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太极傲天信息技术研发基地群塔防碰撞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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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太极傲天信息技术研发基地群塔防碰撞方案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1

第二章编制依据2

第三章安全协议及安全交底3

第四章安全保证措施4

第五章塔式起重机的验收6

第六章对塔式起重机司机的要求7

第七章对信号工、挂钩工的要求9

第八章水平方向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防碰撞11

第九章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12

第十章群塔施工中应遵循的原则13

第十一章塔吊与现场周边建筑及设施的防碰撞措施14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为完成现场物料的垂直运输任务,项目经理部拟在施工现场安装3台塔吊,分别编号为1#、2#、3#。

各塔吊布置情况如下:

1#塔吊型号为TC6517,为塔头塔,安装臂长65m,臂端吊重1.7t;

2#塔吊型号为Q7030,为塔头塔,安装臂长70m,臂端吊重3.0t;

3#塔吊型号为H25/15,为塔头塔,安装臂长60m,臂端吊重1.5t。

各塔吊平面关系见附图1:

《吊平面布置示意图》;

各塔吊的高度见附图2:

《塔吊群塔立面示意图》。

 

第二章编制依据

1、《塔式起重机说明书》;

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4、《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6、《建筑起重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66号;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87号;

 

第三章安全协议及安全交底

1、塔吊进场前所有安全协议书和安全技术交底均须按规定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禁代签。

租用单位必须与出租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塔吊出租单位或安装单位须与设备承运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塔吊使用前,需对可能造成交叉作业的塔吊双方的塔吊操作工、信号工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3、设备出租单位、安装单位、承运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均须对本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4、未签订安全协议书及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单位和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

 

第四章安全保证措施

1、当多塔工作距离较近时,必须遵守下列特殊规定:

(1)两台塔机塔身之间的距离(L)必须比两台塔机中最短的起重臂长度长2米。

(2)高塔的最低部件(吊钩较高的位置,平衡重)和另一台塔机的最高部件之间的净高差必须大于2米(最小值)。

(3)当塔机在另一台塔机的上面工作时,高塔必须装备有防止起升钢丝绳进入正在工作的低搭的平衡臂工作区域的装置,安全距离为2米。

(4)塔吊在停止作业时,在为采取可靠措施时,不得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随风旋转。

(5)在塔吊的大臂及平衡臂上安装红色警戒彩灯带、指示灯或防碰撞报警装置等。

2、加强安全交底及培训

(1)对塔吊司机及信号工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对其进行安全口头考核。

(2)关注塔吊司机及信号工的精神状态,坚决杜绝精神不集中的司机或信号工上岗。

(3)对塔吊司机及信号工进行酒精检查,将喝酒后要上岗的工人清退出场。

(4)塔吊要配备足够的司机及信号工,严格实行班前签到制度,杜绝塔吊司机及信号工超时上岗。

(5)严格执行每周的群塔作业安全专项交底及培训制度,要让群塔作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6)避免中途更换优秀的塔吊司机及信号工,每台塔吊的司机及信号工必须沟通无误,配合默契。

(7)对塔吊司机及信号工进行严格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考试。

(8)定期对塔吊司机及信号工进行安全考试,施行奖罚制度,调动其积极性。

3、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4、塔吊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5、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吊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交班必须当面交接。

6、现场所用指挥语言一律采用普通话。

指挥语言应规范,防止发生指挥错误。

7、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吊司机的应答制度,即:

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被指挥的塔吊编号,塔吊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吊动作指令。

8、指挥过程中,要求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吊吊钩与被吊物,塔吊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须环顾相邻塔吊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提示语言。

安全提示语言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第五章塔式起重机的验收

1、塔吊基础底标高要低于或等于建筑物基础底标高;隐蔽工程(钎探、钢筋验收)资料齐全;采取C35砼,砼强度达到强度的70%以上方可安装塔吊。

2、部件、附件、联结件安装齐全,位置正确;螺栓拧紧力矩达到技术要求,开口销完全撬开;结构无变形、开焊、疲劳裂纹;压重、配重重量、位置达到说明书要求。

3、绳、轮、钩系统。

钢丝绳在卷筒上面缠绕正确、润滑良好;钢丝绳规格正确、无断丝和磨损;钢丝绳固定和编插符合国家标准;各部位滑轮转动灵活、可靠,无卡塞现象;吊钩磨损达到标准的允许范围、保险装置灵敏、可靠。

4、各机构转动平稳、无异常响声;各润滑点润滑良好、润滑油牌号正确;制动器、离合器动作灵活可靠。

5、电缆供电系统供电充分、正常工作、电压380±5%;炭刷、接触器、继电器触点良好;仪表、照明、报警系统完好、可靠;控制、操纵装置动作灵敏、可靠;电气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电气系统对塔吊的绝缘电阻不大于0.5兆欧。

6、力矩限制器灵敏、可靠,其综合误差不大于额定值的8%;重量限制器灵敏、可靠,其误差不大于额定值的5%;回转限位器灵敏可靠;变幅限位器灵敏可靠;超高限位器灵敏可靠;吊钩保险灵活、可靠;卷筒保险灵活可靠。

7、试运行要检查各传动机构工作准确、平稳,无异常声音,液压系统无渗漏,操纵和控制系统灵敏可靠,钢结构无变形和开焊,制动器可靠;调整安全装置并进行不少于3次的检测。

8、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

同时,两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或两条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部位的安全距离,最小不得低于5米。

9、塔机安装完毕后,要经安装单位验收;总包组织出租方和使用方相关人员验收,并发出正式启用通知,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第六章对塔式起重机司机的要求

1、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2、必须在穿有指挥信号服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

3、严禁酒后作业。

4、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分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

5、严格执行“十不吊”管理规定。

6、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7、操作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档,每挡停1~2秒,直到最高档。

8、被吊物品严禁超出施工现场范围。

9、起吊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50cm停止,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10、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

11、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降下。

12、当吊钩滑轮组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13、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作业。

14、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15、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式制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操作后,司机必须掰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转动。

16、当周边有障碍物,不允许吊臂处于自由旋转状态时,应设置地锚与低吊钩锁定。

17、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18、塔吊顶升平台上、大臂上、平衡臂上禁放任何浮放物。

19、严禁从塔吊上面往下抛掷任何物品和便溺。

20、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21、塔吊驾驶室内必须配置灭火器材。

22、在无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加油、保养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3、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1)遇有恶烈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3)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

(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第七章对信号工、挂钩工的要求

1、信号工、挂钩工必须经过配训合格,持证上岗,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2、起重机司机、信号工、挂钩工在作业前,应共同交底,统一信号。

3、信号工正确选择指挥位置,不准站在吊物易碰难躲和反防护措施的危险部位。

4、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5、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兼作挂钩工。

6、作业中必须戴好安全帽,配穿好专业服装,严禁酒后作业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和。

7严格执行“十不吊”作业原则。

即:

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信号不清不准吊;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吊物上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不准吊;斜拉斜牵物不准吊;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准吊;零碎物无容器不准吊;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8、挂钩工必须服从信号工的指挥。

9、吊绳的挂设不得影响吊钩保险装置,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

10、穿绳:

确定吊物中心,选好挂绳位置。

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奖手臂伸到吊物下面。

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11、挂绳:

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纽、扭压、绞拧。

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常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12、试吊:

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上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

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和。

13、摘绳:

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

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

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

如遇不宜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它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14、抽绳:

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

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

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停用起重机抽绳。

15、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16、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17、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护。

18、捆绑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19、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

20、当吊装构件、设备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21、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

不得使用有补焊、裂纹、变形的卡环。

严禁用补焊方法修复卡环。

22、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x37钢丝绳,编插断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

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2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在一个节距内的钢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出现拧扭死结、死弯、死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塔吊钢丝绳断丝达到10%,应报废更换新绳。

(4)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绳直径40%,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应更换。

24、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

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

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第八章水平方向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防碰撞

塔吊在现场的定位布置是关键,通过严格控制各台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来预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

在安装方案中,已保证本项目现场布置的3台塔吊,彼此塔尖距离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的规定,确保低塔塔件至高塔套架平台水平距离2米以上。

 

第九章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防碰撞措施。

由于受施工需要的影响,塔吊间高与低是相对的,但都有可能发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的碰撞事故。

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项目必须配备有合格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

避免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碰撞。

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

另外,塔吊租赁公司要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司为现场服务,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于塔吊的作业面有交叉处,所以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

由此,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中的10.5之规定:

“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置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第十章群塔施工中应遵循的原则

1、低塔让高塔原则:

一般情况下,主要位置的塔吊、施工繁忙的塔吊应安装的较高,次要位置的塔吊安装的较低,施工中,低位塔吊应关注相关的高位塔吊运行情况,在查明情况后再进行动作。

2、后塔让先塔原则:

塔吊同时在交叉作业区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吊应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吊。

3、动塔让静塔原则:

塔吊在交叉作业区施工时,有动作的塔吊应避让正停在某位置施工的塔吊。

4、荷重先行原则:

两塔同时施工在交叉作业区时,无吊载的塔吊应避让有吊载的塔吊,吊载较轻或所吊构件较小的塔吊应避让吊载较重或吊物尺寸较大的塔吊。

5、客塔让主塔原则:

在明确划分施工区域后,闯入非本塔吊施工区域的塔吊应主动避让,该区域塔吊。

 

第十一章塔吊与现场周边建筑及设施的防碰撞措施

本项目现场场地较为狭小,周边存在其他建筑物,为保证塔吊与其他建筑物发生碰撞,在提高塔高的同时,现场施工将限制塔吊的回转角度,确保塔吊作业不与北侧新浪总部大厦及南侧市政电线发生碰撞。

1#、3#塔吊回转角度限制图详见附图3、附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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