为一年一次。

6.5.3非职业性健康监护项目和周期原则上以年龄段确定。

6.5.3.130岁以下员工主要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常规、胸部X光片等项目。

每4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6.5.3.230岁以上员工增加检查生化全项、心电图、腹部B超等项目;40岁以上员工增加颈部X光片检查。

以上人员每3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6.5.3.450岁以上员工和处级以上管理人员、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根据需要可增加CT、MRI检查。

每2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6.5.3.5公司管理层(包括享受副职待遇)健康检查项目不做限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6.5.3.6女员工增加妇科检查项目。

6.5.4应急性健康检查项目要以有害因素可能对员工健康造成的危害为依据进行确定。

6.5.5职业病患者定期复查项目由职业病诊断部门确定。

6.5.6健康检查结束时应组织个体健康评定。

每4年应组织一次群体健康评定。

6.5.6.1个体健康评定的内容包括明确的健康改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要评定两者的关系)、诊断结论及处理意见。

6.5.6.2群体健康评定是在个体健康评定的基础上,通过疾病的罹患率、发病率、死亡率及疾病构成比等统计分析,提出综合评价和防治措施的书面报告。

6.6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应及时反馈到员工本人。

体检中发现可疑职业病例,需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6.7职业劳动保护

6.7.1对健康检查发现患有疾病的员工或者诊断为职业病的患者以及职业禁忌症人员要采取治疗、疗养、调换工作等措施并做动态观察。

6.7.2职业性健康检查中发现群体反应,疑似与职业危害相关时,要组织进行作业环境卫生学调查、评价、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6.7.3配发满足员工岗位需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具体按《劳动保护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6.7.4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6.7.5应配备必要的职业病防护监测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所需物资由各单位提出需求计划经公司审核后统一配发.

6.8当发生重大职业健康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具体按《应急管理办法》执行。

6.9对新上岗、转岗员工进行三级入厂教育时,应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使员工了解工作场所及各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6.10职业健康信息管理

6.10.1职业健康档案管理数据的填制、审核和报送由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按照HSE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具体要求执行。

6.10.2职业卫生事故快报录入在次月第6个工作日前,由质安处职业健康管理岗位完成。

6.10.3检测计划、体检计划等数据,在次年6月第6个工作日前完成录入,职业健康基础配置、危害防护、体检结果以及职业卫生档案等数据,在次年2月第6个工作日前完成录入,由各级安全部门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负责录入。

6.11附则

6.11.1所属各单位不需依据本细则制订相关制度。

6.11.2本细则由质安处、党群处负责解释。

6.11.3本细则实施之日起,原《职业健康管理实施细则》(云南销字〔2011〕80号)同时废止。

6.11.4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7相关文件

7.1《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实施细则》(QG/YNXS305-2006)

7.2《应急管理办法》(QG/YNXS302-2005)

 

8控制证据或记录(样表或模版)

 

9执行要点(见附录1)

 

10相关业务管理流程图(见附录)

10.1SP08.02.01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附录2)

10.2SP08.02.03职业健康管理(附录3)

 

编写部门:

中国石油云南销售公司质安处

编写人:

赵晓诚

核稿人:

朱明刚

审核人:

魏秋冬

审批人:

杨子清

附录1

执行要点

序号

控制环节

执行要点

对应流程

1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纳入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公司职业病检测主要地点和对象:

工作场所汽、柴油浓度,有限作业空间氧气浓度,化验室化学试剂接触浓度,其它职业病危害因素。

SP08.02.01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2

职业健康管理

公司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将信息录入HSE信息系统。

SP08.02.03职业健康管理

 

附录2SP08.02.01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附录3SP08.02.03职业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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