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项目说明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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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项目说明模板
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项目说明
《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项目说明
一、编制背景及概况
12月,习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谈到“在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海绵城市建设本质是经过控制雨水的产汇流,恢复城市原始的水文生态特征,使其地表径流尽可能达到开发前自然状态,从而实现“修复水生态、改进水环境、涵养水资源、提高水安全、复兴水文化”五位一体的目标。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层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的涉水顶层设计,是保护城市水生态、改进城市水环境、保障城市水安全、提高城市水资源承载力的系统方案,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管控依据和支撑。
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75号),要求发挥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住建部发布《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建规[]50号),要求全国各市按规定要求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住建部海绵城市12位专家联合发表《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的文章,对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定位、内容、编制方法等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这些充分说明了专项规划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当前,《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并印发,形成了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架构,为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提供了规划引导。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专项规划对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条件、问题识别、需求分析进行了总结,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建立了海绵城市规划指标体系;结合海绵生态安全格局与生态本底条件,划定了深圳市六类海绵城市功能分区并提出了建设指引;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目标分解到全市九大流域、25个管控单元并提出了分级分类的目标管控指引;结合本地现有特点,对水污染治理、排水防涝、雨水调蓄、河湖水系的生态修复等进行灰绿结合的技术设施系统布局;确定了24个近期建设区域,并编制了重点区域详细规划案例,对涉及“黑臭”、“内涝”治理的重点项目进行了梳理;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对规划保障体系提出了要求和建议。