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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合同

建设工程砌体施工劳务合同

 

工程名称︰重庆市高新园中心区拓展区D区一期(D1-机电大厦)

工程地点︰重庆市高新园中心区拓展区D区

施工单位︰重庆建工第九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杨家坪西郊路69号

电话︰

劳务单位︰

地址︰

电话︰

 

签订日期︰二○一一年月日

 

砌体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自愿、互利和守信的原则,双方就甲方总承包施工的重庆市高新园中心区拓展区D区一期(D1-机电大厦)工程中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重庆市高新园中心区拓展区D区一期(D1-机电大厦)1.2工程部位︰重庆市高新园中心区拓展区D区一期(D1-机电大厦)车库及主楼的砖砌体、内外装饰工程

1.3工程地址︰重庆市高新园中心区拓展区D区

二、承包形式及范围

2.1主要承包形式︰

甲方将机电大厦砖砌体、内外装饰工程的人工费以单价单项包干的形式分包给乙方自主组织人员施工,并对其承包范围内的“劳动力组织、生产进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后勤治安管理”等实施全面自主管理,同时承担其作业内容的全面责任。

2.2承包范围及分项承包单价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单位

综合单价(元)

 

1

 

砌体分项工程(包括±0.00以下各种功能用房)

a.立皮数杆、砌砖、调运砂浆、过梁预制、安装、脚手架搭拆、堵塞后塞口、各种阳台挡墙、挡物线及填写标识

 

 

110.00

b.砖、水泥、砂等材料转运、润湿、养护。

c.砂浆、混凝土拌制、运输、浇筑。

d.构造柱、砌体加筋的钢筋。

2

构造柱(含二次支模)模板分项工程

a.构造柱(含二次支模)模板制作、安装、拆除。

18.00

b.沿马牙差周边粘贴双面胶。

c.窗设密封口。

 

3

 

室内抹灰分项工程(含屋面女儿墙内侧)

a.安装管道的预留塞缝等、清理、修补湿润基层表面,涂刷界面处理剂。

 

 

8.00

b.铺钉钢丝网。

c.堵塞墙眼、调运砂浆、脚手架搭拆、清扫落地灰、抽筋打疤、分层抹灰找平、罩面压光(包括门窗洞口侧壁抹灰)、淋水养护。

 

4

 

楼地面瓜米石基层

a.清理基层、调运水泥瓜米石混泥土,刷水泥素浆,抹平压实、拉毛、养护(含挡水线和滴水线)。

 

 

7.50

b.各种预留洞口含安装工程洞口的吊模、刷浆分二次浇筑混凝土。

5

零星工程(外墙修改飘窗及外墙大型装饰线条现浇模板)

a.飘窗板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

30

b.架管搭拆。

6

墙、地面砖(按展开面积计算,含辅材)

a.清理基层、调运砂浆,刷素水泥浆、砂浆找平;锯板磨边、贴地面砖、勾缝、清理净面;挡水线的处理;

18.00

 

7

 

外墙抹灰分项工程(含阳台挡水线)

a.清理、修补基层表面;分层抹灰找平、罩面压光(包括门窗洞口侧壁抹灰);脚手架修整搭拆;屋面上所有花架内外抹灰;

 

 

17.00

b.铺钉钢丝网。

 

8

 

屋面分项工程(屋面实际面积)

a.清理基层表面、水泥砂浆找平;保温层;屋面排气管;刚性层钢筋绑扎;细石混泥土刚性层;屋面分格缝裁缝及灌沥青、分隔缝贴盖缝条;抹泛水。

 

 

20.00

9

楼梯踏步及楼梯平台贴地面砖(展开面积)

a.清理基层、调运砂浆,刷素水泥、砂浆找平;锯板磨边、贴地面砖、勾缝、清理净面;

30.00

10

二次结构钢筋绑扎

a.构造柱、过梁、压顶及增加的各种线条

500

11

计时工

技工︰15元∕小时,小工︰8元∕小时;

备注:

◇、以上单价为包干价,已包含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费用以及乙方企业管理的各项费用和个人所得税。

即本工程乙方的工作内容只能按以上价目计价,未计价项目费用以及场内的一切辅助配合用工费用均已含入以上单价内,不得再增加计价项目或计时用工。

◇、以上单位中含搅拌机手的人工费在内。

◇、若合同外的计时计时用工费用须于发生的3日内交由甲方相关人员签字,过期无效。

◇、当发生“计时工”结算时,需要经项目经理室和栋号工长签字同意后(超过1000元/项的计时工必须由预算部同意),预算部方能认可,否则,一律拒绝认可。

◇、施工前准备工作:

场内清洁卫生;各种相关进场物资、机械、器具、用具的搬迁就位;施工场地总平面布置阶段的工作(如工作区域的划分,自有工用具库房的搭建和拆除等)。

◇、其它工作:

●专人配合施工人员测量、放线(标准层纵横主轴线由甲方管理人员放线,其余控制线、梁柱细线由乙方自行负责)。

●职工生活区的防火、防盗及场内日常清洁卫生。

●指派专人操作使用现场相关机械设备,并负责日常的清理维护及管理(机械操作工须持证上岗)。

●与其相关物资的材料的上、下车,场区内转运及多次转运、堆码及水平、垂直运输。

●材料等复检取样工作。

●场内所有的辅助、配合用工。

●工完料尽、场地清,工程完工后所有工程用物资的入库或清理工作。

●严格按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底以及相关规范、标准所要求的技术操作工艺及相关构造组织施工,达到分项工程验收标准。

三、计量方式:

3.1砖砌体及内外装饰分项工程各单项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计算;

3.2本劳务分包合同甲供材料损耗指标(水泥、特细砂、砖、碎石按定额耗量、外墙砖1.02以内)若有超出材料损耗指标耗量时按:

甲方实际采购价×超出部分用量扣减。

3.3现场产生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计时工签证办理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一》,单价均执行:

70元/工日。

计时工签证须于发生后7日内交由甲方相关人员签认完毕,所有计时工签证执行一单一结,过期无效。

遗失不补,每季度全额支付。

四、质量要求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单以及相关规范、标准所要求的技术操作工艺及相关构造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质结构奖项,否则处罚乙方人民币2万元。

各分项工程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经建设单位、监理、质监站、甲方等单位验收合格。

且符合下列质量验收标准。

4.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1.1砌砖体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1

轴线位移

8

尺量

2

标高

基础顶面

±10

水准仪或拉线检查

楼面

±10

3

垂直度

≤10m

8

经纬仪、吊线检查

>10m

15

4

表面平整度

5

2m靠尺、塞尺

5

门窗洞口

高、宽带

±4

拉线、尺量

上下口偏移

15

6

灰缝

水平缝

7

拉线、尺量

竖缝

15

7

砂浆饱满度

水平、垂直

≥90%

百格网

 

4..2抹灰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1

立面垂直度

3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直度

3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3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分格条(缝)直线度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墙裙、勒角上口直线度

3

拉5m线,用钢直尺检查

4.1.3内、外墙饰面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外墙面砖

内墙面砖

1

立面垂直度

3

2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4

3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3

3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接缝直线度

3

2

拉5m线,用钢尺检查

5

接缝高低差

1

0.5

用钢尺和塞尺检查

6

接缝宽度

1

1

用钢直尺检查

4.2乙方应力保各分项工程及检验批一次验收合格,对一次验收提出的问题整改后经甲方或监理复验仍不合格发出监理通知的,除继续整改外,甲方每次处罚乙方1000.00元。

由质监站、建委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复验仍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甲方每次处罚乙方2000.00元。

4.3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后分户移交到业主手中,若业主提出的质量缺陷,限期2天内及时整改。

五、工期要求:

乙方按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含月、周进度计划)的要求,合理组织劳动力,按时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并为其他工序施工插入创造好条件,各工序施工进度按以下时间控制。

5.1建筑装饰施工进度控制:

(从开始插入时间计算)

●砌体完成时间:

●室内抹灰完成时间:

●地坪完成时间:

●外墙完成时间:

(因停水、停电、下雨、塔机停运等因素影响班组不能上班24小时以上,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签证工期可作顺延,不扣除农忙、节假日等因素影响)

5.2节点工期处罚约定:

砌砖体、室内抹灰、地坪在节点工期内为完成,按5000元/栋进行处罚,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外墙抹灰每挑段托延一天按500元/天处罚,累计计算,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六、付款方式:

6.1乙方垫资完成第一个月所有工程量,5日内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产值报表》、《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书》,次月25日甲方支付双方审定完成产值价款的80%(按相应付款扣除违章违约罚款)。

6.2从第二个月起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产值表表》、《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书》,每月25日甲方支付双方审定完成产值价款的80%(按相应付款扣除违章违约罚款)。

6.3乙方完成全部承包内容,甲方分户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0%,达到工程竣工验收后办理完结算的第90天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8%,余款在房屋交完给业主后一月内付清。

备注:

◇、《工程进度产值报表》仅为月进度款支付的依据,不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乙方《工程量总结算书》以及各项合同内外的签证单均需签字齐全。

《工程量月进度产值报表》和《工程量总结算书》须经主管栋号长、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项目执行经理、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确认后,方能付款。

七、材料、设备的供应及使用

7.1材料的供应:

7.1.1工程用材料及周转作业用料的供应:

本工程所有施工用材料及周转作业用料均由甲方供应(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指定人签字领用。

7.2设备的供应:

7.2.1设备类:

抽水泵、质量等检测设备、测量仪器、塔吊、电梯、施工电梯、,除甲方提供设备外乙方作业所需设备均由乙方提供(如:

砂轮机(片)、搅拌机、焊接机械设备、地面抛光机、振动棒、空调、鼓风机等设备,其中空调电费有乙方自行承担)。

7.2.2配电类:

三级施工电线源、三级配电箱、配电板由甲方提供(每五层配置一套)。

除甲方提供配电设施外乙方作业所需配电设施均由乙方提供(如振动棒线缆、照明线及灯具、照明灯管、灯泡等配电)。

7.2.3工、用具类:

吊斗、灰盆、索具、砖栏、对讲机由甲方提供。

除甲方提供的工、用具外所有乙方作业需用的工、用具均由乙方提供(如抬桶、抬杠、抬绳、撮箕、十字镐、鼓风机、灰板、砂板、铝合金尺枋(木尺枋)、箩筐、泡沫、靠尺、铁铲、铲把、手推车、水平尺、电锤、电砖、砖头、砂轮打磨机、砂轮片、工具式脚手架如高登制作、行规要求自带的工、用具、焊接工具(焊钳等)及面罩等保护用品)。

7.2.4安全及劳保用品类:

乙方作业需用的所有安全及劳保用品均由乙方自行购买(如手套、工作鞋、劳保服装、雨具等其他劳保用品、清凉饮料水、茶叶等)。

7.2.5低值易耗材料:

乙方作业所需辅料均由乙方提供(如:

铁丝、钉子【含:

水泥钉等】、元丝、扫帚、棉纱、拖布、扎丝、焊条、光线、胶皮管(养护及浇水用)、水平管、粉笔、墨斗(墨汁)、铅笔、草垫、线坠、盒尺等【含砂浆王、甲基纤维素等外加剂】)。

备注:

甲方配置1~3台二级配电箱,场区内二级配电箱后面的分配电缆(线)煤燃料等由乙方自理。

7.3材料使用:

7.2.1乙方按照工程实际需要,合理使用各项材料,不得损坏或野蛮施工造成浪费,乙方须派专人对已完成工作面上级场区周边环境内剩余或丢弃的各项材料认真及时组织清理,并回收利用后堆放于指定仓库存放,妥善保管。

7.2.2砂浆、混凝土必须用磨儿机统一搅拌使用,配合比执行甲方的规定,坚决杜绝在场地附近人工自拌。

八、现场管理:

本着“严管理、保安全、促生产、抓质量、降消耗以及创建文明工地施工现场”等管理原则,指定以下现场管理条例。

8.1材料使用管理:

8.1.1以“施工工作面”为界,当施工工序完毕,凡该工作面上及其以下楼层或周边、场区环境等处,剩余的该道工序用的各种材料乙方须派人及时清理,并集中堆放于指定仓库,妥善保管或及时回收利用,否则按以下约定处理:

8.1.1.1混凝土:

按小灰桶体积计30元/桶

8.1.1.2扣件:

5元/个

8.1.1.3钢管:

15元/米

8.1.1.4其它浪费材料按材料价格的双倍处罚。

8.1.2其它库房领用物资用后须及时归还或自行妥善保管,不得乱摔乱扔于现场,否则每处每次违约处理20元。

凡在库房领用的物资,不得随意乱锯,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8.2文明施工管理:

乙方必须创建市级文明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干活脚下清,活完脚下净”,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并保证场区(包括生活区、宿舍)环境卫生清爽、整洁。

8.2.1工作面上的文明施工:

8.2.1.1施工工作面上使用各种周转性使用的材料,拆除后须及时组织清理、堆码或及时维修。

施工设备线缆以及照明线缆须埋顺牵放,不得凌乱成网。

8.2.1.2以上工作如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完成或拒不完成,甲方有权安排其它班组完成,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费用计算:

按100元/工日计算。

8.2.1.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按JGJ59-99规定执行。

场内维护、材料清理、材料分类堆码、材料标识、场内文明施工周边安全防护等,费用已含在单价内,因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不合格造成工程停工,每发生一次,按2000元进行处罚。

8.2.1.4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定期对甲供的设备保养,并形成文字记录检查。

8.2.1.5各种工序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做到上不清下不接,周材清理到指定地点。

8.2.1.6乙方不得组织不适应高处作业者(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等)以及16岁以下,55岁以上的老年工入场施工。

8.2.1.7乙方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噪音污染,对噪音大的施工机具应采取控制噪音的隔离措施,夜间施工时严格遵守重庆市关于夜间噪音污染控制的要求(除甲方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晚上22:

00后噪音应控制在50分内以内),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意超夜间施工除外)。

8.2.1.8(乙方施工完毕后的废弃物品应按环保的相关要求分类堆放到指定地点或按环保要求现场处理。

8.2.2场区周边环境的文明施工:

8.2.2.1场区材料的堆码须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施工管理人员的要求合理分类集中堆放,并按“三一”堆码法(一个面、一条线、一头齐)堆码整齐,并做好防雨、防潮、防晒措施,保持场区的布置清爽、整洁,严格按照重庆市文明施工标准施工。

8.2.2.2场区道路保持清爽、畅通、各种临时排水设施需加强日常清理,清理的垃圾须及时组织外运。

以上工作如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完成或拒不完成,则甲方按每处每次违约处罚乙方50元。

8.2.3生活区文明施工:

8.2.3.1保持生活区环境卫生清爽、整洁、宿舍每天派人清扫,棉被、衣帽等用具须合理叠放整齐,烟头集中处理、不得乱扔,宿舍内做到"人走灯熄“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此条款如乙方违反其中某一条,甲方则按30元/次/条处罚。

8.2.3.2不准随意拿甲方用于防护的竹胶板、模板用的九夹板,违者罚款30元/次。

8.2.3.3宿舍内严禁使用任何电器和私拉乱接电线,严格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违者罚款200元/次。

8.2.3.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节约用电,用水,凡属乙方工人在未施工时不关水、电、无故浪费,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8.2.3.5乙方生活区及施工区私用电、用木方煮饭烧水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8.3质量管理条例:

8.3.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调配,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甲方技术交底的要求认真组织施工,并达到重庆市三峡杯优质结构工程奖的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8.3.2乙方严格质量预控管理,凡因乙方操作或管理原因未按有关工艺操作规程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返工费用(包括材料费)并接受违约处理50-500元/次。

8.3.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调配,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甲方技术交底的要求认真组织施工,并达到前述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否则按10元/处罚款。

8.3.4构造柱模板拼缝不严密,未贴双面胶带按5元/米处罚(小于1米按1米计算)。

8.3.5构造柱模板未清理干净,未涂刷隔离剂按10元/㎡处罚。

8.3.6预先设置支撑件铺设混凝土输送泵管、走道板,保证钢筋施工时不移位、不变形,操作人员不得随意踩踏钢筋,尤其不得将竖向构件水平筋或箍筋当作上下楼梯使用,违者处罚50元/处。

8.3.7构造柱拆模后应指派专人对混凝土外观进行检查,发现蜂窝、麻烦、狗洞、爆模等质量缺陷经请示管理人员同意后及时修补打磨,违者处罚50元/处。

8.3.8干砖上墙按1元/块处罚,不按配合比添加石灰精处罚50元/次,构造柱上部筋未锚入梁、板内按10元/根处罚。

8.3.9不同界面抹灰未挂钢丝网处罚20元/处,抹灰前未剃打完毕处理50元/处,抹灰前未进行界面处理或湿润墙面罚款50元/处,抹灰时地下有积水处罚50元/㎡,抹灰未下脚处罚20元/m。

8.4安全施工管理条例:

8.4.1安全工作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必须执行国家、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法律及规章制度,不得发生任何违章作业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作业标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8.4.2甲方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并对作业班组进行安全交底,乙方必须自行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

同时乙方应将在自己班组工人的用工合同交予甲方备案,若乙方未能按要求与自己班组工人签订用工合同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8.4.3工人的暂住费由乙方负责。

乙方必须自行负责对进场人员的人身安全购买劳动社会工伤保险,保险由乙方统一购买,报甲方审核和备案。

8.4.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三宝”,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每处罚款50-200元人民币,以此类推。

由于乙方未按要求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和发现隐患未及时整改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8.4.5须严格遵守有关施工现场的安全“十二个”不准,违反按每人次20-100元处罚。

8.4.6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施工验收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否则违反一条按每人次违约20-100处罚。

8.4.7老、弱、病、残或有其他疾病的人员及儿童一律禁止进入施工现场或进行其他施工作业,否则违约处罚20-100元/人次。

8.4.8乙方的特殊操作人员,必须持上岗证,若无上岗证,操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4.9乙方所有工人进场时必须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办理进出门卡片,凭卡片进出施工现场,无卡片工人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8.5社会治安及劳动纪律:

8.5.1乙方所有施工人员须严格遵守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场前必须如实进行登记,上交身份证复印件,并附照片2张,在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如乙方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5.2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均应遵守劳动纪律,严禁现场打架斗殴,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承担违约金10000元/次,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8.5.3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均须持有“婚育证明”,凡无“婚育证明”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场施工,否则,当地主管部门的罚款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8.6工伤(工亡)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及费用组成:

本合同承包价格已含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风险费,施工过程中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由乙方原因伤及他人安全事故造成工伤,均由乙方派人出面负责医疗及善后处理事宜。

8.6.1工伤安全事故费用分摊办法

8.6.1.1若施工过程中乙方单次发生安全事故费用(不以何种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按下款约定安全事故费用组成)在2万元内,其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6.1.2若施工过程中乙方单次发生工伤(工亡)安全事故费用(不以何种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按下款约定安全事故费用组成)超过2万元,凭国营正规医保医院处方及发票,乙方自行承担出去2万元外另外在承担超出部分费用部分的30%,甲方承担超出部分费用部分的70%(如果劳务公司不积极主动协调配合解决问题,则劳务公司按70%分摊相应费用)。

8.6.1.3安全事故的医疗、善后处理费用由乙方先行垫资1.0万元,后续治疗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垫资50%。

8.6.2工伤(工亡)安全事故费用组成:

8.6.2.1治疗费:

凭国营正规县级以上医院处方及发票金额为准,用药按《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即用药范围以外的药品费用由乙方自理。

8.6.2.2治疗期间的生活费:

按1500元/人/月补助给伤者,超出部分由乙方自理。

8.6.2.3治疗期间的护理费:

根据伤者病情需要护理的,按800元/人/元补助给伤者,超出部分由乙方自理。

8.6.2.4治疗期间的车船费:

伤者进院、出院(最长距离为医院到重庆长途车站)交通费用各一次,其余费用由乙方自理。

8.6.2.5工伤事故补偿标准:

最高补偿额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8.6.3乙方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其造成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8.6.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伤亡的。

8.6.3.2违章及野蛮施工的。

8.6.3.3醉酒导致伤亡的。

8.6.3.4自残或者自杀的。

8.6.4乙方同意甲方为工伤(工亡)者办理的强制工伤保险赔付所得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必须提供相关资料协助甲方办理保险赔付手续,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此款项。

九、其它约定:

9.1乙方应做好自身材料设备的保管工作,搞好其工人的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并按规定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应符合国家有关劳动用工管理规定。

9.2乙方须按时支付属下的小班组及工人工资,并按要求签订用工合同,若乙方人员发生参与现场拉闸、爬塔吊、罢工、拦公路等影响生产和企业声誉的行为,甲方处理乙方5000元/次的罚款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按乙方《履约保证书》承诺条款全额或部分扣除。

9.3乙方须配置专业的机械设备操作工持证上岗,负责现场自备设备的施工用电及设备的使用管理,保证施工的正常运行,并承担其安全责任。

9.4乙方须配置足够的无线电对讲机,保证通讯联络,提高工效。

9.5职工生活食堂由甲方统一组织管理,乙方在生活费在拨付的进度款中扣除。

就餐时,必须按次序排队领取饭菜,严禁拥挤起哄,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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